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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是有理想的生命存在;教育,是体现人之理想特质的实践活动。因而,教育也是有理想的,教育理想包括“教育的理想”和“理想的教育”两方面。“教育的理想”在于成就人的自由人格、高尚人格和幸福人格,而它们须通过“理想的教育”——即凸现主体的教育、涵养德行的教育和回归生活的教育来实现。
关键词:理想;教育理想;教育的理想;理想的教育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1)05-0011-04
“理想,是对未来事物的想象或希望”[1];“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它“表达了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2]。“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3]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将人与动物的劳动加以对比,揭示的正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理想性特质。
教育,作为人之自我建构的实践活动,作为人类以发展和完善自身为旨归的“社会化”劳动,正是人之理想特质的直观表现。由此,我们有理由说:教育是有理想的,缺失理想的教育,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由此,我们有必要关注和探讨教育理想,以扭转我们在教育大是大非问题上的偏失,让教育走上本真的理想的轨道。本文拟探讨教育理想问题,就教方家。
一、教育的理想
教育的理想,亦即期待中的教育价值。在中国的教育语境中,“教育的理想”没有“自己”的话语形式。毛泽东提出的“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权威教科书界定的“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人才”的教育目标[4],可以视为我国“教育的理想”的主流话语。审视这些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教育的主流话语中,教育的理想明显是“社会本位”取向的:人的发展理想完全受制、服从于社会发展理想,个人不过是社会发展的工具、实现社会理想的条件、构造社会大厦的“材料”。笔者认为,确定教育的理想,必须跳出“社会本位”的文化框架,突破“工具教育”的思维模式,将关注人的发展、提升人的境界、建设人的“美好生活”置于核心地位。具体地说,教育的理想有三个方面的要义:
(一)教育应成就人的自由人格
人是自由的存在,也是为自由而存在:这是马克思界定人之本质的重要命题之一。脱胎于自然,揖别了猿猴,手脚分工,直立行走,第一件粗糙石器的诞生,第一个有意义音节的发出,这些是人在生理功能意义上获得自由的确证和表征。但,这仅是人形成自由人格的生理起点,还不是本质意义上的自由人格。人是否具备了自由人格,关键看他是否在精神意义上获得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是否在其存在的世界中,尤其是精神世界中具备了人的自由理念和自由能力,是否真正无愧于“万物之灵”的美誉。因而,教育成就人的自由人格,基本涵义在于将人的精神生命导向自由,即使人具备“能自觉认识、掌握、超越各种现实客体的限定和制约,能在与客体关系中取得支配地位,能按照自己的目的能动地改变现实客体”[5]的特性,使人成为自主的、独特的、能动的、富于创造力的生命存在。而培育人的这些自由人格,主要有两个层面的目标:一是使人形成自由理念,即确认自己是自由的存在,坚信自己是独特的、富有活力的、勇于创新求异的,坚信自己能够主宰自己、完善自己、超越自己、成为最出色的自己。二是使人形成自由能力,即具备对自我、自然和社会的正确估价,具备从容应对和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知识、能力和智慧,具备和谐自我、提升自我、彰显自由力量的品格和智慧。当人真正具备了这种自由理念和自由能力时,也就真正拥有了基于自我而又超越自我、融于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立于社会而又超越社会的自由人格。
(二)教育应成就人的高尚人格
