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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放:中国“最美女教师”
时间:2012年5月8日晚8点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四中学门前(因十九中学装修,故初三学生暂借四中校舍开课)
人物:张丽莉,女,1983年生,大学本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的语文教师。2006年从大庆师范学院毕业后,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临时任教。
事件发生:
5月8日晚,晚课放学时,人群密集,张丽莉在疏导学生过程中,发现车辆撞向学生,危急情况下,她将学生奋力推向一旁,自己却被碾到车下。
引起关注:
5月9日下午,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喆赶到医院探视,并指示“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全力以赴,救治英雄教师”;
5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教师张丽莉勇救学生的感人事迹;
5月15日下午,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看望张丽莉;
5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看望张丽莉……
7月1日,张丽莉宣誓入党。
获得荣誉:
5月14日,黑龙江省妇联授予张丽莉同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5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张丽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总工会同时授予张丽莉“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5月15日,黑龍江团省委授予教师张丽莉全省“青年五四奖章”;
5月16日,全国妇联作出决定,授予张丽莉“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5月17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张丽莉同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二、透过事件管窥教师编制
中国的教师编制制度沿用多年,在现行的教师编制制度下,没有编制,就意味着不是正式教师,就不能享有国家正式教师应该享有的政策、福利和应得的工资收入。“编制”是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是指上述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以及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纵观中国教师群体,教师队伍在编非编形式构成种类较多。有事业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代课教师、临聘以及外聘教师等。引用互联网上的比喻,张丽莉是一个教师队伍中的“临时工”,即编外人员。她的工作没有保障、生活没有保障。然而正是这样的一名普通而又勇敢的“临时教师”,却在舍己救人的瞬间闪烁着永恒的师德光辉。
(一)事业在编教师,旱涝保收
在编教师是指有教师编制并正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像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有编制的人员工资由当地财政部门拨款,属于旱涝保收的类型,保险福利也是有保证的)。
例如:根据上级政府的批准,某市中学教育系统编制12000名。其中,教师编制总额1万名,工人2000名。这里包括了干部编制和工人编制,干部编制指学校领导、教师;工人编制指学校中非教师岗位的勤杂人员。
根据全市12000名的编制人数,将这12000编制又下达给每所学校,各学校分别都有编制人数,财政根据这个编制给各学校拨教育经费。因此每个学校都有其编制人数限制。
凡是突破编制以后安排的人员,即超编人员,都属于“非法”的,上级财政一般是不给拨款的,如果清理超编人员,他们就在“优先”清理之列。这也是很多编外教师担心的问题所在——没有保障,随时会被“炒鱿鱼”。
(二)编外教师,苦涩前行
将编外教师的待遇与在编教师的待遇来做一比较,就觉得很不公平。在编教师享受着正规教师的全部待遇,包括工资的正常晋升、公费医疗的保障、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享有正常的工资晋升,一年十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及奖金分配,以及教师职称的评审等。对于编外教师,教育局并不支付他们的工资及各项待遇,一切的工资福利完全由用人单位自理。而用人单位教育投资的实际成本又不足于支付他们等同于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所以一些“编外教师”即使比“正式教师”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与公办教师相同的待遇,待遇的不落实,使他们对工作产生一定的消极心理,因此会影响教师的专业成长。
编外教师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改革的曙光——合同制教师
“教师聘任合同制”是政府和学校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教师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的劳动人事制度,也是公办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进行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教育系统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职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实施聘用合同制,目的在于把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入教育人事管理之中。通过合同形式,确立聘用关系,打破长期存在的干部职务终身制;逐步实现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享受什么待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搞活分配制度,搞活人才流动,使教育人事管理逐步走向合同化、规范化。
随着《教育法》《教师法》的颁布,学校管理如何尽快减少“人治”因素,尽早纳入“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轨道,这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面临的新课题。
