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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为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为国家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上海工商联配合党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独到作用。时隔60年。回放上海工商界当年一幕一幕情景,或许能使读者对上世纪50年代上海工商界有一些好奇,有一点了解。
最难忘的1953年
上海工商界流传的一句话,叫做“难忘的1953年”。这个词是怎样而来的呢?在1953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当时指出:“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对此,上海工商业者的思想震动很大。自1952年“五反”运动结束后,国家曾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私营工商业发展的措施,随着合法经营的环境逐步改善,以及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私营企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生产和经营恢复正常,国家、集体、工人以及工商业者收入多了,生活水平提高了,都皆大欢喜。这一年,也就是老一辈工商界人士眼里那个“难忘的1953年”。
可是好景不长,在总路线这座“灯塔”的指引下,工商业者成为了亟须被改造的对象,不少人一时感到彷徨不安,心情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对此,工商联协助党和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缓解了私营工商业者的恐慌情绪,安抚了人心。1953年10月,工商联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工商业者中开展宣传、学习总路线的活动。如:10月13日邀请陈毅市长对市、区工商联执委和拥有职工100人以上的资方代表作动员报告。如:11月10日组织召开1.4万余人的大会传达路线精神,包括了大部分30人以上私营工厂、8人以上私营商店中的资方人员。从11月底到12月初,各区工商联也先后组织几十次大会,向中小工商业户近5.3万人做了传达。全市工商业者及其家属先后学习总路线报告的超过8.7万人。在这一过程中,上海工商界经历了从恐惧不安、疑虑丛生到最后接受总路线的发展过程。工商联中的许多委员多次结合自身接受改造的实例,向广大工商业者谈体会谈感想,他们现身说法,进行自我教育,使广大私营业主认识到“走社会主义道路,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四马分肥”一个热词的来由
在对工商业者的改造过程中,党中央逐步确立了和平赎买的方针政策,即采用有偿方式将他们占有的生产资料和平收归国有,将私有制改造成公有制,而“四马分肥”便是和平赎买初期的一种重要方式。
“四马分肥”政策,最早是由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提出来的。1953年5月,在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司关系问题》给中央并主席的报告中,李维汉指出,在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中,企业利润可“分为国家的税收、资本家的股息和红利、工人的奖金和福利、企业的公积金”,俗称“四马分肥”。通过这种方式,既能够确保利润中“工人阶级得其大半”,又保障了工商业者的基本利益。这样一来,“企业中的工人,已经不是单纯为资本家生产,同时是为国家生产”,大大提高了工人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效率。
“四马分肥”的消息传来,极大地释放了沪上工商业者的紧张情绪,因为他们知道,在中国共产党“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下,即便接受改造,还是有利可得的。根据这一原则,1955年国家先后对1953年和1954年的盈余进行分配,在确保工商业合法利润的同时,严厉打击唯利是图的违法行为。为此,工商联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辅佐经济政策的有序施行,结合人民法院对不法商户的处理,推动有关行业整顿经营作风,签订爱国公约,督促私营工商业者积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减少他们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消极行为。譬如:1954年春节前后,工商联结合本市食油案件的宣判大会,组织和推动了数十个商业行业进行一次爱国守法教育活动,批评了私营工商业经营中抢购偷运、套购外流、投机居奇、抬价暴利、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提出服从领导、服从管理、划清界限、老实经营、爱国守法、接受改造的24字改进方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公私合营 一句经常听说的话
