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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哭倒长城的孟姜女是一位妇孺皆知的民间故事中的人物。但是“孟姜女”这一称谓是如何构成的,其中的三个字各代表什么含义,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如果简单地认为她姓孟名姜女,或是姓孟名姜的女子,那其实是一种误会。事实上,孟姜女中的“姜”字才是她的姓,“孟”只是表示她排行老大,“女”表示她的性别。合在一起,表示“姜家大女儿”的意思。而要弄清这类问题,就必须了解我国古人的姓氏与名字。
我国古人的姓氏与名字都要比今人复杂。先秦时期,同一个人有时会有好几种姓氏与名字的称谓方式,战国之后才逐渐趋于固定,到了汉代才同现在基本一致。
我国汉代之前有姓有氏,姓与氏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通鉴·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就概括了姓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姓作为族号,它不是个别人或个别家族的称号,而是整个氏族或部落的称号。姓的由来久远,我们从许多古姓如姜、姬、姚、嬴、姒都有“女”字偏旁,可以推测大约在母系社会中就有了姓的分别。
传说中我国远古社会的各个氏族都有不同的姓,例如黄帝是姬姓,炎帝是姜姓,少皞是风姓。到了周代,王室及同姓封国鲁、晋、郑、卫等都是姬姓,异姓封国齐是姜姓,秦是嬴姓,楚是芈姓,宋是子姓,越是姒姓,等等。
后来由于子孙繁衍,同姓的氏族又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又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例如子是商代祖先的姓,子姓的下面又分为华氏、向氏、乐氏、鱼氏等;姬是周代祖先的姓,姬姓的下面又分为孟氏、季氏、孙氏、游氏等;姜是齐国祖先的姓,姜姓的下面又分为申氏、吕氏、许氏、纪氏、崔氏、马氏等。
姓与氏相比,前者是不变的,而后者的变化可能很大,所以顾炎武说:“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例如周人以姬为姓,相传是从黄帝时延续下来的;齐人以姜为姓,相传是从炎帝时延续下来的;陈人以妫为姓,相传是从虞舜时延续下来的。尽管这些姓的来源只是传说,但姬姓、姜姓、妫姓经历了千百年没有发生变化,却是可以肯定的。而氏的变化就比较大,往往隔上一两代就会出现改氏的情况。例如春秋时楚国伍子胥,本以伍为氏,但他在吴国被杀后,儿子逃到齐国,改为王孙氏。也有本人就改氏的,例如春秋时的陈厉公之子陈完,本以陈为氏,由于陈国发生内乱,出奔到齐国做了大夫,于是改为田氏,历史上又称之为田敬仲。
由于氏可以经常变化,因此它的来源呈现种种复杂的情况。有的以先人的别号为氏,如唐、虞、夏、殷;有的以先人的谥号为氏,如戴、武、宣、穆;有的以先人的字为氏,如伯、仲、叔、季;有的以爵号为氏,如王、公、侯、伯;有的以国名为氏,如曹、鲁、宋、卫;有的以所居的地名为氏,如城、郭、园、池;有的以从事的职业为氏,如巫、卜、陶、匠等。
周代的姓氏制度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的平民没有姓氏。例如我们在古籍中见到的弈秋、庖丁、匠石、医和、优孟等人,就是在他们各自所从事的职业或具有的专长之后加上名来构成称谓的。其中“弈”表示棋师,“庖”表示厨工,“匠”表示木工,“医”表示医师,“优”表示演戏者。只有贵族才能有姓氏。贵族中男子称姓,女子称氏,这是因为“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通志·氏族略序》)。所以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三中说:“考之于传,二百五十五年之间,有男子而称姓者乎?无有也。”有些小说中把周武王称为姬发,把周公称为姬旦,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古人对此看得很重,称为“礼不娶同姓”。春秋时期鲁昭公娶了吴女为夫人,两人都是姬姓,为避免非议,只好称之为吴孟子,企图表示她是宋国子姓之女,但是仍然被时人讥讽为不知礼。这件事在《论语·述而》篇里有记载。因此,为了“别婚姻”,贵族妇女的姓实际上比名更为重要。待嫁的同姓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来表示排行,例如:
孟姜 伯姬 仲子 叔姬 季芈
出嫁之后如果要加以区别,有时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氏,例如:
齐姜 晋姬 郑姬 秦嬴 陈妫 国姜(“国”,氏)
如果嫁给别国的国君,则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例如:
秦姬 芮姜 息妫 江芈
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则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例如:
赵姬(赵衰妻) 孔姬(孔圉妻)
秦姬(秦遄妻) 棠姜(棠公妻;“棠”,邑名)
死后则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例如:
武姜(鄭武公妻) 穆姬(秦穆公妻)
文嬴(晋文公妻) 文姜(鲁桓公妻;“文”,本人的谥号)
如果不需要区别,也可以在姓下加“氏”字来称呼,例如武姜可以称为姜氏,敬嬴可以称为嬴氏,骊姬可以称为姬氏。战国之后,人们往往以氏为姓,姓与氏于是逐渐合二为一;到了汉代则全都叫作姓,并且自天子以至于一般平民都可以有姓。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现在。
我国古人有名有字,名与字也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取名;男子20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礼(结发加笄)时取字。名与字往往有着意义上的各种联系,这就是所谓“名字相应”。例如:宰予,字子我;张衡,字平子;诸葛亮,字孔明;曾巩,字子固。“予”与“我”,“衡”与“平”,“亮”与“明”,“巩”与“固”,均为同义。名与字也可以是一对反义词。例如:曾点,字晳(据《说文》,“点,小黑也”,“晳,人色白也”);朱熹(熹,明亮),字晦之;赵孟頫(頫,同“俯”),字子昂;管同,字异之。“点”与“晳”,“熹”与“晦”,“頫”与“昂”,“同”与“异”,均为反义。此外,名与字也可以是意义相关的。例如关羽,字云长,取振羽入云之意;赵云,字子龙,取“云从龙”之意;晁补之,字无咎,取补过而无咎之意。有时我们从字面上不容易看出名与字之间的联系,这主要是因为词义变化了的原因。例如颜回,字子渊。据《说文》:“渊,回水也。”樊须,字子迟。在古代“须”与“迟”都有“待”的意思。清代学者王引之著《春秋名字解诂》,对名与字的关系作了详尽阐述,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参看。 周代贵族男子在字的前面常常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在字的后面有时加上“父”或“甫”表示性别,这样就构成了男子字的全称,例如伯禽父、仲山甫、叔兴父。通常又可省去“父”或“甫”字,例如伯禽、仲尼、叔向、季路。有时也可省去排行,例如禽父、尼父、羽父。甚至还可只以排行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雎字叔,不过这种情况较为少见。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上姓,姓的前面再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上“母”或“女”表示性别,这样就构成了女子字的全称,例如孟妊车母、仲姞义母。也可省去“母”字、“女”字或排行,例如季姬牙、姬原母。有时甚至可以单称“某母”或“某女”,例如寿母、帛女。
由于“子”是男子的尊称,因此春秋时期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前加“子”字,例如冉求字子有,司马耕字子牛。这个“子”字有时可以省去,如冉求、司马耕可以直接称为冉有、司马牛。
先秦时期,名与字连着称呼时,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例如孟明(字)视(名)、白乙(字)丙(名)、叔梁(字)纥(名)。汉代以后,则往往是先名后字,例如孔融(名)文举(字)、王粲(名)仲宣(字)、王回(名)深父(字)。
名与字的另一个作用是在称谓时能够体现出尊与卑、长与幼的区别。大致说来,古时尊长者对卑幼者要称呼其名,卑幼者自称也称呼己名;对平辈或尊长者则不能称名,只能称字。这种称呼名与字以体现尊卑长幼关系的方式也一直沿用到后代。不过,魏晋以后,由于礼貌式称谓的逐渐增多,以及文人率真风气的影响,字的礼尊意味开始有所减弱,称呼卑幼者之字与自称己字的现象逐渐多见。前者如魏太祖曹操称部将文聘之字仲业(见《三国志·魏书·文聘传》),何叔度称其子尚之之字彦德(见《南史·何尚之传》);后者如陆云自称己字士龙,殷羡自称己字洪乔(均见《世说新语》)。这种称呼方式后世继续沿用,自唐宋以至于近代,尊长者称呼卑幼者之字几乎成为一种礼制;而自称己字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例如白居易自署乐天,陆游自署务观,林觉民自署意洞。这些又是字在表示礼尊意味时的一种发展变化。
