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以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以下简称番禺事件)为个案,重点分析公众、媒体、政府如何通过共同参与这场环保“公共议题”,形成一种“互动”的传播模式,并对三重参与主体在参与公共议题传播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进行探讨性的总结。
关键词:公共议题 参与主体 传播模式
番禺事件从进入公众、媒体、政府视野,到最终落幕,历经2009年9月至12月四个月的时间,其间,由于公众的积极参与、媒体的大力推动、政府的正面应对,该事件演变成“公共危机事件”,一时成为炙手可热的社会公共议题,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最终以政府公众“双赢”的结局暂时告一段落,有评论认为该事件是公民维权的里程碑式胜利。①诚然,类似事件只有“厦门PX”事件能与之相提并论,参与番禺事件的三重主体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性:公众理性、自主运用传播渠道的参与方式,媒体的角色表现冲突,政府的积极应对策略,使得该“公共议题”的传播过程呈现出三方力量的博弈,最终形成了一种互动模式,而正是这种互动,最终促成了番禺事件得以获得双赢的结局。
从进入公众视野,持续到相关问题的初步解决,“番禺事件”议题经历了三个时期:起源期,时间从9月初至10月23日;扩大期,时间从10月23日至11月22日;解决期,时间从11月23日至12月底(时间划分依据:10月23日是公众上访日,11月23日的吕志毅事件,具有代表意义)。本文将采集广州区域几家有代表性的报纸9月至12月相关新闻报道为研究样本;并梳理公众自主的信息传播方式与手段;重点探讨议题的不同发展时期,公众、媒体、政府如何共同参与“公共议题”,形成互动的传播模式,最终推动番禺事件的发展。
“公共议题”参与主体的传播实践
公众表现:自主参与。通过对番禺丽江花园业主论坛“江外江”信息及媒体新闻报道的分析,可以得出公众在番禺事件的不同发展时期,通过自主参与的方式,利用新旧媒体等传播渠道来进行信息的传播与沟通。
起源期。公众传播方式或手段包括:番禺小区业主论坛,QQ群,自发印制传单,集会讨论。议题内容(主要传播内容)包括:讨论通过怎样的途径扩大番禺事件的影响力,普及垃圾焚烧危害常识,集中表达居民“反烧”意见,业主考察李坑垃圾焚烧厂现状的资料。
扩大期:公众传播方式或手段包括:书面申请,特殊环保造型宣传、车贴,天涯社区、新浪微博、开心网等网络论坛,主动联系媒体,向媒体提供新闻素材。议题内容包括:向环卫局提交《反对兴建垃圾焚烧处理厂的意见书》和收集好的各大楼盘数千“反烧”签名,环保造型游地铁以及在夏滘派出所喝茶的经过,宣传号召10月23日至城管委上访,口罩秀、文化衫、车贴行动的讨论,对专家意见进行批评和讨论,国内媒体垃圾焚烧的相关报道以及其他地区反对建垃圾焚烧厂的案例。
解决期。公众传播方式或手段包括:博客,网络论坛,邀请函,业主通讯录等。议题内容包括:曝光并搜索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及相关人,由反对”垃圾焚烧”转向讨论”垃圾分类”,召集书记业主见面会的会务组。
媒体表现:多重角色。在番禺事件中,由于新闻理念与价值取向的不一致,不同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推进该议题的发展进程中,一方面与公众互动,一方面接受政府控制,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分析广州区域几家有代表性的报纸(《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番禺日报》)9月至12月相关新闻报道,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广州日报》:事件的谨慎报道者。
《广州日报》是中共广州市委党报,作为利益直接关系机构,对于事件当中的争议内容采取了边缘化的态度,在最初两个时期,并未对事件进行足够的报道(9条);后期报道数量虽然增多,但态度谨慎,立场中立,对新闻事件的选择以反映危机解决的客观事实进展报道为主。
《番禺日报》:政府的新闻代言人。
作为事件发生地中共番禺区委的党报,《番禺日报》偏向于保守立场,报道数量不仅最少,而且立场鲜明,四篇报道典型地凸显其与政府高度一致的立场:“必须给垃圾找条‘出路’”、“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工作有序进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依法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②
《南方都市报》:公众利益的维护者。