对工商业者的改造过程中,国家采取的步骤是从收购、统购、统销、包销、订货、加工到合营。这些形式,在产品归国家所有和掌握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但以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和国家取得产品的形式不同而互相区分。从收购、统购、统销、包销、订货、加工到合营,在企业中,国家可以掌握经营管理权,工人群众则从为老板生产的观点改成为国家生产、为集体生产的观点,
上海刚开始试点公私合营的时候,碰到这样一些问题。一些大厂的老板,平时经常与市主要领导接触,对总路线心领神会,表示拥护,但也有些想法,认为是“大势所趋,不得不走”,“时代如此,不走也要走”,并且诙谐的说:“合营后,汽车越坐越大(指由自备车改为公共汽车),房子越住越小。”后来担任民建上海市委主任委员的陈铭珊,当年是信谊药厂的经理,他写过回忆文章,也表示对合营后的情况提出过四个担心:“第一,股东红利是不是照发;第二,总经理是不是还让我当;第三,我的高工资是否要减到工人水平;第四,与公方代表是不是合得来。”他的疑虑也恰恰反映出上海工商界人士普遍存在的疑虑。不久之后,党和政府就公开宣布,有盈余的红利照发(即按照“四马分肥”的原则进行),职位不动,工资照发,公方代表则是原则问题,依然要派。
中小企业的老板也对公私合营的形式心存芥蒂,有的讲“作老板迟早死路一条,必走‘联合国’的道路,先联营,再合营,最后国营”;也有一种情绪,认为当老板就是做“日光灯”,意思是蚀本、吃光、等待改造。这样的思想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后来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的陶敏之,当年还是个经营打字机厂的女工商业者,据她回忆,她是在实地参观公私合营的企业后,才打消了原有的顾虑。当时,她参观的是时任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刘鸿生先生之子刘公诚经营的上海水泥厂,经亲眼目睹,合营后企业内劳资矛盾减少很多,用不着忙于“轧头寸”(调配资金),职务和工资收入也有保障。这以后,她对待公私合营有了新的认识。 枕边的风 家属破解难题
随着对总路线的贯彻执行以及社会主义改造步伐的逐步加速,大规模乃至全行业公私合营已经势在必行,在这个紧要关头,上海工商界人士的思想却迟迟不能跟进。即便少数人有所认识,但大部分私营业主还停留在徘徊观望阶段,不肯轻易前进一步。在万般焦灼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去做工商界家属的思想工作。
工商联对工商界家属的思想引导,是“润物细无声”般进行的,通过对家属的持续学习和教育,潜移默化地影响整个家庭对社会主义改造的认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这样的教育逐渐变得频繁和集中起来。1955年12月27日至28日,工商联在妇联的配合下召开了上海市工商业家属代表会议。会上,副市长刘述周向到会代表报告了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和平改造的方针和赎买政策,针对私营工商业者家属在改造事业中的某些顾虑作了详细说明。随后,永大染织厂经理唐志尧家属叶萍、美亚纺织厂经理包蔚然家属俞仁秀、德丰进出口行经理罗伯昭家属尹尚英先后介绍了她们如何推动自己的丈夫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经过。百代棉织厂厂长季震元家属江慧贞在会上报告了她怎样通过家庭会议的形式,决定将祖传的四百多两黄金卖给国家,作为生产资金投入企业运营的事迹。会议的召开无疑给工商业者家属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回家后纷纷动员自己的丈夫加入合营的大家庭,按现在的时髦话说:“枕边的风”起作用。为全行业公私合营创造了积极的环境和良好的家庭氛围。
时任民建上海市委秘书长盛康年的太太、市工商联主任委员盛丕华的儿媳周素琼对当年的这段历史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她本是富家小姐,解放后响应政府号召出去工作,盛康年劝阻说:“我在做统战工作,你呢就帮我做社会工作,这比你自己出去工作更有意义。”周素琼不懂什么叫社会工作,盛康年就耐心解释:“比如有些工商人家,我做工作做不通,你就帮我去做他太太的工作。因为有些家属胆子小,不了解政策,你自己是富家出身,你去讲,有点现身说法的意思,她们比较听得进去。”谁知这个办法有了奇效,刘靖基先生都主动邀请周素琼去做他太太吴舜琴的工作。周素琼还回忆,时任副市长潘汉年太太董慧是道亨银行老板的女儿,在市委统战部任职,常常邀请周素琼参加报告会、学习会。因此,周素琼有时也去潘副市长家串门,一来二往,结识了不少其他工商业者的太太,家属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合营高潮来临,上层人物起到带头作用
1955年11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一届二次执委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毛主席提出了“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身命运”的重要论断,鼓励私营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将自身从剥削者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全国形势的推动下,上海的许多工商业者都加入了申请合营的队伍。
