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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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文章阐述了中国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历程与主要成效,通过共性与个性分析,对当前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中国大学科技园目前普遍存在创新主体角色冲突、功能定位模糊、创新激励机制不完善、创新服务能力有限等问题。在分析京沪两地在大学科技园建设政策、运营模式等方面差异的基础上,从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发挥依托高校基础作用及大学科技园自身能动作用等三方面提出促进中国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提升科技园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大学科技园;创新机制;运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5)01-0093-09
  国家大学科技园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规模数量不断扩大,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以及创业人才培养方面日益发挥积极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创新领域。1999年,科技部、教育部启动了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工作,并于2001年正式认定22家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2011年明确提出严格规范大学科技园的管理,通过绩效评价形成退出机制,促进大学科技园间的争先创优与优胜劣汰。2011年初,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启动的绩效评价工作对象为86家国家大学科技园。2011年8月,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以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高等学校的共同推动下,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校师生创业的重要基地。2013年1月,科技部、教育部联合认定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园等9家大学科技园为第九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至此,全国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共计94家[1]。
  本文对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问题[2]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整理分析,并对北京、上海、西安、武汉部分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调研工作。
  一、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
  现状及主要成效
  (一)内生发展规模化,社会服务能力强
  2013年,9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拥有园区场地面积1002万m2,其中孵化用房326万m2、研发用房187万m2、生产用房336万m2;孵化基金总额8.09亿元,管理机构从业人员2451人,在孵企业7457家,其中当年新入孵企业1809家,师生自办企业1875家,企业从业人员13.36万人,其中接纳应届毕业生1.42万人;截至2012年,累计毕业企业5746家,其中上市企业32家,2012年毕业企业817家①。与此同时,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见表1),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大幅增加。
  (二)与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分布
  截至2012年底,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于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46所高校,其中:北京、上海和江苏省最为密集。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省级行政区划上的分布,与中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总水平相适应,且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见表2)。
  (三)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2012年,9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承担各级各类计划项目278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41项,在孵企业申请专利9096项,其中,发明专利3830项;批准专利4209项,其中发明专利1328项,购买国外专利172项。2012年在孵企业转化科技成果7490项,转化高校科研成果1892项,在孵企业总收入为209亿元。
  二、当前中国大学科技园
  发展问题分析
  (一)创新主体角色冲突
  大学科技园创新体系中,存在着政府、高校和企业三个主体。目前三个主体存在各自职能角色冲突、功能定位模糊的情况。
  从政府层面来讲,大学科技园的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中国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与国外大学科技园相比,具有较大差异(见表3)。发达国家大学科技园仅仅是创造一种宽松环境,让有志创业者有栖息地,大学不直接办企业;而中国大学科技园一开始就有比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在大学科技园建设初期,政府的各项政策、优惠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深入,政府所能分配的资源、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出现了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使用效果重复的情况。
  从高校层面来讲,目前中国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的投资主体以大学为主,这种模式有利于确保大学的主导地位,使科技园更易于获得学校支持;但是部分大学绝对控股的科技园区运营效率较低,市场化进程迟缓,发展速度受到制约。63家国家大学科技园调研数据①显示,由大学控股②的大学科技园占75%,政府投资控股的大学科技园占19%,社会资本控股的大学科技园占6%。
  大学控股的园区在管理模式上的特征有:大学拥有主要决策权;园区总经理由大学派出;园区物业产权属于大学的占80%;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不足10%。这样的管理模式,直接导致大学把大学科技园作为经营性资产进行考核评价。以每年向学校上缴利润作为对大学科技园的主要考核指标,则无法引导大学科技园实现既定的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服务平台等在内的功能定位,反而造成大学科技园过于追求房租等短期收益,缺乏从事创新服务的动力,导致创新服务能力不足,大学科技园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③。
