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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学作品中意象的解读有助于学习文本。一篇《爱莲说》,引出千百年来人们对道德模范的追求。文中“莲”“菊”“牡丹”三个意象表明了作者的价值取向,周敦颐爱君子之莲,因为“莲”清且通,直且香;他理解但不赞同“菊”,因为“菊”虽清而不通,虽香而不直;他鄙夷“牡丹”,因为“牡丹”不清不净,唯有一团庸俗的香气。
[关键词]意象 莲 菊 牡丹
[中图分类号] G6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16)180026
文学作品中意象的解读有助于帮助学生理解作品的主旨、作者的志趣,有助于培养学生深入探究文本的能力,还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周敦颐的《爱莲说》,赞扬了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君子般的高洁,对于牡丹和菊花,作者分别认为是“花之富贵者也”和“花之隐逸者也”。从指代的对象来看,莲是君子,牡丹是富贵者,菊是隐逸者,那么,周敦颐对这三者到底是什么态度呢?
先说“莲”。毫无疑问,周敦颐是“莲”的忠实拥趸,他是爱“莲”的。他认为“莲”“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莲”的“通”、“直”、“香”、“清”、“净”,在他心目中不仅仅是君子的象征,更是他为之践行毕生的行为准则。《宋史·周敦颐传》记载了这样一段文字:
(周敦颐)移郴之桂阳令,治绩尤著。郡守李初平贤之,语之曰:“吾欲读书,何如?”敦颐曰:“公老无及矣,请为公言之。”二年果有得。徙知南昌,南昌人皆曰:“是能辨分宁狱者,吾属得所诉矣。”富家大姓、黠吏恶少,惴惴焉不独以得罪于令为忧,而又以污秽善政为耻。历合州判官,事不经手,吏不敢决。虽下之,民不肯从。部使者赵抃惑于谮口,临之甚威,敦颐处之超然。通判虔州,抃守虔,熟视其所为,乃大悟,执其手曰:“吾几失君矣,今而后乃知周茂叔也。”熙宁初,知郴州。用抃及吕公著荐,为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以冤泽物为己任,刑部不惮劳苦虽瘅疠险远,亦缓视徐按。
这段文字记载了周敦颐四件事,一是传播自己的学识,为知州李初平讲学;二是调任南昌知县,让百姓欢欣,黠吏害怕;三是以自己的正直泰然,让虔州知州赵抃消除成见;四是亲劳勤政,泽及万民。这四件事,充分表现了一个馨香、清廉、正直、通达、洁净的君子形象。历史上,周敦颐虽然为官三十余载,但他“芋蔬可卒岁,绢布是衣食,饱暖大富贵,康宁无价金,吾乐盖易足,廉名朝暮箴”,周敦颐不仅爱莲,本人也是莲不慕荣利、淡泊名利的真实写照。对“莲”,周敦颐用了一个“独”字,“予独爱莲”,这里的“独”强调的是少,而不能理解为唯一,既表明同时代有莲之高洁傲岸品性之人实在是太少了,正因如此,在文末,他发出了“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般的感慨,“同予者何人”既有对志同道合者稀少的叹息,又传递出他痴爱“莲”而始终不渝的坚贞。
再说“菊”。周敦颐对“菊”是什么态度呢?自古以来,人们和菊花就有着不解之缘。一是节日文化,“九月九日饮菊酒,人共黄花醉重阳”;二是饮食文化,药食同源,功用非凡;三是文学意蕴,托花抒情,“深秋有佳色,菊诗有佳篇”,周敦颐写“晋陶渊明独爱菊”其实是取菊之文学意蕴,他把“菊”的形象和东晋的陶渊明联系起来。
陶渊明和周敦颐的人生经历大相径庭,虽然两个人都为过官,并且都志趣高洁傲岸,但还是有着很多不同之处,陶渊明曾经也做过官,但他有着洒脱大方的性格气质、毫不拘谨的生活情趣及淡泊明志的价值取向。尽管少年时心怀高尚,最终“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不为五斗米折腰,丝毫没有犹豫,和家人乘船离开彭泽,结束了十三年仕途,回到田园,咏唱起“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等赏菊的诗句来,过起了悠然而清贫、诗意而洒脱的田园生活,但本质上,这是一种消极遁世的价值取向,在官场之上,陶渊明虽高洁自爱、不谄不媚,但他缺少周敦颐“通达”、“通明”而高洁自信、勇于担当、积极应对的气概。所以,“独爱菊”、“独爱莲”中的两个“独”,明确表明了周敦颐对菊的态度,那就是理解“菊”但不认同“菊”。他认为,一个人固然要有“菊”高洁、清雅、坚贞、淡泊的志趣,但同样还要有“莲”“中通外直”、“香远益清”入世情怀。
最后再说“牡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牡丹是富贵的象征,诗人刘禹锡的“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写出了世人对牡丹的追捧。周敦颐说“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牡丹,花之富贵者也。”“牡丹之爱,宜乎众矣。”可见,在当时牡丹的形象是大众化的,那么,他对牡丹是什么态度呢?回到《爱莲说》里,周敦颐列举了“莲”、“菊”、“牡丹”三个意象,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借用“菊”和“牡丹”,烘托“莲”“洁身自爱、自然不媚”的君子形象,可见他对世人对牡丹趋之若鹜的现象,是不赞同甚至是鄙夷厌恶的。
一篇《爱莲说》,引出千百年来人们对道德模范的追求。周敦颐爱君子之莲,因为“莲”清且通,直且香;他理解但不赞同“菊”,因为“菊”虽清而不通,虽香而不直;他鄙夷“牡丹”,因为“牡丹”不清不净,唯有一团庸俗的香气。
(责任编辑 韦淑红)
[关键词]意象 莲 菊 牡丹
[中图分类号] G6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16)180026
文学作品中意象的解读有助于帮助学生理解作品的主旨、作者的志趣,有助于培养学生深入探究文本的能力,还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周敦颐的《爱莲说》,赞扬了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君子般的高洁,对于牡丹和菊花,作者分别认为是“花之富贵者也”和“花之隐逸者也”。从指代的对象来看,莲是君子,牡丹是富贵者,菊是隐逸者,那么,周敦颐对这三者到底是什么态度呢?
