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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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金市场融通、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的加强,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两者在价格联动机制和信息传导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呈现出很强的关联性。在这一背景下,市场上就出现不轨的交易者利用两个市场之间价格关联和信息差进行跨市场操纵。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是基于股票期现货市场的价格关联和信息传递机制,在其中一个市场中建立仓位,交易者利用信息、资金、价格优势采取不正当手段,对另一市场的价格施加影响而改变市场正常态势,从而获得不当收益的行为。相较于单一市场操纵,跨市场操纵涉及范围广、危害性强,极容易引发不可逆转的系统性市场风险,因此,对于跨市场操纵行为的规制需要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全文共四万余字,分为四个部分,对于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基本问题、现实困境、域外经验、制度完善展开论述,具体如下:第一部分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基本问题。这一部分先是从价格联动机制和信息传导机制入手,分析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关联性;进而分析我国股票市场现状,阐释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操纵的经济机理,得出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操纵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以及加强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现实困境。该部分从监管模式和监管法律两个角度入手,分析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现实难题。首先,论述我国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机制的不合理之处,包括监管权配置失衡、监管稳定机制不足、监管重点内容偏误等方面;其次,我国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法律不完善,包括监管法律规范缺位、监管法律责任轻微、监管法律结构混乱等。第三部分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域外经验借鉴。这一部分是在提出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问题、发现现阶段我国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之上,通过借鉴美国、英国、韩国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法律,得出对于我国监管制度有意义的启示。第四部分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制度完善。该部分主要在分析监管模式和监管法律的基础之上,寻求我国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监管制度的完善。要完善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制度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监管机制的设计,侧重强调明确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主体职责及分工、健全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稳定协调机制、明晰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的重点把控内容;二是监管法律的改进,即积极推动期货立法完善、合理界定跨市场操纵行为、健全跨市场操纵惩处机制和民事赔偿制度,并建立逻辑统一的跨市场操纵规制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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