  从企业层面来讲,进入大学科技园的企业大部分是中小高科技企业。通过多年的建设发现,中小高科技企业在不同阶段对大学科技园的需求也大不相同。在中小企业“从无到有”的初创初期,主要面临来自融资注资、工商注册、租赁场地、用人招聘等方面的困难,迫切需求大学科技园提供专业性强、内容综合多样的企业孵化服务。在解决初创期的困难进入发展阶段后,会面临来自技术和市场的压力。这个时期需要大学科技园提供技术检测、市场开拓方面的服务。在技术、产品方面趋于完善,具有了一定的资金量之后,企业进入升级阶段。这个阶段往往有了更进一步的研发新产品、新技术、企业升级换代的发展需求。当前很多大学科技园对企业的服务还停留在“重硬环境、轻软环境建设”的思路上,更多的从事一些基本服务、租赁服务,直接导致园区创新环境建设不足,园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限。   三个主体的角色不清晰直接导致了以下突出问题:第一,大学科技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存在着“事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在国有资产、校有资产、集体资产、个人资产等方面需要明确界定;第二,大学科技园负担过重,不仅要上交学校利润,还要上交各种税金,有的还要上交给主管部门的国资管理部门国有资产占用费;第三,管理体制有待加强。目前有不少地方存在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混乱、脱节,特别是区中园、多校一园的大学科技园;第四,对大学科技园的功能定位纷繁多样。有人认为大学科技园应是转化科技成果、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场所,有人认为应是产、学、研三结合,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场所,还有人认为应该是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的场所,更有人认为应是各类创新要素资源汇聚结合的场所。不清晰的功能定位直接导致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呈现出纷繁的、复杂的特征。
  (二)创新激励机制不完善
  2012年9月23日,国家发布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是未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方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搭建产学研平台是大学科技园的核心任务之一。当前大学科技园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首先,是来自高校内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涉及校内科技成果管理的激励机制还没有理顺,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目前,许多高校内部科研管理、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各主管部门还没有真正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信息通畅、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国有资产处置、教师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岗位考核、成果转化收益的合理分配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主管部门推动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教师参与成果转化的主动性受到限制,科技园促进成果转化的努力受到制约,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其中由于一些高校内部因素,导致有些成果转化的周期过长,无法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能力和诚信度不高。
  其次,是来自市场的投融资机制没有建立。主要体现在:第一,大学科技园市场化资本筹集的意识普遍不强,在政策驱动、资源配置、人才激励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力度和创新力度不大;第二,大学科技园市场化资本筹集的信息不完全, 渠道比较单一,如缺乏高校高新技术成果、高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功能投资促进的信息,金融信贷渠道虽有所发展,但资本经营、股票、社会基金、无形资产利用等筹资方式则才刚刚起步;第三,大学科技园市场化资本筹集的规模仍偏低。高校企业在参与和独立建设大学科技园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有限,高校在利用外部“孵化器”促进高校的科技成果特别是重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企业培植等方面的作为亟待提高;第四,风险投资在大学科技园市场化资本筹集中的比重亟待提高。一方面高校风险投资型企业家人才相对缺乏,另一方面中国至今还未形成一整套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风险有效分散的措施体系。
  (三)创新服务能力有限
  目前,中国大多数大学科技园的收入仍以房租物业收入为主,服务内容以注册代理、政策申报等基本服务为主,缺乏早期投资、市场拓展、知识产权等增值性、经营性服务,市场化运作能力不足,园区经营效益和效率较低,造成难以吸引高水平的管理和专业服务人才,使创新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大学科技园服务性收入比重和单位面积总收入较低。从收入构成来看,63%大学科技园以房租物业收入为主,服务性收入占园区总收入比例平均为12%。大学科技园每万平米总收入平均为268万元,其中A类大学科技园每万平米总收入平均为411万元,B类和C类分别为190万元和146万元,而北京地区的54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万平米总收入为587万元,大学科技园的空间集约利用率相对较低①。
  大学科技园的服务内容以基础性的公益服务为主,增值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不足。大学科技园自主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政策申报、工商注册和人力资源等基础服务,服务基本是不收费的。经营性服务主要是由入园企业和机构提供的财务代理、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根据对北京地区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调研,孵化器自主提供的服务内容既包括政策申报、人力资源等基础性服务,也包括创业投资、行业交流和教育培训等增值服务。除教育培训外,多数服务是收费的经营性服务①。参见图1和图2。
  大学科技园创新服务能力提升的动力来源不足。鉴于当前中国大多数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的主要收入为房租物业费,而作为学校全资或控股的运营公司,这部分收入各园也或多或少、甚至全额上缴给学校,因此大学科技园可用于自身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的资金十分有限,这样便使得部分大学科技园在经营效益低与创新服务能力弱之间形成了不良循环。
  三、京沪两地大学科技园发展中
  个性问题的差异分析
  北京、上海的大学科技园能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得益于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但两地在支持方式以及引导思路上存在着较大差异。本研究从两地大学科技园的发展现状入手,分析因区域性、行业性等不同而产生的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差异性、个性化原因。
  北京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指标与上海相比,虽然园区数量基本一致,但在总面积、实现收入、就业人数及累计毕业企业方面有着一定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来源于清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②。但在在孵企业数量方面,上海显然具有明显优势,这更符合大学科技园的功能定位。参见表4。
