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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领域首次引入金融市场波动顺周期性的基本假定,并引入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加以应对,极大推动了其在理论与实际上的变革。本文在此背景下,通过分析我国中央银行重点关切的演变,探讨我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引入的理论逻辑与实施效果。
金融危机 顺周期性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回顾人类史上历次发生的经济危機,每次都宛如洪水猛兽般无情地侵夺着人们的财富,不达国家财力消耗殆尽决不罢休。但无一例外,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危机背后,催生了一场又一场充满智慧荣光的理论革命,引领这些在悬崖边缘徘徊的经济体回复正道。1929年大危机催生了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并以此孕育了宏观经济学,两次石油危机和滞胀使弗里德曼货币主义和卢卡斯理性预期学派成为主流经济学说和政策制定的指南与基石,2007-2010年依次发生的美国金融市场危机和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再度引发了人们对金融学、宏观经济学和金融治理理论的重新思考。
针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露的金融顺周期性及系统性风险等问题,主要经济体都进行了重大改革,在本质上各国改革都在努力解决两个根本性问题:第一,假设金融风险是永远存在的,如何降低风险转化为危机的频率;第二,假设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如何降低危机对实体经济和公众的损害程度。由此,各国央行的关注重点发生了革命性转变——从原来“只要每一个金融机构在财务上都是安全且可持续的,那么整个金融体系就是稳健的”转向“我们承认单个金融机构健康运行是重要的,但是在一个预期多变的市场中,更重要的是确保系统的安全性”,避免“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的全局性悲剧的出现。
引入金融市场波动顺周期性的基本假定,是这次危机催生的重大理念变革。长期以来,有效市场假说是金融监管理论的前提。恰如2008年11月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视察伦敦经济学院时提出的著名问题——为什么事前没有人预见危机?经济学家们的回答是,应该对理性假定和有效市场假说进行反思。实际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行为金融学派就从理性经济人在信息收集、预测以及利用信息决策等方面出现前后逻辑矛盾、实证验证投资者之间的“非理性”错误是“认知性偏差”的系统偏离理性而非偶然偏离、理性套利有成本且风险大等三条路径对有效市场假说的三大假定提出了质疑与挑战。如果这种反思是正确的,那么微观审慎监管自然就是不完备的,因为单个机构乃至市场的行为天然具有过度或选择性解读某些信息的倾向,并以此作为看多或看空某种金融资产价格的判读依据。针对这一问题,中国金融理论和政策界一度争论不休。微观审慎监管失败、市场评级机制失灵,均揭示了当前金融机构财务报表无法规范性判断金融风险的问题,由于监管者无法替代金融机构对某种一致性投资行为作优劣评估,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釜底抽薪,从逆周期入手改变预期,进而避免羊群效应和泡沫形成。
基于金融市场波动顺周期性假设而引入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则是这次危机催生的在方法论上的重大变革。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定义,宏观审慎政策是指通过审慎工具来防范系统性或系统范围的金融风险,以此来降低关键金融服务领域发生混乱事件概率的政策。因此,宏观审慎管理针对整个金融体系而非单个金融机构,其目标有三:一是加强金融体系对系统性冲击的承受力,二是防止系统脆弱性逐步累积,三是防止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宏观审慎政策包含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时间维度是指宏观审慎政策要弱化金融体系顺周期性,防止系统性风险随经济周期积聚和蔓延;空间维度是指宏观审慎政策要防止金融风险跨部门、跨区域、跨市场传染。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就此,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从中央银行的角度出发,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既是其完善金融稳定机制、更好履行法定金融稳定职能的重要保障。由此,2015年12月29日,央行宣布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从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共14个指标针对三大类金融机构实施差异性的监管,就A、B、C三档进行评分,据此给予其相应的信贷便利与惩罚。
正如林清玄先生所言,“每次转变,总会迎来许多不解的目光,有时甚至是横眉冷对千夫指。”针对新兴引入我国的MPA,外界也不乏以其挤压流动性、加速表外扩展等问题为由而质疑其可行性的声音。但是,从MPA一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我国货币信贷基本保持稳定增长,银行金融机构总体上经营稳健,自我约束与自律管理的能力及意识有所提高,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稳健经营管理更是深入人心。对于央行而言,必须根据当前经济环境的变化对MPA的评估框架作适时调整,以使其经得起实践与时间的考验,从而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
作者简介:黄心怡(1996.03-),女,汉族,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光华创新人才“法学-金融”实验班,全日制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
[1] 陶玲.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导[J].中国金融,2016.
[2] 陈静.宏观审慎视角下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研究[J].上海金融,2012.
