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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新媒体凭借其强大的生命力迅速成长开来,由此而衍生的个人传播在带给人们便利和享受自己拥有信息发布权的同时,也带来了虚假信息泛滥、虚假热点涌现等问题。本文将从个人传播的出现,以及基于互联网的个人传播谈起,对新媒体时代的个人传播所带来的利与弊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求建立一个绿色、和谐的传播社会。
关键词:新媒体;个人传播;离心化;虚假热点
中图分类号:G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1-0-02
一、从个人媒介到个人媒体
“媒介”一词,最早见于《旧唐书·张行成传》:“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1]在这里,“媒介”是指使双方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其中,“媒”字,在先秦时期是指媒人,后引申为事物发生的诱因。而“介”字,则一直是指居于两者之间的中介体或工具。在狭义层面上,媒介是指承载并传递信息的物理形式。不同媒介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尽相同,根据媒介和个人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可分为两种:一是公共或大众的媒介,即不为个人,而为政府、组织所使用或控制的媒介,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它们导致了制度化传播的产生;二是个人的媒介,即非组织非机构的,为个人自主控制的媒介,如私人书信、电脑和手机等。本文所指个人媒介限定在近30年以来兴起的新媒介范围内,是为普通个人所掌控、具有完全个人适用性的媒介,是现代传播与通信技术大发展中媒介人性化、草根化运动的产物,其目标是满足千差万别的个人信息需求。
二、个人传播的兴起和发展
个人媒体的兴起昭示着个人传播时代的到来。所谓个人传播,即以个人名义、通过个人媒介自发进行的个人与个人、群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传统大众媒体是点对面的环状网络传播。比如广播电视网,其传媒机构像一个沙漏,既是物理结构上的中心,又是信息和意义生产、集散的中心,由许多用户同时共享同一个频道和同一种内容。而在个人传播中,比如电话网或互联网,信息的流动是“点对点”模式,是两个特定用户即两个物理节点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交互,由每个用户自己生产或交换各不相同的内容,使“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任何物都能顺畅地通信” [3],这也被认为是现代个人传播的梦想。由此可以想象,个人传播将使社会信息在生产、流动、控制和消费方面发生从结构到具体面貌的根本变化。
三、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传播
目前个人传播最突出、典型的应用当属互联网领域。互联网本身是一种综合性的媒介技术平台,也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活力的复合型传播工具,但它本质上是一种个人媒介。在传统互联网或Web1.0时代,个人传播的具体方式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以单个用户为主导的个人应用,如电子邮件、即时通信、个人主页和个人网站等;二是单一或多群体的集群公共空间,如网络聊天室、电子布告牌、BBS等;三是综合型人际社区,这是前两者的混合形式,如天涯社区、各类交友网站和其他任何以多个用户个人交流为主的大型空间等,以及Web2.0兴起后新兴的社交网络(SNS),如人人网、开心网等。其中,后两类也可称为“集合型”个人传播,三类都表明,个人传播具有鲜明的人际或群体互动的特征,是完全双向和水平散布的交流模式。
在当今Web2.0技术引导下的“网络个人化”进程中,普通的互联网用户进一步掌握了媒介的所有权,甚至可以与专业媒体同时公平地获取信息,在受众角色之外,日益显现其作为信息源、生产者与传播者的重要意义。克林顿绯闻案、中国驻南使馆被炸、大韩航空公司空难、中美正式签署WTO协议等诸多重大新闻,都是由网民在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的,可见个人传播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2000年以来在中国互联网上兴起的博客,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个人传播,它使人人都能成为传播者。此外,博客还整合留言板、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诸多交流方式,构建出一个以博客作者为中心、自助地写作和交流,并具有多种沟通可能性的虚拟人际关系圈,甚至通过博客整合整个互联网资源,使其成为一种以个人为中心的信息过滤和知识管理工具。在国内外新闻领域的过去10年中,由于一些博客作者对伦敦地铁爆炸、美伊战争、印度洋突发海啸等诸多重大事件的成功报道,以及国内的木子美、竹影青瞳等博客事件的影响,博客已经成为一种代表性的个人新闻媒体和特发新闻的集散地,并迅速进入社会主流,影响力越来越大。2005年以后,国内的博客开始出现了有声有画的新形式——播客,以及之后以个人上传自制DV为主要活动的视频分享类网站得到迅猛发展,使个人建立“没有执照的电视台” 得以成为事实。
