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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两个活化石,一是动物,一是植物。动物是熊猫,举世欢迎的珍宝。植物是水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四川偶然发现。其实,中国的语言也像是活化石,目前世界上的主要语言中唯有中文是象形文字。其他所有主要文字都已拼音化。所以,中国人学外语难,而外国人学中文则更难。
孔子是公元前500年左右的人物,距今两千多年,但孔子的话至今仍然很常用。如果说“刚、毅、木、 讷,近仁”一句还有些陌生,那么“五十而知天命”则绝对是耳熟能详了。中国人如果不会背几首唐诗,就有可能被视同文盲。而且更奇特的是,古汉语与现代汉语言极为近似。比如,“丑也能多,恶也能多”以及“军事如何,民事如何”几句,乍看起来,像是现代人的手笔,其实是宋词中的话。英语就不同了。莎士比亚距今不过500年,其语言与今天的英语相去甚远。英、美人常引用莎士比亚,但能脱口而出的也就两句。一句是《哈姆雷特》中的“是生,还是死” To be or not to be,常用来形容左右不是,或首鼠两端。再就是《恺撒大帝》中的一句:“还有你,布鲁图?” Ettu,Bmte?。这是恺撒临死前,对参与谋杀的亲信布鲁图所发出的哀鸣,用作对所有叛徒的痛斥。再往前的英国作家就很少被人引用了。乔叟Geoftey Chaucer是公元1340-1400年的人物,比孔子晚了近两千年,但此兄写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很少被引用。有人引用也无意义,因为所知者甚少,无法引起共鸣。
中文有许多“意境”,如“杨柳岸,晓风残月”。愤世嫉俗也成为一种意境。古代人比较容易失意,失意后要拍打些什么。辛弃疾有“把栏杆拍遍,吴钩看了”一说。再就是独自拍打着船帮,狂呼乱叫。但古人一样把这种意境写得很美,变成“扣舷独啸”或“听我扣舷歌”。琼瑶的书名也借助了这些意境,如“庭院深深”和“雁儿在林梢”。
“意境”必定是千锤百炼,经过无数人的创作加工、传播而来。毛泽东在《登庐山》一诗中有“热风吹雨洒江天”一句,让人叹为观止。不过追本溯源,宋词里已有“对萧萧暮雨洒江天”。抗战期间有非常壮烈的两句话:“十万青年十万兵,一寸山河一寸血”。而宋词里就有“千里云峰千里恨”。
文字的美首先是意境的美。。“爱与死是永恒的主题”。宋词中有“过尽千帆皆不是”,“几回魂梦与君同”等相思之语。英国诗人罗伯特·彭斯也有“我的爱人是一朵红、红的玫瑰”My love is a red,red rose。一朵红玫瑰很难构成一种“意境”或是说“境界和情调”。英文毕竟历史太短。英文中常说中国是头“睡狮”a sleeping lion,但“睡狮”比中文里的“百年歌舞,百年酣睡”如何?后者似更为贴切、深刻。再者,“睡狮”的比喻有对我们东方大国的嘲笑、轻视,却也隐含了对她悠久的历史及其蕴藏着力量的警觉,但少了“隔江犹唱后庭花”那样沉痛的况味。
中文可以朦胧,朦胧的像江南的烟水路,若隐若显,时有时无,长于曲尽难言之隐。抗战期间,国民党胡宗南秘调驻守黄河的大军,阴谋闪击延安。毛泽东、朱德通电全国,劝其退兵,其中有几句是:
自驾抵洛川,边境或呈战争景象。道路纷传,中央将趁共产国际解散机会,实行剿共。我兄已将河防大军,向西调动,弹粮运输,络绎于途,内战危机,有一触即发之势。
“道路纷传”可以有两层理解,可以是“道听途说”,也可以是“路人皆知”。如果是“道听途说”,就给胡宗南一个台阶,便于体面的罢兵。但绝不能直接用“道听途说”一词。否则有过于敏感之嫌,反到是自取其侮。何况,也不是“道听途说”,因为通电接着就说“我兄已将河防大军,向西调动,弹粮运输,络绎于途”,很有点人赃俱在的意思。但又能不用“世人皆知”,因为以当时延安的实力,只能作“哀兵”取胜。所以,最好还是以“道路纷传”闪烁其词。
称谓就更有讲究了,先称胡宗南为“驾”。“驾”指车辆,借用为敬辞,称对方,如“车驾”、“大驾”、“劳驾”或“挡驾”。因实力所限,称“胡匪”时机尚为成熟。所以,又称胡宗南为“我兄”。“兄”是中文的一个很常用,而又意思极混乱的尊称。长者可以是“兄”,幼者也可以是“兄”,位尊者是“兄”,属下也可以称“兄”。国民党军中称士兵是“弟兄们”。搞阶级斗争时又有“阶级弟兄”一说。不仅如此,男女间也可以称兄道弟。《两地书》中鲁迅就对其恋爱对象“广平兄”、“广平兄”的喊个不停。演变到今天,“兄”又成了“哥们”,其意同样含糊。“哥们”的关系大多很一般,尤其是酒肉朋友,最喜欢互称“铁哥们”。蒋介石也是到处结拜兄弟,最后大多反目为仇。