合同制教师与正式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但由地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录取试用期一般为半年,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即与学校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人事、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的最大不同是,有面临解聘的风险,工资是由学校发。但这已经是教师人事制度的一种进步,对新进教师的福利待遇起到很好的制度保障。 2.历史的产物——代课教师
他们是中国教师队伍中的“农民工”,又叫民办教师。
代课教师是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他们没有任何“名分”,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据有关报道,西部地区代课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20%。
让代课教师顺利退出历史舞台,还必须考虑到清退后的安置工作。清退工作应尽量避免“一刀切”,不少代课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缺少的只是执教的资质,地方不妨加强培训工作,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农村教师聘任制,以保证教育质量,让代课教师执教“合法化”。这对于在代课教师退出的过程中维持教学稳定尤为重要。
(详见本刊2011年10月上旬《华丽转身?完美谢幕?——聚焦“代课”的终结》)
3.教育界底层的特殊群体——临聘教师
临聘教师,指国家公办学校为弥补师资力量的不足而对外公开招聘的、不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的临时性教师工作职位。
深圳,这一改革开放的热土,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热血青年前来打拼、创业。自然,它也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教师,在这里为特区的教育事业而奉献自己的汗水和青春。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深圳的学校却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临聘教师。他们干着“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活,却只有工厂一般打工仔的待遇和地位,所以,有人称他们为“学校里的打工仔”,他们是挣扎在教育界最底层的特殊群体。
临聘教师一般是没有深圳户口的编外人员。正式教师的月工资至少有七千元,有较好的福利和养老保险,较高的奖金,一般都有房子和車子,生活工作稳定,无后顾之忧。而临聘教师的月工资通常只有正式教师的三分之一,而且没有财政部门所发的奖金,只有外来人员的社会保险。临聘教师的工作极不稳定,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学期签一次。
同一个天地,干着同样的工作,临聘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待遇却如此悬殊,这不仅从情理上说不过去,也违反了《劳动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4.边缘化的专业技术型教师——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指学校聘请的承担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一般为兼职教师,自己有单位和职业。
职业教育发展的黄金时期,许多中职、中专学校纷纷从企业引进现成的技术骨干。这些“外援”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与生产经验,为“双师型”教学队伍的建设作出了不小的贡献。后来,有一部分老师,因为企业破产或者身体原因,就留在了学校,彻底当起了专职老师。
然而,由于他们“半路出家”,受自身条件与外在环境的制约,不能很好地融入学校的发展,享受合理的待遇;而学校对他们的管理也缺乏制度支撑,疏于规范。外聘教师就这样成了一支“流动部队”,行走在学校体制的边缘。
“外聘教师要想彻底地进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的职称调整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运行。”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齐建平处长坦言,只有学校真正落实全员聘用制度,打破编制的限制,各种社会保险制度都完善起来,这些外聘教师才能真正地和校内老师享受一致的待遇。
不过那个时候,“外聘教师”中“外聘”两字也将自行消失,因为老师已无校园内外之分、编制内外之别。所有拥有教师资格和职称的教育工作者,将凭着自己的本事和工作态度,领取相应的薪酬,这也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状态。
5.准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农村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一种创新型补充机制。
特岗教师一般聘用期为三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有机会转为在编教师。
三、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试水
教师属于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是教育服务产品的创造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教师是依法运用其知识、技能从事教育工作的自由劳动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教师劳动力将逐步商品化。
教育界一位资深人士分析:我国教师岗位一直有着编制限制,也就是说“一个萝卜一个坑”。当上教师,就意味着捧上了“铁饭碗”。而在教师队伍里,不可否认存在着一些业务不精或并不真正热爱教师行业的“滥竽充数”者;在教育界有正规编制的教师,不少教育业绩平平,不仅如此,还不时出现教师体罚学生、教师性侵学生的新闻。反而,一心热爱教育事业,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的部分教师却经常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可是我国并没有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很难有理由让不称职的教师退出教育行业重新选择职业。
