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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本为方位名词,为何结合到了一起泛指各种事物呢?从古至今不少人对个中缘由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有着各种不同的说法。诸如春始秋成说、南火北水说、东京西京说等达七种以上。由于这些说法都是人们根据一定时期的社会生活与民间传闻的联想,将两种事物联系起来试图解释社会上广泛流传的俗语得义之由,俗语词“东西”之语源即此,所以我们这里探讨的就是它的俗语源。受其历史时代的局限,这些俗语源的联想不一定都正确,但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反映,它们还是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不妨将它们一一罗列,以飨读者:
1.春始秋成说。此说源自明代张叔行。其《雅俗稽言》卷十三:“或曰万物始于春而成于秋,春,木,震位,东也;秋,金,兑位,西也。故曰东西。”后来清人顾雪亭有东作西成说,实为此说的翻版。
2.南火北水说。此说源自明代周延儒。《通俗编》卷二十六:“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夜叩人之门求水火,无弗与者,此不待交易。故但言买东西而不及南北。”大意是南代表火,北代表水,若在黄昏做晚饭的时候向别人借水借火,没有不给的,这“给”不能叫交易,因此交易物只能叫东西了。此说的变式为东木西金说,见于逸闻野史。即东代表木,西代表金,木、金可以放在篮子里,而火、水不能用篮子装。所以物称东西,不称南北。
3.东京西京说。此说源自清人龚炜。其《巢林笔谈续编》:“愚以此语定起东汉,其时都市之盛侈陈东、西两京。俗语买东买西,言及卖买者非东即西,沿习日久,遂以东西为货物潜身。”意为东汉时期,人们要货物总是去东京(洛阳)或西京(长安),久而久之,“东西”二字成了货物的代名词。
4.四方约言说。此说源自清人梁章矩。其《(浪迹丛谈)续谈》卷七“东西”条:“物产四方而约举东西,正犹史记四时而言春秋耳。”
5.东洋西洋说。见于陈江《“买东西”考》。大意是“东西”本为明嘉、万年间地区(东南沿海)、行业(海外贸易)方言,与东、西洋舶来品有关,后经过发展,融入汉民族语言文字系统,成为日用语。
6.地方代物产说。见于徐时仪《〈“买东西”考〉献疑》。徐时仪认为:“‘买东西’一词由指买卖于东市西市,而泛指买卖于四方,进而又指买卖四方的物产。‘东西’一词则由买卖四方物产的专称,而泛指一般的物品,进而又成为各种具体或抽象的事物之通称。”
7.东市西市说。见于任筱萌《“东西”指称万物的由来及其流变》。任筱萌认为:“‘东西’组合在一起表示世间万物应起始于唐,来源于唐代都城长安的东市和西市。”
上述种种说法表现了人们对“东西”一词得义之由的兴趣,由于各种因素,有些联想难免牵强附会,这是不能责之过苛的,毕竟它们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心理、社会风俗和生活。在他们对“东西”的俗语源探讨中,这样两点应该是可以确定的:
1.“东西”更多是使用在口语中。这在明代就已被人指出。明·苏祐《逌旃璅言》:“世称钱物曰东西,称男子曰南北。于好男子无钱使者,辄咤曰‘好南北,无东西’云。意盖乡语相传有自来矣。”
2.“东西”一词早在汉代就已出现。《公羊传·襄公十六年》“君若赘旒然”,汉·何休注曰:“旒旗旒赘,系属之辞,若今俗名就婿为赘婿矣。以旂旒喻者,为下所执持东西。”疏云:“就婿为赘婿,‘亦是妻所持挈,故名之云尔’。”此“东西”显然是物之意。
从俗语源的角度来探讨“物称东西”的由来,笔者认为还有一个更带有历史文化背景的说法。那就是来源于西汉时的“私东”一词。《史记》、《汉书》都有“私东”,有时也作“西东”。《索隐》云:“《汉书》亦有‘私东’。应邵曰:仕诸侯为‘私’。时天子居长安,诸王悉在关东,小人怵然内迫私家,乐仕诸侯,故云怵迫‘私东’。李奇曰:‘私’多作‘西’者,言东西趋利也。”(《二十五史·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意为汉时,人们为了追逐物质利益都乐于去给诸侯做事,这在当时叫“私”,由于诸侯都位于天子所在都城的东方,因此称作“私东”,“私”和“西”音同,方位又巧合,“私东”就成为“西东”,有从东西方追逐利益的意思。又由于人们的语言习惯,“西东”习惯上就说成“东西”。所以《文选·贾谊鹏鸟赋》有的版本中作“怵迫之徒兮,或趋东西”。