先说“莲”。毫无疑问,周敦颐是“莲”的忠实拥趸,他是爱“莲”的。他认为“莲”“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莲”的“通”、“直”、“香”、“清”、“净”,在他心目中不仅仅是君子的象征,更是他为之践行毕生的行为准则。《宋史·周敦颐传》记载了这样一段文字:
(周敦颐)移郴之桂阳令,治绩尤著。郡守李初平贤之,语之曰:“吾欲读书,何如?”敦颐曰:“公老无及矣,请为公言之。”二年果有得。徙知南昌,南昌人皆曰:“是能辨分宁狱者,吾属得所诉矣。”富家大姓、黠吏恶少,惴惴焉不独以得罪于令为忧,而又以污秽善政为耻。历合州判官,事不经手,吏不敢决。虽下之,民不肯从。部使者赵抃惑于谮口,临之甚威,敦颐处之超然。通判虔州,抃守虔,熟视其所为,乃大悟,执其手曰:“吾几失君矣,今而后乃知周茂叔也。”熙宁初,知郴州。用抃及吕公著荐,为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以冤泽物为己任,刑部不惮劳苦虽瘅疠险远,亦缓视徐按。
这段文字记载了周敦颐四件事,一是传播自己的学识,为知州李初平讲学;二是调任南昌知县,让百姓欢欣,黠吏害怕;三是以自己的正直泰然,让虔州知州赵抃消除成见;四是亲劳勤政,泽及万民。这四件事,充分表现了一个馨香、清廉、正直、通达、洁净的君子形象。历史上,周敦颐虽然为官三十余载,但他“芋蔬可卒岁,绢布是衣食,饱暖大富贵,康宁无价金,吾乐盖易足,廉名朝暮箴”,周敦颐不仅爱莲,本人也是莲不慕荣利、淡泊名利的真实写照。对“莲”,周敦颐用了一个“独”字,“予独爱莲”,这里的“独”强调的是少,而不能理解为唯一,既表明同时代有莲之高洁傲岸品性之人实在是太少了,正因如此,在文末,他发出了“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般的感慨,“同予者何人”既有对志同道合者稀少的叹息,又传递出他痴爱“莲”而始终不渝的坚贞。
再说“菊”。周敦颐对“菊”是什么态度呢?自古以来,人们和菊花就有着不解之缘。一是节日文化,“九月九日饮菊酒,人共黄花醉重阳”;二是饮食文化,药食同源,功用非凡;三是文学意蕴,托花抒情,“深秋有佳色,菊诗有佳篇”,周敦颐写“晋陶渊明独爱菊”其实是取菊之文学意蕴,他把“菊”的形象和东晋的陶渊明联系起来。
陶渊明和周敦颐的人生经历大相径庭,虽然两个人都为过官,并且都志趣高洁傲岸,但还是有着很多不同之处,陶渊明曾经也做过官,但他有着洒脱大方的性格气质、毫不拘谨的生活情趣及淡泊明志的价值取向。尽管少年时心怀高尚,最终“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不为五斗米折腰,丝毫没有犹豫,和家人乘船离开彭泽,结束了十三年仕途,回到田园,咏唱起“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等赏菊的诗句来,过起了悠然而清贫、诗意而洒脱的田园生活,但本质上,这是一种消极遁世的价值取向,在官场之上,陶渊明虽高洁自爱、不谄不媚,但他缺少周敦颐“通达”、“通明”而高洁自信、勇于担当、积极应对的气概。所以,“独爱菊”、“独爱莲”中的两个“独”,明确表明了周敦颐对菊的态度,那就是理解“菊”但不认同“菊”。他认为,一个人固然要有“菊”高洁、清雅、坚贞、淡泊的志趣,但同样还要有“莲”“中通外直”、“香远益清”入世情怀。
最后再说“牡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牡丹是富贵的象征,诗人刘禹锡的“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写出了世人对牡丹的追捧。周敦颐说“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牡丹,花之富贵者也。”“牡丹之爱,宜乎众矣。”可见,在当时牡丹的形象是大众化的,那么,他对牡丹是什么态度呢?回到《爱莲说》里,周敦颐列举了“莲”、“菊”、“牡丹”三个意象,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借用“菊”和“牡丹”,烘托“莲”“洁身自爱、自然不媚”的君子形象,可见他对世人对牡丹趋之若鹜的现象,是不赞同甚至是鄙夷厌恶的。
一篇《爱莲说》,引出千百年来人们对道德模范的追求。周敦颐爱君子之莲,因为“莲”清且通,直且香;他理解但不赞同“菊”,因为“菊”虽清而不通,虽香而不直;他鄙夷“牡丹”,因为“牡丹”不清不净,唯有一团庸俗的香气。
(责任编辑 韦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