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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摘要: 信用违约互换(CDS)是当前使用最频繁的一种信用衍生产品,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也备受争议,它的应用实践启迪我们对其应当全面把握特性,慎重和正确的加以运用。本文从信用违约互换的内涵和构成出发,阐述了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其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的结合方式,最后根据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和障碍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 信用违约;互换
一、信用违约互换的内涵与构成
(一)信用违约互换的内涵
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是国外债券市场中最常见的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中,违约互换购买者将定期向违约互换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称为信用违约互换点差),而一旦出现信用类事件(主要指债券主体无法偿付),违约互换购买者将有权利将债券以面值递送给违约互换出售者,从而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二)信用违约互换的构成
信用违约互换是将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从信用保障买方转移给信用卖方的交易。信用保障的买方向愿意承担风险保护的保障卖方在合同期限内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信用保障卖方在接受费用的同时,则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当对应信用违约时,向信用保障的买方赔付违约的损失。对应参照资产的信用可是某一信用,也可是一篮子信用。如果一篮子信用中出现任何一笔违约,信用保障的卖方都必须向对方赔偿损失,其结构如图所示:
二、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一)信用违约互换如何有效解决银行贷款中存在的信用悖论
通过信用违约互换交易,银行降低或消除了其特定贷款或一篮子贷款的信用风险暴露,但并没有降低预期回报。信用风险转移到保险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由于贷款依旧属于银行,贷款保留在资产负债表内,银行并不需要通知借款者或获得借款者的许可,因此既能够降低组合暴露,又能够避免出售相应资产而引起的客户关系的破坏,甚至可不拘于信贷限额,发展持续性的信贷交易。
(二)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出售
信用违约互换首次使得银行资产中的纯信用风险从总体风险中剥离,并上市交易。违约互换使得信用风险从总体风险中解捆成为可能,完成了风险管理的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循环,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大的自由。 随着市场的成熟,会出现银行贷款以外的新的信用风险资源,如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暴露管理复杂,可以通过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寻求信用保护;投资可转换的基金管理者利用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回避信用风险。
(三)缓解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压力
《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有明确规定: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其他商业银行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8%。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充足率 =(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产
利用信用衍生品产品例如信用违约互换可以把该标的债项的信用衍生品给了交易对手,对一般企业的风险变成了对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根据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评级为AA 以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风险权重是20%。通过信用风险转移手段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加权资产,使其为原来的五分之一,有效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三、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的结合方式
(一)我国银行同业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
银行同业之间通过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可以突破信贷限额的限制可以在扩大贷款规模的同时而不扩大信用风险,不增加风险准备金,不破坏与客户的关系。因为银行购买信用违约互换,不需要通过借款者的许可,既能降低风险头寸暴露,又能避免出售相应信贷资产而引起的客户关系的破坏,这样银行可以更好地与企业之间开展各项业务。
(二)我国银行与机构投资者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
信用违约互换交易的普遍应用离不开成熟 的风险转移市场,而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又需要积极发展壮大各种机构投资者。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如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拥有大量的资金,但缺乏足够的投资机会和投资渠道,这也导致了当前大量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向股市集中。 而机构投资者通过与银行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不但可以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而且能够增加自身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收益。
(三)我国银行同国外银行和机构投资者开展违约互换交易
按照2006 年11 月8 日国务院第155 次常务会议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对于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审慎性的监管原则,将其经营范围规定为外汇业务以及除了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其吸收中国境内公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 款。
四、我国开展信用违约互换的障碍与政策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面临的现实障碍
1.金融衍生基础市场方面。信用违约互换作为一种特殊的互换金融衍生工具,完善的金融衍生市场是其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金融衍市场基础十分薄弱,主要表现为利率市场化程度落后与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由此制约了高质量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形成。
2.外部环境方面。良好的外部环境将为信用 违约互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与支持,然而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尚不规范,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方法和手段落后;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存 在诸多法律缺失及衔接问题;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能定义不清。 3.微观主体方面。积极活跃的微观主体,是信用衍生交易最基本的细胞。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需求强烈,但管理手段及金融创新比较薄弱;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尚无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去提供信用违约保护,造成信用保护供给不足,单边特征明显。
(二)政策建议
1.改革 利率管理体系,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核心,推进利率市场化,最终建立起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引导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金融机构利 率引导企业居民的投资、消费行为的利率传导机制。
2.统一债券市场,构建完整债券收益率曲线。通过加大国债发行规模、增强交易及流动性,提升其估值定价水平,将国债培育为我国中长期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并加快资本市场创新,完善企业债券市场,将债券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
3.加 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形成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中心,以各商业银行信贷登记库为补充的数据系统。二是加快征信立法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三是扩大信息采集面,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
4.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一是制订《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法》作为金融衍生产品总体框架与监管法规。二是制订《金融监管合作法》,以制约与规范国内、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三是建立金融衍生产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四是修订完善《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款,实现与《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相关条款的顺利衔接。
参考文献:
[1]范希文,孙健.信用衍生品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2]雷曜.次贷危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3]达雷尔·达菲,肯尼思·J·辛格尔顿.信用风险—定价、度量和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2009
[4]保罗·威尔模特.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技术.[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5]周复之.金融工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6]尹媛媛.论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贸工业,2009
[7]陈红霞.信用违约互换在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可行性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0
[8]郑军,巴曙松,徐小乐.信用违约互换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分散.[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