当然,此词义演变的探讨未必没有想当然之处或联想错误之处,然而同其他俗语源一样可供我们从社会生活和文化的角度略窥其词义演变之一斑,从而有益于帮助我们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理清其发展脉络。
1.春始秋成说。此说源自明代张叔行。其《雅俗稽言》卷十三:“或曰万物始于春而成于秋,春,木,震位,东也;秋,金,兑位,西也。故曰东西。”后来清人顾雪亭有东作西成说,实为此说的翻版。
2.南火北水说。此说源自明代周延儒。《通俗编》卷二十六:“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夜叩人之门求水火,无弗与者,此不待交易。故但言买东西而不及南北。”大意是南代表火,北代表水,若在黄昏做晚饭的时候向别人借水借火,没有不给的,这“给”不能叫交易,因此交易物只能叫东西了。此说的变式为东木西金说,见于逸闻野史。即东代表木,西代表金,木、金可以放在篮子里,而火、水不能用篮子装。所以物称东西,不称南北。
3.东京西京说。此说源自清人龚炜。其《巢林笔谈续编》:“愚以此语定起东汉,其时都市之盛侈陈东、西两京。俗语买东买西,言及卖买者非东即西,沿习日久,遂以东西为货物潜身。”意为东汉时期,人们要货物总是去东京(洛阳)或西京(长安),久而久之,“东西”二字成了货物的代名词。
4.四方约言说。此说源自清人梁章矩。其《(浪迹丛谈)续谈》卷七“东西”条:“物产四方而约举东西,正犹史记四时而言春秋耳。”
5.东洋西洋说。见于陈江《“买东西”考》。大意是“东西”本为明嘉、万年间地区(东南沿海)、行业(海外贸易)方言,与东、西洋舶来品有关,后经过发展,融入汉民族语言文字系统,成为日用语。
6.地方代物产说。见于徐时仪《〈“买东西”考〉献疑》。徐时仪认为:“‘买东西’一词由指买卖于东市西市,而泛指买卖于四方,进而又指买卖四方的物产。‘东西’一词则由买卖四方物产的专称,而泛指一般的物品,进而又成为各种具体或抽象的事物之通称。”
7.东市西市说。见于任筱萌《“东西”指称万物的由来及其流变》。任筱萌认为:“‘东西’组合在一起表示世间万物应起始于唐,来源于唐代都城长安的东市和西市。”
上述种种说法表现了人们对“东西”一词得义之由的兴趣,由于各种因素,有些联想难免牵强附会,这是不能责之过苛的,毕竟它们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心理、社会风俗和生活。在他们对“东西”的俗语源探讨中,这样两点应该是可以确定的:
1.“东西”更多是使用在口语中。这在明代就已被人指出。明·苏祐《逌旃璅言》:“世称钱物曰东西,称男子曰南北。于好男子无钱使者,辄咤曰‘好南北,无东西’云。意盖乡语相传有自来矣。”
2.“东西”一词早在汉代就已出现。《公羊传·襄公十六年》“君若赘旒然”,汉·何休注曰:“旒旗旒赘,系属之辞,若今俗名就婿为赘婿矣。以旂旒喻者,为下所执持东西。”疏云:“就婿为赘婿,‘亦是妻所持挈,故名之云尔’。”此“东西”显然是物之意。
从俗语源的角度来探讨“物称东西”的由来,笔者认为还有一个更带有历史文化背景的说法。那就是来源于西汉时的“私东”一词。《史记》、《汉书》都有“私东”,有时也作“西东”。《索隐》云:“《汉书》亦有‘私东’。应邵曰:仕诸侯为‘私’。时天子居长安,诸王悉在关东,小人怵然内迫私家,乐仕诸侯,故云怵迫‘私东’。李奇曰:‘私’多作‘西’者,言东西趋利也。”(《二十五史·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意为汉时,人们为了追逐物质利益都乐于去给诸侯做事,这在当时叫“私”,由于诸侯都位于天子所在都城的东方,因此称作“私东”,“私”和“西”音同,方位又巧合,“私东”就成为“西东”,有从东西方追逐利益的意思。又由于人们的语言习惯,“西东”习惯上就说成“东西”。所以《文选·贾谊鹏鸟赋》有的版本中作“怵迫之徒兮,或趋东西”。
当然,此词义演变的探讨未必没有想当然之处或联想错误之处,然而同其他俗语源一样可供我们从社会生活和文化的角度略窥其词义演变之一斑,从而有益于帮助我们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理清其发展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