除博客外,P2P应用是另一种互联网个人传播形式。P2P全拼为“peer to peer”,意为“伙伴对伙伴”或“对等联网”。它以P2P交互软件实现用户计算机的直接互联,使两台电脑无须中转而即时通信,并可直接交换或共享本地硬盘上的内容甚至整个硬盘,使得网上交流更为直接和容易。
四、个人传播的离心化趋势
麦克卢汉在20世纪60年代就暗示过现代传播的离心化趋势。他说:“任何公路边的小饭店加上它的电视、报纸和杂志,都可以和纽约、巴黎一样,具有天下在此的国际性。”今天。人们可以在任何能连接因特网的地方随时体验“天下在此”、“中心在我”的感觉,世界变得“处处皆中心,无处是边缘”]。
以互联网个人传播来说,个人对个人是其最基本的传播形式,一方面受众是单个的、个性鲜明且需求独特的网络用户,既接受又生产、传递信息;另一方面受众又是有共性和自组织性的网络公众,即“数字公民”。人人都可以使用互联网,甚至人人是记者、人人是编辑。可见,新技术推动的个人媒介和个人传播实际上是一种发生在人类媒介和传播领域的平权和赋权运动,大大促进了社会传播离心化的进程,即从大众传播主导到个人传播主导,从信息的单向垂直流动到水平分散流动,从集合的受众到分众、分散的个人的加速变化,个人用户在社会信息生产和交换中将获得空前的主体地位。
现代个人传播的发展潮流是技术化的网络化,因为只有将所有参与者作为一个个网络节点加以网络化,才能实现个人传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梦想,这也是当今个人网络化的表现。这里的“网络”是一种泛指,它在技术上有形,在感受上无形,包括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互联网。伴随着目前我国“三网合一”的实践推进,当前不同类型的物理网络及其终端设备都正在加速步入技术兼容、互联互通、服务共享的新时代。可以预见,个人传播将最终呈现出“离心化”的鲜明趋势与特征,真正实现完全的个人传播。
五、个人媒体PK传统媒体:传统媒体之“囧”
个人传播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个人媒体,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拥有高度的自由,任何信息都有可能被传播,速度和关注度是考量信息价值的标准。而传统媒体却因为其职能的特殊性和信息的官方性,必须被进行系统的管理,它所传播的信息都是经过“守门人”的层层把关,以求把最真实,最有价值的消息传递给民众。在个人媒体的“步步紧逼”下,传统媒体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诸多“囧”态。
“囧”之一,从信息的及时性上说,个人媒体越来越多的抢占了先机,传统媒体似乎成了慢媒体。以往我们依赖传统媒体,把其当作信息的绝对来源。而如今,关注人人网、猫扑等网络社区是我们每天必做的事。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爆出第一现场的消息。
“囧”之二,个人媒体的普及,削弱了传统媒体的作用,而一些传统媒体为了迎合受众,报导一些小道消息或未经证实过的消息,久而久之,权威媒体和权威消息也不再是权威。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假新闻《纸做的包子》,人为捏造“有人制作、出售肉馅里掺纸的包子”的事实,使受众对该媒体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纸包子”事件也成为了权威媒体策划假新闻的典型事件。
“囧”之三,被主管部门或利益集团人为控制后的传统媒体成了虚假新闻的制造者。2009年云南省的“躲猫猫”事件就引发了民众对传统媒体职业道德的拷问。
六、个人传播所面临的问题
个人媒体的迅速发展在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传播自由时,也向我们展现了其阴暗的一面,这些问题也成为了限制个人传播发展的绊脚石。
第一,虚假信息的泛滥。在个人传播过程中,每个人都可以充当媒体的角色,向大众传播各种消息,但是由于缺少类似传统媒体的“守门人”组织,导致各种信息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就传播开来,传者众多,信息真假难辩,纷繁复杂,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判断和认知。
“5·12”地震当天深夜,笔者所在学校就流传着一条这样的虚假信息“据河南地震局预测,今夜我省大部分地区将有地震发生”,这条信息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手机转发散布开来,大量学生从睡梦中惊醒,抱着电脑等贵重物品逃离宿舍楼,导致局面混乱。
第二,虚假社会热点的涌现。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价值标准呈现多元化趋势。由于个人媒体始终处于一种开放的互动状态之中,一些虚假的社会热点在个人传播过程中就会被不断放大,表现的尤为突出。近期的“贾君鹏事件”、“凤姐”、“犀利哥”等“新闻事件或人物”的不断涌出就是很好的佐证。这也直接导致了当前社会的信息冗余。