作为广州地区的都市报,《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一张报纸,办报理念相当明显地倡导新闻专业主义。因此,《南方都市报》从10月23日参与报道之后,就发表大量的报道和评论(50条),通过20条社论、个论(援引学者文章),维持正义的立场;通过过滤与梳理网络情绪化语言、形成理性的公众舆论,并引用民间消息源(关于“派出所喝茶经过”的新闻报道)来支持公众意见;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来推动事件的重大转折(首次揭露利益集团的借车行为);援引政府消息源,并与政府的决策机制产生互动,成为实现理性对话的平台。
政府表现:正面应对。番禺事件中,政府的应对和公众与媒体的表现是分不开的,总体来看,对于番禺事件,其最终表现还是正面的和积极的,这也是番禺事件得以解决的关键因素。
起源期:“番禺事件”处于潜伏状态,没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议题传播范围局限于部分自觉性、警惕性极强的番禺公众和少数媒体的报道;番禺公众通过自我寻求传播渠道,通过设置议题以扩大事件的影响力,成为主要推动力量。政府在此时期基本持沉默状态,并未出台有效的应对策略。
扩大期:“番禺事件”呈扩大化趋势,由地区级的议题向全国性公共议题转变;媒体开始积极参与该事件的报道,不同媒体之间形成立场不同的话语力量;媒体、公众通过各自的传播渠道互相交换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事件的发展。政府开始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积极介入,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分歧加大,公众期望与政府实际表现的差距扩大,不满情绪逐渐蔓延。
解决期:“番禺事件”议题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公众通过理性组织社会运动等手段来影响解决方案的出台,媒体在该阶段对议题重要性的认同和公众趋向一致,并发挥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形成舆论压力;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始积极回应并制订、发布新的政策方案来解决争端;在政府宣布新的方案后,该议题所引发的争议随之告一段落。
“公共议题”参与主体的互动传播模式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公众、媒体、政府是番禺事件传播的主导力量,成为该公共议题的三重参与主体,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社会体系,每个主体都按照自我的立场来参与该公共议题的信息传播,譬如,公众反对垃圾焚烧选址项目,政府期望顺利进行垃圾焚烧项目、媒体如实报道项目进程及公众意见,最终形成“互动”的传播模式(见下图)。
由于三大主体之间存在互动的关系:政府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防止危机的蔓延;公众对政府施加舆论压力,促使番禺事件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媒体一方面受到政府的新闻控制,一方面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形成了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这种平衡构成了一种张力,使得番禺事件最终得到双赢的结局。
参与主体在“公共议题”互动传播过程中的角色
公众是公共议题的建构者。番禺将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消息一经公布出来后,公众则四处奔走,成为公共议题的建构者,这反映在:
为议题设置子题。在不同的时期,番禺公众通过各种传播方式为议题设置了几大子题:“反对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温和方式与政府部门沟通”、“曝光垃圾焚烧相关利益集团”、“主张用垃圾分类代替垃圾焚烧”;③并为子题提供证据,公众从国内媒体、知识库搜集相关案例、知识、资料、情报,为议题子题提供书面证据:番禺垃圾选址程序存在缺陷、选址周围是人口密集居住地区、选址处于广州市可持续发展极其重要区域、四位环评专家有做垃圾焚烧生意之嫌、垃圾焚烧背后的承建运营商复杂……
建立议题自由表达及交流的平台。在番禺小区论坛上,可以查阅到垃圾处理问题的各种政府文件和各种新闻报道,甚至还有志愿者通过翻译,汇集了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垃圾处理问题上的政策、做法和经验。平台不仅为议题提供了信息来源,还形成了集中式的意见表达。
公众对公共议题的建构,为媒体的议题建构提供了参照对象,也反映了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公民力量开始崛起,并逐渐对公共政策的建立发挥巨大的影响力。
媒体是公共议题的共鸣者。“媒体对公共议题的再现,其实是一个复杂的新闻生产过程。”④通过采集广州地区四家报纸9月至12月的新闻报道,通过对其报道数量和文本的分析,可以得出右上表:
通过统计,三家报纸在起源期的报道总数为3条,扩大期为31条,解决期为52条,可见,无论态度、立场多么不同,报道数量的激增说明各大媒体对议题的重要性认同都趋向一致,媒体成为公共议题的共鸣者。
政府是公共议题的终结者。番禺事件反映出,公众建构议题,媒体对议题产生共鸣,本质目标指向就是引起政府注意,形成互动局面,以促使政府公共政策的出台,途径则是通过大量的信息传播凝聚公众意志形成舆论影响力。
番禺事件当中,在经历了起源期的滞后反应后,政府分别于10月30日、11月22日、12月10日,12月20日进行新闻发言,这个回应是正面而积极的,决策结果从态度坚持到尊重民意,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官民互动。12月2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的规定》的出台,为番禺事件暂时画上了句号。不能不承认,尽管国家权力从社会领域逐步撤退,政府却是公共议题的终结者。
结语
番禺事件互动传播模式给了我们一个提示,在公共议题中,政府、媒体、公众往往都成为参与力量,互为博弈,并彼此形成制衡力量。公众力量将会越来越强大,进而推动真正意义上公民社会的建立;同时,媒体将积极与公众形成共鸣,在公共政策的推出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政府不仅要接受公众与媒体的监督,也要学会把握一定的控制力度,积极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才能形成三重主体的良性互动局面。
注 释:
①汪伟:《新民周刊》《广州,垃圾和民意》,2009年12月7日社会版。
②吴穹:《必须给垃圾找条出路》,《番禺日报》,2009年10月30日A5版;高薇:《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工作有序进行》,《番禺日报》,2009年10月31日A1版;丁山海:《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番禺日报》,2009年11月5日A1版;丁山海、高薇:《依法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番禺日报》,2009年11月23日A1版。
③通过采集2009年9月至12月广州四家报纸新闻报道及访问番禺丽江花园业主论坛“江外江”http://www.rg-gd.net/资料所汇集。
④曾繁旭:《社会的喉舌:中国城市报纸如何再现公共议题》,《新闻与传播研究》,第16卷第3期。
⑤该表格数据通过采集2009年9月至12月广州四家报纸相关新闻报道所得。
(作者为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系讲师)
编校:施 宇
关键词:公共议题 参与主体 传播模式
番禺事件从进入公众、媒体、政府视野,到最终落幕,历经2009年9月至12月四个月的时间,其间,由于公众的积极参与、媒体的大力推动、政府的正面应对,该事件演变成“公共危机事件”,一时成为炙手可热的社会公共议题,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最终以政府公众“双赢”的结局暂时告一段落,有评论认为该事件是公民维权的里程碑式胜利。①诚然,类似事件只有“厦门PX”事件能与之相提并论,参与番禺事件的三重主体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性:公众理性、自主运用传播渠道的参与方式,媒体的角色表现冲突,政府的积极应对策略,使得该“公共议题”的传播过程呈现出三方力量的博弈,最终形成了一种互动模式,而正是这种互动,最终促成了番禺事件得以获得双赢的结局。
从进入公众视野,持续到相关问题的初步解决,“番禺事件”议题经历了三个时期:起源期,时间从9月初至10月23日;扩大期,时间从10月23日至11月22日;解决期,时间从11月23日至12月底(时间划分依据:10月23日是公众上访日,11月23日的吕志毅事件,具有代表意义)。本文将采集广州区域几家有代表性的报纸9月至12月相关新闻报道为研究样本;并梳理公众自主的信息传播方式与手段;重点探讨议题的不同发展时期,公众、媒体、政府如何共同参与“公共议题”,形成互动的传播模式,最终推动番禺事件的发展。
“公共议题”参与主体的传播实践
公众表现:自主参与。通过对番禺丽江花园业主论坛“江外江”信息及媒体新闻报道的分析,可以得出公众在番禺事件的不同发展时期,通过自主参与的方式,利用新旧媒体等传播渠道来进行信息的传播与沟通。
起源期。公众传播方式或手段包括:番禺小区业主论坛,QQ群,自发印制传单,集会讨论。议题内容(主要传播内容)包括:讨论通过怎样的途径扩大番禺事件的影响力,普及垃圾焚烧危害常识,集中表达居民“反烧”意见,业主考察李坑垃圾焚烧厂现状的资料。
扩大期:公众传播方式或手段包括:书面申请,特殊环保造型宣传、车贴,天涯社区、新浪微博、开心网等网络论坛,主动联系媒体,向媒体提供新闻素材。议题内容包括:向环卫局提交《反对兴建垃圾焚烧处理厂的意见书》和收集好的各大楼盘数千“反烧”签名,环保造型游地铁以及在夏滘派出所喝茶的经过,宣传号召10月23日至城管委上访,口罩秀、文化衫、车贴行动的讨论,对专家意见进行批评和讨论,国内媒体垃圾焚烧的相关报道以及其他地区反对建垃圾焚烧厂的案例。