  (一)大学科技园创新主体角色的差异分析
  对比北京和上海大学科技园,在政府支持层面,北京的支持更多集中在软环境建设方面,上海的支持则更多集中在硬件建设方面;北京的支持更多落实在市级层面,上海的支持则更多落实在区级层面。
  北京地区大学科技园主要得到了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以及市人事局、经信委(原工促局)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合力支持,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以项目申报的形式,在专业孵化、技术转移、条件平台、投融资等能力建设方面对立项的大学科技园给予支持,资金投向均为科技园软环境建设。   上海地区的政府支持则主要体现在土地供给、注册资本金投入、税收优惠和创业资金投入等方面。通过政策倾斜,使科技园在校园周边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获得科技园建设用地,如上海市杨浦区政府在土地方面就给予同济大学科技园和复旦大学科技园等有力的政策倾斜;多家科技园公司均有市、区政府背景的投资公司作为其股东,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以区为行政单位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税收区级留存部分以50%以上比例返还给科技园公司和科技园内入驻企业。上海地区的复旦、交大、同济、上理工等科技园均为高校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建成,高校的控股比例为20%-60%,其中上海交大和同济大学在各自科技园中的股份占55.42%和60%,具有相对控股权;复旦科技园、上海理工科技园中高校占有股份分别为20%和33.34%,是股权均等的投资结构。虽然在这些大学科技园中大学不具有绝对控股权,但是大学仍处于主导地位,同时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初步形成了“以大学为主导、政产金介”共同参与的良性办园模式。另外,通过对比国外四所著名大学科技园,马仁锋等人指出,在长三角地区高校科技园的发展过程中,虽然政府发挥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尚缺少卓越的战略远见和充分的激励机制。政府应当积极驱动自身与高校、企业之间的协同,继而制定有效的奖励机制和保障机制。[4]
  (二)大学科学园创新激励机制的差异分析
  对比北京和上海大学科技园,在创新创业人才政策环境方面,北京注重人才引进,上海注重人才培养。
  北京市历来重视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利用。1999年出台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人才建设引进急需人才的暂行办法》;2000年《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中,用专门的一节讨论“人才引进”问题,后来又陆续出台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服务体系方案》(2001)、《关于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2001)、《中关村科技园区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办法》(2006)等相关政策。
  上海科技创新人才则主要依靠自己培养,着眼于内部,着眼于科技创新能力,着眼于创业能力,这是上海在创新创业人才问题上的基本思路。上海对于外部创新创业人才资源的政策,除了《上海市海外留学人员来沪创办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创业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6月)等少数政府举措外,很少制定这方面的专门政策,而是更倾向于把自己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关注,与上海自身重点扶持的项目计划结合起来。在具体政策措施上,出台了《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管理办法》(2001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2005年),同时针对本科、研究生层次,上海市也出台了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及其配套政策;上海市各区县也都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从而形成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体系,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以支持归国留学生创业为例,北京地区是以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形式开展工作的。从2002年开始,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与清华、北大、北航、北科大、北理工等高校共建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目前北京地区共有留学人员创业园25所,北京1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中建立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有10家,共有336家留创企业在科技园中孵化,占北京地区在孵留创企业总数的36.2%。而上海地区则没有单独设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各大学科技园自己制定相应措施,去吸引留创企业到园中孵化。
  (三)大学科学园创新服务能力的差异分析
  对比北京和上海大学科技园,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北京和上海都有专门的地方性政策。例如,北京市1999年颁发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而上海市在1998年出台了《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十八条)》。并且,北京市和上海市都设立了建设大学科学园的专项资金,并且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但是,在具体政策实施上,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北京更富有政府行为色彩,而上海更注重在市场机制下政府与其他行为主体间的互动。
  由北京市教委和经信委牵头,联合北京地区行业特色明显的部分高校成立一批专业技术转移中心,这些技术转移中心的具体工作依托大学科技园开展。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成立的专业技术转移中心12家,其中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成立的有11家。
  上海地区大学科技园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比较有特色的是上海理工大学的技术转移模式。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园组建成立了技术转移中心,该中心实行重大事项理事会决策机制,业务指导为上海理工大学科研处;此外,还成立了科技园全资子公司——上海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作为上海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营运实体,公司和中心合署运作。
  四、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对策分析
  (一)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