第三,个人传播中的民主与理性之争。民主这个词在不同场合有着不尽相同的释义。在大众传播环境下,民主是指人们拥有发布或传播信息的自由。在新媒体时代,得益于此“民主”,个人传播及其构建出的集群力量已经影响到国家政治、主流媒体和其他公共领域,甚至推动现实社会进程,一次次的向人们展示了它强大的“杀伤力”,这在2008年“天价烟局长周久耕”、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等一系列事件中都得到了印证。
如此看来,个人传播离不开“民主”,但仅有“民主”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理性”。在个人传播中,每个人都拥有网络民主,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有传播信息的理性,事实上,很多时候,人们在网络上是盲目的,猎奇的,自私的。个体素质的差异使其带有过分自由、缺乏信用、宣泄性强等明显缺陷,乃至“无政府主义”。在个人传播中,这种信息发布的非理性,使人们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隐私权的侵害。个人传播过程中对隐私权的侵犯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经他人允许,个人信息便被公开。近年来,网络上上演的一幕幕“人肉搜索”就是很好的例子。二是非法交易个人信息。一些营销机构通过非法买卖得来的个人信息进行产品推销等活动,也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七、结语——对个人传播良性发展的思考
任何一种传播方式,只有在有序、合理的环境下才能良好的发展。对于个人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去了解问题,研究问题,并解决问题,进而合理构建未来社会中个人性与公共性的关系。要实现个人传播的良性发展,除去个人媒体在传播过程中的自身约束之外,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可或缺。主管部门既需要制定与出台更多的相关政策,也需要架构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最终找到一个渐进的、可持续的监管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个人传播的健康发展,建设出一个绿色、和谐的传播社会。
参考文献:
[1]刘昫.旧唐书卷七八张行成传[M].上海:中华书局,1977:164.
[2]尼葛洛庞帝,胡泳,范海燕.数字化生存[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208.
[3]麦克卢汉,何道宽.理解媒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56,357.
关键词:新媒体;个人传播;离心化;虚假热点
中图分类号:G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1-0-02
一、从个人媒介到个人媒体
“媒介”一词,最早见于《旧唐书·张行成传》:“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1]在这里,“媒介”是指使双方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其中,“媒”字,在先秦时期是指媒人,后引申为事物发生的诱因。而“介”字,则一直是指居于两者之间的中介体或工具。在狭义层面上,媒介是指承载并传递信息的物理形式。不同媒介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尽相同,根据媒介和个人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可分为两种:一是公共或大众的媒介,即不为个人,而为政府、组织所使用或控制的媒介,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它们导致了制度化传播的产生;二是个人的媒介,即非组织非机构的,为个人自主控制的媒介,如私人书信、电脑和手机等。本文所指个人媒介限定在近30年以来兴起的新媒介范围内,是为普通个人所掌控、具有完全个人适用性的媒介,是现代传播与通信技术大发展中媒介人性化、草根化运动的产物,其目标是满足千差万别的个人信息需求。
二、个人传播的兴起和发展
个人媒体的兴起昭示着个人传播时代的到来。所谓个人传播,即以个人名义、通过个人媒介自发进行的个人与个人、群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传统大众媒体是点对面的环状网络传播。比如广播电视网,其传媒机构像一个沙漏,既是物理结构上的中心,又是信息和意义生产、集散的中心,由许多用户同时共享同一个频道和同一种内容。而在个人传播中,比如电话网或互联网,信息的流动是“点对点”模式,是两个特定用户即两个物理节点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交互,由每个用户自己生产或交换各不相同的内容,使“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任何物都能顺畅地通信” [3],这也被认为是现代个人传播的梦想。由此可以想象,个人传播将使社会信息在生产、流动、控制和消费方面发生从结构到具体面貌的根本变化。
