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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的法制意义一是为大学生培养法治思维、传播法律知识、树立法治信仰,二是为高校工作者提供一个权利和约束并存的行为准则。部分高校教师由于缺乏经验,对自身的权利、权力及相互关系缺乏准确的认识,对应对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常有欠妥之处。本文试从学校、教师和学生三个方面的视角进行分析,希望得到高校师生对法治意识的重视。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意义;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而高校工作者的工作就是为祖国培养合格、懂法的未来建设者,教师作为最直接的传播媒介,自身对于法制的理解以及对法治意识的重视程度会直接影响并传播到学生群体中,毕业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国家未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高校教师,应该全面了解法制的概念以及构成要素。
一、高等教育法的核心信息
高等教育法规指出:法是对利益(权利、权力)进行配置的规范,而教育法是对教育领域的利益进行配置的规范。公民具有受教育权,国家具有教育权力,作为高校,具有其作为社会组织的权力、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具有大学的自治权。而作为教师,享有教育权力以及学术自由权。作为教师,应该十分明确自身的学术自由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国家的教育权力、学校的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学会依法治教,学会自我保护。
作为教师,应该十分明确自身的学术自由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国家的教育权力、学校的权利和权力(聘用合同、职称评定、科研相关政策)之间的关系,学会依法治教,在充分行使权利,学会自我保护的同时找到合规合法的方法。
在《高等教育法》第47条规定中提出,高校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③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④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⑤副教授以上职称还应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有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
在2019年7月30日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的通知中提出,高校可根据需要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主设置岗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完善人员编制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等等,可以看出学校作为行政主体,不仅仅对教师的基本前置的条件有审核权,还对教师的评优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有直接的裁量权和行政权。说明教师在学习国家层面的法律条款之外,还应学习并遵守本校制定的相关章程,并言传身教给学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高校法治教育面临的现状
(一)高校法律法规知识的强制性普及渠道较少
目前高校针对大学生进行的法治普及,除法学专业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主要通过思政课程以及学生守则来实现,由于思政课内容有限,也导致学生会无意中去重视道德修养的内容,轻视法律基础的内容。
相对学生而言,高校教师所能获取的渠道更少,目前仍有部分高校并没有将本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师守则印制成册,教师只能通过各类文件来获取针对一某一特定事件相对应的政策信息,导致法律意识淡薄。
(二)思政课程的相关内容对教师水平授课依赖较大
除法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往往会认为思政课跟自身的专业无关,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授课教师枯燥乏味的授课方式、课程内容古板陈旧、与现实生活关联度较少等因素都将影响学生对该门知识的接收程度。
(三)高校师生法律法规意识的缺乏
部分高校教师在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事件中往往无法找到正确的方式,在未了解本校制定相关法规的情况下,遇到自身利益没有满足的时候会盲目举起“法律武器”,盲目维权。除此之外,少部分教师对自己的权利并没有正确的定位,以自认为“一切为学生好”的心态,违反纪律在各种考试中为自己的心腹学生泄题、帮助作弊,甚至在一些国家组织的重大考试中,利用自己的职权串通作弊等,这些都是違法行为。
对于很多大学生而言,由于对学校和老师的“敬畏”情绪,在面对很多突发状况或者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更多的是听从学校或者老师的安排,认为老师就是“法”,导致少数学生会背地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三、提高高校师生法治观念的方法和建议
(一)全校范围内做好法治意识宣传工作
提高相关领导对于法治教育普及的重视,由领导带队,在全校范围内粘贴或悬挂法治教育相关的宣传标语;通过讲座、校内广播等渠道普及和发布与法律相关的信息,从而全面做好法治意识宣传工作。
(二)建议提高思想政治课程的授课质量,督促该门课程教师做好知识更新工作
思政课作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渠道,教师建议运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多为学生展示并分析实际案例,引导学生在思考各种案例以及今后遇见此类型案例的时候,能找到最正确合法的解决方法。
(三)教师以身作则,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常识,以自身言行带动学生,提高学生对法律法规的重视
在大学校园,学生常将教师的言行当作自身学习的榜样,教师对于处理各类问题的态度和方法将对学生的人生、价值观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教师的当务之急便是尽快、尽多地熟悉法律法规常识,并在日常教学中时常提醒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四、总结
高校作为为社会培育人才的摇篮,法治观念在高校的推行将对未来社会风气的转变起着积极的作用。高校作为本校行政主体,应积极在全校范围内推广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教师作为传播主体,更应该强化自身法治观念的学习,正面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使其能够与国家的法治形成统一;因此,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中,不断为社会培养输送合规合法的未来建设者,每一位高校教师都肩负着神圣的使命。
参考文献:
[1] 戴中祥,郑全新编著,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长江出版社,2017.6.