渴望自由,度自由人生,这是人的理想;引领人走向自由,获得自由,这是教育的理想。但这自由绝不是信马由缰、随心所欲的自由,而是合乎理性、遵循规则的自由。这种自由内含一个伦理意义,说“人”渴望自由,等于说人人渴望自由,等于说每个人既应该最大限度地拥有自己的自由,又应最大限度地给他者留下自由,不能“侵入”和“占有”他者的自由空间。这种自由指涉四种境界:一是自身自由建基于他人自由,二是当前自由建基于未来自由,三是今人自由建基于后人自由,四是人的自由建基于他种生命的自由。这样,自由就有一个“边界”问题,这个“边界”问题的裁决,一靠法律,一靠道德。法律由政府组织制订,道德由民众约定俗成;法律采取强制手段,道德运用舆论力量;法律主要通过他律发生作用,道德主要依靠自律产生效果;法律迫使人守住底线,道德引领人走向高尚。从做人应有的境界看,人是以追求精神完善为本质的生命存在,守住底线不是人的终极追求,走向高尚才是人的理想境界;因而,以人之精神生命养育为旨归的教育,其使命显然不是运用法律让人守住底线,而是通过传承道德伦理,勘定自由“边界”,使人走向高尚。道德问题的核心可以归结为善恶的抉择问题。人之精神生命的高尚,其核心在于“善”。一个人,当他(她)具备了倾心向善、致力行善的境界,那么他在自由“边界”面前,在做人境界上,在“我”“你”关系中,就会成就高尚,而不会因歧路抉择而迷惘,或因得失取舍而痛苦;就会因生命世界阳光明媚、空气清纯而拥有真正的心灵自由。由此,教育成就人之高尚人格的理想,归根结底是唤醒人之善心,孕育人之善根,培养人之善行,成就人大善大爱的品格。
(三)教育应成就人的幸福人格
幸福也是人的一种美好理想,也是人孜孜以求的一种生命境界。何谓幸福?从现象看,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幸福确实有着物质财富、生活条件、感官享受等充分满足生理需求的意味,但如果将幸福仅仅理解为物质财富充裕、生活条件舒适、感官享受惬意等,那绝对是一种误读。因为物质财富、生活条件、感官享受等仅是外在于人的心灵世界的事物;一般地,当它们单是满足人之本能欲望或生理需求时,就只能有身体的快感而无精神的惬意。然而,人恰恰是以其“精神性”特质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的。只有当他处于愉悦的情感体验中,且将这种情绪体验投射到与其生理需求关联着的物质因素上,他才可能真正获得精神上的惬意,产生人所特有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充盈于整个心灵,在生命经验中得到持续强化,不断“沉淀”,便潜移默化形成稳定的情感反应方式。笔者以为,这种情感反应方式便是幸福心态、幸福人格。没有这种情感反应方式,缺失这种幸福人格,所谓幸福是浅表的、短暂的。教育能够并且应该成就人的绝不是生理意义上的幸福能力,而是培育不带任何功利的“幸福人格”。这种“幸福人格”,是人生历练之后的一种洒脱,是世事彻悟之后的一种豁达;这种“幸福人格”,是对生命的欣悦和景仰,是对世界的热爱和关切,是对未来的憧憬和乐观。有了这种“幸福人格”,就能困顿中不萎靡,磨难中不退却,失败中不气馁,挫折中不沉沦;有了这种“幸福人格”,就能静观风云变幻,淡看身世浮沉,积极而不激进,追求而不苛求,独立而不孤独,共在而能共融;有了这种“幸福人格”,就能去留无意,宠辱不惊,可上可下,能屈能伸,得意而不忘形,失意而不失志。教育的理想就是成就人的这种幸福人格,让这种“幸福”种子播撒在人的精神世界中,使之长成常绿之树,盛开不败之花。
二、理想的教育
所谓理想的教育,是指对实现教育的理想具有最大的价值合理性的教育,能够最大限度地成就人的精神生命的教育,使人成为自由之人、高尚之人、幸福之人的教育。显然,这是对教育行为的规定性,是指能够促使教育的理想顺利实现的教育行为方式体系。那么,怎样的教育堪称理想的教育呢?笔者以为,它主要有下面三种特质:
(一)理想的教育应该是凸现主体的教育
毫无疑问,专制的教育造就了人的奴性,工具的教育造就了人的物性,同理,只有主体教育能够造就人的自由个性。因此,要实现培育自由人格的理想,教育就必须凸现主体——学生。人是世界的主体,这是当今学界的公论。但这并不是一个定格命题,对它应该作两个层面的理解:一是完成了进化过程形成了人之为人的生理特征时,人具备了潜在主体性,是应然主体;二是经历了社会化过程形成了人之为人的文化品格时,人具备了现实主体性,是实然主体。在潜在主体性与现实主体性之间,并没有一条“楚河汉界”。人在其生命的任何阶段,都是应然主体和实然主体双重存在,都处在从潜在主体性到现实主体性的动态互变之中。两者的“动态互变”关系,对旨在凸现主体的教育来说,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当我们确认学生是实然主体时,意味着教育要赋予学生主体地位;二是当我们确认学生是应然主体时,意味着教育要赋予学生人文关怀。具体来说,要坚持三条原则:(1)尊重学生,珍视学生的存在,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给予其主体权益,发挥其主体作用。在教育中,就是尊重学生作为主体的人格尊严,作为主体的兴趣和爱好,作为主体的需要和意愿,作为主体的行为方式和思维习惯,作为主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一言以蔽之,就是尊重学生应有的个人自由。(2)信任学生,承认学生的实力,消除一切无谓的顾虑和无端的怀疑,杜绝急于求成和越俎代庖的做法,相信学生能够自我教育,能够自主管理,能够自觉学习,能够自己探究和解决问题,能够自己反思和建构知识、经验。在教育过程中,应努力营造环境,搭建舞台,丰富形式,给学生充分的时间、空间和机会,让学生大显其身手,大展其宏图。(3)热爱学生,呵护学生的心灵,做到承认差异,善待后进,包容错误,关爱问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唤醒休眠的自信,开发沉睡的潜能,给相同的学生以同样的教育,给不同的学生以分类的教育,让每个学生找到自我,体验成功,从而都能张扬其个性,放飞其心灵,进而逐渐形成自由人格。
