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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是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促进企业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技术工人待遇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有力举措。本文作者通过调研,对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目前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供行业同仁及有关部门参考,以便于进一步完善并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以及更深入创新并促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发展。
关键词:企业 技能人才 人才评价 待遇 职业资格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既是企业技能劳动者鉴定的常规形式,也是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的组成部分,更是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环节。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对于凸显企业培养评价职工的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的考评主导性,以及激发广大企业职工钻研技术与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推动企业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最终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初、中、高级以及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协调与层次规模合理的格局,推进以企业技能人才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将建设成果进一步转化为企业生产力,进而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人才发展战略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思路,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发展与队伍建设,通过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在高技能人才数量、质量、含金量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这一亮点工程,不仅培养了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还带动了大量企业职工技术创新与技能提升,更支撑了企业提质增效,加速了产业转型升级,进而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第一步:政策先导
2012年,根据国家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操作指南,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将其向全市各大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了转发。
2.第二步:试点先行
2013年,为积极启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赤峰市人社部门借助多方力量、多个渠道、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深入各类企业调研实际情况,探索各种可行性方案。同时,在全市选择了几家具备一定规模、并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企业积极开展评价试点工作。
经过市人社部门、企业、培训鉴定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研究、精心筹备、严格实施、稳步推进,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形成了一套既符合政策要求、又符合企业实际,并能达到质量标准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试点工作总共涉及48个职业(工种)794人,基本取得了预期效果,获得了初步成功,得到了试点企业及其广大职工的欢迎和认可。
3.第三步:推广部署
2014年,为了总结推广2013年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经验,以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赤峰市人社局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打开了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局面。
赤峰市人社局在试点单位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了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场会,参会人员为全市各级人社局局长及业务室负责人、全市各级人社局推荐试点企业负责人、全市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人。整个现场会为期半天,首先所有人员在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进行了现场观摩、参观了模拟评价,然后由已成功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试点单位介绍了经验和做法,由提供培训及考评力量并协助企业完成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介绍了方式方法,最后由市人社局领导就拓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第四步:形成常规
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场会召开以后,全市各类企业均有反响,各级人社部门也有了抓手。各个培训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平台也开始起到积极推广、提供服务的作用,且通过各方努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逐渐成为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能劳动者考评的常规模式。其中部分企业已组织开展了多次評价,形成了常态化的考评机制,并与人才的使用、待遇完整地结合到了一起。
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共有85家企业参与了评价,总共涉及评价职业(工种)近百个,评价级别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评价人数6853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185人,占评价总人数的90%。
在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逐步形成年度性、接续性、规范性常规考评的同时,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市人社部门不断完善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公布制度,以及加强指导企业制定与技能水平挂钩的薪酬福利制度,部分企业逐渐建立了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例如,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借评价工作之机,适时为一线高级技师、技师每月增发了400至200元不等的岗位技能津贴;赤峰云铜有色金属公司以企业出资的方式为参加考评的职工提供免费培训与鉴定,并将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日后岗位聘用的首选条件等。这样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企业职工钻研技术与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了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了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
5.第五步:补贴跟进
