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为误解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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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美国总是担心华为对美国国家安全问题构成威胁,屡屡否决华为在美国的并购案。华为公司为了彻底解除美方的误解,主动敞开大门邀请美方前来调查,没想到弄巧成拙。
  2012年10月,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该报告却把华为挡在了美国市场之外。2013年4月,华为不得不宣布放弃美国市场,声称将致力于开拓美国以外的市场,并大幅调低了公司的预期收益。
  然而美国人并未就此罢休。2013年7月19日美国前中央情报局局长和国家安全局局长麦克尔·海登在接受《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采访时称,华为可能为中国政府所用从事间谍活动,该公司对美国和澳大利亚构成安全威胁。海登的此番表态必将再次给华为的国际市场之路蒙上阴影。
  几乎在同一时间,英国政府表示,将对华为在英国的网络安全评估中心进行审查。
  该中心是华为为了消除英国政府的顾虑而在2010年建立的,与英国通信情报署(GCHQ)保持紧密合作,中心的部分雇员甚至是GCHQ的前雇员。该中心的建立有效地帮助华为打开了英国市场,华为一直试图将该模式推广至其他国家。
  近日,华为的高管丁耘表示,华为将把增长重心转向国内。显然,委员会对华为的调查报告是华为海外扩张之路的转折点。
  像华为这样优秀的民族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几次三番遭到误解,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中美两国的法律、政治、经济、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异,因为背景不同,双方的沟通非常困难,简直是鸡同鸭讲。
  本来委员会对华为的调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不得不说这是一次非常失败的沟通,不仅没有消除原有的误解,反而加深了误解。
  首先,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华为做出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情或者从事了间谍活动。在60页的调查报告中,通篇都是在讲美国方面的担心,报告的正文中提到“担心”这个词49次,“威胁”这个词38次。
  海登的采访中也没有给出证据,只是以他40年特工的“职业判断”认为华为公司为中国政府提供了间谍服务。
  美方当然没有证据,因为一旦有了证据,他们一定会起诉或者处置华为。在调查过程中,但凡华为细微的违法活动,委员会都移送了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如果有哪怕是疑似间谍活动的证据,美方不可能不启动司法程序。
  为什么美方认定了华为公司不是单纯的公司,到美国去扩张是别有用心呢?从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和海登的讲话,笔者发现了美国对华为有代表性的十大误解:

误解之一:华为是中国政府资助的公司。


  在对华为的调查中,委员会先入为主地假定华为跟中国的政府和军队有特殊的关系,要求华为提供证据来推翻这种假设。
  当华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这种假设的时候,委员会就得出结论称,华为是中国政府的公司。
  海登在采访中提到,华为是近几年来向澳大利亚政府官员提供机票住宿、邀请他们参观中国提供花费最多的中国公司。外国官员理解不了华为怎么如此“慷慨”,认为华为的做法超出了正常的公司经营做法,所以认定华为的钱是中国政府支持的。
  实际上,华为只是向六名官员及随从提供了他们的往返机票、住宿和礼物,在中国人看来,这是华为向他们表示友好,而且中国的很多大公司都承担得起这样的费用。不要说请这些官员来考察,现在国内很多公司把出钱请员工去国内外旅游作为一种员工福利,国外的公司几乎不会这样做。
  因为文化不同,经营方式不同,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同,所以对中国工商来说司空见惯的事情,外国官员却感到费解。

误解之二:华为公司中有党委说明华为跟政府有特殊关系。


  美国人不了解,在中国的大企业都设立了党委,包括与外商的合资企业。委员会让华为说明公司内为什么要设立党委,党委的作用是什么等。华为只是简单地说中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公司都要设党委。
  委员会认为华为这样简短的回答是在刻意回避。问题就出在,华为不明白美国人的顾虑。

误解之三:华为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复杂说明华为有猫腻。


  海登在接受采访时说:“华为对自己公司内部都不透明。他们内部人都说不清楚谁任命了董事会或者谁是公司的所有者。”报告中,华为确实没有提供第一届董事会的名单,因为华为可能真说不清楚。
  全体员工持股的股份制公司不是华为独创的,而是我国改革史的一部分。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试用股份制,1994年才有第一部公司法并多次修改,而且刚开始实行的董事会和章程远没有现在的规范。
  不要说华为那么大的公司从1987年到现在的所有问题很难说清楚,就是现在很多企业都说不清楚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决策机制。
  用美国200多年来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标准来衡量中国改革开放中不断变革的企业行为,显然是刻舟求剑。
  但是,无论这个问题有多难回答,华为都应学会用美国人能听明白的方式说清楚。