同样作为教师,现实中的反差确实有天壤之别。其实,所有的反差都恰恰折射出当前编制体制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适应。教师编制制度的弊端不言而喻,国家也意识到了这点,开始着手改革。
(1)特岗教师范围扩大,待遇提高。目前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由过去的“两基”攻坚县为主,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06年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以来,各地共招聘教师5万多人。经过努力,争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达到20万个。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教师5万至7万人,其余为省级“特岗计划”教师。“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教师有空岗时将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重庆拟通过“定编不定人”, 突破职教师资编制瓶颈。编制短缺,是造成重庆市职业学校师资短缺的重要原因。然而,即使有了编制名额,如何突破“凡进必考”的入编机制,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2012年6月1日,重庆市拟通过“定编不定人”“开启绿色通道”等制度创新,突破职业教育师资编制“瓶颈”。
(3)教师编制出现新课程,有望从通用技术开始。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人事部门研究建立通用技术师资队伍建设机制,设立通用技术教师(含技术实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目前可参照理科教师的标准为其核定工作量、确定职称评定标准,将其纳入继续教育及评先、评优等相关体系中,并给予适当倾斜。
(4)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教育部在2012年2月2日发布的今年工作重点中提出,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还将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及评聘办法。
编后语:
教育系统中的各种劳务用工关系犹如社会众生相,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教育现状的需要,但肯定也滋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同工不同酬的社会现实下,非编教师不计得失,默默为教育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燃烧着自己的光热,培育了祖国一代又一代学生。他们值得同情和关注,作为教育媒体也应该关注这一教育行业里的弱势群体,表达我们的声音。
教师不同身份的出现,是中国教育历史遗留问题,面对现状,我们应该全面地分析并解决。我们认为现阶段教师编制过少,城乡差距过大,应该增加师资缺乏地区的教师编制,同时“考试”自古以来就是国家选拔人才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在解决编制问题上仍是目前可行的方法。真正的优秀人才需要的不是特殊的照顾而是公平的制度、公平的机会。
(策划编辑:陈若愚)
时间:2012年5月8日晚8点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四中学门前(因十九中学装修,故初三学生暂借四中校舍开课)
人物:张丽莉,女,1983年生,大学本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的语文教师。2006年从大庆师范学院毕业后,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临时任教。
事件发生:
5月8日晚,晚课放学时,人群密集,张丽莉在疏导学生过程中,发现车辆撞向学生,危急情况下,她将学生奋力推向一旁,自己却被碾到车下。
引起关注:
5月9日下午,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喆赶到医院探视,并指示“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全力以赴,救治英雄教师”;
5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教师张丽莉勇救学生的感人事迹;
5月15日下午,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看望张丽莉;
5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看望张丽莉……
7月1日,张丽莉宣誓入党。
获得荣誉:
5月14日,黑龙江省妇联授予张丽莉同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5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张丽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总工会同时授予张丽莉“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5月15日,黑龍江团省委授予教师张丽莉全省“青年五四奖章”;
5月16日,全国妇联作出决定,授予张丽莉“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5月17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张丽莉同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二、透过事件管窥教师编制
中国的教师编制制度沿用多年,在现行的教师编制制度下,没有编制,就意味着不是正式教师,就不能享有国家正式教师应该享有的政策、福利和应得的工资收入。“编制”是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是指上述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以及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纵观中国教师群体,教师队伍在编非编形式构成种类较多。有事业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代课教师、临聘以及外聘教师等。引用互联网上的比喻,张丽莉是一个教师队伍中的“临时工”,即编外人员。她的工作没有保障、生活没有保障。然而正是这样的一名普通而又勇敢的“临时教师”,却在舍己救人的瞬间闪烁着永恒的师德光辉。
(一)事业在编教师,旱涝保收
