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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组会计委托代理财务管理规范进行论述。
随着农民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的逐步增强,农村财务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群众的关心和关注,财务管理与公开已成为农村工作的一个热点和难点。对村组财务进行规范管理,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务人员队伍,是做好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农村“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就勐戛镇而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从2009年开始组织实施,委托代理服务从摸清“家底”开始,做到清理一家代管一家,并由村、组与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由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财务和会计核算。目前,全镇完成了9个村委会、109个村民小组的资产、资金清理及代管工作,已基本100%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后,出现了“三清楚”、“两下降”、“一提升”的新面貌,取得了群众、干部、各级党委和政府“四满意”的效果。 “三清楚”即:账本做到清清楚楚,完全可以摆在阳光下“晒”了;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收支状况清清楚楚,真正把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落到了实处;大批基层干部的形象一目了然,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两下降”即:农村中因经济账目不清楚而引发的上访、群体性事件大幅下降;同时也使基层干部中因经济问题引发的违法乱纪问题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控制,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提升”即:实现了基层财务会计管理由手工记账向计算机记账的转变,极大地提升了基层会计队伍的现代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乡镇对村组实行集中做账全免费,大量精减了人员,降低了成本,减轻了负担。
二、村级会计代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乡镇会计基础工作依然较为薄弱。主要表现为:(1)会计科目使用混淆;(2)账务处理不全面、会计凭证管理不够规范;(3)报销单据存在经手人、证明人、签批人无人签或签不齐或代签的情况。
(二)各种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民主理财还不够规范,理财小组监督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村、组报销单据的审批权限、报账程序、现金管理等制度内容不够全面,或存在财务人员不严格执行的情况,与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建立了财务制度,但在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偏差,岗位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相互间缺少制约,同时村组报财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度影响了村组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村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够彻底。按规定,为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事项都必须对群众公开。但是实际执行中,公开内容不够到位、不够具体、不够细化,而村民忙于各自生产经营、外出务工,加之参与民主理财意识淡薄,财务公开不彻底,在一定程度上为村干部的自利行为和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也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构成了严重威胁。
(五)部分村民小组存在“账外账”现象。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以来,过去长期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务收支混乱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收支的合理性和会计核算水平总体有所提高,但形势仍不容乐观。有的村组没有将集体资金全部纳入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即出现了“账外账”情况。
(六)部分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对财务监督乏力。一些村组虽然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了监督员,但常常碍于情面,怕得罪人,不讲原则,对村集体收支违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三、关于下一步规范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委托代理中心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村组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二是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报账员的管理,明确报账员职责:1.积极宣传、贯彻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2.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以及备用金的领取、保管和支付;3.定期、统一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4.以会计资料为依据,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乡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會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代理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三)坚持“三资”管理的原则
村、组要坚持“三资”民主决策,遵循“三重一大” 和“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1.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2.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3.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的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4.必须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原则。
(四)规范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是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要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设立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将集体的财务信息和资产、资源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内容上要详尽,地点上要集中,形式上要多样化,争取做到让群众“五个明白”即:明白集体资产,明白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明白干部办事程序与结果,明白村干部报酬,明白自己应承担的义务。针对一些村组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既要有会计知识,又要包括农村土地管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律意识,严格规范运作,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一支业务精、纪律严、意识新、作风实的农村委托代理中心会计队伍。代理服务机构还要定期对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任用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达到合格标准。(作者单位为芒市勐戛镇农村经济经營管理站)
随着农民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的逐步增强,农村财务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群众的关心和关注,财务管理与公开已成为农村工作的一个热点和难点。对村组财务进行规范管理,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务人员队伍,是做好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农村“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就勐戛镇而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从2009年开始组织实施,委托代理服务从摸清“家底”开始,做到清理一家代管一家,并由村、组与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由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财务和会计核算。目前,全镇完成了9个村委会、109个村民小组的资产、资金清理及代管工作,已基本100%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后,出现了“三清楚”、“两下降”、“一提升”的新面貌,取得了群众、干部、各级党委和政府“四满意”的效果。 “三清楚”即:账本做到清清楚楚,完全可以摆在阳光下“晒”了;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收支状况清清楚楚,真正把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落到了实处;大批基层干部的形象一目了然,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两下降”即:农村中因经济账目不清楚而引发的上访、群体性事件大幅下降;同时也使基层干部中因经济问题引发的违法乱纪问题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控制,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提升”即:实现了基层财务会计管理由手工记账向计算机记账的转变,极大地提升了基层会计队伍的现代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乡镇对村组实行集中做账全免费,大量精减了人员,降低了成本,减轻了负担。
二、村级会计代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乡镇会计基础工作依然较为薄弱。主要表现为:(1)会计科目使用混淆;(2)账务处理不全面、会计凭证管理不够规范;(3)报销单据存在经手人、证明人、签批人无人签或签不齐或代签的情况。
(二)各种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民主理财还不够规范,理财小组监督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村、组报销单据的审批权限、报账程序、现金管理等制度内容不够全面,或存在财务人员不严格执行的情况,与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建立了财务制度,但在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偏差,岗位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相互间缺少制约,同时村组报财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度影响了村组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村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够彻底。按规定,为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事项都必须对群众公开。但是实际执行中,公开内容不够到位、不够具体、不够细化,而村民忙于各自生产经营、外出务工,加之参与民主理财意识淡薄,财务公开不彻底,在一定程度上为村干部的自利行为和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也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构成了严重威胁。
(五)部分村民小组存在“账外账”现象。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以来,过去长期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务收支混乱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收支的合理性和会计核算水平总体有所提高,但形势仍不容乐观。有的村组没有将集体资金全部纳入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即出现了“账外账”情况。
(六)部分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对财务监督乏力。一些村组虽然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了监督员,但常常碍于情面,怕得罪人,不讲原则,对村集体收支违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三、关于下一步规范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委托代理中心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村组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二是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报账员的管理,明确报账员职责:1.积极宣传、贯彻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2.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以及备用金的领取、保管和支付;3.定期、统一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4.以会计资料为依据,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乡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會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代理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三)坚持“三资”管理的原则
村、组要坚持“三资”民主决策,遵循“三重一大” 和“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1.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2.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3.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的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4.必须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原则。
(四)规范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是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要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设立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将集体的财务信息和资产、资源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内容上要详尽,地点上要集中,形式上要多样化,争取做到让群众“五个明白”即:明白集体资产,明白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明白干部办事程序与结果,明白村干部报酬,明白自己应承担的义务。针对一些村组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既要有会计知识,又要包括农村土地管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律意识,严格规范运作,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一支业务精、纪律严、意识新、作风实的农村委托代理中心会计队伍。代理服务机构还要定期对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任用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达到合格标准。(作者单位为芒市勐戛镇农村经济经營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