名与字还有一个作用是能够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前面已经说到,先秦时常在字的前面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长幼,例如伯夷、叔齐,伯夷是兄,叔齐是弟;孔丘字仲尼,“仲”表示老二,其兄孟皮,“孟”表示老大。而汉代之后取名时又常用相同的偏旁或用上相同的字表示同辈关系。例如汉末刘表之子刘琦、刘琮兄弟,就都用上了“玉”字偏旁;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及其堂兄弟杲卿、曜卿、春卿就都用上了一个“卿”字。这种现象现在也还常常见到。
除去名与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也可以叫做别字。别号开始时大约是自取的,后来也有别人给加上的。号与字不尽相同,字是成年时由尊长代取的,用以表德,同名之间有意义上的相应关系;号则是即兴而取,较为自由,往往用上一些漂亮、高雅的字面。別号有些是用来表示自己的操守、德行的,如晋皇甫谧自号玄晏先生,梁陶弘景自号华阳逸士,宋司马光自号迂叟。有些是以所居之处为号,如杜甫住在长安附近的杜陵,自号杜陵野老;苏轼在黄州东坡住过,自号东坡居士;苏辙晚年退居颍滨,自号颍滨遗老。有些是以居室之名为号,如陆游号龟堂,辛弃疾号稼轩居士。有些别号是他人推许的称号,如贺知章称李白为“谪仙人”,后人就称之为李谪仙;宋祁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名句,时人称之为红杏尚书。别号可以是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的,如晋葛洪号抱朴子,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李清照号易安居士。但是两个字的别号也很多,如王安石号半山,陆游号放翁。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例如苏东坡、李易安。由于对人称呼别号也是一种敬称,因此两个字的别号在运用上同字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有些人甚至以号行世,他们的字反倒较少被人称呼,例如白香山、陆放翁。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
(栏目责编:金正平)
我国古人的姓氏与名字都要比今人复杂。先秦时期,同一个人有时会有好几种姓氏与名字的称谓方式,战国之后才逐渐趋于固定,到了汉代才同现在基本一致。
我国汉代之前有姓有氏,姓与氏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通鉴·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就概括了姓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姓作为族号,它不是个别人或个别家族的称号,而是整个氏族或部落的称号。姓的由来久远,我们从许多古姓如姜、姬、姚、嬴、姒都有“女”字偏旁,可以推测大约在母系社会中就有了姓的分别。
传说中我国远古社会的各个氏族都有不同的姓,例如黄帝是姬姓,炎帝是姜姓,少皞是风姓。到了周代,王室及同姓封国鲁、晋、郑、卫等都是姬姓,异姓封国齐是姜姓,秦是嬴姓,楚是芈姓,宋是子姓,越是姒姓,等等。
后来由于子孙繁衍,同姓的氏族又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又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例如子是商代祖先的姓,子姓的下面又分为华氏、向氏、乐氏、鱼氏等;姬是周代祖先的姓,姬姓的下面又分为孟氏、季氏、孙氏、游氏等;姜是齐国祖先的姓,姜姓的下面又分为申氏、吕氏、许氏、纪氏、崔氏、马氏等。
姓与氏相比,前者是不变的,而后者的变化可能很大,所以顾炎武说:“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例如周人以姬为姓,相传是从黄帝时延续下来的;齐人以姜为姓,相传是从炎帝时延续下来的;陈人以妫为姓,相传是从虞舜时延续下来的。尽管这些姓的来源只是传说,但姬姓、姜姓、妫姓经历了千百年没有发生变化,却是可以肯定的。而氏的变化就比较大,往往隔上一两代就会出现改氏的情况。例如春秋时楚国伍子胥,本以伍为氏,但他在吴国被杀后,儿子逃到齐国,改为王孙氏。也有本人就改氏的,例如春秋时的陈厉公之子陈完,本以陈为氏,由于陈国发生内乱,出奔到齐国做了大夫,于是改为田氏,历史上又称之为田敬仲。
