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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
目前在我国,不管对哪一类教育哪一类学校的管理,基本上是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政事不分,事权分离;包得过多,统得过死。
1.现行管理模式的优势
一是在我国沉重的教育负担情况下,需要用政府的行政力量,集中国家的财力、物力、人力解决穷国办大教育的问题,我国基本扫除了文盲,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到15%以上,人均受教育的年限也达到7%左右,这是个了不起的成绩。如果没有政府的行政力量,集中管理,要解决这个问题,那是很困难的。
二是由于有了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教育,各类学校,都能够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基本的教育秩序、教育质量能够得到保证。
2.现行管理模式的缺陷
一是从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看:由于政事不分,政府包揽了学校大量事务,该管的没有精力管,也没管好,不该管的管不好也管不了,容易造成事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由于大权在握,弄不好还会产生腐败现象。由于政府包得太多,学校缺乏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只能奉命行事,学校缺乏生机和活力。由于一个标准办学,学校千篇一律,形成不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不利于学生智力的开发和成长。
二是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由于政府包得过多,统得过死,也不利于形成多元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影响和制约了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的积极性。鉴于此,教育管理体制必须要进行改革。
二、目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行政管理体制僵化。
第二,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及职能不清。
第三,行政方式方法单一。
第四,法制建设不健全。
第五,监督评价机构缺乏透明公正。
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一)职能转变
1.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主要是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决策,指挥,组织和协调权,以及与此相关的人、财、物的支配权。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学校以下权力: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指挥权;人事聘任权;经费支配权;教学仪器设备配置使用权等。
2.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宏观管理。基础教育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每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有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应该划分清楚。本文只对地县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作一阐述。对地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什么呢?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统筹规划、协调服务、评价调控。
统筹规划:各类教育的比例、结构、布局、规模,各类教育的发展的规划等,都要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来管理。
协调服务:协调教育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共同支持教育发展;贯彻和制订政策法规,为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为学校提供资金、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等。
评估调控:对各类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状况进行评估;用经济政策、法规等手段进行调控。
职能转换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角色,由过去“父亲”的角色转向“服务员”的角色,由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转向“裁判员”的角色。
(二)管理方式的转变
规则服务型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是用领导意志和行政命令方式进行管理,人治为主,管的过宽过细过死,这称为行政控制型的管理。职能转变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一定要改变这种管理模式,要以经济、政策、法规、信息等手段进行调控服务和指导,这种管理模式可称为规则服务型管理。也就是说,管理方式由直接的行政管理向依法间接管理转化。
适当市场调节。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所以不能全部推向市场,按市场规律动作。但是,近几年来改革的深化,使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社会投资,民办教育;另外,即使公办学校也存在二个市场,一是招生市场,一是就业市场;还有教办企业的问题。因此,在这些教育与市场关系密切的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执行和制订市场准入与市场运行准则,规范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对教育的适度调节作用。
社会参与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运行中的社会参与主要通过政府的计划安排实现的,缺乏社会参与的体制基础。政府职能转变后,为社会参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增加了现实的需求。原先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将逐步转向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社会参与成了教育新体制的不可缺少的部分,成为沟通和连接政府、市场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政府把一部分职能转变为由社会中职机构负责,如教育咨询机构,信息服务机构、经费拨款审议机构、考试服务机构、办学评估机构等。这些机构大多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但不受管理部门意志左右,独立地行使职能。
(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政府职能转变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扩大了,学校能否办好责任完全在学校。为了把学校办好,学校要创新办学体制。只有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前提下,学校才能真正依法自主办学。学校自主办学能不能变为现实,将取决于学校内部的运行是否能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并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变化的新机制,这种机制需要一整套组织、制度以及运作系统与程序,这是学校自主办学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构建一个法人治理结构,是体制创新的主要内涵。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管理者,负有全面管理好学校的责任。校长负责制早在80年代的《义务教育法》中就明确了,但是没有全面执行,原因很多,主要是政府职能没有转变,校长无权实施管理者的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校长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人、财、物方面将有更大的自由度。因此,对校长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校长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开拓创新的意识;敏锐的分析决策能力;精明的管理协调能力。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内如何管理?这是摆在校长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校长负责制并不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而是要形成科学决策,贯彻执行和民主监督的新体制。这就是实际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大力推进高中特色学校的建设
1.高中特色学校建设的目标定位