2015年,为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领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减轻技能劳动者负担及用人单位成本,实现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惠民利企政策,赤峰市人社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照就业补贴培训成熟的管理模式并结合实际,前后出台了《赤峰市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办法》《赤峰市技师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赤峰市技师定点培训工作流程》等3个文件,在全区率先使技师补贴培训项目成功落地,并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了13家满足条件的,以公办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基础、民办机构为补充的技师定点培训机构。通过多措并举,创新机制,使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补贴标准、涵盖人群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作为近几年赤峰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不仅创造了多个创新亮点、完成了多项重点任务,更突破常规又形成常规地着实打造了一批高技能骨干人才,着力激发了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内生动力,积极促进了企业一线职工切身受益,快速壮大了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有力推动了企业增质提效与社会经济发展。也正因如此,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多次受到了市级与自治区领导的肯定以及兄弟盟市的借鉴。
但是,伴随着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与职业资格的法制化、规范性、清单式管理等一系列调整,以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一系列举措,目前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正面临着如职业(工种)、程序、环节、配题、待遇以及与有关行业组织相互配合等诸多的不确定性,给工作的协调开展与操作执行带来了许多困难。
1.职业(工种)问题
国家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2013年以来分7批共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同时人社部于2017年9月正式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动态调整,进入目录清单的国家职业资格共140项,其中技能人员中由人社部门实施的是23项46个,而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从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原文中有关评价职业(工种)的表述可以看出,企业考评是专门为满足并促进企业培养评价职工而开设的一条“绿色通道”,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作为技能人才特区,运用特殊方法、特殊政策为企业提供特别帮助,这也极大地弥补了传统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无法完全满足企业需求的不足。但自国家职业资格改革以来,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大部分曾开展过的职业(工种)目前或被国家取消、或已划分给行业组织实施,导致大部分企业及获得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对该类职业资格在取消调整以后下一步的晋级途径与方式方法表示疑惑与担忧。因为这不仅涉及企业周期性、衔接性、制度性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问题,更涉及大部分持证者凭借该类职业资格系列在各自单位内提升工资系数这一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问题。
因此,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接下来如何开展相关职业(工种)的接续晋级工作,或人社部门如何与相关行业组织合作,亟待明确。
鉴于在国家“放管服”改革及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等大趋势下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影响,建议国家及自治区首先回归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与重要意义,从经济发展的方向、企业利益的角度、职工受益的途径等大处着眼;然后再结合顶层趋势与地区实际从小处着手,加快修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文件,对与现行政策冲突和矛盾的部分进行调整,并创新渠道满足接续晋级需求,在企业中调整并弱化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用比例,创建并强化技能等级证书(或能力测评证书)的应用比例,最终彻底铺开技能等级证书[此方式不仅满足了企业多样化、多职业(工种)的评价需求,还避免了人社部门与行业组织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上复杂的沟通配合问题];最后引导政策及舆论形成这样一种趋势——技能等级证就是面向企事业单位职工,与其内部人事管理、绩效待遇相结合的评聘类证书,而职业资格证是面向社会化鉴定、院校双证书管理的资格类证书,并将两者对立形成鲜明对比,且在今后有必要彼此流通转化时制定相应对接方案。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企事业单位职工评聘使用,开展技能等级评定的职业(工种)应彻底突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完全结合《职业分类大典》、国家或行业技能标准以及企业岗位实际要求进行设定,根据企业及其职工需求,直接开展接续晋级工作。
另外,建议探索建立技能专家、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制度,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打破蓝领职工成长成才的“天花板”。
2.职工待遇问题
目前,虽然部分企业重视评价工作,建立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和管理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但其中真正能够将待遇落实到位的企业并不多,大部分企业在兑现待遇方面的意识还比较薄、能力还比较弱。相对的,对企业职工而言,如果企业待遇特别是薪资发放制度与考评结果不挂钩,那么也就自然导致大家对评价工作漠不关心。
当然,影响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参加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證书积极性的原因还包括国家职业资格改革与社会舆论等,以及企业普遍存在的技术工人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竞争不充分而导致的技术工人队伍“青黄不接”等问题。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工人待遇长期偏低,既表现在经济地位上,也表现在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上。
加上近些年来,“虚拟经济”膨胀、“实体经济”受损、市场环境复杂、行业竞争激烈等经济形势,以及因传统产业产能普遍过剩而导致的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等宏观政策,部分企业经营不善,正在为生存担忧,所以大多都没有时间、精力去组织职工参加考评,甚至认为组织考评就等于增加成本,认为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算小账不算大账,根本不去考虑职工经过培养评价能力得以提升后,为企业带来的人力效能提档、生产效率提高、整体效益提升等益处。
再加上个别职工的“过河拆桥”“见利忘义”,有可能今天获得证书明天就跳槽,或者获得证书后向企业不合理索要待遇,所以,一些企业因此顾虑甚至并不鼓励职工参加考评。这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与职工的福利待遇之间没有形成有效衔接与有机转化,主管单位也缺乏有效引导与有力举措。
2018年初,国家提出了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以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了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方式方法,从多个维度展现了党和国家对技能人才的重视。