误解之四:华为创始人曾为军人说明华为与军方有特殊关系。


  与美国大片上演的一样,美国会派特工到企业从事间谍活动,因此他们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只要在军队尤其是通信部门工作过的军人都做相似联想。但是,中国那么多的退伍军人,他们复员后所工作的企业进军美国市场的时候是不是都要面临这样的审查?

误解之五:华为的飞速发展靠的是政府帮助。


  华为称,企业的飞速发展是因为采用了诸如IBM等咨询公司的建议。委员会请其陈述这些咨询公司的建议是如何帮助华为发展的,华为的解释没能推翻委员会的假设:并不是咨询公司的功劳,而是中国政府背后的资金支持。

误解之六:华为的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说明华为有意作假。


  华为提供的公司内部材料没有签名,委员会认为这些文件无效。在中国不注重个人签名,如果是公司的事则注重盖公章。   报告中还提到任正非去伦敦考察的时候对华为伦敦的同事们说,“不管数据对不对你们做财报辛苦了”。委员会便以此质疑华为的财务状况。

误解之七:华为摆平了税务调查说明华为与政府有特殊关系。


  华为公司谈到中国政府曾经在1998年到1999年调查其公司的税务问题,试图以此来证明华为公司与中国政府没有特殊的关系,否则就不会被调查了。但华为一位高管所称的“他们利用关系摆平了这件事”,使美国人坚定地认为华为与政府存在特殊关系,不然查税这样的大事怎么能摆平呢。

误解之八:华为在刻意回避和掩饰严重问题。


  美国会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47次提到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未能”做什么,41次提到“拒绝”做什么,加上其他类似的字眼,足有上百次。
  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注重大概念,不注重细节和逻辑。美国人恰好相反。
  华为回答问题时,总是论断式或结论式的陈述,没有具体细节的支持,委员会就认为他们根本没有回答或者故意回避,这给委员会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他们会认为华为不知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误解之九:华为对问题的回答不一致说明华为不诚信。


  华为公司称其在美国的子公司是相对独立的,且从未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做过网络服务,但华为前雇员提供的文件证明华为曾经给解放军的一个部门做过网络服务,子公司亦非独立。董事长孙亚芳在华为网站上的新版简历中没有提及她的军队背景。
  在美国,诚信的标准非常高,芝麻大的事都能跟不诚信扯上关系。出现了这些不一致的地方又缺乏合理解释,委员会当然就不相信华为提供的信息了。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有两方面的可能性:一是华为试图控制或者修正不利于自己的信息,做了不一致的阐述;二是华为乃大公司,很难让每个人对公司的各个方面都非常了解,每个人所掌握的信息不同,给出的答案就不同。

误解之十:华为在美国有违法行为说明华为不值得信赖。


  与华为预料的相反,委员会并没有检查华为的设备和技术,审查的两个关键字是“信任”和“守法”。委员会认为一个公司能否遵守美国的法律是判断该公司是否值得信赖的一个重要标准。
  委员会提供的报告称,华为使用其他公司的专利材料和产品,使用盗版软件,用旅游签证而不是工作签证让员工在美国长期工作,等等。
  使用盗版软件后果有这么严重?没错。宁波博洋家纺就是因为在产品制售过程中使用盗版软件被起诉到美国加州的法院。
  中国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在中国习惯了摸着石头过河,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还是采用这种思路,便很容易触碰法律。
  以上误解是否有解决之道?这需要根据每个企业的情况量身定制。不能因为存在法律、文化上的障碍就放弃国际市场,而是要做好功课、积极应对。
  笔者给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建议是:知道对方与我方在背景信息上的差异,用对方听得懂的方式讲好自己的故事,不掩饰、不回避;了解并严格遵守所投资国的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在细节上注重内部企业管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规范自身行为。
作者为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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