  (1)推动大学综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改革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是现代大学的三大职能,但人们对大学的评价往往只注重前两项指标,而忽略其社会服务职能,这就导致了目前很多高校并未真正将大学科技园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调整中国高等院校总体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指标纳入依托大学整体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中,只有两者真正形成有机整体,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依托大学在大学科技园建设过程中主动参与、组织保障、科学规划、协调发展的积极性和支撑作用,才能使“一流大学科技园成为一流大学整体发展重要标志之一”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加大对大学科技园平台建设投入力度
  大学科技园的社会贡献主要是通过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来实现的,因此,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绝大多数优惠政策都是围绕企业来制定的,而忽略了大学科技园自身发展的问题。实际上,大学科技园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平台。因此,政府应从建立和完善大学科技园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良性机制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科技园专业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其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以此带动大学管理体制的变革与创新,提高大学资源的开放程度和使用效率,进而增强大学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专业能力。   (3)强化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力
  从国内外大学科技园发展的现实来看,大学科技园更多的是以一种非盈利性组织的形态出现的,它所承担的更多的是社会义务。尤其是中国大学科技园,整体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自我造血能力相对较弱。面对如此现实,各级政府应强化政策体系的激励力度,提高相关政策的执行效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大学科技园的企业性质、社会职能以及实际发展状况,适度减免大学科技园房地产税、服务收入所得税、政府专项平台资金使用流转税,按一定比例将大学科技园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税费奖励给大学科技园等,加大对大学科技园自身建设与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其内在的激励和良性发展机制,缓解大学科技园自身积累和投入能力不足的困境。
  (4)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的改善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园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所有创新活动,都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勇于创新实践、具备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来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应制定政策和具体措施,支持大学科技园和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参与大学人才培育体系的改革,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大学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提供实践基地和其它有利条件;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科技园或园内企业进行创业和创新实践活动,降低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等创办企业的注册门槛,提供一定额度的无偿初创扶助资金,帮助企业尽快投入运转;对已经从事创新创业的大学生毕业生、研究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快速便捷办理个人“五险一金”的设立与转接;创新创业的中小企业如果能够吸纳更多创业人才,政府应对其减免或提供财税补贴;创新创业的中小企业如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或企业管理规范诚信度高,必要时政府应优先提供贴息贷款等。这些政策和措施可以更好地帮助大学科技园和园内企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丰富创新实践活动,营造创新文化和氛围,从而完善创新环境建设。
  (5)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
  改善大学科技园的融资环境,推动大学科技园事业的发展,需要风险投资机构的有效介入。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目前已经进行的科技发展计划,吸引风险投资。对于部分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政府可以通过少量投资先行启动。从中国现状看,比较现实的做法,一是政府组织,由政策性银行出资成立政策性的针对大学科技园的风险投资公司,对社会风险资本起引导作用,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性投融资扶持机构;二是政府鼓励商业银行会同大中型企业集团,以及科研部门、高等院校联合组成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针对大学科技园的风险投资公司,并使之逐步成为大学科技园风险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三是鼓励建立中外合资的针对大学科技园的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以促进大学科技园的风险投资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提高国内风险投资的操作水平。政府投资的参与,既可以提高风险投资的信誉,化解、分散市场风险,增加投资者的安全感,也可以对资金的投放起到导向作用,产生以少量资金带动大量社会资本投入的效果。
  (6)拓展大学科技园的融资服务网络渠道
  政府应尽快明确和建立为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融资服务的网络渠道,制定适合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贷款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负债率较低、产品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潜力、内部管理严格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对抵押和担保的要求;建立支持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信用保证制度;由财政拨款设立政策性的贷款担保机构,专门为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由财政和商业性保险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基金,为贷款担保机构再保险;按市场运行规则设立创业与创新基金,向正在开发并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创业与创新基金即可以作为“种子资金”直接投入,也可以为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建立财政贴息机制,为园区中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贴息贷款。