特别是《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抓住了广大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全局高度、政策力度、覆盖范围,第一次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摆在了党和国家的重要位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可以说,这是当前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展的最有利时机和最关键抓手。但是,如何将其与现行工作有效衔接并具体落实则成为了摆在眼前的重要课题。 建议自治区在修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文件基础上,一方面尽快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办法》,且其中应着重明确企业技能劳动者经培训参加评价并获得证书后所拥有的“特权”待遇,从宏观政策上指引、规范、要求企业制定、完善、落实技术工人待遇,形成与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相容配套的待遇覆盖制度。
另一方面,在文件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企业初、中、高级工培训与鉴定补贴以及新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同时给予带薪参加培训评价的职工培训津贴与无收入参加培训评价的职工生活费补贴等;使用失业保险给予援企稳岗补贴(扶困扶危、减少失业、稳定就业)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目前只补初、中、高级工,建议将全部级别纳入补贴范围)等;创新使用其他专项资金奖补贴积极实施技能人才评价、规范落实技术工人待遇的企业等,从微观操作上指导、扶持、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地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形成与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相辅相成的补贴激励措施。另外,建议放宽企业在组织职工参加补贴培训上的条框,以及明确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不受紧缺型职业(工种)的限制,全部给予补贴,并加大补贴额度,以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同时,结合着国家始终倡导的“互联网 远程职业培训”新模式,探索推进学分制互联网络理论补贴培训与跟班制工作现场技能补贴培训等新方式,以进一步符合实际需求并最大化创新培训效果。
3.企业认识问题
目前,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还处在“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状态,政府支持力度大,比较热,但企业认识还需要过程。即使是已组织过考评的企业,实际上也大多是被各培训鉴定机构因利益关系所推动开展的,没有真正意识到技能人才评价的意义和作用。毕竟,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而是旨在通过评价工作,更好地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劳动工资管理分配制度。企业是职工成长成才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企业把握了技能人才评价的精髓,才能通过考评工作促进技能人才隊伍的发展,提升职工学习技术和生产劳动积极性,以及降低用人成本,减少用人风险,提高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水平和效率,进而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服务质量,最终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另外,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虽然在自治区相对领先,但就全市开展的企业数、参与的职工数来说还远远不够,相对全市行业企业与技能劳动者的总量来说,仍是凤毛麟角,相比发达省市地区的发展程度更是难以企及。
除了提高企业职工待遇外,建议国家及自治区积极探索并建立形式灵活、行之有效,且技能标准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一方面,加大企业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结合产业升级需求,将围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及与财政奖补政策有关的企业内自主培训评价、市场化专业培训鉴定、校企类双元培训考核等福利项目第一时间送到企业面前,支持企业大规模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程,同时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如何培养评价人才,将主动权与话语权彻底交给企业,人社部门只根据企业需求出政策、搭平台。
当然,不仅要改变想放不敢放、能交不愿交的想法,而且还得避免一放就乱、只交不管的情况出现,所以既要保障和落实企业自主权,尊重和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评价人才,并给予“一企一策”个性化、专业化的及时服务,还要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标准化体系的统筹监管,并制定规范开展的操作指南与推进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在科学合理引导考评周期基础上(需避免考评过于频繁),进一步创新丰富考评手段,以提高评价的规律性、针对性和精准性。另外,还须依法、依规、合理、最大化地做到、做好权限下放工作并落实到位,以进一步激发“金字塔”底层团队的工作热情,但要防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探索建立全程公示机制与第三方评估监管方式。另一方面,肯定院校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基础作用和推动作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院校机构积极承担技能人才培训任务,要素式协助企业完成评价工作,但要在修订文件中明确院校机构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角色,并规范其协助方式及收费行为,以争得企业及其职工的理解、接纳、欢迎和认可。
还需协调发改、工信等与行业企业有业务交叉的相关部门,以及联系工会、科协等与行业企业有工作往来的群团组织,借助日常工作、专项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普及,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积,特别是针对技能人员大量集中的制造业企业。
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核心人才是国之重臣。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既要有企业的先进装备作基础,更要有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作支撑。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并与当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特别是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整衔接,是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有力举措,是改变“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技能,重管理、轻技艺,重装备、轻技工”社会环境,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社会氛围,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良好局面,贯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十九大精神的必经途径。