(二)理想的教育应该是涵养德行的教育
有人说,学习不好是次品,身体不好是废品,品德不好是毒品,心理素质不好是易碎品。这话颇为耐人寻味:在比较和比喻中,指出了不良品德的极大危害,强调了人的德行在其整个生命中的极端重要性。无庸讳言,当今学校道德教育的整体质量严重下降,出现了德育境遇边缘化、德育指向外在化和德育形态知识化的倾向[6]。其表现是:“‘去道德’成为当代教育的潮流”;仅存的、为了装潢门面的、有限得可怜的道德教育,被抽去了“血肉”,剩下规范、规则这些“躯壳”,实施起来,“难于深入人的心灵”,难于“激起人的道德需要”,难于“丰富和发展人自身的道德品性”,“造成了在道德学习中道德不在场的荒谬现象”[7]。这样的道德教育只能给人传播一套冠冕堂皇的道德知识,用以教训别人;只能给人戴上一顶光彩夺目的道德桂冠,用以迷惑别人,根本不能在人们心田里播下道德的种子,并在生活的沃土中结出丰硕成果。理想的教育,应致力于建构一种既顺乎人之本性又合乎人之德性、既能引导人之言行又能润泽人之心灵、既关怀个人又和谐社会的道德教育模式。这样的道德教育,应以人的天赋良知为根由,以催生人之内在道德自律为重点,以维护人之道德尊严、培养人之从善理性、形成人之道德义务感为旨归;应摈弃先验预设,杜绝灌输说教,注重“根据个体生命的经历、经验、感受和体验而不断生成”[8]。这种“涵养”可以在环境熏陶中实现:让校园的每一处地方都洁净、秀美,用绿草鲜花、小桥流水去应和琅琅的书声;每一块墙面能言说、咏唱,用辉煌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去浸润无暇的心灵。这种“涵养”可以在榜样引领中实现:教者自觉做到为人师表,德艺双馨,吃苦耐劳在先,仗义执言在先,尽职尽责在先,无私奉献在先,为学生树立生动真实的道德形象。这种“涵养”可以在活动体验中实现:精心组织能让学生“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活动,以丰富其经历,增强其体验,引发其感悟,使其成为道德高尚之人。
(三)理想的教育应该是回归生活的教育
教育源于生活,生活是原生态的教育。对教育而言,生活不只是可以为教育提供知识和经验的原型,不只是可以随时为课程、教学呈现广阔丰富的感性文本;更重要的是,“人在生活中会对世界万物、对人的生活或思、或想、或听、或看、或理解、或欣赏、或看护、或照料、或享受、或创造,在如此这般的生活过程中,人会积极主动地发挥和创造出生活中的真善美,并使之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进而成为自己进一步生活扩展的基础。”[9]可以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最真实、最生动、最有效的教育。工业化时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日益强大、以及获取物质利益的日益巨大,“知识就是力量”的信条日渐迷乱了人的理性,教育走上了以传输科学知识、提升技术理性为主旨的歧路,渐渐远离了生活世界,远离了孕育了它并能源源不断为它提供“养分”的沃土。很显然,教育远离生活,其危害不只是使知识失去根基,变为无本之木,更严重的是使人的所有经验乃至整个人生失去根基。为着启迪学生作为人的人生智慧,为着引导学生作为人去体味何谓美好生活,去学会如何创造美好生活,理想的教育无疑应该回归生活,应该“从单质、必然、共性、简化的世界走向多质、偶然、个性、复杂的世界”[10],应该从冷漠、枯燥的学术世界走向充满活力的生动的生命世界,应该成为“一种培养人的生活经验和能力、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意义的活动”(梁漱溟语)。教育回归生活,要求:第一,让生活走进教育,坚持学校课程生活化。包括(1)教学内容生活化,即将教学的起点建基于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让学生经历探究发现和知识形成过程,从而领悟知识的本质,发现知识的价值,体验知识建构的种种情趣;(2)教学过程生活化,即将教学双边活动视为师生共在的一种生活、师生同行的一段生命历程,建立起彼此关照、彼此融洽的交往关系,展开彼此畅通、彼此敞亮的对话过程,从而让学生热爱学校,热爱课堂,热爱教学生活。第二,让教育走进生活,探讨社会生活课程化。即为学生打开校内外、课内外的联结通道,从时间、空间、主题、形式等方面作出周密规划、精心设计,全方位、高质量地开发生活实践课程,让学生走上社会,走进大自然,去观风问俗、游山玩水、登山远足、野营野炊、赈灾济贫,在这种生活体验中,学会生活,学会共同生活;懂得幸福,懂得追寻幸福,也懂得为自己、为他人创造幸福。
凸现主体的教育,成就自由人格;涵养德行的教育,成就高尚人格;回归生活的教育,成就幸福人格;理想的教育就是要致力于使人作为主体循道德之路行走于生活中,进而实现教育的理想——成就人的自由与高尚完美统一的幸福人生。这,就是笔者对教育的理想与理想的教育的整体理解。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2002增补本)[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774.