由于氏可以经常变化,因此它的来源呈现种种复杂的情况。有的以先人的别号为氏,如唐、虞、夏、殷;有的以先人的谥号为氏,如戴、武、宣、穆;有的以先人的字为氏,如伯、仲、叔、季;有的以爵号为氏,如王、公、侯、伯;有的以国名为氏,如曹、鲁、宋、卫;有的以所居的地名为氏,如城、郭、园、池;有的以从事的职业为氏,如巫、卜、陶、匠等。
周代的姓氏制度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的平民没有姓氏。例如我们在古籍中见到的弈秋、庖丁、匠石、医和、优孟等人,就是在他们各自所从事的职业或具有的专长之后加上名来构成称谓的。其中“弈”表示棋师,“庖”表示厨工,“匠”表示木工,“医”表示医师,“优”表示演戏者。只有贵族才能有姓氏。贵族中男子称姓,女子称氏,这是因为“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通志·氏族略序》)。所以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三中说:“考之于传,二百五十五年之间,有男子而称姓者乎?无有也。”有些小说中把周武王称为姬发,把周公称为姬旦,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古人对此看得很重,称为“礼不娶同姓”。春秋时期鲁昭公娶了吴女为夫人,两人都是姬姓,为避免非议,只好称之为吴孟子,企图表示她是宋国子姓之女,但是仍然被时人讥讽为不知礼。这件事在《论语·述而》篇里有记载。因此,为了“别婚姻”,贵族妇女的姓实际上比名更为重要。待嫁的同姓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来表示排行,例如:
孟姜 伯姬 仲子 叔姬 季芈
出嫁之后如果要加以区别,有时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氏,例如:
齐姜 晋姬 郑姬 秦嬴 陈妫 国姜(“国”,氏)
如果嫁给别国的国君,则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例如:
秦姬 芮姜 息妫 江芈
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则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例如:
赵姬(赵衰妻) 孔姬(孔圉妻)
秦姬(秦遄妻) 棠姜(棠公妻;“棠”,邑名)
死后则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例如:
武姜(鄭武公妻) 穆姬(秦穆公妻)
文嬴(晋文公妻) 文姜(鲁桓公妻;“文”,本人的谥号)
如果不需要区别,也可以在姓下加“氏”字来称呼,例如武姜可以称为姜氏,敬嬴可以称为嬴氏,骊姬可以称为姬氏。战国之后,人们往往以氏为姓,姓与氏于是逐渐合二为一;到了汉代则全都叫作姓,并且自天子以至于一般平民都可以有姓。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现在。
我国古人有名有字,名与字也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取名;男子20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礼(结发加笄)时取字。名与字往往有着意义上的各种联系,这就是所谓“名字相应”。例如:宰予,字子我;张衡,字平子;诸葛亮,字孔明;曾巩,字子固。“予”与“我”,“衡”与“平”,“亮”与“明”,“巩”与“固”,均为同义。名与字也可以是一对反义词。例如:曾点,字晳(据《说文》,“点,小黑也”,“晳,人色白也”);朱熹(熹,明亮),字晦之;赵孟頫(頫,同“俯”),字子昂;管同,字异之。“点”与“晳”,“熹”与“晦”,“頫”与“昂”,“同”与“异”,均为反义。此外,名与字也可以是意义相关的。例如关羽,字云长,取振羽入云之意;赵云,字子龙,取“云从龙”之意;晁补之,字无咎,取补过而无咎之意。有时我们从字面上不容易看出名与字之间的联系,这主要是因为词义变化了的原因。例如颜回,字子渊。据《说文》:“渊,回水也。”樊须,字子迟。在古代“须”与“迟”都有“待”的意思。清代学者王引之著《春秋名字解诂》,对名与字的关系作了详尽阐述,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参看。 周代贵族男子在字的前面常常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在字的后面有时加上“父”或“甫”表示性别,这样就构成了男子字的全称,例如伯禽父、仲山甫、叔兴父。通常又可省去“父”或“甫”字,例如伯禽、仲尼、叔向、季路。有时也可省去排行,例如禽父、尼父、羽父。甚至还可只以排行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雎字叔,不过这种情况较为少见。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上姓,姓的前面再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上“母”或“女”表示性别,这样就构成了女子字的全称,例如孟妊车母、仲姞义母。也可省去“母”字、“女”字或排行,例如季姬牙、姬原母。有时甚至可以单称“某母”或“某女”,例如寿母、帛女。