因此,我们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以企业为核心的主体作用,增强以技能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明确以业绩为重点的评价认定,提高以岗位为吸引的工人待遇,实现以工匠为目标的终身培训,彻底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打造成职工成长、成才、成就自我的“绿色通道”,将企业塑造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的“人才高地”。只有这样,才能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转型升级,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作者单位:赤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键词:企业 技能人才 人才评价 待遇 职业资格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既是企业技能劳动者鉴定的常规形式,也是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的组成部分,更是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环节。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对于凸显企业培养评价职工的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的考评主导性,以及激发广大企业职工钻研技术与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推动企业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最终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初、中、高级以及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协调与层次规模合理的格局,推进以企业技能人才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将建设成果进一步转化为企业生产力,进而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人才发展战略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思路,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发展与队伍建设,通过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在高技能人才数量、质量、含金量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这一亮点工程,不仅培养了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还带动了大量企业职工技术创新与技能提升,更支撑了企业提质增效,加速了产业转型升级,进而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取得的成绩——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五步走”
1.第一步:政策先导
2012年,根据国家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操作指南,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将其向全市各大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了转发。
2.第二步:试点先行
2013年,为积极启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赤峰市人社部门借助多方力量、多个渠道、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深入各类企业调研实际情况,探索各种可行性方案。同时,在全市选择了几家具备一定规模、并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企业积极开展评价试点工作。
经过市人社部门、企业、培训鉴定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研究、精心筹备、严格实施、稳步推进,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形成了一套既符合政策要求、又符合企业实际,并能达到质量标准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试点工作总共涉及48个职业(工种)794人,基本取得了预期效果,获得了初步成功,得到了试点企业及其广大职工的欢迎和认可。
3.第三步:推广部署
2014年,为了总结推广2013年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经验,以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赤峰市人社局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打开了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局面。
赤峰市人社局在试点单位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了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场会,参会人员为全市各级人社局局长及业务室负责人、全市各级人社局推荐试点企业负责人、全市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人。整个现场会为期半天,首先所有人员在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进行了现场观摩、参观了模拟评价,然后由已成功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试点单位介绍了经验和做法,由提供培训及考评力量并协助企业完成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介绍了方式方法,最后由市人社局领导就拓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第四步:形成常规
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场会召开以后,全市各类企业均有反响,各级人社部门也有了抓手。各个培训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平台也开始起到积极推广、提供服务的作用,且通过各方努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逐渐成为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能劳动者考评的常规模式。其中部分企业已组织开展了多次評价,形成了常态化的考评机制,并与人才的使用、待遇完整地结合到了一起。
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共有85家企业参与了评价,总共涉及评价职业(工种)近百个,评价级别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评价人数6853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185人,占评价总人数的90%。
在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逐步形成年度性、接续性、规范性常规考评的同时,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市人社部门不断完善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公布制度,以及加强指导企业制定与技能水平挂钩的薪酬福利制度,部分企业逐渐建立了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例如,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借评价工作之机,适时为一线高级技师、技师每月增发了400至200元不等的岗位技能津贴;赤峰云铜有色金属公司以企业出资的方式为参加考评的职工提供免费培训与鉴定,并将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日后岗位聘用的首选条件等。这样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企业职工钻研技术与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了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了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
5.第五步:补贴跟进
