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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子宫收缩乏力患者不同阶段的不同处理方法。方法:回顾性分析我科45例在产程中子宫收缩乏力产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根据在产程的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进行不同的处理。经阴道自然分娩37例,阴道助产分娩6例,中转部剖宫产2例。结论:增强产妇体力,加强宫缩。对经静脉点滴催产素4~6小时产程无明显进展,仍应行剖宫产术。
关键词:子宫收缩乏力;临床观察;处理【中图分类号】R714.4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8602(2013)12-0026-01
产力异常主要表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影响产程进展和导致分娩进程受阻而危及母儿生命。根据发生宫缩乏力在不同的阶段,可分为潜伏期延长,活跃期延缓、延长或停滞,先露下降延缓或停滞,第二产程延长或停滞。选取2012年6月~2013年6月发生子宫收缩乏力患者45例不同阶段的临床处理方法进行分析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本组收治的45例临产后诊断子宫收缩乏力患者,年龄22~39岁,初产妇36例,经产妇9例。平均孕周38周,估计胎儿体重在2800 g~4 000 g; 原发性宫缩乏力36例,继发性宫缩乏力9例。均排除骨盆和胎位异常,无头盆不称和剖宫产史。
1.2方法
1.2.1潜伏期延长的处理 若有每15min 1次,持续30s或以上的规律宫缩,并且宫颈管消失,宫口开大≥1cm,即可确定临产的开始时间,亦可用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哌替啶50mg加异丙嗪25mg肌内注射、地西泮10mg静脉缓慢注射或盐酸吗啡0.08g皮下注射。如休息后仍有规律宫缩,但宫缩明显改善,则此前为原发性宫缩乏力。辨别有无头盆不称及胎儿位置异常,如胎头已入盆固定,可让产妇下床适当活动以促进宫缩,注意排空膀胱,必要时可给予热肥皂水灌肠,刺激产生宫缩[1]。缩宫素是首选的静脉滴注宫缩药。为低浓度静脉滴注,缩宫素2.5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内,每滴液体中含缩宫素0.33mU,开始控制滴速为每分钟8滴(2.5mU/min),根据宫缩改善情况进行调整,一般需要每15~30min增加1次滴速,每次增加不超过每分钟5滴,最多不超过每分钟60滴,直至宫缩达到2~3min 1次,每次持续30~40s,并伴随宫口逐渐扩大至每小时1.5cm为止。
1.2.2活跃期延长及停滞的处理 在活跃期发现宫缩乏力时,在活跃期早期可以缓慢静脉注射地西泮10mg,地西泮的作用主要是使中枢性子宫平滑肌松弛,产妇由于情绪紧张或疲乏而引起儿茶酚胺分泌增加,后者有抑制子宫收缩的作用。静脉注射地西泮后,中枢神经很快出现轻度抑制,减轻了强烈宫缩对产妇大脑皮质的刺激,产妇很快入睡。此外,地西泮还可以选择性作用于子宫颈平滑肌,使其松弛,解除宫颈口痉挛,加快产程进展。仍不能改善者,可选择人工破膜,使胎头直接压迫宫颈旁的神经丛,反射性地释放出缩宫素及使前列腺素增加而加强宫缩。如果胎膜已破或经人工破膜后宫缩仍乏力,宫口扩张仍缓慢可选择缩宫素促产。
1.2.3先露下降延缓或停滞的处理 胎头下降延缓或停滞,常与宫颈扩张曲线的潜伏期或活跃期延长或停滞同时存在。当胎头下降至+2或以下,宫口接近开全,无头盆不称,仅表现为宫缩乏力者,可用缩宫素静脉滴注。宫口开全,胎头可进一步下降,可经阴道助产娩出胎儿。如胎头下降至+2,但宫口未开全,仅6~ 8cm大,经缩宫素静脉滴注而进展正常者,可经阴道分娩;若2h缩宫素静脉滴注,加大足够的宫缩强度后仍无进展,应考虑中平面狭窄或持续性枕后位等原因,以剖宫产结束分娩为宜[2]。如胎头下降延缓或停滞,并出现继发性宫缩乏力和(或)胎儿宫内窘迫者,应行剖宫产术。
