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中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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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探讨的是跨境电子商务中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的认定,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探究跨境电商中的销售侵权问题产生的原因。本部分首先对当下跨境电商的模式进行了梳理,主要分为B2B、B2C、C2C三种,并进行了简要介绍,为下文具体分析做下铺垫。其次介绍跨境电商中商品销售商标侵权认定问题的特殊性。一是从实践方面讲,跨境电商中法律关系的复杂导致侵权主体、侵权行为的识别较为困难。二是国家贸易政策也对侵权认定产生了外部影响。本文第二部分首先考察了实践中跨境电子商务中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的已有司法实践案例,根据不同的观察视角区分和提炼现实情况,勾勒出跨境电商中可能出现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的场景,对各场景进行归类、描述,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本文发现,虽然既有实践已经对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商品销售商标侵权认定的参考因素较为“碎片化”,尚缺乏贯穿于其中的本质认定标准。其次,对涉跨境电商运作模式下针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各责任主体的行政监管文件进行梳理与总结,为第三部分合法取得抗辩及第四部分侵权责任承担的分析做下铺垫。本文第三部分从实践视角转向理论视角,分析了跨境电商中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第一,提出混淆可能性是根本判断标准,从立法、理论两方面解释其系根本标准的原因;再解释混淆可能性在跨境电商中的具体意涵,尤其对电商中的相关公众作出了解释。第二,指出跨境电商背景下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的认定不是“非黑即白”式的判断,而要考量其他要素,包括是否损害商标的品质保障等功能、是否合于当下的跨境贸易政策等。但对于后者,指出要谨慎考量,否则会陷入法律虚无主义。第三,指出不仅要从正面分析侵权认定,还要从反面分析侵权抗辩,主要对“合法取得抗辩”进行分析,认为跨境电商背景下的跨境电商企业作为销售者有权提出合法取得抗辩,并认为跨境电商销售者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是否对合法取得抗辩认定存在影响,应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影响销售者主观善意的认定。第四,一些跨境电商背景下商品销售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法》调整的利益,还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竞争利益的调整,此时,应当划分二者的规制范围,防止对境内商标权人的权利进行过度的财产化保护而有违商标法的初衷。最后,本文将第三部分提出的认定标准结合到第二部分归纳的各个场景中,按照“侵权主体—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侵权抗辩”的思路,提出跨境电商背景下的商品销售商标侵权的具体判定路径。侵权主体即为销售者,但要注意电商平台作为销售者时主体的识别。在侵权行为方面,形式上,区分委托行为和买卖行为,以识别侵权要件的销售行为;实质上,按照本文提出的认定标准对各情形逐个进行分析。其次在侵权责任方面,非自营型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内服务商、境内代理人也可能成为商标间接侵权主体,需要承担连带的民事侵权责任以及行政监管方面的责任。另外在侵权抗辩方面,对于侵权审查义务和合法取得两要件进行分别考察,其中虽然跨境电商销售者相比一般销售者不一定具有更高的审查义务,但根据个案情况对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或有更高要求。此外,区分类型分析了跨境电商销售者违反行政管制规范对认定合法取得要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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