  (二)发挥依托高校的基础作用
  1. 支持大学科技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支持大学科技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企业规范化运营与管理。学校应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明确科技园公司的性质和职责,将科技园作为一个重要的平台公司进行建设,并在土地房屋使用和人员配置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科学制定科技园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兼顾科技园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和目标考核。
  2. 明确资产经营公司与大学科技园关系
  目前,中国高校普遍都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公司是资产经营公司的下属企业之一。但是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由于两个企业在职能上有很多相近之处,所以经常出现相互制约的问题。高校作为企业的主办方,需要进一步研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科技园公司的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发展方向,建立保障科技园放手发展、做实做强的工作原则和具体措施,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赋予科技园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的工作机制和宽松环境。另外,还可以鼓励大学科技园与社会风险投资和有技术资本的第三方进行合作, 实现科技力量与经济效益的对接。 大学科技园主要负责营造政策环境,并与风险投资公司沟通和联合,成立专门面向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风险投资基金。[5]
  3. 强化园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
  制定相应政策,调整校内原有的科研管理体系,建立大学科技园和学校科研管理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大学科技园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使之有利于科技园对校内科研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利于科技园与科研教师的正常沟通与互动,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源向科技园汇集,有利于科技园强化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水平。
  4. 鼓励大学师生参与科技园的实践工作
  调整学校的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纳入研究型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倡导和鼓励教师将科技研发与社会实际需求、科技成果的先进性与现实生产的可行性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到科技园从事创业或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对在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奖励;鼓励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课题研究到科技园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和选派学校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科技园挂职或兼职工作,加强科技园队伍的整体建设,增强科技园与校内人员的相互沟通与了解。   5. 向大学科技园园内企业开放学校资源
  调整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向科技园园内企业开放学校科技、教育、信息、设备及其它服务资源。鼓励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为科技园内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与支持,增强入园企业的研发能力,减少企业初创期的投入成本,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利于企业成长发展的氛围和创新环境。
  (三)发挥大学科技园的能动作用
  1. 积极探索营利模式,开拓营利渠道
  大学科技园应积极探索新的营利模式与渠道,改变当前房租物业为主体的收入结构,在注册代理、资金申报、培训讲座等基础性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完善创业辅导、人力资源、专利代理、市场开拓等专业服务能力,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服务、高科技企业及项目孵化、科技金融服务、创新规划、发展战略与咨询等高层次增值服务能力,从而形成涵盖高中低各层次、基础性兼专业性的较为完善的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改善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大学科技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竞争力。
  2. 努力加快大学科技园投资能力建设
  较之社会上的各类投资机构与投资人,大学科技园因其与高校、企业间的紧密联系,在发现与遴选具有市场前景的高科技项目及初创企业方面,有着更为得天独厚的优势。大学科技园应充分利用这一先天优势,努力加强高校科技成果及在孵优质初创企业的遴选,通过自建创业投资基金或种子基金、房租设备入股、与专业风投资金(如:中孵基金等)合作等多种方式,以“孵化+创投”的模式,推动高科技项目的产业化及优质初创企业的加速发展,同时使科技园自身获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3. 强化园区特色,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大学科技园应积极发挥自身所依托高校的学科及人才优势,将园区的专业领域定位与高校的学科优势紧密结合,这一方面可以为园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另一方面也可将高校以其专业特色服务社会的优势发挥到最大,提升高校的品牌效应与社会效益。同时,大学科技园应积极围绕自身专业领域定位,筛选入驻入孵企业、建设专业服务能力、搭建专业服务平台,并强化各类人才、企业、资本、空间资源的配置,促进园区内专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打造专业品牌效应,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五、结 语
