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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竞技体育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它的出现,严重扰乱了体育竞赛秩序,败坏体育风气,妨碍体育发展。本文对竞技体育犯罪产生的原因做出分析研究,并据此对症下药,提出减少或杜绝竞技体育犯罪产生的对策。
关键词:竞技体育犯罪;原因;对策
竞技体育犯罪指的是在竞技体育训练或比赛等相关活动中,存在着特殊的犯罪现象:比如行贿受贿;服用兴奋剂;赌球、黑哨,操纵竞赛;故意或过失伤害;观众暴力及其他(贪占奖金工资、虐待、偷税漏税、玩忽职守)等,这些犯罪现象是在运动竞赛中特有的,犯罪主要出现在竞技体育或训练中,犯罪的主体是体育竞赛的参加者和相关利益者,损害的是对方利益和公共利益及公共体育秩序。
近年来,在我国竞技体育界发生了多起竞技体育犯罪,象裁判员贪赃枉法(龚建平案件、黑裁普遍);重庆球迷闹事(殴打运动员、裁判员、对方球迷);服用兴奋剂(湖北摔跤队、孙英杰);赌球(香港、新加坡案件);故意和过失伤害(山东游泳队员打裁判、巴西足球队员被踢残废、权磊伤害事件);操纵竞赛(官哨、篮球、足球、摔跤、体操)。行贿受贿(向裁判、对方队员、教练行贿)等。这些犯罪现象的出现,严重扰乱的体育竞赛秩序、败坏体育风气;侵害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严重妨碍体育的健康发展;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要想预防竞技体育犯罪的产生,需究其产生的根本原因,从而对症下药,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1.竞技体育犯罪产生的原因
1.1竞技体育者对体育的目的和精神实质不理解甚至歪曲
毛泽东早就说过: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句话高度概括了体育的实质和精神。在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中,很多人能理解体育的实质,但放到竞技体育上,因为有竞争关系,有利益关系,有些竞技体育者就对体育的目的精神实质不理解甚至歪曲,在竞技体育中,运动员大多是专业化职业化,把竞技体育运动作为自己的谋生手段,有关自己的前程,对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声望影响重大,在这些因素驱使下,很容易就对体育的实质不理解,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违背体育实质的行为。
1.2体育的过度商业化、市场化、政治化产生的巨大物质和精神诱惑(包括政绩)
随着体育产业化的进程推进,竞技体育经济价值和商业价值越来越明显,用金钱标准取代社会道德标准,用个人利益取代集体利益,用个人自由侵犯他人自由等等。由此而演化成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他们忽视了诚信是利益追求中所必需的道德遵循,忽视了诚信的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
1.3法制不健全,打击力度不强
就竞技体育而言,还没有专门法规,更没有程序法和仲裁法。尽管在《体育法》中有关竞技体育有专门条文,但仍很不完备,可操作性不强,且对运动主体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很明确,影响竞技体育健康有序发展。缺乏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目前,我国监督体系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主体单一,协调不够;监督对象单一(主要是对运动员监督),范围不够;监督方法单一(主要是事后监督),力度不够。此外还存在偏重突击检查而忽视经常性监督,偏重对实体法监督而忽视对程序法监督等现象。监督不力使得不法行为泛滥,严重败坏了体育行业之风。
1.4宣传教育不够
上级体育部门,竞技体育的管理者在进行竞技体育运动就一心只想着怎么出成绩,拿名次,夺金牌拿奖金,而忽视了宣传思想教育,例如兴奋剂对人体的危害,比赛场上的比赛作风比赛风气宣传等,即使做了也只是敷衍了事,随便发个书面资料给教练员运动员看看签个字完事,真正的行动没有落到实处,宣传没有效果。运动员得到的宣传教育不够,甚至没有,就很容易迷失方向,价值观随意改变,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1.5社会风气不正(党风、官风、学风、商风)违法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
目前,社会上无论是党风,官风还是学风商风都流行行贿受贿,行贿受贿犯罪率很高,为了自己的虚荣心,为了自己的私囊,很多领导,商人,共产党员都不惜以身试法,投机取巧获得金钱满足私利,认为金钱能买到一切的社会风气甚行,不可避免,这种风气务必影响到也存在利益关系在里面的竞技体育界,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益,向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行贿受贿,使自己的比赛胜利,获得名利。