1.2.4第二产程延长或停滞的处理 宫口开全后,出现宫缩乏力,先露仍在+2以上、胎头双顶径在0以上,应及时行阴道检查,以了解骨盆大小及胎方位情况,如骨盆无异常,而胎方位如为枕横、枕后位,可以用徒手旋转胎头法,在宫缩间歇帮助转至枕前位。如发现存在头盆不称,则应立即行剖宫产术。骨盆及胎方位均正常者,可用缩宫素促产。将滴注速度调整到宫缩持续时间在50~60s,间隔1min左右。同时指导产妇正确屏气用力,并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及胎心情况,如果观察20~30min仍无进展,亦须行剖宫产术。如第二产程延长或出现宫内窘迫,且先露达+2以下,可行阴道助产,方法可选择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术。
2结果
根据在产程的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进行不同的处理。经阴道自然分娩37例,阴道助产分娩6例,中转部剖宫产2例。
3讨论
潜伏期8小时后仍未进入活跃期,或进入活跃期4小时宫口尚未开全,或出现异常产程图应寻找原因,评估头盆关系。若存在头盆不称或严重胎位异常(高直后位或前不均倾),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无明显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应给予镇静剂使孕妇得以充分休息后,行人工破膜催产。进入活跃期出现异常临床表现应积极处理,未破膜者可酌情人工破膜,了解羊水状况及观察儿头下降情况。处理后观察1/2~1小时,宫缩仍不改善,可酌情加强宫缩。进入第二产程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儿头骨质最低点达S+3,胎头矢状缝位于骨盆出口前后径上,可行产钳术或胎头吸引术助产,否则应行剖宫产。
参考文献
[1]丰有吉.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64-168.
[2]李树珍,李欣,李永梅.子宫加压缝合法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疗效观察[J].滨州医学院学报,2008,31(2):138~139.
关键词:子宫收缩乏力;临床观察;处理【中图分类号】R714.4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8602(2013)12-0026-01
产力异常主要表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影响产程进展和导致分娩进程受阻而危及母儿生命。根据发生宫缩乏力在不同的阶段,可分为潜伏期延长,活跃期延缓、延长或停滞,先露下降延缓或停滞,第二产程延长或停滞。选取2012年6月~2013年6月发生子宫收缩乏力患者45例不同阶段的临床处理方法进行分析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本组收治的45例临产后诊断子宫收缩乏力患者,年龄22~39岁,初产妇36例,经产妇9例。平均孕周38周,估计胎儿体重在2800 g~4 000 g; 原发性宫缩乏力36例,继发性宫缩乏力9例。均排除骨盆和胎位异常,无头盆不称和剖宫产史。
1.2方法
1.2.1潜伏期延长的处理 若有每15min 1次,持续30s或以上的规律宫缩,并且宫颈管消失,宫口开大≥1cm,即可确定临产的开始时间,亦可用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哌替啶50mg加异丙嗪25mg肌内注射、地西泮10mg静脉缓慢注射或盐酸吗啡0.08g皮下注射。如休息后仍有规律宫缩,但宫缩明显改善,则此前为原发性宫缩乏力。辨别有无头盆不称及胎儿位置异常,如胎头已入盆固定,可让产妇下床适当活动以促进宫缩,注意排空膀胱,必要时可给予热肥皂水灌肠,刺激产生宫缩[1]。缩宫素是首选的静脉滴注宫缩药。为低浓度静脉滴注,缩宫素2.5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内,每滴液体中含缩宫素0.33mU,开始控制滴速为每分钟8滴(2.5mU/min),根据宫缩改善情况进行调整,一般需要每15~30min增加1次滴速,每次增加不超过每分钟5滴,最多不超过每分钟60滴,直至宫缩达到2~3min 1次,每次持续30~40s,并伴随宫口逐渐扩大至每小时1.5cm为止。
