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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分析了视障儿童语文学习的各种特点,根据视障儿童的身心特点及缺陷补偿提出了视障儿童语文教学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视障儿童 语文教学 有效措施
视障儿童是指在视力上存在障碍的儿童。通过在教学中与视障儿童的长期接触,我发现其语文学习与普通儿童有很大差别。因此,本文根据实践经验及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探讨对视障儿童语文教学的有效措施。
一、视障儿童语文学习特点
(1)发音。无论是明眼儿童还是盲童都会有许多发音的阻障,他们在初始阶段会很难掌握发音中的不完全爆破、连读、同化等现象,很容易会出现吞音或无视于那些发音规则从而发出模糊不清的音标。明眼儿童的优势是通过对成人口型、齿后、舌位、气流的强弱等的观察与实践,逐步会掌握正确的发音方式,从而学好语言,而盲童由于视障因素,他们看不到成人的口型,这样就很难掌握好发音的要领。而且由于一些音标在口型上相似,所以盲生们更容易将它们混淆。
(2)表情和体态。表情和体态是身体的语言,也是语言的方式之一。口语往往伴随着我们的身体语言。对于普通儿童来说,两种语言是自然协调的。而早期失明使视力障碍儿童无从观察人们的面部表情与内心的喜怒哀乐之间的联系,不理解怎样才能使自己的表现与口语相一致,有些早期失明的盲童为此不敢在正常人面前流露自己的表情及作出动作。这对他们以后的社会交往会造成一定困难。
(3)学习方式。视障儿童相比普通儿童在听说上差异不大,主要是在读和写的方式上有差别,需要靠摸读和点字来完成。
(4)视觉词汇。明眼儿童的语言发展,是视觉经验与语言符号结合的结果。而由于缺少视觉形象,盲童在视觉经验与语言符号的统合上自然感到困难。他们使用词汇使缺乏感性的基础,常出现词与视觉形象脱节,不能准确把握一些视觉性词汇的内涵。
二、视障儿童语文教学的有效措施
(1)听说法。视障儿童由于视觉上的缺陷,经过后天培养,其听觉会更灵敏些,说话的模仿能力也会更强,我们要充分发挥其优势,补偿缺陷。听说法是以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为其理论基础的。它的原则是:听说领先,反复实践,形成习惯。视障儿童不能像正常儿童那样通过视觉获得语言对应的丰富的视觉经验,我们就要在听上做更多努力。如让孩子学习儿歌,听歌曲,在睡前听故事等,都能调动孩子的兴趣,带给孩子轻松的感受,激发其听说的兴趣。在实施听说法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是要给孩子听,然后再让孩子说,从听到说,期间孩子可能需要一个过程,老师要有耐心,理解孩子的沉默,不要逼着孩子说,孩子能听懂了就是说的重要基础。由于看不到口型无法模仿,发音对于视障儿童是较困难的问题。我们可以让孩子将手触摸教者的喉咙处,让其感受发音的震动。也可以采用了一些可变的或固定的人体解剖教具中的口腔模型让盲生去触摸,再去亲身模仿体验,这样可以有助于加快学习进程,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盲生的发音更为准确。
(2)游戏法。通过设计一些适合视障儿童的游戏,是学习语文的很好的方法。使孩子在学习的同时,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发展。对于视障儿童,游戏应以听音和发音游戏为主,要多用甜美的语言鼓励孩子,在游戏中,多结合生活经验。如打电话的游戏,当老师模拟打电话时,让孩子在一旁听,怎样与人交谈告别等,再用玩具电话与孩子练习。
(3)实物配合法。单凭听觉,视障儿童无法掌握客观事物的多种属性,如事物的颜色,形状,大小等,这就要求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帮助孩子将听觉和其他感觉配合起来。实物配合法就是给孩子说某个词时或孩子自己发出某个语音时,让孩子能接触相应的实物,明白语音对应的实物。如对孩子说“苹果”,即给孩子一个苹果,让他通过触觉,嗅觉,味觉来感受“苹果”。对于一些无法视障孩子无法感知的事物,则可以用语言来解释,辅助理解。
(4)全身反应法。詹姆士.J.艾谢博士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了著名的第二语言的全身反应法,即通过听,模仿动作,在做动作的过程中理解听到的语言的含义。这种方法在对视障儿童语文教学中也很实用,其基本原则是听-做动作。如老师发出指令“坐”“站”“睡”等,并做相应的动作,孩子通过模仿動作,逐渐就能理解指令的含义。对于视障儿童,他们不能通过看模仿成人的动作,但我们可以帮助他做相应的动作,即在发出指令后,帮助他完成动作,不断重复,他就能理解指令的含义了。这种方法对视障儿童是很直观和易于理解的。
(5)表情姿态练习法。通过语言描述,老师示范,儿童触摸,使儿童认识人在紧张激烈的情绪状态中,面部和姿态常有的表现。如:伤心哭泣时,脸部肌肉抽搐,泪,涕下流;开心微笑时,脸部肌肉舒张;愤怒时,或横眉瞪眼,或咬牙切齿,肌肉紧张;烦闷时,紧缩眉头,嘴角下垂。使视障儿童懂得怎样做可以使自己的面部表情与内心感受一致,在语言表达时,怎样做才能正确运用面部表情。由于个人的能力有限,本文在对视障儿童语文教学的有效措施探讨得还不够明晰。以后,我将在实践中继续探讨这些问题,为视障儿童语文教学探索更多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视障儿童 语文教学 有效措施