摘要: 信用违约互换(CDS)是当前使用最频繁的一种信用衍生产品,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也备受争议,它的应用实践启迪我们对其应当全面把握特性,慎重和正确的加以运用。本文从信用违约互换的内涵和构成出发,阐述了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其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的结合方式,最后根据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和障碍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 信用违约;互换
一、信用违约互换的内涵与构成
(一)信用违约互换的内涵
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是国外债券市场中最常见的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中,违约互换购买者将定期向违约互换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称为信用违约互换点差),而一旦出现信用类事件(主要指债券主体无法偿付),违约互换购买者将有权利将债券以面值递送给违约互换出售者,从而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二)信用违约互换的构成
信用违约互换是将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从信用保障买方转移给信用卖方的交易。信用保障的买方向愿意承担风险保护的保障卖方在合同期限内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信用保障卖方在接受费用的同时,则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当对应信用违约时,向信用保障的买方赔付违约的损失。对应参照资产的信用可是某一信用,也可是一篮子信用。如果一篮子信用中出现任何一笔违约,信用保障的卖方都必须向对方赔偿损失,其结构如图所示:
二、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一)信用违约互换如何有效解决银行贷款中存在的信用悖论
通过信用违约互换交易,银行降低或消除了其特定贷款或一篮子贷款的信用风险暴露,但并没有降低预期回报。信用风险转移到保险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由于贷款依旧属于银行,贷款保留在资产负债表内,银行并不需要通知借款者或获得借款者的许可,因此既能够降低组合暴露,又能够避免出售相应资产而引起的客户关系的破坏,甚至可不拘于信贷限额,发展持续性的信贷交易。
(二)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出售
信用违约互换首次使得银行资产中的纯信用风险从总体风险中剥离,并上市交易。违约互换使得信用风险从总体风险中解捆成为可能,完成了风险管理的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循环,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大的自由。 随着市场的成熟,会出现银行贷款以外的新的信用风险资源,如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暴露管理复杂,可以通过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寻求信用保护;投资可转换的基金管理者利用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回避信用风险。
(三)缓解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压力
《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有明确规定: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其他商业银行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8%。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充足率 =(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产
利用信用衍生品产品例如信用违约互换可以把该标的债项的信用衍生品给了交易对手,对一般企业的风险变成了对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根据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评级为AA 以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风险权重是20%。通过信用风险转移手段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加权资产,使其为原来的五分之一,有效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三、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的结合方式
(一)我国银行同业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
银行同业之间通过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可以突破信贷限额的限制可以在扩大贷款规模的同时而不扩大信用风险,不增加风险准备金,不破坏与客户的关系。因为银行购买信用违约互换,不需要通过借款者的许可,既能降低风险头寸暴露,又能避免出售相应信贷资产而引起的客户关系的破坏,这样银行可以更好地与企业之间开展各项业务。
(二)我国银行与机构投资者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
信用违约互换交易的普遍应用离不开成熟 的风险转移市场,而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又需要积极发展壮大各种机构投资者。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如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拥有大量的资金,但缺乏足够的投资机会和投资渠道,这也导致了当前大量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向股市集中。 而机构投资者通过与银行之间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不但可以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而且能够增加自身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收益。
(三)我国银行同国外银行和机构投资者开展违约互换交易
按照2006 年11 月8 日国务院第155 次常务会议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对于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审慎性的监管原则,将其经营范围规定为外汇业务以及除了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其吸收中国境内公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 款。
四、我国开展信用违约互换的障碍与政策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面临的现实障碍
1.金融衍生基础市场方面。信用违约互换作为一种特殊的互换金融衍生工具,完善的金融衍生市场是其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金融衍市场基础十分薄弱,主要表现为利率市场化程度落后与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由此制约了高质量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形成。
2.外部环境方面。良好的外部环境将为信用 违约互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与支持,然而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尚不规范,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方法和手段落后;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存 在诸多法律缺失及衔接问题;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能定义不清。 3.微观主体方面。积极活跃的微观主体,是信用衍生交易最基本的细胞。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需求强烈,但管理手段及金融创新比较薄弱;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尚无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去提供信用违约保护,造成信用保护供给不足,单边特征明显。
(二)政策建议
1.改革 利率管理体系,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核心,推进利率市场化,最终建立起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引导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金融机构利 率引导企业居民的投资、消费行为的利率传导机制。
2.统一债券市场,构建完整债券收益率曲线。通过加大国债发行规模、增强交易及流动性,提升其估值定价水平,将国债培育为我国中长期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并加快资本市场创新,完善企业债券市场,将债券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
3.加 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形成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中心,以各商业银行信贷登记库为补充的数据系统。二是加快征信立法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三是扩大信息采集面,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
4.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一是制订《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法》作为金融衍生产品总体框架与监管法规。二是制订《金融监管合作法》,以制约与规范国内、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三是建立金融衍生产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四是修订完善《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款,实现与《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相关条款的顺利衔接。
参考文献:
[1]范希文,孙健.信用衍生品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2]雷曜.次贷危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3]达雷尔·达菲,肯尼思·J·辛格尔顿.信用风险—定价、度量和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2009
[4]保罗·威尔模特.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技术.[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5]周复之.金融工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6]尹媛媛.论信用违约互换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贸工业,2009
[7]陈红霞.信用违约互换在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可行性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0
[8]郑军,巴曙松,徐小乐.信用违约互换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分散.[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