[2]吴汉德.人生哲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7.103.
[3]陈刚.马克思的自由观[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149.
[4]顾明远.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764.
[5]张家军.主体性教育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教育理论与实践,1999(2).
[6]鲁洁.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J].教育研究,2005(12).
[7]肖朗.人的两重性和教育的两重性[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2003(1).
[8]冯建军.主体道德教育与生活[J].教育研究,2002(5).
[9]和学新.现实生活与学生主体性的建构[J].现代教育论丛,2001(2).
[10]靖国平.教育向生活世界回归的途径和方法[J].教育研究,2001(2).
Educational Ideal and Ideal Education
LIN Xuan-long & SUN Hai-ming
(Yixing No. 2 Experimental Primary School, Yixing 214200, China)
Abstract: Humans have ideals and education is practice embodying human's ideals. Therefore, education also has its ideals including educational ideals and ideal education. The former has its goal of realizing human's free, noble and happy personalities, which must be accomplished through ideal education, the one of highlighting subjects, virtues and life.
Key words:education ideal; ideal of education; ideal education
关键词:理想;教育理想;教育的理想;理想的教育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1)05-0011-04
“理想,是对未来事物的想象或希望”[1];“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它“表达了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2]。“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3]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将人与动物的劳动加以对比,揭示的正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理想性特质。
教育,作为人之自我建构的实践活动,作为人类以发展和完善自身为旨归的“社会化”劳动,正是人之理想特质的直观表现。由此,我们有理由说:教育是有理想的,缺失理想的教育,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由此,我们有必要关注和探讨教育理想,以扭转我们在教育大是大非问题上的偏失,让教育走上本真的理想的轨道。本文拟探讨教育理想问题,就教方家。
一、教育的理想
教育的理想,亦即期待中的教育价值。在中国的教育语境中,“教育的理想”没有“自己”的话语形式。毛泽东提出的“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权威教科书界定的“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人才”的教育目标[4],可以视为我国“教育的理想”的主流话语。审视这些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教育的主流话语中,教育的理想明显是“社会本位”取向的:人的发展理想完全受制、服从于社会发展理想,个人不过是社会发展的工具、实现社会理想的条件、构造社会大厦的“材料”。笔者认为,确定教育的理想,必须跳出“社会本位”的文化框架,突破“工具教育”的思维模式,将关注人的发展、提升人的境界、建设人的“美好生活”置于核心地位。具体地说,教育的理想有三个方面的要义:
(一)教育应成就人的自由人格