2015年,为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领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减轻技能劳动者负担及用人单位成本,实现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惠民利企政策,赤峰市人社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照就业补贴培训成熟的管理模式并结合实际,前后出台了《赤峰市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办法》《赤峰市技师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赤峰市技师定点培训工作流程》等3个文件,在全区率先使技师补贴培训项目成功落地,并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了13家满足条件的,以公办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基础、民办机构为补充的技师定点培训机构。通过多措并举,创新机制,使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补贴标准、涵盖人群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作为近几年赤峰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不仅创造了多个创新亮点、完成了多项重点任务,更突破常规又形成常规地着实打造了一批高技能骨干人才,着力激发了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内生动力,积极促进了企业一线职工切身受益,快速壮大了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有力推动了企业增质提效与社会经济发展。也正因如此,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多次受到了市级与自治区领导的肯定以及兄弟盟市的借鉴。
但是,伴随着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与职业资格的法制化、规范性、清单式管理等一系列调整,以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一系列举措,目前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正面临着如职业(工种)、程序、环节、配题、待遇以及与有关行业组织相互配合等诸多的不确定性,给工作的协调开展与操作执行带来了许多困难。
1.职业(工种)问题
国家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2013年以来分7批共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同时人社部于2017年9月正式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动态调整,进入目录清单的国家职业资格共140项,其中技能人员中由人社部门实施的是23项46个,而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从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原文中有关评价职业(工种)的表述可以看出,企业考评是专门为满足并促进企业培养评价职工而开设的一条“绿色通道”,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作为技能人才特区,运用特殊方法、特殊政策为企业提供特别帮助,这也极大地弥补了传统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无法完全满足企业需求的不足。但自国家职业资格改革以来,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大部分曾开展过的职业(工种)目前或被国家取消、或已划分给行业组织实施,导致大部分企业及获得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对该类职业资格在取消调整以后下一步的晋级途径与方式方法表示疑惑与担忧。因为这不仅涉及企业周期性、衔接性、制度性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问题,更涉及大部分持证者凭借该类职业资格系列在各自单位内提升工资系数这一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问题。
因此,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接下来如何开展相关职业(工种)的接续晋级工作,或人社部门如何与相关行业组织合作,亟待明确。
鉴于在国家“放管服”改革及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等大趋势下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影响,建议国家及自治区首先回归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与重要意义,从经济发展的方向、企业利益的角度、职工受益的途径等大处着眼;然后再结合顶层趋势与地区实际从小处着手,加快修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文件,对与现行政策冲突和矛盾的部分进行调整,并创新渠道满足接续晋级需求,在企业中调整并弱化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用比例,创建并强化技能等级证书(或能力测评证书)的应用比例,最终彻底铺开技能等级证书[此方式不仅满足了企业多样化、多职业(工种)的评价需求,还避免了人社部门与行业组织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上复杂的沟通配合问题];最后引导政策及舆论形成这样一种趋势——技能等级证就是面向企事业单位职工,与其内部人事管理、绩效待遇相结合的评聘类证书,而职业资格证是面向社会化鉴定、院校双证书管理的资格类证书,并将两者对立形成鲜明对比,且在今后有必要彼此流通转化时制定相应对接方案。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企事业单位职工评聘使用,开展技能等级评定的职业(工种)应彻底突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完全结合《职业分类大典》、国家或行业技能标准以及企业岗位实际要求进行设定,根据企业及其职工需求,直接开展接续晋级工作。
另外,建议探索建立技能专家、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制度,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打破蓝领职工成长成才的“天花板”。
2.职工待遇问题
目前,虽然部分企业重视评价工作,建立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和管理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但其中真正能够将待遇落实到位的企业并不多,大部分企业在兑现待遇方面的意识还比较薄、能力还比较弱。相对的,对企业职工而言,如果企业待遇特别是薪资发放制度与考评结果不挂钩,那么也就自然导致大家对评价工作漠不关心。
当然,影响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参加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證书积极性的原因还包括国家职业资格改革与社会舆论等,以及企业普遍存在的技术工人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竞争不充分而导致的技术工人队伍“青黄不接”等问题。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工人待遇长期偏低,既表现在经济地位上,也表现在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上。
加上近些年来,“虚拟经济”膨胀、“实体经济”受损、市场环境复杂、行业竞争激烈等经济形势,以及因传统产业产能普遍过剩而导致的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等宏观政策,部分企业经营不善,正在为生存担忧,所以大多都没有时间、精力去组织职工参加考评,甚至认为组织考评就等于增加成本,认为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算小账不算大账,根本不去考虑职工经过培养评价能力得以提升后,为企业带来的人力效能提档、生产效率提高、整体效益提升等益处。
再加上个别职工的“过河拆桥”“见利忘义”,有可能今天获得证书明天就跳槽,或者获得证书后向企业不合理索要待遇,所以,一些企业因此顾虑甚至并不鼓励职工参加考评。这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与职工的福利待遇之间没有形成有效衔接与有机转化,主管单位也缺乏有效引导与有力举措。
2018年初,国家提出了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以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了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方式方法,从多个维度展现了党和国家对技能人才的重视。