英文中要想似是而非,文过饰非就比较难了。克林顿因为“莫尼卡”一事,上电视向美国人民道歉。他用了“深表遗憾”deeply regret一词,妄想轻描淡写,蒙混过关,但换来了一片喊打声。英文中道歉的词轻重有别,依次为:“遗憾”regret、“深表遗憾”deeply regret、和“深表歉意”apology。克林顿避重就轻,没有用“深表歉意”。克林顿若是用中文道歉就容易了,“万分愧疚”之类的话并不难于启齿。就连“臣罪该万死”也是朝廷命官挂在嘴边的话。所以,“文化革命”中要用“叛徒、内奸、工贼”等词,否则不足以伤人。英文中也有两个词是很随意的,人们几乎不离口,那就是“谢谢”thank you和“对不起”sorry。所以,到了真正要“致谢”或“道歉”时,就得说“我很领情” I appreciate that.和“我深表歉意”I do apologize.。
中国古代上奏折,意思都很曲折,目的是给君王一个印象。因为皇上圣明,主意要由圣上自己拿。中国讲究杀人不见血和明贬实扬。据说,过去的师爷、幕僚深通此道,行文时即极尽委曲,又瞻前顾后,进退有度。英、美人的备忘录memorandum不同,开宗明义,先说由何人致何人,然后是时间、题述、问题的正反两面,若干解决办法及其利弊得失,最后是建议。简洁明了是商业化的需要,否则太耗费时间。
中文的又一大特点是四字结构。成语几乎都是四个字,而且少了四字结构就别扭。比如,外国电影的译名多是四字。“Waterloo Bridge”“滑铁卢桥”译作 “魂断蓝桥”“Casablanca”卡萨布兰卡是“北非谍影”,而“廊桥遗梦”的原名“麦迪逊桥”Madison Bridge。“乱世佳人”的原意是“随风飘去”Gone with the Wind。中文原没有标点符号,借助意群断句,而意群又以四字一组为多。
熊猫很可爱,但攻防能力欠缺。中文古老优美,但也有不尽人意处。中文翻译之后很难传递。比如,中国外交官曾经多用成语,像“胸有成竹”或“长袖善舞”。此类词汇翻译时无对应词,只能解释,解释后西方人还是不得要领。作为法律语言,中文的表达也欠准确。中文常常不出现主语,靠上下文指示。但法律文件中不行,主语必须出现,而且语言的层次关系非常清楚,改变了中文四字一组的并列关系,看起来无比吃力。当然,凡事不能两全,有一利便有一弊。
孔子是公元前500年左右的人物,距今两千多年,但孔子的话至今仍然很常用。如果说“刚、毅、木、 讷,近仁”一句还有些陌生,那么“五十而知天命”则绝对是耳熟能详了。中国人如果不会背几首唐诗,就有可能被视同文盲。而且更奇特的是,古汉语与现代汉语言极为近似。比如,“丑也能多,恶也能多”以及“军事如何,民事如何”几句,乍看起来,像是现代人的手笔,其实是宋词中的话。英语就不同了。莎士比亚距今不过500年,其语言与今天的英语相去甚远。英、美人常引用莎士比亚,但能脱口而出的也就两句。一句是《哈姆雷特》中的“是生,还是死” To be or not to be,常用来形容左右不是,或首鼠两端。再就是《恺撒大帝》中的一句:“还有你,布鲁图?” Ettu,Bmte?。这是恺撒临死前,对参与谋杀的亲信布鲁图所发出的哀鸣,用作对所有叛徒的痛斥。再往前的英国作家就很少被人引用了。乔叟Geoftey Chaucer是公元1340-1400年的人物,比孔子晚了近两千年,但此兄写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很少被引用。有人引用也无意义,因为所知者甚少,无法引起共鸣。
中文有许多“意境”,如“杨柳岸,晓风残月”。愤世嫉俗也成为一种意境。古代人比较容易失意,失意后要拍打些什么。辛弃疾有“把栏杆拍遍,吴钩看了”一说。再就是独自拍打着船帮,狂呼乱叫。但古人一样把这种意境写得很美,变成“扣舷独啸”或“听我扣舷歌”。琼瑶的书名也借助了这些意境,如“庭院深深”和“雁儿在林梢”。
“意境”必定是千锤百炼,经过无数人的创作加工、传播而来。毛泽东在《登庐山》一诗中有“热风吹雨洒江天”一句,让人叹为观止。不过追本溯源,宋词里已有“对萧萧暮雨洒江天”。抗战期间有非常壮烈的两句话:“十万青年十万兵,一寸山河一寸血”。而宋词里就有“千里云峰千里恨”。
