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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开门为诸侯,闭门为天子”,所管辖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王国”。
土司由朝廷任命,需承担进贡与征调等义务,是中国古代的“一国两制”。
中央王朝改朝换代,但土司代代相传,可谓是“流水的王朝,铁打的土司”。
夏日的清晨,在清脆婉转的鸟鸣声中,唐崖土司城也和山里的农人一样“苏醒”了。
吊脚楼里的炊烟袅袅升起,油茶汤的香味在晨风中弥漫;有土家妇女背着背篓,走过挂满露珠的“皇城”街道去田间采茶;有土家汉子张开渔网,在晨雾氤氲的唐崖河上捕鱼……这一切如同回到陶渊明笔下的“武陵桃源”生活一般。
何为“武陵”?“止戈为武”;“高平为陵”。《左传》和《诗经》里的这两句短语注解了“武陵”——这也是土家族历史的写照:在武陵山中的河谷间迁徙、征战、融合,经历了“巴人—五溪蛮—毕兹卡(本地人)—土家族”的发展历程,与之相对应的就有了“巴国—郡县制—羁縻制—土司制”的行政建置。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一个王朝退出武陵地区,另一个王朝又汹涌而来。从秦代至两宋,这块土地上大抵上演着相似的故事:历代中央王朝对武陵地区皆是利用羁縻政策——略微管束,施以笼络。中央王朝封授给少数民族首领一个职官称号后,不问内政,首领世领其地,世管其民。
元灭宋以后,大元帝国推出了一项新制度——在汉、唐、宋各朝羁縻统治基础上,实行一种招抚、任用各地方少数民族首领的“土司制度”。与前代土官相比,土司被中央王朝看得更紧,他们由朝廷任命,同时还要向朝廷承担朝贡、赋税、征战等义务。此一举,使中央和边疆的关系变得空前紧密。
到了明朝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将管理土司的策略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史称“永乐定制”——对土司授职、职衔、领地、属民、隶属、承袭、信物、升迁、惩罚、进贡、纳赋、用兵、文教等作了严格的制度规定,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其中规定了土司的职衔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等不同级别。
事实上,土司所管辖的实质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王国”。他们“打开门为诸侯,关起门来为天子”,与中央王朝的关系,称得上是“一国两制”。因为土司既是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又是本地的最高军事首领,故民间将土司称为“土司王”;土司允许世袭,中央王朝改朝换代,但土司依然代代相传,可谓是“流水的王朝,铁打的土司”。
唐崖覃氏土司正是在这个历史大背景中闪亮登场了。据史料记载,覃氏土司在武陵山区的活动由来已久,宋时(12世纪)鄂西覃氏势力已然显赫。
按照2014年出版的《中华覃氏志·湖北卷》的记载:覃氏始祖覃汝先在南宋时即定居施州柳州城(今恩施椅子山),其子覃伯坚开创了家族统领一方的功绩:宋庆元三年(1197年),覃伯坚因征“蜀吴曦乱”有功,受封于行军总管,镇守施州。这个行军总管就是唐宋实施的“羁縻府州”制度的一个官衔——以少数民族首领统之,授予都督、刺史等官职,允许世袭,并以军民兼管的都督府、总管府统领。
覃伯坚之子覃普诸世袭行军总管,后因功加授“镇国大元帅”,任施州镇边万户总管。覃普诸有三子:大儿子覃耳毛世袭镇国大元帅,执掌施南宣慰司;二儿子覃散毛执掌散毛宣抚司;三儿子覃化毛执掌唐崖长官司。元明清三代,覃氏家族拥有鄂西七个土司、湘西两个土司,成为武陵山一带的强宗大姓。
关于覃氏始祖的故事,《覃氏族谱》记载道: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覃化毛奉长兄镇国大元帅覃耳毛之命,领兵三千攻打蛮酋马化龙,取得唐崖五峒地,置军民千户所。覃化毛治理唐崖时实施仁政,使土民得以安居乐业,感其恩德,称化毛为“启处送”(土家语,意为上天赐予的仁主),覃化毛为唐崖始祖。
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对于覃氏家族而言,是一个值得在族谱上大书一笔的历史。因为这一年朝廷正式下令设立唐崖长官司(六品),这意味着行政级别得到大大提升,土王也晋升为有“品级”的朝廷官员了。一个土司王朝的传奇历史就此开始书写——世袭土司17代,雄霸一方381年。
历史风云变幻,唐崖土司家族的命运也跌宕起伏。元末时局动荡,朝廷无力控制,唐崖土司乘机发展;明朝建立后,对唐崖土司“以原官授之”;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因参加湘鄂西土司叛乱,遭废置;明永乐四年(1406年)复置,势力逐渐恢复。其后200余年间,唐崖土司稳步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日臻成熟。随着历代土司的“军功”或“叛服”,职位屡有升降。
从秦汉的郡县制,到唐宋的羁縻制,再到元明清的土司制,都秉承了中国“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传统理念,谋求利益平衡及共同发展,实现文化多样性传承的民族生存与社会管理智慧。陈飞说:“这一管理智慧可为当今世界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提供借鉴”。土司城能申遗,所承载的土司制度是其重要的价值所在,而遗留下来的土司城遗址,则是中央在大一统基础上“因俗而治”的光荣证据。