特别是《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抓住了广大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全局高度、政策力度、覆盖范围,第一次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摆在了党和国家的重要位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可以说,这是当前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展的最有利时机和最关键抓手。但是,如何将其与现行工作有效衔接并具体落实则成为了摆在眼前的重要课题。 建议自治区在修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文件基础上,一方面尽快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办法》,且其中应着重明确企业技能劳动者经培训参加评价并获得证书后所拥有的“特权”待遇,从宏观政策上指引、规范、要求企业制定、完善、落实技术工人待遇,形成与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相容配套的待遇覆盖制度。
另一方面,在文件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企业初、中、高级工培训与鉴定补贴以及新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同时给予带薪参加培训评价的职工培训津贴与无收入参加培训评价的职工生活费补贴等;使用失业保险给予援企稳岗补贴(扶困扶危、减少失业、稳定就业)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目前只补初、中、高级工,建议将全部级别纳入补贴范围)等;创新使用其他专项资金奖补贴积极实施技能人才评价、规范落实技术工人待遇的企业等,从微观操作上指导、扶持、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地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形成与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相辅相成的补贴激励措施。另外,建议放宽企业在组织职工参加补贴培训上的条框,以及明确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不受紧缺型职业(工种)的限制,全部给予补贴,并加大补贴额度,以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同时,结合着国家始终倡导的“互联网 远程职业培训”新模式,探索推进学分制互联网络理论补贴培训与跟班制工作现场技能补贴培训等新方式,以进一步符合实际需求并最大化创新培训效果。
3.企业认识问题
目前,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还处在“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状态,政府支持力度大,比较热,但企业认识还需要过程。即使是已组织过考评的企业,实际上也大多是被各培训鉴定机构因利益关系所推动开展的,没有真正意识到技能人才评价的意义和作用。毕竟,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而是旨在通过评价工作,更好地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劳动工资管理分配制度。企业是职工成长成才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企业把握了技能人才评价的精髓,才能通过考评工作促进技能人才隊伍的发展,提升职工学习技术和生产劳动积极性,以及降低用人成本,减少用人风险,提高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水平和效率,进而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服务质量,最终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另外,赤峰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虽然在自治区相对领先,但就全市开展的企业数、参与的职工数来说还远远不够,相对全市行业企业与技能劳动者的总量来说,仍是凤毛麟角,相比发达省市地区的发展程度更是难以企及。
除了提高企业职工待遇外,建议国家及自治区积极探索并建立形式灵活、行之有效,且技能标准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一方面,加大企业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结合产业升级需求,将围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及与财政奖补政策有关的企业内自主培训评价、市场化专业培训鉴定、校企类双元培训考核等福利项目第一时间送到企业面前,支持企业大规模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程,同时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如何培养评价人才,将主动权与话语权彻底交给企业,人社部门只根据企业需求出政策、搭平台。
当然,不仅要改变想放不敢放、能交不愿交的想法,而且还得避免一放就乱、只交不管的情况出现,所以既要保障和落实企业自主权,尊重和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评价人才,并给予“一企一策”个性化、专业化的及时服务,还要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标准化体系的统筹监管,并制定规范开展的操作指南与推进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在科学合理引导考评周期基础上(需避免考评过于频繁),进一步创新丰富考评手段,以提高评价的规律性、针对性和精准性。另外,还须依法、依规、合理、最大化地做到、做好权限下放工作并落实到位,以进一步激发“金字塔”底层团队的工作热情,但要防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探索建立全程公示机制与第三方评估监管方式。另一方面,肯定院校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基础作用和推动作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院校机构积极承担技能人才培训任务,要素式协助企业完成评价工作,但要在修订文件中明确院校机构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角色,并规范其协助方式及收费行为,以争得企业及其职工的理解、接纳、欢迎和认可。
还需协调发改、工信等与行业企业有业务交叉的相关部门,以及联系工会、科协等与行业企业有工作往来的群团组织,借助日常工作、专项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普及,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积,特别是针对技能人员大量集中的制造业企业。
三、小结
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核心人才是国之重臣。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既要有企业的先进装备作基础,更要有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作支撑。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并与当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特别是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整衔接,是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有力举措,是改变“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技能,重管理、轻技艺,重装备、轻技工”社会环境,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社会氛围,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良好局面,贯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十九大精神的必经途径。
因此,我们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以企业为核心的主体作用,增强以技能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明确以业绩为重点的评价认定,提高以岗位为吸引的工人待遇,实现以工匠为目标的终身培训,彻底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打造成职工成长、成才、成就自我的“绿色通道”,将企业塑造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的“人才高地”。只有这样,才能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转型升级,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作者单位:赤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