解决期。公众传播方式或手段包括:博客,网络论坛,邀请函,业主通讯录等。议题内容包括:曝光并搜索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及相关人,由反对”垃圾焚烧”转向讨论”垃圾分类”,召集书记业主见面会的会务组。
媒体表现:多重角色。在番禺事件中,由于新闻理念与价值取向的不一致,不同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推进该议题的发展进程中,一方面与公众互动,一方面接受政府控制,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分析广州区域几家有代表性的报纸(《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番禺日报》)9月至12月相关新闻报道,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广州日报》:事件的谨慎报道者。
《广州日报》是中共广州市委党报,作为利益直接关系机构,对于事件当中的争议内容采取了边缘化的态度,在最初两个时期,并未对事件进行足够的报道(9条);后期报道数量虽然增多,但态度谨慎,立场中立,对新闻事件的选择以反映危机解决的客观事实进展报道为主。
《番禺日报》:政府的新闻代言人。
作为事件发生地中共番禺区委的党报,《番禺日报》偏向于保守立场,报道数量不仅最少,而且立场鲜明,四篇报道典型地凸显其与政府高度一致的立场:“必须给垃圾找条‘出路’”、“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工作有序进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依法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②
《南方都市报》:公众利益的维护者。
作为广州地区的都市报,《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一张报纸,办报理念相当明显地倡导新闻专业主义。因此,《南方都市报》从10月23日参与报道之后,就发表大量的报道和评论(50条),通过20条社论、个论(援引学者文章),维持正义的立场;通过过滤与梳理网络情绪化语言、形成理性的公众舆论,并引用民间消息源(关于“派出所喝茶经过”的新闻报道)来支持公众意见;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来推动事件的重大转折(首次揭露利益集团的借车行为);援引政府消息源,并与政府的决策机制产生互动,成为实现理性对话的平台。
政府表现:正面应对。番禺事件中,政府的应对和公众与媒体的表现是分不开的,总体来看,对于番禺事件,其最终表现还是正面的和积极的,这也是番禺事件得以解决的关键因素。
起源期:“番禺事件”处于潜伏状态,没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议题传播范围局限于部分自觉性、警惕性极强的番禺公众和少数媒体的报道;番禺公众通过自我寻求传播渠道,通过设置议题以扩大事件的影响力,成为主要推动力量。政府在此时期基本持沉默状态,并未出台有效的应对策略。
扩大期:“番禺事件”呈扩大化趋势,由地区级的议题向全国性公共议题转变;媒体开始积极参与该事件的报道,不同媒体之间形成立场不同的话语力量;媒体、公众通过各自的传播渠道互相交换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事件的发展。政府开始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积极介入,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分歧加大,公众期望与政府实际表现的差距扩大,不满情绪逐渐蔓延。
解决期:“番禺事件”议题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公众通过理性组织社会运动等手段来影响解决方案的出台,媒体在该阶段对议题重要性的认同和公众趋向一致,并发挥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形成舆论压力;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始积极回应并制订、发布新的政策方案来解决争端;在政府宣布新的方案后,该议题所引发的争议随之告一段落。
“公共议题”参与主体的互动传播模式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公众、媒体、政府是番禺事件传播的主导力量,成为该公共议题的三重参与主体,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社会体系,每个主体都按照自我的立场来参与该公共议题的信息传播,譬如,公众反对垃圾焚烧选址项目,政府期望顺利进行垃圾焚烧项目、媒体如实报道项目进程及公众意见,最终形成“互动”的传播模式(见下图)。