三、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传播
目前个人传播最突出、典型的应用当属互联网领域。互联网本身是一种综合性的媒介技术平台,也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活力的复合型传播工具,但它本质上是一种个人媒介。在传统互联网或Web1.0时代,个人传播的具体方式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以单个用户为主导的个人应用,如电子邮件、即时通信、个人主页和个人网站等;二是单一或多群体的集群公共空间,如网络聊天室、电子布告牌、BBS等;三是综合型人际社区,这是前两者的混合形式,如天涯社区、各类交友网站和其他任何以多个用户个人交流为主的大型空间等,以及Web2.0兴起后新兴的社交网络(SNS),如人人网、开心网等。其中,后两类也可称为“集合型”个人传播,三类都表明,个人传播具有鲜明的人际或群体互动的特征,是完全双向和水平散布的交流模式。
在当今Web2.0技术引导下的“网络个人化”进程中,普通的互联网用户进一步掌握了媒介的所有权,甚至可以与专业媒体同时公平地获取信息,在受众角色之外,日益显现其作为信息源、生产者与传播者的重要意义。克林顿绯闻案、中国驻南使馆被炸、大韩航空公司空难、中美正式签署WTO协议等诸多重大新闻,都是由网民在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的,可见个人传播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2000年以来在中国互联网上兴起的博客,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个人传播,它使人人都能成为传播者。此外,博客还整合留言板、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诸多交流方式,构建出一个以博客作者为中心、自助地写作和交流,并具有多种沟通可能性的虚拟人际关系圈,甚至通过博客整合整个互联网资源,使其成为一种以个人为中心的信息过滤和知识管理工具。在国内外新闻领域的过去10年中,由于一些博客作者对伦敦地铁爆炸、美伊战争、印度洋突发海啸等诸多重大事件的成功报道,以及国内的木子美、竹影青瞳等博客事件的影响,博客已经成为一种代表性的个人新闻媒体和特发新闻的集散地,并迅速进入社会主流,影响力越来越大。2005年以后,国内的博客开始出现了有声有画的新形式——播客,以及之后以个人上传自制DV为主要活动的视频分享类网站得到迅猛发展,使个人建立“没有执照的电视台” 得以成为事实。
除博客外,P2P应用是另一种互联网个人传播形式。P2P全拼为“peer to peer”,意为“伙伴对伙伴”或“对等联网”。它以P2P交互软件实现用户计算机的直接互联,使两台电脑无须中转而即时通信,并可直接交换或共享本地硬盘上的内容甚至整个硬盘,使得网上交流更为直接和容易。
四、个人传播的离心化趋势
麦克卢汉在20世纪60年代就暗示过现代传播的离心化趋势。他说:“任何公路边的小饭店加上它的电视、报纸和杂志,都可以和纽约、巴黎一样,具有天下在此的国际性。”今天。人们可以在任何能连接因特网的地方随时体验“天下在此”、“中心在我”的感觉,世界变得“处处皆中心,无处是边缘”]。
以互联网个人传播来说,个人对个人是其最基本的传播形式,一方面受众是单个的、个性鲜明且需求独特的网络用户,既接受又生产、传递信息;另一方面受众又是有共性和自组织性的网络公众,即“数字公民”。人人都可以使用互联网,甚至人人是记者、人人是编辑。可见,新技术推动的个人媒介和个人传播实际上是一种发生在人类媒介和传播领域的平权和赋权运动,大大促进了社会传播离心化的进程,即从大众传播主导到个人传播主导,从信息的单向垂直流动到水平分散流动,从集合的受众到分众、分散的个人的加速变化,个人用户在社会信息生产和交换中将获得空前的主体地位。
现代个人传播的发展潮流是技术化的网络化,因为只有将所有参与者作为一个个网络节点加以网络化,才能实现个人传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梦想,这也是当今个人网络化的表现。这里的“网络”是一种泛指,它在技术上有形,在感受上无形,包括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互联网。伴随着目前我国“三网合一”的实践推进,当前不同类型的物理网络及其终端设备都正在加速步入技术兼容、互联互通、服务共享的新时代。可以预见,个人传播将最终呈现出“离心化”的鲜明趋势与特征,真正实现完全的个人传播。
五、个人媒体PK传统媒体:传统媒体之“囧”
个人传播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个人媒体,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拥有高度的自由,任何信息都有可能被传播,速度和关注度是考量信息价值的标准。而传统媒体却因为其职能的特殊性和信息的官方性,必须被进行系统的管理,它所传播的信息都是经过“守门人”的层层把关,以求把最真实,最有价值的消息传递给民众。在个人媒体的“步步紧逼”下,传统媒体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诸多“囧”态。