1.2.2活跃期延长及停滞的处理 在活跃期发现宫缩乏力时,在活跃期早期可以缓慢静脉注射地西泮10mg,地西泮的作用主要是使中枢性子宫平滑肌松弛,产妇由于情绪紧张或疲乏而引起儿茶酚胺分泌增加,后者有抑制子宫收缩的作用。静脉注射地西泮后,中枢神经很快出现轻度抑制,减轻了强烈宫缩对产妇大脑皮质的刺激,产妇很快入睡。此外,地西泮还可以选择性作用于子宫颈平滑肌,使其松弛,解除宫颈口痉挛,加快产程进展。仍不能改善者,可选择人工破膜,使胎头直接压迫宫颈旁的神经丛,反射性地释放出缩宫素及使前列腺素增加而加强宫缩。如果胎膜已破或经人工破膜后宫缩仍乏力,宫口扩张仍缓慢可选择缩宫素促产。
1.2.3先露下降延缓或停滞的处理 胎头下降延缓或停滞,常与宫颈扩张曲线的潜伏期或活跃期延长或停滞同时存在。当胎头下降至+2或以下,宫口接近开全,无头盆不称,仅表现为宫缩乏力者,可用缩宫素静脉滴注。宫口开全,胎头可进一步下降,可经阴道助产娩出胎儿。如胎头下降至+2,但宫口未开全,仅6~ 8cm大,经缩宫素静脉滴注而进展正常者,可经阴道分娩;若2h缩宫素静脉滴注,加大足够的宫缩强度后仍无进展,应考虑中平面狭窄或持续性枕后位等原因,以剖宫产结束分娩为宜[2]。如胎头下降延缓或停滞,并出现继发性宫缩乏力和(或)胎儿宫内窘迫者,应行剖宫产术。
1.2.4第二产程延长或停滞的处理 宫口开全后,出现宫缩乏力,先露仍在+2以上、胎头双顶径在0以上,应及时行阴道检查,以了解骨盆大小及胎方位情况,如骨盆无异常,而胎方位如为枕横、枕后位,可以用徒手旋转胎头法,在宫缩间歇帮助转至枕前位。如发现存在头盆不称,则应立即行剖宫产术。骨盆及胎方位均正常者,可用缩宫素促产。将滴注速度调整到宫缩持续时间在50~60s,间隔1min左右。同时指导产妇正确屏气用力,并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及胎心情况,如果观察20~30min仍无进展,亦须行剖宫产术。如第二产程延长或出现宫内窘迫,且先露达+2以下,可行阴道助产,方法可选择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术。
2结果
根据在产程的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进行不同的处理。经阴道自然分娩37例,阴道助产分娩6例,中转部剖宫产2例。
3讨论
潜伏期8小时后仍未进入活跃期,或进入活跃期4小时宫口尚未开全,或出现异常产程图应寻找原因,评估头盆关系。若存在头盆不称或严重胎位异常(高直后位或前不均倾),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无明显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应给予镇静剂使孕妇得以充分休息后,行人工破膜催产。进入活跃期出现异常临床表现应积极处理,未破膜者可酌情人工破膜,了解羊水状况及观察儿头下降情况。处理后观察1/2~1小时,宫缩仍不改善,可酌情加强宫缩。进入第二产程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儿头骨质最低点达S+3,胎头矢状缝位于骨盆出口前后径上,可行产钳术或胎头吸引术助产,否则应行剖宫产。
参考文献
[1]丰有吉.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64-168.
[2]李树珍,李欣,李永梅.子宫加压缝合法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疗效观察[J].滨州医学院学报,2008,31(2):1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