土司由朝廷任命,需承担进贡与征调等义务,是中国古代的“一国两制”。
中央王朝改朝换代,但土司代代相传,可谓是“流水的王朝,铁打的土司”。
夏日的清晨,在清脆婉转的鸟鸣声中,唐崖土司城也和山里的农人一样“苏醒”了。
吊脚楼里的炊烟袅袅升起,油茶汤的香味在晨风中弥漫;有土家妇女背着背篓,走过挂满露珠的“皇城”街道去田间采茶;有土家汉子张开渔网,在晨雾氤氲的唐崖河上捕鱼……这一切如同回到陶渊明笔下的“武陵桃源”生活一般。
何为“武陵”?“止戈为武”;“高平为陵”。《左传》和《诗经》里的这两句短语注解了“武陵”——这也是土家族历史的写照:在武陵山中的河谷间迁徙、征战、融合,经历了“巴人—五溪蛮—毕兹卡(本地人)—土家族”的发展历程,与之相对应的就有了“巴国—郡县制—羁縻制—土司制”的行政建置。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一个王朝退出武陵地区,另一个王朝又汹涌而来。从秦代至两宋,这块土地上大抵上演着相似的故事:历代中央王朝对武陵地区皆是利用羁縻政策——略微管束,施以笼络。中央王朝封授给少数民族首领一个职官称号后,不问内政,首领世领其地,世管其民。
元灭宋以后,大元帝国推出了一项新制度——在汉、唐、宋各朝羁縻统治基础上,实行一种招抚、任用各地方少数民族首领的“土司制度”。与前代土官相比,土司被中央王朝看得更紧,他们由朝廷任命,同时还要向朝廷承担朝贡、赋税、征战等义务。此一举,使中央和边疆的关系变得空前紧密。
到了明朝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将管理土司的策略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史称“永乐定制”——对土司授职、职衔、领地、属民、隶属、承袭、信物、升迁、惩罚、进贡、纳赋、用兵、文教等作了严格的制度规定,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其中规定了土司的职衔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等不同级别。
事实上,土司所管辖的实质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王国”。他们“打开门为诸侯,关起门来为天子”,与中央王朝的关系,称得上是“一国两制”。因为土司既是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又是本地的最高军事首领,故民间将土司称为“土司王”;土司允许世袭,中央王朝改朝换代,但土司依然代代相传,可谓是“流水的王朝,铁打的土司”。
唐崖覃氏土司正是在这个历史大背景中闪亮登场了。据史料记载,覃氏土司在武陵山区的活动由来已久,宋时(12世纪)鄂西覃氏势力已然显赫。
按照2014年出版的《中华覃氏志·湖北卷》的记载:覃氏始祖覃汝先在南宋时即定居施州柳州城(今恩施椅子山),其子覃伯坚开创了家族统领一方的功绩:宋庆元三年(1197年),覃伯坚因征“蜀吴曦乱”有功,受封于行军总管,镇守施州。这个行军总管就是唐宋实施的“羁縻府州”制度的一个官衔——以少数民族首领统之,授予都督、刺史等官职,允许世袭,并以军民兼管的都督府、总管府统领。
覃伯坚之子覃普诸世袭行军总管,后因功加授“镇国大元帅”,任施州镇边万户总管。覃普诸有三子:大儿子覃耳毛世袭镇国大元帅,执掌施南宣慰司;二儿子覃散毛执掌散毛宣抚司;三儿子覃化毛执掌唐崖长官司。元明清三代,覃氏家族拥有鄂西七个土司、湘西两个土司,成为武陵山一带的强宗大姓。
关于覃氏始祖的故事,《覃氏族谱》记载道: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覃化毛奉长兄镇国大元帅覃耳毛之命,领兵三千攻打蛮酋马化龙,取得唐崖五峒地,置军民千户所。覃化毛治理唐崖时实施仁政,使土民得以安居乐业,感其恩德,称化毛为“启处送”(土家语,意为上天赐予的仁主),覃化毛为唐崖始祖。
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对于覃氏家族而言,是一个值得在族谱上大书一笔的历史。因为这一年朝廷正式下令设立唐崖长官司(六品),这意味着行政级别得到大大提升,土王也晋升为有“品级”的朝廷官员了。一个土司王朝的传奇历史就此开始书写——世袭土司17代,雄霸一方381年。
历史风云变幻,唐崖土司家族的命运也跌宕起伏。元末时局动荡,朝廷无力控制,唐崖土司乘机发展;明朝建立后,对唐崖土司“以原官授之”;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因参加湘鄂西土司叛乱,遭废置;明永乐四年(1406年)复置,势力逐渐恢复。其后200余年间,唐崖土司稳步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日臻成熟。随着历代土司的“军功”或“叛服”,职位屡有升降。
从秦汉的郡县制,到唐宋的羁縻制,再到元明清的土司制,都秉承了中国“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传统理念,谋求利益平衡及共同发展,实现文化多样性传承的民族生存与社会管理智慧。陈飞说:“这一管理智慧可为当今世界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提供借鉴”。土司城能申遗,所承载的土司制度是其重要的价值所在,而遗留下来的土司城遗址,则是中央在大一统基础上“因俗而治”的光荣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