1.6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体育价值观念扭曲。一些运动员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人生价值观念及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影响,背离竞技体育的价值目标,迷恋颓废的生活方式,放纵个人行为标准。严重损害了运动员形象,给竞技体育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1.7政事不分的管理体制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虽改变了以往由政府统包、统揽的状况,但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及我国体育发展的“公益性”特点的影响,体育特别是竞技体育的管理呈现出较强的行政管理特色,这符合竞技体育在计划经济下的运行特点。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虽已逐步进入市场经济,但计划经济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却无法迅速驱除,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举国体制”深入人心。这是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这一事实。受到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竞技体育作为精神生产方式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行状态表现出较强的政治利益驱动性、高度集权式管理,奥运会项目与非奥运会项目反差巨大等特点。延续至今,这些仍是保证竞技体育在运行中体现政府意志的重要特点。管办合一、计划调控突出正是这一特点的具体表现。它存在着如统的过死、社会化程度低等一系列弊端。
2.预防竞技体育犯罪的对策
2.1充分认识其严重程度和危害性
竞技体育犯罪对竞技体育乃至整个体育的危害是巨大的,在观念上它不仅歪曲了体育本身的目的和实质,违背了人类进行体育活动的根本目的,败坏了体育风气,影响体育的正常发展,在行动上它扰乱了正常的比赛秩序,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伤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每一个竞技体育工作者参与者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危害的严重性,不要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而以身犯法,要公平竞争,通过正常的手段进行体育竞赛。
2.2加强伦理道德教育
2.2.1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道德教育
由于运动员职业的特殊性,他们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接受系统的文化教育。因此,加强运动员的道德教育,要从人文素质教育人手,只有打下了深厚的人文知识基础,他们才能从心灵深处将奥林匹克运动视为一种崇高的信仰,从而自觉地遵守运动员的各项道德范。
2.2.2要加强裁判员和教练员的道德教育
这主要是指树立他们的道德义务和正确的荣誉观、节操观。单从兴奋剂的滥用上,我们就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运动员是在教练员唆使和指导下服用的,因为运动员金牌和奖牌的数量将抬高教练员的身价。这种“名利双收”的结果“实现”了教练员自身的价值,但是这是以运动员的名誉和生命为代价的。而裁判员不正确履行职业道德,只求个人私利的满足,则牺牲了运动员、教练员和观众的利益,甚至牺牲体育的最高宗旨。因此,国际裁判组织和国家体育组织要把对裁判员和教练员的培训与教育纳人科学管理范畴,防止体育道德的滑坡。
2.2.3要加强体育观众的道德建设,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观众的道德水平根植于各民族深厚的道德土壤中,观众道德水准的提高,主要依赖于民族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而对体育狂热者的道德教育似乎没有标准可循,要较多地依赖法律手段。第四,要加强体育科技工作者的道德建设。科技工作者已是体育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成果直接内化于体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如果科技工作者有正确的价值观,那么兴奋剂种类的增加和反检测手段也不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科技发展带给体育道德的难题也会更容易解决一些。因此,制定体育科技工作者的伦理道德规范将是国际体育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
2.3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大打击力度
目前我国体育法是原则性立法,刚性不足,无法具体执行,需要配套立法的完善和发展。但我国当前配套立法步伐不大,不能很好地适应体育事业的发展,而且缺乏可操作性,不能作为司法机关判案的依据。
2.4加强司法监督,司法干预,积极查处有关案件
1998年美国盐湖城的新闻媒体披露,该市在申办2002年冬奥会时为国际奥委会委员的亲属提供奖学金,从而引发了奥运会申办过程中贿赂丑闻的系列曝光。我国学者任海认为尽管国际奥委会不乏重义轻利、志行高洁之士,面对各种诱惑,仍能坚持道德操守,但是毕竟有人经不起考验,而监督机制的不足,则是引发腐败的重要原因,尽管国际奥委会清除了腐败分子,改革申办程序,成立以外界人士为主体的道德委员会对其委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要根除腐败必须进行体制上的变革。
2.5加强宣传教育