在编教师是指有教师编制并正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像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有编制的人员工资由当地财政部门拨款,属于旱涝保收的类型,保险福利也是有保证的)。
例如:根据上级政府的批准,某市中学教育系统编制12000名。其中,教师编制总额1万名,工人2000名。这里包括了干部编制和工人编制,干部编制指学校领导、教师;工人编制指学校中非教师岗位的勤杂人员。
根据全市12000名的编制人数,将这12000编制又下达给每所学校,各学校分别都有编制人数,财政根据这个编制给各学校拨教育经费。因此每个学校都有其编制人数限制。
凡是突破编制以后安排的人员,即超编人员,都属于“非法”的,上级财政一般是不给拨款的,如果清理超编人员,他们就在“优先”清理之列。这也是很多编外教师担心的问题所在——没有保障,随时会被“炒鱿鱼”。
(二)编外教师,苦涩前行
将编外教师的待遇与在编教师的待遇来做一比较,就觉得很不公平。在编教师享受着正规教师的全部待遇,包括工资的正常晋升、公费医疗的保障、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享有正常的工资晋升,一年十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及奖金分配,以及教师职称的评审等。对于编外教师,教育局并不支付他们的工资及各项待遇,一切的工资福利完全由用人单位自理。而用人单位教育投资的实际成本又不足于支付他们等同于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所以一些“编外教师”即使比“正式教师”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与公办教师相同的待遇,待遇的不落实,使他们对工作产生一定的消极心理,因此会影响教师的专业成长。
编外教师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改革的曙光——合同制教师
“教师聘任合同制”是政府和学校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教师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的劳动人事制度,也是公办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进行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教育系统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职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实施聘用合同制,目的在于把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入教育人事管理之中。通过合同形式,确立聘用关系,打破长期存在的干部职务终身制;逐步实现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享受什么待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搞活分配制度,搞活人才流动,使教育人事管理逐步走向合同化、规范化。
随着《教育法》《教师法》的颁布,学校管理如何尽快减少“人治”因素,尽早纳入“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轨道,这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面临的新课题。
合同制教师与正式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但由地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录取试用期一般为半年,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即与学校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人事、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的最大不同是,有面临解聘的风险,工资是由学校发。但这已经是教师人事制度的一种进步,对新进教师的福利待遇起到很好的制度保障。 2.历史的产物——代课教师
他们是中国教师队伍中的“农民工”,又叫民办教师。
代课教师是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他们没有任何“名分”,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据有关报道,西部地区代课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20%。
让代课教师顺利退出历史舞台,还必须考虑到清退后的安置工作。清退工作应尽量避免“一刀切”,不少代课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缺少的只是执教的资质,地方不妨加强培训工作,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农村教师聘任制,以保证教育质量,让代课教师执教“合法化”。这对于在代课教师退出的过程中维持教学稳定尤为重要。
(详见本刊2011年10月上旬《华丽转身?完美谢幕?——聚焦“代课”的终结》)
3.教育界底层的特殊群体——临聘教师
临聘教师,指国家公办学校为弥补师资力量的不足而对外公开招聘的、不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的临时性教师工作职位。
深圳,这一改革开放的热土,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热血青年前来打拼、创业。自然,它也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教师,在这里为特区的教育事业而奉献自己的汗水和青春。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深圳的学校却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临聘教师。他们干着“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活,却只有工厂一般打工仔的待遇和地位,所以,有人称他们为“学校里的打工仔”,他们是挣扎在教育界最底层的特殊群体。
临聘教师一般是没有深圳户口的编外人员。正式教师的月工资至少有七千元,有较好的福利和养老保险,较高的奖金,一般都有房子和車子,生活工作稳定,无后顾之忧。而临聘教师的月工资通常只有正式教师的三分之一,而且没有财政部门所发的奖金,只有外来人员的社会保险。临聘教师的工作极不稳定,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学期签一次。