  综上所述,中国大学科技园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各类创新要素与资源汇集、融合的新焦点,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当然,比起国外大学科技园的发展,中国大学科技园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过程中仍存在着某些问题。相信通过政府、高校、社会及自身的不懈努力,大学科技园的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将不断提升,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及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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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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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大屠杀的再现方式有史实性的历史编纂方式、影视的再现方式、文学的再现方式以及纪念馆的再现方式等。对于南京大屠杀的再现,需要在史实性再现与影视、文学等隐喻性再现之间取得平衡,既表现出国家的灾难、人性的裂变,又能抚慰创伤、振奋民族精神。张恨水的长篇小说《大江东去》以虚构与写实相结合的方式,再现了南京大屠杀的惨烈场景,也塑造了以孙志坚、江洪为代表的军人形象,体现了国难当头时其爱国情怀与反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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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赢了》是当代剧作家爱德华·邦德以新历史主义手法,再现莎士比亚晚年生活的一部历史剧,是值得全球莎学研究者和莎士比亚爱好者重视的一部开拓性新作。该剧用悲情的笔触塑造出莎士比亚被归罪感和虚无感笼罩的失败者形象,在诸多争议声中走向经典化。通过展示一代文豪在历史变奏中的无奈与无能,该剧揭示出文化精英被历史命运所挤压的客观事实和悲戚处境。“戏剧事件”的运用又提升了该剧的阐释张力,丰富了其主题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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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为框架, 从及物性系统、主位系统、评价性词汇三方面讨论历史语篇的概念意义、语篇意义和人际意义是如何通过语言建构的。讨论结果表明对及物性系统中过程动词、参与者和环境成分的分析有利于识别历史语篇的概念意义,识别历史事件内容和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以及历史事件行为者之间的权利关系;对主位推进、主位名物化和主位中连词的分析有利于辨别历史语篇的语篇意义,揭示历史语篇连贯的本质;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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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扩大内需不仅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权宜之计,而且还是使得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稳定富强的长久之计。扩大内需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是中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最优选择。当前中国扩大内需还存在收入与消费不协调、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较少、投资占比过高与城镇化不完全等问题,应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切人点,积极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优化投资的质量与效益、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进一步扩大内需,实现内需扩大与民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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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材是教学之本。理应是概念清晰、命题正确、论证严谨、结构合理、行文流畅。然而《科学技术学导论》其中的篇章,非但没做到,反而错误迭出,以如此方式讲“科学”,怎能真正弘扬科学。文章以该书第三章“科学”为例,指出其中谬误之处,以免误人。  〔关键词〕 科学;概念;技术学;指谬  〔中图分类号〕 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5)02-0069-09  张功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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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多学科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趋势,培养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是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新学科发展与获得重大突破性科研成果的重要基础。然而正确地对交叉学科研究生素质需求做出分析,对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有重要意义。本文正是通过对交叉学科研究生所需具备的3个方面素质的分析,提出交叉学科研究生素质需求特征评价模型,并结合实证研究成果,对建立合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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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乔木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其晚年敢于批评那些“死守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公式”的教条主义,突破文艺与政治的一些理论禁区,对“文艺从属于政治”等困扰文艺界几十年的神圣法则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反思,诸如提出了文艺与政治性质、任务、社会作用和作用方式不同,文艺不从属于政治,但与社会政治密切相关;党对文艺要在艺术所允许的范围里按艺术规律发挥作用,文艺批评不能片面强调政治性等观点,为促进新时期文艺事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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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简要阐述了学科文化的内涵,以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院系调整时期的北京钢铁学院(1952-1966年)为例,从雕塑与建筑、文艺与诗词、观念与校风三个方面分析了学科文化对大学文化形成的影响,比较了学科之间的文化差异与冲突,为理解这一时期新建院校大学文化形成中的学科因素提供了参考样本。  〔关键词〕 大学文化;内部因素;学科建设;北京钢铁学院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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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以中国四个直辖市科技人才竞争力为研究对象,分析城市科技人才竞争力的概念内涵和构成要素,建立城市科技人才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基于AHP的竞争力综合指数法,对中国四个直辖市的科技人才竞争力评价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四个直辖市科技人才现实竞争力和潜在竞争力排名并不一致,科技人才现实竞争力排序为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科技人才潜在竞争力排序为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总体而言,四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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