“囧”之一,从信息的及时性上说,个人媒体越来越多的抢占了先机,传统媒体似乎成了慢媒体。以往我们依赖传统媒体,把其当作信息的绝对来源。而如今,关注人人网、猫扑等网络社区是我们每天必做的事。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爆出第一现场的消息。
“囧”之二,个人媒体的普及,削弱了传统媒体的作用,而一些传统媒体为了迎合受众,报导一些小道消息或未经证实过的消息,久而久之,权威媒体和权威消息也不再是权威。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假新闻《纸做的包子》,人为捏造“有人制作、出售肉馅里掺纸的包子”的事实,使受众对该媒体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纸包子”事件也成为了权威媒体策划假新闻的典型事件。
“囧”之三,被主管部门或利益集团人为控制后的传统媒体成了虚假新闻的制造者。2009年云南省的“躲猫猫”事件就引发了民众对传统媒体职业道德的拷问。
六、个人传播所面临的问题
个人媒体的迅速发展在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传播自由时,也向我们展现了其阴暗的一面,这些问题也成为了限制个人传播发展的绊脚石。
第一,虚假信息的泛滥。在个人传播过程中,每个人都可以充当媒体的角色,向大众传播各种消息,但是由于缺少类似传统媒体的“守门人”组织,导致各种信息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就传播开来,传者众多,信息真假难辩,纷繁复杂,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判断和认知。
“5·12”地震当天深夜,笔者所在学校就流传着一条这样的虚假信息“据河南地震局预测,今夜我省大部分地区将有地震发生”,这条信息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手机转发散布开来,大量学生从睡梦中惊醒,抱着电脑等贵重物品逃离宿舍楼,导致局面混乱。
第二,虚假社会热点的涌现。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价值标准呈现多元化趋势。由于个人媒体始终处于一种开放的互动状态之中,一些虚假的社会热点在个人传播过程中就会被不断放大,表现的尤为突出。近期的“贾君鹏事件”、“凤姐”、“犀利哥”等“新闻事件或人物”的不断涌出就是很好的佐证。这也直接导致了当前社会的信息冗余。
第三,个人传播中的民主与理性之争。民主这个词在不同场合有着不尽相同的释义。在大众传播环境下,民主是指人们拥有发布或传播信息的自由。在新媒体时代,得益于此“民主”,个人传播及其构建出的集群力量已经影响到国家政治、主流媒体和其他公共领域,甚至推动现实社会进程,一次次的向人们展示了它强大的“杀伤力”,这在2008年“天价烟局长周久耕”、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等一系列事件中都得到了印证。
如此看来,个人传播离不开“民主”,但仅有“民主”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理性”。在个人传播中,每个人都拥有网络民主,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有传播信息的理性,事实上,很多时候,人们在网络上是盲目的,猎奇的,自私的。个体素质的差异使其带有过分自由、缺乏信用、宣泄性强等明显缺陷,乃至“无政府主义”。在个人传播中,这种信息发布的非理性,使人们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隐私权的侵害。个人传播过程中对隐私权的侵犯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经他人允许,个人信息便被公开。近年来,网络上上演的一幕幕“人肉搜索”就是很好的例子。二是非法交易个人信息。一些营销机构通过非法买卖得来的个人信息进行产品推销等活动,也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七、结语——对个人传播良性发展的思考
任何一种传播方式,只有在有序、合理的环境下才能良好的发展。对于个人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去了解问题,研究问题,并解决问题,进而合理构建未来社会中个人性与公共性的关系。要实现个人传播的良性发展,除去个人媒体在传播过程中的自身约束之外,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可或缺。主管部门既需要制定与出台更多的相关政策,也需要架构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最终找到一个渐进的、可持续的监管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个人传播的健康发展,建设出一个绿色、和谐的传播社会。
参考文献:
[1]刘昫.旧唐书卷七八张行成传[M].上海:中华书局,1977:164.
[2]尼葛洛庞帝,胡泳,范海燕.数字化生存[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208.
[3]麦克卢汉,何道宽.理解媒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5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