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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3)11-0603-02
多少年来,医院药学经历了商业化的冲击,又重新回归到医学的本质上来。药品回扣,大处方等现象是医德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或者是管理体制问题,它们将逐渐的得到改变。医院医学任务也由转统的采购药品、调剂药品、药物制剂、发展成为个体化给药、药疗监测、合理用药、单元剂量给药、药物治疗方案审议、药品费用核算等、医院药学的服务对象从门诊病人为主转向以往住院病人为主。以上这些临床药学工作在许多国家称之为药学监护。其目的,就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经济、使患者获得最好的治疗效果和最佳的生活质量,因此药师在药学监护工作中,要牢记医药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尊重病人人格与尊严,尊重病人平等的医疗权利,这就充分体现了临床药学监护的职业道德。一、个体化给药的职业道德作用 医院实行药疗监测、实现个体化给药,目前是最道德的给药方法与给要手段。因为他达到了目的与手段的高度统一,它可以根据每个人体的体液(尿液,血液)药物浓度监测,药物在个体体内的状况,确定最佳给药剂量与给药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品的滥用。这就要求药剂师应深入病房,对患者进行身边监护,对门诊患者公布咨询,耐心问答患者关于药物的咨询,与患者建立一对一的“契约”关系。建立患者个人用药档案。药历的内容应包括患者一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体重、手术时间、病案号、地址、电话等);患者每次测血药浓度的时间和数值;当时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等检验资料;近期用药情况;药师结论及给要方案调整等等。要是应当掌握患者用药第一手资料,综合分析病情、经济情况及药动力学参数,制定出个体给要方案,监督其实施,并做出调整。与医师、护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治疗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共同完成对患者实现个体化给药的药物治疗任务。特别对一些器官一致的患者,病情危重、用药复杂,往往需要终生服药,这就要求药师,尤其是临床药师应致力于该项道德工作,实施个体化给药。 治疗药物监测(TDM)为药学监护实施提供重要依据,药师根据检测数据,综合分析病情和用药情况,科学及时地做出给药方案的调整。目前我国临床药疗监测还仅限于毒性较大的或容易滥用的几类药物,如抗生素(氨基糖甙类)、抗排异药(环胞素等)、心脏学挂不用药(洋地黄毒等)、抗癫痫药物(苯妥因等)、抗癌药物等。随着高科技的发展,个体化给药、药疗监测等可以推广到全部药品,可以采用更无损伤的方法,如用基因测试的方法,测定特定药物受体,在分子细胞学的基础上实施个体化给药。对于每一个患者而言,应根据其残病危险因素、伴随残病和社会经济因素的报告决定药物选择,进行个体化治疗。掌握了解药物作用机理,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治疗药物,并可通过联合用药,即同时选用不同作用途径的药物产生协同治疗作用,使临床残病或症状得到最佳的治疗。
二、单位剂量给药的职业道德作用 单位剂量给药(UDD)是目前国外医院对住院病人实行的给药方法,我国一些医院也在试点。它是由临床药师将病人所需服用的药品,以单一剂量包装与袋内,逐日送至病房及病人手中。由更懂药性的药师实施医师的给药方案,很明显可以提高用药安全性,监测药物不良反应,随时给病人提供用药咨询,并提高病人用药的依从性,方便病人服用,防止服错药,增加了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因此单位剂量给药使药师与病人的医患关系摆到了医德关系的突出位置。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职业道德作用 作为临床药师从执业道德的要求出发,应自觉主动地做好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目前我国许多医院在工作职责上,尚未把不良反应监测列入药师的日常工作任务之中。这就要求医院药师更要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责任感,树立起高度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具有较高和丰富的医学、药学理论水平和基础知识,由善于注意患者用要过程中的临床表現和监测指标变化的素质,由早期辨认药物不良反应的能力和经验,由合理选择治疗药物种类和剂量、疗程的技能,真正做到用药紧密与个体病史、体制装态和检测指标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从偶那个根本上减少或避免药物选择不当和剂量不准确所致的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人们已逐渐予以重视。药物是具有双重性的,一方面可用于预防残病,另一方面也可危害身体,引起生理、生理、生化机能的紊乱和结构变化等不良反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的报告,我国每年5000万住院患者中,250多万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人院,占5%。住院期间500万~1000万发生ADR,占10%~2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和国外资料测算,我国每年死于ADR的人19万。由资料介绍,我国住院患者药源性残病的发生率在1%左右。国外报告,药源性残病入院率为2.9%~5.1%,而住院患者中因用药不当而致死者约占0.5%~1.4%。 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机会是疗程药师业务素质的重要体现,也是疗程医疗质量高低的衡量标准之一。尽管不良反应由时在患者治疗过程中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和不合理用药划等号。如果临床药师能熟知每种药物的不良反应规律性,避免要源性残病的产生,是可以预防的。药物不良反应甚至药源性残病,如“阿斯匹林胃”、“呋喃坦啶肺”、“四环素牙”等,都令我们人类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目前由于药物品种、数量增多、药源性残病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其危害性仅居于心血管残病、恶性肿瘤和感染性残病之后。因此这就要求临床药师应从职业道德的标准出发,具备高度的社会药剂师职业道德责任感,从维护人类生命健康的角度,自觉主动地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总之,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自我保健康意识逐渐加强,对安全有效、方便用药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师要面对医师、护士、患者及家属咨询服务,迫使药剂师致力于药学监护的道德工作越来越重要,不断学习拓宽药学及医学知识面,更好地管理好药品,服务于临床,是社会、医院、患者和家属的需要。