对运动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让其充分认识到使用体育犯罪的危害,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的思想根源问题。我们应该在教练员岗位培训和体育专业教育和教练员岗前培训中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扩大社会舆论压力,运用各种宣传和新闻媒体加强对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教育和监督。我们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关于体育价值、公平竞争和保护健康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提供有关违禁药物名单、检查程序和规定的知识。在教育方面的活动包括为学校(青年)编写教材、为专项体委和地区体委开办课程或讲习班、编印宣传材料和开展一系列的宣教活动。
2.6改革竞技体育管办参一体的体制
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发展的扁平化的组织发展模式,提高管理效率。以行政领导体制管理体育的历史在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他在按照决策层次的不同对管理体制进行了垂直分化的同时,在同一层次按照群体类型的不同对成员进行了水平分化。这一形式不仅通过减少管理的中间环节(减少机关和人员)、缩短加宽组织结构、减少功能交叉提高了管理的效率,还解决了管理部门功能重叠,管办难分等问题;并通过较少等级差别,加强了公平竞争。社会发展要求组织更有效、更经济,这种水平化、宽幅度、“扁平化”的竞技体育管理组织结构通过压缩政府在体系中的结构比例,放大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和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在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中的作用。
3.结论
竞技体育犯罪有别于其他犯罪,出现竞技体育犯罪的原因大多是思想意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对体育的实质发生了扭曲的理解而做出违背体育道德的事。针对此,其预防的对策首先也应该从思想意识上入手,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加强价值观教育;其次是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这是我国竞技体育是否能良好发展的根本;最后是法制法规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对从事竞技体育的所有工作者具有威慑作用,对有法可依的处理竞技体育犯罪现象提供了保证。
[参考文献]
[1]谢英 21世纪初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J]
[2]巴艳芳 郭敏 田静体育犯罪学初探[J] 体育文化导刊 2006.1
[3]赵雪敏 高晓雯 竞技体育运动中兴奋剂问题及对策[J] 九江学院学报 2006.4
[4]谢明辉 再谈诚信品质与竞技体育 湖北体育科技[J] 2006.11
[5]贺莉 何景周 浅析竞技运动中的体育道德失范及其对策[J]皖西学院学报 2006.10
关键词:竞技体育犯罪;原因;对策
竞技体育犯罪指的是在竞技体育训练或比赛等相关活动中,存在着特殊的犯罪现象:比如行贿受贿;服用兴奋剂;赌球、黑哨,操纵竞赛;故意或过失伤害;观众暴力及其他(贪占奖金工资、虐待、偷税漏税、玩忽职守)等,这些犯罪现象是在运动竞赛中特有的,犯罪主要出现在竞技体育或训练中,犯罪的主体是体育竞赛的参加者和相关利益者,损害的是对方利益和公共利益及公共体育秩序。
近年来,在我国竞技体育界发生了多起竞技体育犯罪,象裁判员贪赃枉法(龚建平案件、黑裁普遍);重庆球迷闹事(殴打运动员、裁判员、对方球迷);服用兴奋剂(湖北摔跤队、孙英杰);赌球(香港、新加坡案件);故意和过失伤害(山东游泳队员打裁判、巴西足球队员被踢残废、权磊伤害事件);操纵竞赛(官哨、篮球、足球、摔跤、体操)。行贿受贿(向裁判、对方队员、教练行贿)等。这些犯罪现象的出现,严重扰乱的体育竞赛秩序、败坏体育风气;侵害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严重妨碍体育的健康发展;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要想预防竞技体育犯罪的产生,需究其产生的根本原因,从而对症下药,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1.竞技体育犯罪产生的原因
1.1竞技体育者对体育的目的和精神实质不理解甚至歪曲
毛泽东早就说过: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句话高度概括了体育的实质和精神。在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中,很多人能理解体育的实质,但放到竞技体育上,因为有竞争关系,有利益关系,有些竞技体育者就对体育的目的精神实质不理解甚至歪曲,在竞技体育中,运动员大多是专业化职业化,把竞技体育运动作为自己的谋生手段,有关自己的前程,对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声望影响重大,在这些因素驱使下,很容易就对体育的实质不理解,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违背体育实质的行为。
1.2体育的过度商业化、市场化、政治化产生的巨大物质和精神诱惑(包括政绩)
随着体育产业化的进程推进,竞技体育经济价值和商业价值越来越明显,用金钱标准取代社会道德标准,用个人利益取代集体利益,用个人自由侵犯他人自由等等。由此而演化成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他们忽视了诚信是利益追求中所必需的道德遵循,忽视了诚信的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