同一个天地,干着同样的工作,临聘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待遇却如此悬殊,这不仅从情理上说不过去,也违反了《劳动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4.边缘化的专业技术型教师——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指学校聘请的承担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一般为兼职教师,自己有单位和职业。
职业教育发展的黄金时期,许多中职、中专学校纷纷从企业引进现成的技术骨干。这些“外援”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与生产经验,为“双师型”教学队伍的建设作出了不小的贡献。后来,有一部分老师,因为企业破产或者身体原因,就留在了学校,彻底当起了专职老师。
然而,由于他们“半路出家”,受自身条件与外在环境的制约,不能很好地融入学校的发展,享受合理的待遇;而学校对他们的管理也缺乏制度支撑,疏于规范。外聘教师就这样成了一支“流动部队”,行走在学校体制的边缘。
“外聘教师要想彻底地进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的职称调整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运行。”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齐建平处长坦言,只有学校真正落实全员聘用制度,打破编制的限制,各种社会保险制度都完善起来,这些外聘教师才能真正地和校内老师享受一致的待遇。
不过那个时候,“外聘教师”中“外聘”两字也将自行消失,因为老师已无校园内外之分、编制内外之别。所有拥有教师资格和职称的教育工作者,将凭着自己的本事和工作态度,领取相应的薪酬,这也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状态。
5.准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农村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一种创新型补充机制。
特岗教师一般聘用期为三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有机会转为在编教师。
三、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试水
教师属于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是教育服务产品的创造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教师是依法运用其知识、技能从事教育工作的自由劳动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教师劳动力将逐步商品化。
教育界一位资深人士分析:我国教师岗位一直有着编制限制,也就是说“一个萝卜一个坑”。当上教师,就意味着捧上了“铁饭碗”。而在教师队伍里,不可否认存在着一些业务不精或并不真正热爱教师行业的“滥竽充数”者;在教育界有正规编制的教师,不少教育业绩平平,不仅如此,还不时出现教师体罚学生、教师性侵学生的新闻。反而,一心热爱教育事业,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的部分教师却经常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可是我国并没有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很难有理由让不称职的教师退出教育行业重新选择职业。
同样作为教师,现实中的反差确实有天壤之别。其实,所有的反差都恰恰折射出当前编制体制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适应。教师编制制度的弊端不言而喻,国家也意识到了这点,开始着手改革。
(1)特岗教师范围扩大,待遇提高。目前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由过去的“两基”攻坚县为主,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06年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以来,各地共招聘教师5万多人。经过努力,争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达到20万个。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教师5万至7万人,其余为省级“特岗计划”教师。“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教师有空岗时将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重庆拟通过“定编不定人”, 突破职教师资编制瓶颈。编制短缺,是造成重庆市职业学校师资短缺的重要原因。然而,即使有了编制名额,如何突破“凡进必考”的入编机制,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2012年6月1日,重庆市拟通过“定编不定人”“开启绿色通道”等制度创新,突破职业教育师资编制“瓶颈”。
(3)教师编制出现新课程,有望从通用技术开始。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人事部门研究建立通用技术师资队伍建设机制,设立通用技术教师(含技术实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目前可参照理科教师的标准为其核定工作量、确定职称评定标准,将其纳入继续教育及评先、评优等相关体系中,并给予适当倾斜。
(4)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教育部在2012年2月2日发布的今年工作重点中提出,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还将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及评聘办法。
编后语:
教育系统中的各种劳务用工关系犹如社会众生相,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教育现状的需要,但肯定也滋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同工不同酬的社会现实下,非编教师不计得失,默默为教育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燃烧着自己的光热,培育了祖国一代又一代学生。他们值得同情和关注,作为教育媒体也应该关注这一教育行业里的弱势群体,表达我们的声音。
教师不同身份的出现,是中国教育历史遗留问题,面对现状,我们应该全面地分析并解决。我们认为现阶段教师编制过少,城乡差距过大,应该增加师资缺乏地区的教师编制,同时“考试”自古以来就是国家选拔人才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在解决编制问题上仍是目前可行的方法。真正的优秀人才需要的不是特殊的照顾而是公平的制度、公平的机会。
(策划编辑:陈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