文字的美首先是意境的美。。“爱与死是永恒的主题”。宋词中有“过尽千帆皆不是”,“几回魂梦与君同”等相思之语。英国诗人罗伯特·彭斯也有“我的爱人是一朵红、红的玫瑰”My love is a red,red rose。一朵红玫瑰很难构成一种“意境”或是说“境界和情调”。英文毕竟历史太短。英文中常说中国是头“睡狮”a sleeping lion,但“睡狮”比中文里的“百年歌舞,百年酣睡”如何?后者似更为贴切、深刻。再者,“睡狮”的比喻有对我们东方大国的嘲笑、轻视,却也隐含了对她悠久的历史及其蕴藏着力量的警觉,但少了“隔江犹唱后庭花”那样沉痛的况味。
中文可以朦胧,朦胧的像江南的烟水路,若隐若显,时有时无,长于曲尽难言之隐。抗战期间,国民党胡宗南秘调驻守黄河的大军,阴谋闪击延安。毛泽东、朱德通电全国,劝其退兵,其中有几句是:
自驾抵洛川,边境或呈战争景象。道路纷传,中央将趁共产国际解散机会,实行剿共。我兄已将河防大军,向西调动,弹粮运输,络绎于途,内战危机,有一触即发之势。
“道路纷传”可以有两层理解,可以是“道听途说”,也可以是“路人皆知”。如果是“道听途说”,就给胡宗南一个台阶,便于体面的罢兵。但绝不能直接用“道听途说”一词。否则有过于敏感之嫌,反到是自取其侮。何况,也不是“道听途说”,因为通电接着就说“我兄已将河防大军,向西调动,弹粮运输,络绎于途”,很有点人赃俱在的意思。但又能不用“世人皆知”,因为以当时延安的实力,只能作“哀兵”取胜。所以,最好还是以“道路纷传”闪烁其词。
称谓就更有讲究了,先称胡宗南为“驾”。“驾”指车辆,借用为敬辞,称对方,如“车驾”、“大驾”、“劳驾”或“挡驾”。因实力所限,称“胡匪”时机尚为成熟。所以,又称胡宗南为“我兄”。“兄”是中文的一个很常用,而又意思极混乱的尊称。长者可以是“兄”,幼者也可以是“兄”,位尊者是“兄”,属下也可以称“兄”。国民党军中称士兵是“弟兄们”。搞阶级斗争时又有“阶级弟兄”一说。不仅如此,男女间也可以称兄道弟。《两地书》中鲁迅就对其恋爱对象“广平兄”、“广平兄”的喊个不停。演变到今天,“兄”又成了“哥们”,其意同样含糊。“哥们”的关系大多很一般,尤其是酒肉朋友,最喜欢互称“铁哥们”。蒋介石也是到处结拜兄弟,最后大多反目为仇。
英文中要想似是而非,文过饰非就比较难了。克林顿因为“莫尼卡”一事,上电视向美国人民道歉。他用了“深表遗憾”deeply regret一词,妄想轻描淡写,蒙混过关,但换来了一片喊打声。英文中道歉的词轻重有别,依次为:“遗憾”regret、“深表遗憾”deeply regret、和“深表歉意”apology。克林顿避重就轻,没有用“深表歉意”。克林顿若是用中文道歉就容易了,“万分愧疚”之类的话并不难于启齿。就连“臣罪该万死”也是朝廷命官挂在嘴边的话。所以,“文化革命”中要用“叛徒、内奸、工贼”等词,否则不足以伤人。英文中也有两个词是很随意的,人们几乎不离口,那就是“谢谢”thank you和“对不起”sorry。所以,到了真正要“致谢”或“道歉”时,就得说“我很领情” I appreciate that.和“我深表歉意”I do apologize.。
中国古代上奏折,意思都很曲折,目的是给君王一个印象。因为皇上圣明,主意要由圣上自己拿。中国讲究杀人不见血和明贬实扬。据说,过去的师爷、幕僚深通此道,行文时即极尽委曲,又瞻前顾后,进退有度。英、美人的备忘录memorandum不同,开宗明义,先说由何人致何人,然后是时间、题述、问题的正反两面,若干解决办法及其利弊得失,最后是建议。简洁明了是商业化的需要,否则太耗费时间。
中文的又一大特点是四字结构。成语几乎都是四个字,而且少了四字结构就别扭。比如,外国电影的译名多是四字。“Waterloo Bridge”“滑铁卢桥”译作 “魂断蓝桥”“Casablanca”卡萨布兰卡是“北非谍影”,而“廊桥遗梦”的原名“麦迪逊桥”Madison Bridge。“乱世佳人”的原意是“随风飘去”Gone with the Wind。中文原没有标点符号,借助意群断句,而意群又以四字一组为多。
熊猫很可爱,但攻防能力欠缺。中文古老优美,但也有不尽人意处。中文翻译之后很难传递。比如,中国外交官曾经多用成语,像“胸有成竹”或“长袖善舞”。此类词汇翻译时无对应词,只能解释,解释后西方人还是不得要领。作为法律语言,中文的表达也欠准确。中文常常不出现主语,靠上下文指示。但法律文件中不行,主语必须出现,而且语言的层次关系非常清楚,改变了中文四字一组的并列关系,看起来无比吃力。当然,凡事不能两全,有一利便有一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