1.3法制不健全,打击力度不强
就竞技体育而言,还没有专门法规,更没有程序法和仲裁法。尽管在《体育法》中有关竞技体育有专门条文,但仍很不完备,可操作性不强,且对运动主体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很明确,影响竞技体育健康有序发展。缺乏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目前,我国监督体系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主体单一,协调不够;监督对象单一(主要是对运动员监督),范围不够;监督方法单一(主要是事后监督),力度不够。此外还存在偏重突击检查而忽视经常性监督,偏重对实体法监督而忽视对程序法监督等现象。监督不力使得不法行为泛滥,严重败坏了体育行业之风。
1.4宣传教育不够
上级体育部门,竞技体育的管理者在进行竞技体育运动就一心只想着怎么出成绩,拿名次,夺金牌拿奖金,而忽视了宣传思想教育,例如兴奋剂对人体的危害,比赛场上的比赛作风比赛风气宣传等,即使做了也只是敷衍了事,随便发个书面资料给教练员运动员看看签个字完事,真正的行动没有落到实处,宣传没有效果。运动员得到的宣传教育不够,甚至没有,就很容易迷失方向,价值观随意改变,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1.5社会风气不正(党风、官风、学风、商风)违法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
目前,社会上无论是党风,官风还是学风商风都流行行贿受贿,行贿受贿犯罪率很高,为了自己的虚荣心,为了自己的私囊,很多领导,商人,共产党员都不惜以身试法,投机取巧获得金钱满足私利,认为金钱能买到一切的社会风气甚行,不可避免,这种风气务必影响到也存在利益关系在里面的竞技体育界,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益,向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行贿受贿,使自己的比赛胜利,获得名利。
1.6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体育价值观念扭曲。一些运动员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人生价值观念及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影响,背离竞技体育的价值目标,迷恋颓废的生活方式,放纵个人行为标准。严重损害了运动员形象,给竞技体育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1.7政事不分的管理体制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虽改变了以往由政府统包、统揽的状况,但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及我国体育发展的“公益性”特点的影响,体育特别是竞技体育的管理呈现出较强的行政管理特色,这符合竞技体育在计划经济下的运行特点。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虽已逐步进入市场经济,但计划经济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却无法迅速驱除,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举国体制”深入人心。这是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这一事实。受到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竞技体育作为精神生产方式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行状态表现出较强的政治利益驱动性、高度集权式管理,奥运会项目与非奥运会项目反差巨大等特点。延续至今,这些仍是保证竞技体育在运行中体现政府意志的重要特点。管办合一、计划调控突出正是这一特点的具体表现。它存在着如统的过死、社会化程度低等一系列弊端。
2.预防竞技体育犯罪的对策
2.1充分认识其严重程度和危害性
竞技体育犯罪对竞技体育乃至整个体育的危害是巨大的,在观念上它不仅歪曲了体育本身的目的和实质,违背了人类进行体育活动的根本目的,败坏了体育风气,影响体育的正常发展,在行动上它扰乱了正常的比赛秩序,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伤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每一个竞技体育工作者参与者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危害的严重性,不要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而以身犯法,要公平竞争,通过正常的手段进行体育竞赛。
2.2加强伦理道德教育
2.2.1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道德教育
由于运动员职业的特殊性,他们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接受系统的文化教育。因此,加强运动员的道德教育,要从人文素质教育人手,只有打下了深厚的人文知识基础,他们才能从心灵深处将奥林匹克运动视为一种崇高的信仰,从而自觉地遵守运动员的各项道德范。
2.2.2要加强裁判员和教练员的道德教育
这主要是指树立他们的道德义务和正确的荣誉观、节操观。单从兴奋剂的滥用上,我们就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运动员是在教练员唆使和指导下服用的,因为运动员金牌和奖牌的数量将抬高教练员的身价。这种“名利双收”的结果“实现”了教练员自身的价值,但是这是以运动员的名誉和生命为代价的。而裁判员不正确履行职业道德,只求个人私利的满足,则牺牲了运动员、教练员和观众的利益,甚至牺牲体育的最高宗旨。因此,国际裁判组织和国家体育组织要把对裁判员和教练员的培训与教育纳人科学管理范畴,防止体育道德的滑坡。