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全行业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消息传来,对上海的刺激很大。1月13日,刘述周邀请工商联几位负责人就如何把公私合营推向高潮交换了意见。盛丕华主张10天内完成申请任务,荣毅仁认为一星期也没有问题。14日下午,市委又召集工商界代表300余人座谈,代表们一致要求加速完成本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一时期,上海工商界的上层人物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安达棉纺厂经理刘靖基表示:“我们骨干要起到核心作用,我们的责任很重。”永安纺织公司郭棣活说:“只要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今后责任更加繁重。”华丰印染纺织有限公司强锡麟认为:“中国工商界太幸运了,和平改造,有政治地位,有工作,赎买又有利息。”卷烟业张春申说:“五反以后同业颇为困难”,经“同舟共济,全业16家业务均稳定下来,今天的骨干分子就是要在改造中起积极作用……”
此外,工商界上层人物的家属也积极支持,踊跃参加。1月18日,上海市工商业者家属及女工商业者在文化广场召开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向毛主席致敬电并拥护在6天内完成全市公私合营。会上,胡厥文太太沈方成、荣毅仁太太杨鉴清都带头发言。会后,家属们组成报喜队向党政领导机关报喜,并呈送保证书。队伍分两路进行,其中第二路的领队由沈方成、周素琼和刘念义夫人夏天锦共同担任,秘书长胡子婴作为妇联的陪同人员一同前往。她们从文化广场出发,途经复兴中路、淮海中路、西藏中路、南京东路到市政府,又经江西中路、外滩、南京路、河南中路到市工商联,当时市工商联位于北苏州河路470号。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陈丕显特意前来同工商界家属们一一握手致贺,并同她们进行座谈。
1956年1月20日,上海全市私营工商业申请公私合营大会在中苏友好大厦正门广场前召开,一致通过了《上海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申请书》,由市工商联主委盛丕华代表全市工商业者向曹荻秋副市长呈递全市合营申请书,曹副市长当场代表陈毅市长接受申请,予以批准。至此,上海市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告一段落。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旧的赎买政策逐渐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形势,主要表现在公私合营企业的利润增长较快,按照“四马分肥”原则,私营业主的所得也逐年水涨船高,这同限制、改造工商业者的初衷是相悖的。于是,国家及时调整了赎买政策,以“定息”的办法代替“四马分肥”。所谓“定息”,是把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估价拆分为股份,每年按照股份给工商业者5%左右的固定红利,其余利润都由国家支配。至此,工商界的和平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最难忘的1953年
上海工商界流传的一句话,叫做“难忘的1953年”。这个词是怎样而来的呢?在1953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当时指出:“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对此,上海工商业者的思想震动很大。自1952年“五反”运动结束后,国家曾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私营工商业发展的措施,随着合法经营的环境逐步改善,以及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私营企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生产和经营恢复正常,国家、集体、工人以及工商业者收入多了,生活水平提高了,都皆大欢喜。这一年,也就是老一辈工商界人士眼里那个“难忘的1953年”。
可是好景不长,在总路线这座“灯塔”的指引下,工商业者成为了亟须被改造的对象,不少人一时感到彷徨不安,心情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对此,工商联协助党和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缓解了私营工商业者的恐慌情绪,安抚了人心。1953年10月,工商联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工商业者中开展宣传、学习总路线的活动。如:10月13日邀请陈毅市长对市、区工商联执委和拥有职工100人以上的资方代表作动员报告。如:11月10日组织召开1.4万余人的大会传达路线精神,包括了大部分30人以上私营工厂、8人以上私营商店中的资方人员。从11月底到12月初,各区工商联也先后组织几十次大会,向中小工商业户近5.3万人做了传达。全市工商业者及其家属先后学习总路线报告的超过8.7万人。在这一过程中,上海工商界经历了从恐惧不安、疑虑丛生到最后接受总路线的发展过程。工商联中的许多委员多次结合自身接受改造的实例,向广大工商业者谈体会谈感想,他们现身说法,进行自我教育,使广大私营业主认识到“走社会主义道路,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四马分肥”一个热词的来由
在对工商业者的改造过程中,党中央逐步确立了和平赎买的方针政策,即采用有偿方式将他们占有的生产资料和平收归国有,将私有制改造成公有制,而“四马分肥”便是和平赎买初期的一种重要方式。