[3] 杨书怀.宏观审慎监管模式下政府金融审计与金融稳定[J].审计研究,2016.
金融危机 顺周期性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回顾人类史上历次发生的经济危機,每次都宛如洪水猛兽般无情地侵夺着人们的财富,不达国家财力消耗殆尽决不罢休。但无一例外,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危机背后,催生了一场又一场充满智慧荣光的理论革命,引领这些在悬崖边缘徘徊的经济体回复正道。1929年大危机催生了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并以此孕育了宏观经济学,两次石油危机和滞胀使弗里德曼货币主义和卢卡斯理性预期学派成为主流经济学说和政策制定的指南与基石,2007-2010年依次发生的美国金融市场危机和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再度引发了人们对金融学、宏观经济学和金融治理理论的重新思考。
针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露的金融顺周期性及系统性风险等问题,主要经济体都进行了重大改革,在本质上各国改革都在努力解决两个根本性问题:第一,假设金融风险是永远存在的,如何降低风险转化为危机的频率;第二,假设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如何降低危机对实体经济和公众的损害程度。由此,各国央行的关注重点发生了革命性转变——从原来“只要每一个金融机构在财务上都是安全且可持续的,那么整个金融体系就是稳健的”转向“我们承认单个金融机构健康运行是重要的,但是在一个预期多变的市场中,更重要的是确保系统的安全性”,避免“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的全局性悲剧的出现。
引入金融市场波动顺周期性的基本假定,是这次危机催生的重大理念变革。长期以来,有效市场假说是金融监管理论的前提。恰如2008年11月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视察伦敦经济学院时提出的著名问题——为什么事前没有人预见危机?经济学家们的回答是,应该对理性假定和有效市场假说进行反思。实际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行为金融学派就从理性经济人在信息收集、预测以及利用信息决策等方面出现前后逻辑矛盾、实证验证投资者之间的“非理性”错误是“认知性偏差”的系统偏离理性而非偶然偏离、理性套利有成本且风险大等三条路径对有效市场假说的三大假定提出了质疑与挑战。如果这种反思是正确的,那么微观审慎监管自然就是不完备的,因为单个机构乃至市场的行为天然具有过度或选择性解读某些信息的倾向,并以此作为看多或看空某种金融资产价格的判读依据。针对这一问题,中国金融理论和政策界一度争论不休。微观审慎监管失败、市场评级机制失灵,均揭示了当前金融机构财务报表无法规范性判断金融风险的问题,由于监管者无法替代金融机构对某种一致性投资行为作优劣评估,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釜底抽薪,从逆周期入手改变预期,进而避免羊群效应和泡沫形成。
基于金融市场波动顺周期性假设而引入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则是这次危机催生的在方法论上的重大变革。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定义,宏观审慎政策是指通过审慎工具来防范系统性或系统范围的金融风险,以此来降低关键金融服务领域发生混乱事件概率的政策。因此,宏观审慎管理针对整个金融体系而非单个金融机构,其目标有三:一是加强金融体系对系统性冲击的承受力,二是防止系统脆弱性逐步累积,三是防止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宏观审慎政策包含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时间维度是指宏观审慎政策要弱化金融体系顺周期性,防止系统性风险随经济周期积聚和蔓延;空间维度是指宏观审慎政策要防止金融风险跨部门、跨区域、跨市场传染。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就此,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从中央银行的角度出发,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既是其完善金融稳定机制、更好履行法定金融稳定职能的重要保障。由此,2015年12月29日,央行宣布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从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共14个指标针对三大类金融机构实施差异性的监管,就A、B、C三档进行评分,据此给予其相应的信贷便利与惩罚。
正如林清玄先生所言,“每次转变,总会迎来许多不解的目光,有时甚至是横眉冷对千夫指。”针对新兴引入我国的MPA,外界也不乏以其挤压流动性、加速表外扩展等问题为由而质疑其可行性的声音。但是,从MPA一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我国货币信贷基本保持稳定增长,银行金融机构总体上经营稳健,自我约束与自律管理的能力及意识有所提高,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稳健经营管理更是深入人心。对于央行而言,必须根据当前经济环境的变化对MPA的评估框架作适时调整,以使其经得起实践与时间的考验,从而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
作者简介:黄心怡(1996.03-),女,汉族,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光华创新人才“法学-金融”实验班,全日制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
[1] 陶玲.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导[J].中国金融,2016.
[2] 陈静.宏观审慎视角下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研究[J].上海金融,2012.
[3] 杨书怀.宏观审慎监管模式下政府金融审计与金融稳定[J].审计研究,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