多少年来,医院药学经历了商业化的冲击,又重新回归到医学的本质上来。药品回扣,大处方等现象是医德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或者是管理体制问题,它们将逐渐的得到改变。医院医学任务也由转统的采购药品、调剂药品、药物制剂、发展成为个体化给药、药疗监测、合理用药、单元剂量给药、药物治疗方案审议、药品费用核算等、医院药学的服务对象从门诊病人为主转向以往住院病人为主。以上这些临床药学工作在许多国家称之为药学监护。其目的,就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经济、使患者获得最好的治疗效果和最佳的生活质量,因此药师在药学监护工作中,要牢记医药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尊重病人人格与尊严,尊重病人平等的医疗权利,这就充分体现了临床药学监护的职业道德。一、个体化给药的职业道德作用 医院实行药疗监测、实现个体化给药,目前是最道德的给药方法与给要手段。因为他达到了目的与手段的高度统一,它可以根据每个人体的体液(尿液,血液)药物浓度监测,药物在个体体内的状况,确定最佳给药剂量与给药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品的滥用。这就要求药剂师应深入病房,对患者进行身边监护,对门诊患者公布咨询,耐心问答患者关于药物的咨询,与患者建立一对一的“契约”关系。建立患者个人用药档案。药历的内容应包括患者一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体重、手术时间、病案号、地址、电话等);患者每次测血药浓度的时间和数值;当时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等检验资料;近期用药情况;药师结论及给要方案调整等等。要是应当掌握患者用药第一手资料,综合分析病情、经济情况及药动力学参数,制定出个体给要方案,监督其实施,并做出调整。与医师、护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治疗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共同完成对患者实现个体化给药的药物治疗任务。特别对一些器官一致的患者,病情危重、用药复杂,往往需要终生服药,这就要求药师,尤其是临床药师应致力于该项道德工作,实施个体化给药。 治疗药物监测(TDM)为药学监护实施提供重要依据,药师根据检测数据,综合分析病情和用药情况,科学及时地做出给药方案的调整。目前我国临床药疗监测还仅限于毒性较大的或容易滥用的几类药物,如抗生素(氨基糖甙类)、抗排异药(环胞素等)、心脏学挂不用药(洋地黄毒等)、抗癫痫药物(苯妥因等)、抗癌药物等。随着高科技的发展,个体化给药、药疗监测等可以推广到全部药品,可以采用更无损伤的方法,如用基因测试的方法,测定特定药物受体,在分子细胞学的基础上实施个体化给药。对于每一个患者而言,应根据其残病危险因素、伴随残病和社会经济因素的报告决定药物选择,进行个体化治疗。掌握了解药物作用机理,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治疗药物,并可通过联合用药,即同时选用不同作用途径的药物产生协同治疗作用,使临床残病或症状得到最佳的治疗。
二、单位剂量给药的职业道德作用 单位剂量给药(UDD)是目前国外医院对住院病人实行的给药方法,我国一些医院也在试点。它是由临床药师将病人所需服用的药品,以单一剂量包装与袋内,逐日送至病房及病人手中。由更懂药性的药师实施医师的给药方案,很明显可以提高用药安全性,监测药物不良反应,随时给病人提供用药咨询,并提高病人用药的依从性,方便病人服用,防止服错药,增加了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因此单位剂量给药使药师与病人的医患关系摆到了医德关系的突出位置。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职业道德作用 作为临床药师从执业道德的要求出发,应自觉主动地做好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目前我国许多医院在工作职责上,尚未把不良反应监测列入药师的日常工作任务之中。这就要求医院药师更要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责任感,树立起高度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具有较高和丰富的医学、药学理论水平和基础知识,由善于注意患者用要过程中的临床表現和监测指标变化的素质,由早期辨认药物不良反应的能力和经验,由合理选择治疗药物种类和剂量、疗程的技能,真正做到用药紧密与个体病史、体制装态和检测指标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从偶那个根本上减少或避免药物选择不当和剂量不准确所致的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人们已逐渐予以重视。药物是具有双重性的,一方面可用于预防残病,另一方面也可危害身体,引起生理、生理、生化机能的紊乱和结构变化等不良反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的报告,我国每年5000万住院患者中,250多万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人院,占5%。住院期间500万~1000万发生ADR,占10%~2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和国外资料测算,我国每年死于ADR的人19万。由资料介绍,我国住院患者药源性残病的发生率在1%左右。国外报告,药源性残病入院率为2.9%~5.1%,而住院患者中因用药不当而致死者约占0.5%~1.4%。 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机会是疗程药师业务素质的重要体现,也是疗程医疗质量高低的衡量标准之一。尽管不良反应由时在患者治疗过程中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和不合理用药划等号。如果临床药师能熟知每种药物的不良反应规律性,避免要源性残病的产生,是可以预防的。药物不良反应甚至药源性残病,如“阿斯匹林胃”、“呋喃坦啶肺”、“四环素牙”等,都令我们人类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目前由于药物品种、数量增多、药源性残病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其危害性仅居于心血管残病、恶性肿瘤和感染性残病之后。因此这就要求临床药师应从职业道德的标准出发,具备高度的社会药剂师职业道德责任感,从维护人类生命健康的角度,自觉主动地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总之,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自我保健康意识逐渐加强,对安全有效、方便用药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师要面对医师、护士、患者及家属咨询服务,迫使药剂师致力于药学监护的道德工作越来越重要,不断学习拓宽药学及医学知识面,更好地管理好药品,服务于临床,是社会、医院、患者和家属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