[2]张伟,赵吉云,杜廷勇 著,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在逻辑及其路径探析,大学教育,2017.07.
[3]乔玉华,华锋 著,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学教育,2012.04.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意义;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而高校工作者的工作就是为祖国培养合格、懂法的未来建设者,教师作为最直接的传播媒介,自身对于法制的理解以及对法治意识的重视程度会直接影响并传播到学生群体中,毕业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国家未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高校教师,应该全面了解法制的概念以及构成要素。
一、高等教育法的核心信息
高等教育法规指出:法是对利益(权利、权力)进行配置的规范,而教育法是对教育领域的利益进行配置的规范。公民具有受教育权,国家具有教育权力,作为高校,具有其作为社会组织的权力、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具有大学的自治权。而作为教师,享有教育权力以及学术自由权。作为教师,应该十分明确自身的学术自由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国家的教育权力、学校的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学会依法治教,学会自我保护。
作为教师,应该十分明确自身的学术自由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国家的教育权力、学校的权利和权力(聘用合同、职称评定、科研相关政策)之间的关系,学会依法治教,在充分行使权利,学会自我保护的同时找到合规合法的方法。
在《高等教育法》第47条规定中提出,高校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③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④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⑤副教授以上职称还应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有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
在2019年7月30日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的通知中提出,高校可根据需要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主设置岗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完善人员编制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等等,可以看出学校作为行政主体,不仅仅对教师的基本前置的条件有审核权,还对教师的评优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有直接的裁量权和行政权。说明教师在学习国家层面的法律条款之外,还应学习并遵守本校制定的相关章程,并言传身教给学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高校法治教育面临的现状
(一)高校法律法规知识的强制性普及渠道较少
目前高校针对大学生进行的法治普及,除法学专业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主要通过思政课程以及学生守则来实现,由于思政课内容有限,也导致学生会无意中去重视道德修养的内容,轻视法律基础的内容。
相对学生而言,高校教师所能获取的渠道更少,目前仍有部分高校并没有将本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师守则印制成册,教师只能通过各类文件来获取针对一某一特定事件相对应的政策信息,导致法律意识淡薄。
(二)思政课程的相关内容对教师水平授课依赖较大
除法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往往会认为思政课跟自身的专业无关,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授课教师枯燥乏味的授课方式、课程内容古板陈旧、与现实生活关联度较少等因素都将影响学生对该门知识的接收程度。
(三)高校师生法律法规意识的缺乏
部分高校教师在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事件中往往无法找到正确的方式,在未了解本校制定相关法规的情况下,遇到自身利益没有满足的时候会盲目举起“法律武器”,盲目维权。除此之外,少部分教师对自己的权利并没有正确的定位,以自认为“一切为学生好”的心态,违反纪律在各种考试中为自己的心腹学生泄题、帮助作弊,甚至在一些国家组织的重大考试中,利用自己的职权串通作弊等,这些都是違法行为。
对于很多大学生而言,由于对学校和老师的“敬畏”情绪,在面对很多突发状况或者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更多的是听从学校或者老师的安排,认为老师就是“法”,导致少数学生会背地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三、提高高校师生法治观念的方法和建议
(一)全校范围内做好法治意识宣传工作
提高相关领导对于法治教育普及的重视,由领导带队,在全校范围内粘贴或悬挂法治教育相关的宣传标语;通过讲座、校内广播等渠道普及和发布与法律相关的信息,从而全面做好法治意识宣传工作。
(二)建议提高思想政治课程的授课质量,督促该门课程教师做好知识更新工作
思政课作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渠道,教师建议运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多为学生展示并分析实际案例,引导学生在思考各种案例以及今后遇见此类型案例的时候,能找到最正确合法的解决方法。
(三)教师以身作则,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常识,以自身言行带动学生,提高学生对法律法规的重视
在大学校园,学生常将教师的言行当作自身学习的榜样,教师对于处理各类问题的态度和方法将对学生的人生、价值观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教师的当务之急便是尽快、尽多地熟悉法律法规常识,并在日常教学中时常提醒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四、总结
高校作为为社会培育人才的摇篮,法治观念在高校的推行将对未来社会风气的转变起着积极的作用。高校作为本校行政主体,应积极在全校范围内推广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教师作为传播主体,更应该强化自身法治观念的学习,正面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使其能够与国家的法治形成统一;因此,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中,不断为社会培养输送合规合法的未来建设者,每一位高校教师都肩负着神圣的使命。
参考文献:
[1] 戴中祥,郑全新编著,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长江出版社,2017.6.
[2]张伟,赵吉云,杜廷勇 著,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在逻辑及其路径探析,大学教育,2017.07.
[3]乔玉华,华锋 著,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学教育,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