“四马分肥”政策,最早是由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提出来的。1953年5月,在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司关系问题》给中央并主席的报告中,李维汉指出,在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中,企业利润可“分为国家的税收、资本家的股息和红利、工人的奖金和福利、企业的公积金”,俗称“四马分肥”。通过这种方式,既能够确保利润中“工人阶级得其大半”,又保障了工商业者的基本利益。这样一来,“企业中的工人,已经不是单纯为资本家生产,同时是为国家生产”,大大提高了工人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效率。
“四马分肥”的消息传来,极大地释放了沪上工商业者的紧张情绪,因为他们知道,在中国共产党“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下,即便接受改造,还是有利可得的。根据这一原则,1955年国家先后对1953年和1954年的盈余进行分配,在确保工商业合法利润的同时,严厉打击唯利是图的违法行为。为此,工商联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辅佐经济政策的有序施行,结合人民法院对不法商户的处理,推动有关行业整顿经营作风,签订爱国公约,督促私营工商业者积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减少他们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消极行为。譬如:1954年春节前后,工商联结合本市食油案件的宣判大会,组织和推动了数十个商业行业进行一次爱国守法教育活动,批评了私营工商业经营中抢购偷运、套购外流、投机居奇、抬价暴利、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提出服从领导、服从管理、划清界限、老实经营、爱国守法、接受改造的24字改进方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公私合营 一句经常听说的话
对工商业者的改造过程中,国家采取的步骤是从收购、统购、统销、包销、订货、加工到合营。这些形式,在产品归国家所有和掌握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但以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和国家取得产品的形式不同而互相区分。从收购、统购、统销、包销、订货、加工到合营,在企业中,国家可以掌握经营管理权,工人群众则从为老板生产的观点改成为国家生产、为集体生产的观点,
上海刚开始试点公私合营的时候,碰到这样一些问题。一些大厂的老板,平时经常与市主要领导接触,对总路线心领神会,表示拥护,但也有些想法,认为是“大势所趋,不得不走”,“时代如此,不走也要走”,并且诙谐的说:“合营后,汽车越坐越大(指由自备车改为公共汽车),房子越住越小。”后来担任民建上海市委主任委员的陈铭珊,当年是信谊药厂的经理,他写过回忆文章,也表示对合营后的情况提出过四个担心:“第一,股东红利是不是照发;第二,总经理是不是还让我当;第三,我的高工资是否要减到工人水平;第四,与公方代表是不是合得来。”他的疑虑也恰恰反映出上海工商界人士普遍存在的疑虑。不久之后,党和政府就公开宣布,有盈余的红利照发(即按照“四马分肥”的原则进行),职位不动,工资照发,公方代表则是原则问题,依然要派。
中小企业的老板也对公私合营的形式心存芥蒂,有的讲“作老板迟早死路一条,必走‘联合国’的道路,先联营,再合营,最后国营”;也有一种情绪,认为当老板就是做“日光灯”,意思是蚀本、吃光、等待改造。这样的思想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后来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的陶敏之,当年还是个经营打字机厂的女工商业者,据她回忆,她是在实地参观公私合营的企业后,才打消了原有的顾虑。当时,她参观的是时任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刘鸿生先生之子刘公诚经营的上海水泥厂,经亲眼目睹,合营后企业内劳资矛盾减少很多,用不着忙于“轧头寸”(调配资金),职务和工资收入也有保障。这以后,她对待公私合营有了新的认识。 枕边的风 家属破解难题
随着对总路线的贯彻执行以及社会主义改造步伐的逐步加速,大规模乃至全行业公私合营已经势在必行,在这个紧要关头,上海工商界人士的思想却迟迟不能跟进。即便少数人有所认识,但大部分私营业主还停留在徘徊观望阶段,不肯轻易前进一步。在万般焦灼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去做工商界家属的思想工作。
工商联对工商界家属的思想引导,是“润物细无声”般进行的,通过对家属的持续学习和教育,潜移默化地影响整个家庭对社会主义改造的认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这样的教育逐渐变得频繁和集中起来。1955年12月27日至28日,工商联在妇联的配合下召开了上海市工商业家属代表会议。会上,副市长刘述周向到会代表报告了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和平改造的方针和赎买政策,针对私营工商业者家属在改造事业中的某些顾虑作了详细说明。随后,永大染织厂经理唐志尧家属叶萍、美亚纺织厂经理包蔚然家属俞仁秀、德丰进出口行经理罗伯昭家属尹尚英先后介绍了她们如何推动自己的丈夫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经过。百代棉织厂厂长季震元家属江慧贞在会上报告了她怎样通过家庭会议的形式,决定将祖传的四百多两黄金卖给国家,作为生产资金投入企业运营的事迹。会议的召开无疑给工商业者家属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回家后纷纷动员自己的丈夫加入合营的大家庭,按现在的时髦话说:“枕边的风”起作用。为全行业公私合营创造了积极的环境和良好的家庭氛围。