由于三大主体之间存在互动的关系:政府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防止危机的蔓延;公众对政府施加舆论压力,促使番禺事件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媒体一方面受到政府的新闻控制,一方面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形成了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这种平衡构成了一种张力,使得番禺事件最终得到双赢的结局。
参与主体在“公共议题”互动传播过程中的角色
公众是公共议题的建构者。番禺将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消息一经公布出来后,公众则四处奔走,成为公共议题的建构者,这反映在:
为议题设置子题。在不同的时期,番禺公众通过各种传播方式为议题设置了几大子题:“反对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温和方式与政府部门沟通”、“曝光垃圾焚烧相关利益集团”、“主张用垃圾分类代替垃圾焚烧”;③并为子题提供证据,公众从国内媒体、知识库搜集相关案例、知识、资料、情报,为议题子题提供书面证据:番禺垃圾选址程序存在缺陷、选址周围是人口密集居住地区、选址处于广州市可持续发展极其重要区域、四位环评专家有做垃圾焚烧生意之嫌、垃圾焚烧背后的承建运营商复杂……
建立议题自由表达及交流的平台。在番禺小区论坛上,可以查阅到垃圾处理问题的各种政府文件和各种新闻报道,甚至还有志愿者通过翻译,汇集了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垃圾处理问题上的政策、做法和经验。平台不仅为议题提供了信息来源,还形成了集中式的意见表达。
公众对公共议题的建构,为媒体的议题建构提供了参照对象,也反映了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公民力量开始崛起,并逐渐对公共政策的建立发挥巨大的影响力。
媒体是公共议题的共鸣者。“媒体对公共议题的再现,其实是一个复杂的新闻生产过程。”④通过采集广州地区四家报纸9月至12月的新闻报道,通过对其报道数量和文本的分析,可以得出右上表:
通过统计,三家报纸在起源期的报道总数为3条,扩大期为31条,解决期为52条,可见,无论态度、立场多么不同,报道数量的激增说明各大媒体对议题的重要性认同都趋向一致,媒体成为公共议题的共鸣者。
政府是公共议题的终结者。番禺事件反映出,公众建构议题,媒体对议题产生共鸣,本质目标指向就是引起政府注意,形成互动局面,以促使政府公共政策的出台,途径则是通过大量的信息传播凝聚公众意志形成舆论影响力。
番禺事件当中,在经历了起源期的滞后反应后,政府分别于10月30日、11月22日、12月10日,12月20日进行新闻发言,这个回应是正面而积极的,决策结果从态度坚持到尊重民意,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官民互动。12月2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的规定》的出台,为番禺事件暂时画上了句号。不能不承认,尽管国家权力从社会领域逐步撤退,政府却是公共议题的终结者。
结语
番禺事件互动传播模式给了我们一个提示,在公共议题中,政府、媒体、公众往往都成为参与力量,互为博弈,并彼此形成制衡力量。公众力量将会越来越强大,进而推动真正意义上公民社会的建立;同时,媒体将积极与公众形成共鸣,在公共政策的推出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政府不仅要接受公众与媒体的监督,也要学会把握一定的控制力度,积极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才能形成三重主体的良性互动局面。
注 释:
①汪伟:《新民周刊》《广州,垃圾和民意》,2009年12月7日社会版。
②吴穹:《必须给垃圾找条出路》,《番禺日报》,2009年10月30日A5版;高薇:《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工作有序进行》,《番禺日报》,2009年10月31日A1版;丁山海:《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番禺日报》,2009年11月5日A1版;丁山海、高薇:《依法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番禺日报》,2009年11月23日A1版。
③通过采集2009年9月至12月广州四家报纸新闻报道及访问番禺丽江花园业主论坛“江外江”http://www.rg-gd.net/资料所汇集。
④曾繁旭:《社会的喉舌:中国城市报纸如何再现公共议题》,《新闻与传播研究》,第16卷第3期。
⑤该表格数据通过采集2009年9月至12月广州四家报纸相关新闻报道所得。
(作者为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系讲师)
编校:施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