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基层检察环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六项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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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2011年要着力在检察环节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今年以来,汝州市检察院继续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基层实际深化、细化、实化措施,加大完善落实工作机制的力度,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更好地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作用,在继续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点名接访、预约接访、下访巡访和利用维权电话、网上举报申诉、网上回馈、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等方便群众投诉举报的行之有效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疏通“受理、接访、办理、反馈”渠道。一是检力下沉、倾力社区、服务基层。依托乡镇检察室协调乡镇党委政府、信访、派出所、司法所、村街居委会等单位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加强涉检信访信息报告、涉检信访案件处置、反馈、回访及法律宣传服务工作,使群众不出村、不出乡就能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使群众合法、有序、理性维权的宣传工作制度。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入农户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检察职能,让群众充分了解熟悉涉检和非涉检诉求,避免群众“病急乱投医”、“遇事乱上访”带来的不必要的诉求成本。三是积极推行“解心结、解心惑、解困难”的三解制度。正确把握申诉人的目的和期望,化解申诉人心中所积的怨忿;帮助申诉人正确认识自身的要求和法律政策规定之间的差距,引导申诉人从不平衡的心理状态中解脱出来;想方设法协调解决申诉人因申诉造成的生活状态和生存环境的困难。对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坚持做到让当事人在公开场合讲话,把想说的话说完,充分表达合理诉求。
  二、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逐案审查、全程评估”原则,完善落实本院制定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实施办法》,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作为执法办案的必经程序,把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实行“每案必评估”,使风险评估预警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突出抓好侦查监督、公诉、自侦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执法办案的风险评估;突出抓好有重大影响、涉及民生、疑难复杂和拟作不予立案、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撤回起诉、退回公安机关作其它处理以及不予提请抗诉、不予赔偿等重点案件的风险评估。设置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案件集中管理,统一受案审查、统一流转备案、统一监督考评,通过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使每一起案件都经过“案管中心”的程序控制、质量监督、信访风险评估、预警等级及责任划分和处置效果的考核,从而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三、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为了更有效地治理犯罪,必须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犯罪的同时,综合考量犯罪的轻重程度,通过处理犯罪案件实现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和谐效应。在继续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实行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审查处理机制,正确区别对待严重犯罪、一般犯罪、轻微犯罪和犯罪情节严重、一般、轻微以及犯罪预备、既遂、未遂、中止的情况;正确区别对待主犯与从犯、累犯与初犯、惯犯与偶犯、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犯罪,以及犯罪后果严重、不严重或未造成后果和认罪、悔罪的情况;切实对案件作出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处理。进一步完善本院制定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暂行办法》和《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制度》,对年均约占起诉案件总数70%以上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中轻伤害、交通肇事案约占40%)继续实行刑事和解或附条件不起诉,注重落实刑事和解和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帮教回访制度,使犯罪引起的后果及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
  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就是要强化法律监督的履行。首先要加大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检察、民行检察等检察业务工作力度。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着力在执法办案中直接化解社会矛盾。以容易引发激化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为打击重点,积极化解社会治安层面的矛盾冲突;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努力化解腐败和司法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其次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拓宽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渠道,健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探索量刑建议工作模式,探索在押人员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作为公诉审判时量刑情节参考依据,促进在押人员坦白认罪、检举立功、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的工作制度,健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发现抗诉线索、运用督促起诉推动公益诉讼、开展调解促和等工作制度,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摸排化解、内外联动、协调管理等机制。形成涉检矛盾摸排化解与办案同步的工作方式;形成“侦、捕、诉、控、民”等办案部门与党委政府部门、公安、法院、司法和村街基层组织等内外联动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形成化解涉检矛盾由检察长直接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控申部门组织协调高效运转的管理模式。将摸排、分析、研判、化解涉检矛盾贯穿在执法办案全过程,及时发现涉检的显性和隐性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应对、早解决”,努力将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建立健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和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应对机制:面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检察工作必须以更有效的方式自觉融入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管理及工作大局之中。作为基层检察院当前要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自觉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联系的工作制度。畅通涉及社会管理问题及解决办法的联系渠道,合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二是积极探索对犯罪综合治理的新对策。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当前在治理和应对涉黑涉恶、“两抢一盗”、黄赌毒骗等传统犯罪问题的同时,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的治理,制定打击和防范运用网络、手机、电信等高科技进行犯罪活动的措施。按照《刑法修正案(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与相关部门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和对接机制,在全市10个中心乡镇37个中心村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监督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工作机制,通过设立“少年侦监公诉组”落实专人专办制度,增设“法庭教育”程序,实行学校社区帮教和法制宣传进校园等形式,积极参与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乡镇检察室工作。通过检察室的运作,使检察工作延伸基层、扎根基层,充分发挥检察室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宣传法制、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四是建立检察建议质量审核、效果反馈制度,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对履行检察职能中发现的事关大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漏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和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下功夫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职务犯罪及其它犯罪个案和类案案发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剖析,及时向涉案单位提出消除隐患、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建议。五是建立健全网络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应对机制。在认真做好日常网络涉检舆情监测、检索与收集工作的前提下,实行涉检舆情分析研判评估,制定危机事件预警方案,争取上级院和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积极与相关媒体协调沟通,成立由检察长领导的应对决策小组,调动整合各种力量,形成联动应对的合力。通过正面引导,对不实过激言论或负面信息科学处置,提高检察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实事求是地公布重大案事件进展情况等措施,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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