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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朱玉辰在今年的“两会”期间表示,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正在逐步成熟,并有可能于今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总经理朱玉辰在今年的“两会”期间表示,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正在逐步成熟,并有可能于今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朱玉辰表示,推出股指期货的首要条件是安全、稳定,包括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制定、产品设计、交易系统的准备、参与主体的测试、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目前,中金所在做各种各样的风险防范工作,包括系统性测试和投资者教育,正在加紧对期货公司进行验收。
中金所去年10月正式成立之后,于当月就发出通知,就《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四项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紧接着就开展了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
据权威消息称,春节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将在“两会”前后正式颁布。这意味着,股指期货推出的“另一只靴子”马上就要落地了。
有市场人士预测,近年来资本市场重大政策出台,总会选择长假期间,因此,“监管层选择‘五一’期间推出股指期货的可能非常大。”
监管体系已形成
为了加强对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已经决定成立金融期货监管部,来协调对未来中国金融期货的监管。
据中国证监会内部人士透露,证监会新的监管部门筹备组目前已经成立,筹备组的一些工作人员来自于证监会期货监管部。新成立的金融期货监管部将履行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当然也包括研究制定将来可能推出的外汇期货、国债期货的监管规则。
事实上,未来对于金融期货的监管,已经引起了中国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提出了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监管的总体原则。
刘明康介绍,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就是为了在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实现收益与风险的重新分配。通过金融创新,将权益的风险转移给最能承受这项风险的参与者,或者由多个参与者共同承担,从而优化金融配置效率,有效管理风险。
刘明康认为,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存在四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市场基础条件不够;大多数国内银行缺乏产品设计能力和定价能力;国内银行获得的交易收益份额较低,有时承担双重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支持场外衍生产品交易的一些原则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刘明康在讲话中进一步介绍,银监会目前正积极研究制定衍生产品的分类监管办法,让尚不具备交易商和做市商能力的银行业中小金融机构,也能在应用衍生产品防范市场风险,并将为更多金融消费者和中小工商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服务。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目前也正在会同国资委相关部委修订有关国有企业境内外投资期货交易的文件,文件将细化境内外期货业务的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境内外期货业务的审核与监管机关。
而中国保监会也正在制定规则,将对中国保险企业未来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
这一系列动向意味着,借着股指期货推出的时机,中国将建立起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一整套的协同监管体系。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也需要各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同配合,加强有效监管。
避免出现“政策市”
针对监管部门对股指期货的监管,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常清的建议是:“应该更多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尽量减少行政干预。”
不少业内研究者在谈到管理层未来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监管的时候,也认为股指期货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而言,是一个全新的事物,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及跨市场交易行为,对监管机构的工作的确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对于这一市场,一条很重要的监管原则在于:“减少行政干预,超越政策市。”
事实上,在以系统性风险和杠杆效应为基础的股指期货市场,政策信息不透明或披露不公正,其负面影响很可能会远大于对现货市场的影响。例如,鉴于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出现少数掌握资金的人通过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对交易对手方进行掠夺式地逼仓行为,而这将导致整个市场恐慌性的交易量大幅下跌。
业内专家认为,要防止出现上述现象,前提仍然是监管到位,避免出现政策市。而监管层也要对市场上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对各种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不能心慈手软。同时要避免利用政策,人为地调控和扭曲市场,特别是要避免进行和市场内在趋势相反的调控。
在监管的过程中,要保证政策信息的公平披露;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不断改善和强化监管,提高金融政策和金融监管的系统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降低市场的政策风险和监管风险。
业内专家认为,股指期货被操纵的可能性非常小,国外市场上股指期货被操控的案例也很少见。从市场角度来看,当市场规模较小的时候,才有可能会被恶意的机构投资者操纵,因此良好的股指期货市场环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市场应该足够开放,二是市场需要有足够的容量。
按照通常的情况,股指期货或许只有在政府干预的时候才会被操纵。而政府干预股票市场可能导致股指失灵,完全有悖于政府建立金融期货市场发挥股指期货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初衷,显然是不可取和不明智的。
初期应“稳”字当头
与中金所总经理朱玉辰的看法相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监管层应该想办法让市场相对稳定,应该“稳”字当头。
这主要是因为,金融期货不仅技术含量高、交易工具复杂与专业化程度高,而且对于股指期货这一新生事物大家还比较陌生。国内股指期货的体系和很多规则都移植于国外,国内的市场监管者和参与者对于股指期货都需要有一个熟悉和了解的过程。
易宪容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开启了继股市、债市和商品期货市场之后,中国资本市场的新时代。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一定要建立在中国金融市场相对成熟的基础上,因此现在必须谨慎发展,决不可贸然推进。加强投资者的教育,让金融期货的知识广泛传播,应该是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得以创立与发展的前提。
格林期货市场部总经理刘鑫也认为,股指期货刚推出的一到两年时间里,市场不会很活跃,因为这时候监管层和投资者都会非常谨慎。
刘鑫强调,对市场最有效的监管手段是以立法的形式来进行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改结束,为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最根本的工作还在于推动全国人大关于《期货法》的立法工作。
责任编辑:周治宏邮箱:shuitaiyu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