2.2.3要加强体育观众的道德建设,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观众的道德水平根植于各民族深厚的道德土壤中,观众道德水准的提高,主要依赖于民族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而对体育狂热者的道德教育似乎没有标准可循,要较多地依赖法律手段。第四,要加强体育科技工作者的道德建设。科技工作者已是体育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成果直接内化于体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如果科技工作者有正确的价值观,那么兴奋剂种类的增加和反检测手段也不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科技发展带给体育道德的难题也会更容易解决一些。因此,制定体育科技工作者的伦理道德规范将是国际体育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
2.3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大打击力度
目前我国体育法是原则性立法,刚性不足,无法具体执行,需要配套立法的完善和发展。但我国当前配套立法步伐不大,不能很好地适应体育事业的发展,而且缺乏可操作性,不能作为司法机关判案的依据。
2.4加强司法监督,司法干预,积极查处有关案件
1998年美国盐湖城的新闻媒体披露,该市在申办2002年冬奥会时为国际奥委会委员的亲属提供奖学金,从而引发了奥运会申办过程中贿赂丑闻的系列曝光。我国学者任海认为尽管国际奥委会不乏重义轻利、志行高洁之士,面对各种诱惑,仍能坚持道德操守,但是毕竟有人经不起考验,而监督机制的不足,则是引发腐败的重要原因,尽管国际奥委会清除了腐败分子,改革申办程序,成立以外界人士为主体的道德委员会对其委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要根除腐败必须进行体制上的变革。
2.5加强宣传教育
对运动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让其充分认识到使用体育犯罪的危害,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的思想根源问题。我们应该在教练员岗位培训和体育专业教育和教练员岗前培训中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扩大社会舆论压力,运用各种宣传和新闻媒体加强对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教育和监督。我们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关于体育价值、公平竞争和保护健康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提供有关违禁药物名单、检查程序和规定的知识。在教育方面的活动包括为学校(青年)编写教材、为专项体委和地区体委开办课程或讲习班、编印宣传材料和开展一系列的宣教活动。
2.6改革竞技体育管办参一体的体制
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发展的扁平化的组织发展模式,提高管理效率。以行政领导体制管理体育的历史在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他在按照决策层次的不同对管理体制进行了垂直分化的同时,在同一层次按照群体类型的不同对成员进行了水平分化。这一形式不仅通过减少管理的中间环节(减少机关和人员)、缩短加宽组织结构、减少功能交叉提高了管理的效率,还解决了管理部门功能重叠,管办难分等问题;并通过较少等级差别,加强了公平竞争。社会发展要求组织更有效、更经济,这种水平化、宽幅度、“扁平化”的竞技体育管理组织结构通过压缩政府在体系中的结构比例,放大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和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在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中的作用。
3.结论
竞技体育犯罪有别于其他犯罪,出现竞技体育犯罪的原因大多是思想意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对体育的实质发生了扭曲的理解而做出违背体育道德的事。针对此,其预防的对策首先也应该从思想意识上入手,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加强价值观教育;其次是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这是我国竞技体育是否能良好发展的根本;最后是法制法规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对从事竞技体育的所有工作者具有威慑作用,对有法可依的处理竞技体育犯罪现象提供了保证。
[参考文献]
[1]谢英 21世纪初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J]
[2]巴艳芳 郭敏 田静体育犯罪学初探[J] 体育文化导刊 2006.1
[3]赵雪敏 高晓雯 竞技体育运动中兴奋剂问题及对策[J] 九江学院学报 2006.4
[4]谢明辉 再谈诚信品质与竞技体育 湖北体育科技[J] 2006.11
[5]贺莉 何景周 浅析竞技运动中的体育道德失范及其对策[J]皖西学院学报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