2.发挥教育行政管理在高中特色学校建设中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不管对哪一类教育哪一类学校的管理,基本上是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政事不分,事权分离;包得过多,统得过死。
1.现行管理模式的优势
一是在我国沉重的教育负担情况下,需要用政府的行政力量,集中国家的财力、物力、人力解决穷国办大教育的问题,我国基本扫除了文盲,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到15%以上,人均受教育的年限也达到7%左右,这是个了不起的成绩。如果没有政府的行政力量,集中管理,要解决这个问题,那是很困难的。
二是由于有了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教育,各类学校,都能够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基本的教育秩序、教育质量能够得到保证。
2.现行管理模式的缺陷
一是从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看:由于政事不分,政府包揽了学校大量事务,该管的没有精力管,也没管好,不该管的管不好也管不了,容易造成事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由于大权在握,弄不好还会产生腐败现象。由于政府包得太多,学校缺乏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只能奉命行事,学校缺乏生机和活力。由于一个标准办学,学校千篇一律,形成不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不利于学生智力的开发和成长。
二是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由于政府包得过多,统得过死,也不利于形成多元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影响和制约了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的积极性。鉴于此,教育管理体制必须要进行改革。
二、目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行政管理体制僵化。
第二,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及职能不清。
第三,行政方式方法单一。
第四,法制建设不健全。
第五,监督评价机构缺乏透明公正。
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一)职能转变
1.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主要是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决策,指挥,组织和协调权,以及与此相关的人、财、物的支配权。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学校以下权力: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指挥权;人事聘任权;经费支配权;教学仪器设备配置使用权等。
2.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宏观管理。基础教育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每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有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应该划分清楚。本文只对地县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作一阐述。对地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什么呢?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统筹规划、协调服务、评价调控。
统筹规划:各类教育的比例、结构、布局、规模,各类教育的发展的规划等,都要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来管理。
协调服务:协调教育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共同支持教育发展;贯彻和制订政策法规,为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为学校提供资金、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等。
评估调控:对各类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状况进行评估;用经济政策、法规等手段进行调控。
职能转换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角色,由过去“父亲”的角色转向“服务员”的角色,由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转向“裁判员”的角色。
(二)管理方式的转变
规则服务型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是用领导意志和行政命令方式进行管理,人治为主,管的过宽过细过死,这称为行政控制型的管理。职能转变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一定要改变这种管理模式,要以经济、政策、法规、信息等手段进行调控服务和指导,这种管理模式可称为规则服务型管理。也就是说,管理方式由直接的行政管理向依法间接管理转化。
适当市场调节。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所以不能全部推向市场,按市场规律动作。但是,近几年来改革的深化,使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社会投资,民办教育;另外,即使公办学校也存在二个市场,一是招生市场,一是就业市场;还有教办企业的问题。因此,在这些教育与市场关系密切的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执行和制订市场准入与市场运行准则,规范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对教育的适度调节作用。
社会参与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运行中的社会参与主要通过政府的计划安排实现的,缺乏社会参与的体制基础。政府职能转变后,为社会参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增加了现实的需求。原先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将逐步转向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社会参与成了教育新体制的不可缺少的部分,成为沟通和连接政府、市场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政府把一部分职能转变为由社会中职机构负责,如教育咨询机构,信息服务机构、经费拨款审议机构、考试服务机构、办学评估机构等。这些机构大多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但不受管理部门意志左右,独立地行使职能。
(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政府职能转变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扩大了,学校能否办好责任完全在学校。为了把学校办好,学校要创新办学体制。只有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前提下,学校才能真正依法自主办学。学校自主办学能不能变为现实,将取决于学校内部的运行是否能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并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变化的新机制,这种机制需要一整套组织、制度以及运作系统与程序,这是学校自主办学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构建一个法人治理结构,是体制创新的主要内涵。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管理者,负有全面管理好学校的责任。校长负责制早在80年代的《义务教育法》中就明确了,但是没有全面执行,原因很多,主要是政府职能没有转变,校长无权实施管理者的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校长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人、财、物方面将有更大的自由度。因此,对校长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校长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开拓创新的意识;敏锐的分析决策能力;精明的管理协调能力。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内如何管理?这是摆在校长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校长负责制并不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而是要形成科学决策,贯彻执行和民主监督的新体制。这就是实际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大力推进高中特色学校的建设
1.高中特色学校建设的目标定位
2.发挥教育行政管理在高中特色学校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