时任民建上海市委秘书长盛康年的太太、市工商联主任委员盛丕华的儿媳周素琼对当年的这段历史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她本是富家小姐,解放后响应政府号召出去工作,盛康年劝阻说:“我在做统战工作,你呢就帮我做社会工作,这比你自己出去工作更有意义。”周素琼不懂什么叫社会工作,盛康年就耐心解释:“比如有些工商人家,我做工作做不通,你就帮我去做他太太的工作。因为有些家属胆子小,不了解政策,你自己是富家出身,你去讲,有点现身说法的意思,她们比较听得进去。”谁知这个办法有了奇效,刘靖基先生都主动邀请周素琼去做他太太吴舜琴的工作。周素琼还回忆,时任副市长潘汉年太太董慧是道亨银行老板的女儿,在市委统战部任职,常常邀请周素琼参加报告会、学习会。因此,周素琼有时也去潘副市长家串门,一来二往,结识了不少其他工商业者的太太,家属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合营高潮来临,上层人物起到带头作用
1955年11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一届二次执委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毛主席提出了“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身命运”的重要论断,鼓励私营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将自身从剥削者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全国形势的推动下,上海的许多工商业者都加入了申请合营的队伍。
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全行业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消息传来,对上海的刺激很大。1月13日,刘述周邀请工商联几位负责人就如何把公私合营推向高潮交换了意见。盛丕华主张10天内完成申请任务,荣毅仁认为一星期也没有问题。14日下午,市委又召集工商界代表300余人座谈,代表们一致要求加速完成本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一时期,上海工商界的上层人物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安达棉纺厂经理刘靖基表示:“我们骨干要起到核心作用,我们的责任很重。”永安纺织公司郭棣活说:“只要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今后责任更加繁重。”华丰印染纺织有限公司强锡麟认为:“中国工商界太幸运了,和平改造,有政治地位,有工作,赎买又有利息。”卷烟业张春申说:“五反以后同业颇为困难”,经“同舟共济,全业16家业务均稳定下来,今天的骨干分子就是要在改造中起积极作用……”
此外,工商界上层人物的家属也积极支持,踊跃参加。1月18日,上海市工商业者家属及女工商业者在文化广场召开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向毛主席致敬电并拥护在6天内完成全市公私合营。会上,胡厥文太太沈方成、荣毅仁太太杨鉴清都带头发言。会后,家属们组成报喜队向党政领导机关报喜,并呈送保证书。队伍分两路进行,其中第二路的领队由沈方成、周素琼和刘念义夫人夏天锦共同担任,秘书长胡子婴作为妇联的陪同人员一同前往。她们从文化广场出发,途经复兴中路、淮海中路、西藏中路、南京东路到市政府,又经江西中路、外滩、南京路、河南中路到市工商联,当时市工商联位于北苏州河路470号。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陈丕显特意前来同工商界家属们一一握手致贺,并同她们进行座谈。
1956年1月20日,上海全市私营工商业申请公私合营大会在中苏友好大厦正门广场前召开,一致通过了《上海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申请书》,由市工商联主委盛丕华代表全市工商业者向曹荻秋副市长呈递全市合营申请书,曹副市长当场代表陈毅市长接受申请,予以批准。至此,上海市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告一段落。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旧的赎买政策逐渐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形势,主要表现在公私合营企业的利润增长较快,按照“四马分肥”原则,私营业主的所得也逐年水涨船高,这同限制、改造工商业者的初衷是相悖的。于是,国家及时调整了赎买政策,以“定息”的办法代替“四马分肥”。所谓“定息”,是把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估价拆分为股份,每年按照股份给工商业者5%左右的固定红利,其余利润都由国家支配。至此,工商界的和平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