视障儿童是指在视力上存在障碍的儿童。通过在教学中与视障儿童的长期接触,我发现其语文学习与普通儿童有很大差别。因此,本文根据实践经验及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探讨对视障儿童语文教学的有效措施。
一、视障儿童语文学习特点
(1)发音。无论是明眼儿童还是盲童都会有许多发音的阻障,他们在初始阶段会很难掌握发音中的不完全爆破、连读、同化等现象,很容易会出现吞音或无视于那些发音规则从而发出模糊不清的音标。明眼儿童的优势是通过对成人口型、齿后、舌位、气流的强弱等的观察与实践,逐步会掌握正确的发音方式,从而学好语言,而盲童由于视障因素,他们看不到成人的口型,这样就很难掌握好发音的要领。而且由于一些音标在口型上相似,所以盲生们更容易将它们混淆。
(2)表情和体态。表情和体态是身体的语言,也是语言的方式之一。口语往往伴随着我们的身体语言。对于普通儿童来说,两种语言是自然协调的。而早期失明使视力障碍儿童无从观察人们的面部表情与内心的喜怒哀乐之间的联系,不理解怎样才能使自己的表现与口语相一致,有些早期失明的盲童为此不敢在正常人面前流露自己的表情及作出动作。这对他们以后的社会交往会造成一定困难。
(3)学习方式。视障儿童相比普通儿童在听说上差异不大,主要是在读和写的方式上有差别,需要靠摸读和点字来完成。
(4)视觉词汇。明眼儿童的语言发展,是视觉经验与语言符号结合的结果。而由于缺少视觉形象,盲童在视觉经验与语言符号的统合上自然感到困难。他们使用词汇使缺乏感性的基础,常出现词与视觉形象脱节,不能准确把握一些视觉性词汇的内涵。
二、视障儿童语文教学的有效措施
(1)听说法。视障儿童由于视觉上的缺陷,经过后天培养,其听觉会更灵敏些,说话的模仿能力也会更强,我们要充分发挥其优势,补偿缺陷。听说法是以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为其理论基础的。它的原则是:听说领先,反复实践,形成习惯。视障儿童不能像正常儿童那样通过视觉获得语言对应的丰富的视觉经验,我们就要在听上做更多努力。如让孩子学习儿歌,听歌曲,在睡前听故事等,都能调动孩子的兴趣,带给孩子轻松的感受,激发其听说的兴趣。在实施听说法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是要给孩子听,然后再让孩子说,从听到说,期间孩子可能需要一个过程,老师要有耐心,理解孩子的沉默,不要逼着孩子说,孩子能听懂了就是说的重要基础。由于看不到口型无法模仿,发音对于视障儿童是较困难的问题。我们可以让孩子将手触摸教者的喉咙处,让其感受发音的震动。也可以采用了一些可变的或固定的人体解剖教具中的口腔模型让盲生去触摸,再去亲身模仿体验,这样可以有助于加快学习进程,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盲生的发音更为准确。
(2)游戏法。通过设计一些适合视障儿童的游戏,是学习语文的很好的方法。使孩子在学习的同时,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发展。对于视障儿童,游戏应以听音和发音游戏为主,要多用甜美的语言鼓励孩子,在游戏中,多结合生活经验。如打电话的游戏,当老师模拟打电话时,让孩子在一旁听,怎样与人交谈告别等,再用玩具电话与孩子练习。
(3)实物配合法。单凭听觉,视障儿童无法掌握客观事物的多种属性,如事物的颜色,形状,大小等,这就要求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帮助孩子将听觉和其他感觉配合起来。实物配合法就是给孩子说某个词时或孩子自己发出某个语音时,让孩子能接触相应的实物,明白语音对应的实物。如对孩子说“苹果”,即给孩子一个苹果,让他通过触觉,嗅觉,味觉来感受“苹果”。对于一些无法视障孩子无法感知的事物,则可以用语言来解释,辅助理解。
(4)全身反应法。詹姆士.J.艾谢博士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了著名的第二语言的全身反应法,即通过听,模仿动作,在做动作的过程中理解听到的语言的含义。这种方法在对视障儿童语文教学中也很实用,其基本原则是听-做动作。如老师发出指令“坐”“站”“睡”等,并做相应的动作,孩子通过模仿動作,逐渐就能理解指令的含义。对于视障儿童,他们不能通过看模仿成人的动作,但我们可以帮助他做相应的动作,即在发出指令后,帮助他完成动作,不断重复,他就能理解指令的含义了。这种方法对视障儿童是很直观和易于理解的。
(5)表情姿态练习法。通过语言描述,老师示范,儿童触摸,使儿童认识人在紧张激烈的情绪状态中,面部和姿态常有的表现。如:伤心哭泣时,脸部肌肉抽搐,泪,涕下流;开心微笑时,脸部肌肉舒张;愤怒时,或横眉瞪眼,或咬牙切齿,肌肉紧张;烦闷时,紧缩眉头,嘴角下垂。使视障儿童懂得怎样做可以使自己的面部表情与内心感受一致,在语言表达时,怎样做才能正确运用面部表情。由于个人的能力有限,本文在对视障儿童语文教学的有效措施探讨得还不够明晰。以后,我将在实践中继续探讨这些问题,为视障儿童语文教学探索更多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