由于“子”是男子的尊称,因此春秋时期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前加“子”字,例如冉求字子有,司马耕字子牛。这个“子”字有时可以省去,如冉求、司马耕可以直接称为冉有、司马牛。
先秦时期,名与字连着称呼时,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例如孟明(字)视(名)、白乙(字)丙(名)、叔梁(字)纥(名)。汉代以后,则往往是先名后字,例如孔融(名)文举(字)、王粲(名)仲宣(字)、王回(名)深父(字)。
名与字的另一个作用是在称谓时能够体现出尊与卑、长与幼的区别。大致说来,古时尊长者对卑幼者要称呼其名,卑幼者自称也称呼己名;对平辈或尊长者则不能称名,只能称字。这种称呼名与字以体现尊卑长幼关系的方式也一直沿用到后代。不过,魏晋以后,由于礼貌式称谓的逐渐增多,以及文人率真风气的影响,字的礼尊意味开始有所减弱,称呼卑幼者之字与自称己字的现象逐渐多见。前者如魏太祖曹操称部将文聘之字仲业(见《三国志·魏书·文聘传》),何叔度称其子尚之之字彦德(见《南史·何尚之传》);后者如陆云自称己字士龙,殷羡自称己字洪乔(均见《世说新语》)。这种称呼方式后世继续沿用,自唐宋以至于近代,尊长者称呼卑幼者之字几乎成为一种礼制;而自称己字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例如白居易自署乐天,陆游自署务观,林觉民自署意洞。这些又是字在表示礼尊意味时的一种发展变化。
名与字还有一个作用是能够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前面已经说到,先秦时常在字的前面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长幼,例如伯夷、叔齐,伯夷是兄,叔齐是弟;孔丘字仲尼,“仲”表示老二,其兄孟皮,“孟”表示老大。而汉代之后取名时又常用相同的偏旁或用上相同的字表示同辈关系。例如汉末刘表之子刘琦、刘琮兄弟,就都用上了“玉”字偏旁;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及其堂兄弟杲卿、曜卿、春卿就都用上了一个“卿”字。这种现象现在也还常常见到。
除去名与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也可以叫做别字。别号开始时大约是自取的,后来也有别人给加上的。号与字不尽相同,字是成年时由尊长代取的,用以表德,同名之间有意义上的相应关系;号则是即兴而取,较为自由,往往用上一些漂亮、高雅的字面。別号有些是用来表示自己的操守、德行的,如晋皇甫谧自号玄晏先生,梁陶弘景自号华阳逸士,宋司马光自号迂叟。有些是以所居之处为号,如杜甫住在长安附近的杜陵,自号杜陵野老;苏轼在黄州东坡住过,自号东坡居士;苏辙晚年退居颍滨,自号颍滨遗老。有些是以居室之名为号,如陆游号龟堂,辛弃疾号稼轩居士。有些别号是他人推许的称号,如贺知章称李白为“谪仙人”,后人就称之为李谪仙;宋祁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名句,时人称之为红杏尚书。别号可以是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的,如晋葛洪号抱朴子,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李清照号易安居士。但是两个字的别号也很多,如王安石号半山,陆游号放翁。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例如苏东坡、李易安。由于对人称呼别号也是一种敬称,因此两个字的别号在运用上同字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有些人甚至以号行世,他们的字反倒较少被人称呼,例如白香山、陆放翁。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
(栏目责编:金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