人是自由的存在,也是为自由而存在:这是马克思界定人之本质的重要命题之一。脱胎于自然,揖别了猿猴,手脚分工,直立行走,第一件粗糙石器的诞生,第一个有意义音节的发出,这些是人在生理功能意义上获得自由的确证和表征。但,这仅是人形成自由人格的生理起点,还不是本质意义上的自由人格。人是否具备了自由人格,关键看他是否在精神意义上获得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是否在其存在的世界中,尤其是精神世界中具备了人的自由理念和自由能力,是否真正无愧于“万物之灵”的美誉。因而,教育成就人的自由人格,基本涵义在于将人的精神生命导向自由,即使人具备“能自觉认识、掌握、超越各种现实客体的限定和制约,能在与客体关系中取得支配地位,能按照自己的目的能动地改变现实客体”[5]的特性,使人成为自主的、独特的、能动的、富于创造力的生命存在。而培育人的这些自由人格,主要有两个层面的目标:一是使人形成自由理念,即确认自己是自由的存在,坚信自己是独特的、富有活力的、勇于创新求异的,坚信自己能够主宰自己、完善自己、超越自己、成为最出色的自己。二是使人形成自由能力,即具备对自我、自然和社会的正确估价,具备从容应对和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知识、能力和智慧,具备和谐自我、提升自我、彰显自由力量的品格和智慧。当人真正具备了这种自由理念和自由能力时,也就真正拥有了基于自我而又超越自我、融于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立于社会而又超越社会的自由人格。
(二)教育应成就人的高尚人格
渴望自由,度自由人生,这是人的理想;引领人走向自由,获得自由,这是教育的理想。但这自由绝不是信马由缰、随心所欲的自由,而是合乎理性、遵循规则的自由。这种自由内含一个伦理意义,说“人”渴望自由,等于说人人渴望自由,等于说每个人既应该最大限度地拥有自己的自由,又应最大限度地给他者留下自由,不能“侵入”和“占有”他者的自由空间。这种自由指涉四种境界:一是自身自由建基于他人自由,二是当前自由建基于未来自由,三是今人自由建基于后人自由,四是人的自由建基于他种生命的自由。这样,自由就有一个“边界”问题,这个“边界”问题的裁决,一靠法律,一靠道德。法律由政府组织制订,道德由民众约定俗成;法律采取强制手段,道德运用舆论力量;法律主要通过他律发生作用,道德主要依靠自律产生效果;法律迫使人守住底线,道德引领人走向高尚。从做人应有的境界看,人是以追求精神完善为本质的生命存在,守住底线不是人的终极追求,走向高尚才是人的理想境界;因而,以人之精神生命养育为旨归的教育,其使命显然不是运用法律让人守住底线,而是通过传承道德伦理,勘定自由“边界”,使人走向高尚。道德问题的核心可以归结为善恶的抉择问题。人之精神生命的高尚,其核心在于“善”。一个人,当他(她)具备了倾心向善、致力行善的境界,那么他在自由“边界”面前,在做人境界上,在“我”“你”关系中,就会成就高尚,而不会因歧路抉择而迷惘,或因得失取舍而痛苦;就会因生命世界阳光明媚、空气清纯而拥有真正的心灵自由。由此,教育成就人之高尚人格的理想,归根结底是唤醒人之善心,孕育人之善根,培养人之善行,成就人大善大爱的品格。
(三)教育应成就人的幸福人格
幸福也是人的一种美好理想,也是人孜孜以求的一种生命境界。何谓幸福?从现象看,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幸福确实有着物质财富、生活条件、感官享受等充分满足生理需求的意味,但如果将幸福仅仅理解为物质财富充裕、生活条件舒适、感官享受惬意等,那绝对是一种误读。因为物质财富、生活条件、感官享受等仅是外在于人的心灵世界的事物;一般地,当它们单是满足人之本能欲望或生理需求时,就只能有身体的快感而无精神的惬意。然而,人恰恰是以其“精神性”特质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的。只有当他处于愉悦的情感体验中,且将这种情绪体验投射到与其生理需求关联着的物质因素上,他才可能真正获得精神上的惬意,产生人所特有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充盈于整个心灵,在生命经验中得到持续强化,不断“沉淀”,便潜移默化形成稳定的情感反应方式。笔者以为,这种情感反应方式便是幸福心态、幸福人格。没有这种情感反应方式,缺失这种幸福人格,所谓幸福是浅表的、短暂的。教育能够并且应该成就人的绝不是生理意义上的幸福能力,而是培育不带任何功利的“幸福人格”。这种“幸福人格”,是人生历练之后的一种洒脱,是世事彻悟之后的一种豁达;这种“幸福人格”,是对生命的欣悦和景仰,是对世界的热爱和关切,是对未来的憧憬和乐观。有了这种“幸福人格”,就能困顿中不萎靡,磨难中不退却,失败中不气馁,挫折中不沉沦;有了这种“幸福人格”,就能静观风云变幻,淡看身世浮沉,积极而不激进,追求而不苛求,独立而不孤独,共在而能共融;有了这种“幸福人格”,就能去留无意,宠辱不惊,可上可下,能屈能伸,得意而不忘形,失意而不失志。教育的理想就是成就人的这种幸福人格,让这种“幸福”种子播撒在人的精神世界中,使之长成常绿之树,盛开不败之花。
二、理想的教育
所谓理想的教育,是指对实现教育的理想具有最大的价值合理性的教育,能够最大限度地成就人的精神生命的教育,使人成为自由之人、高尚之人、幸福之人的教育。显然,这是对教育行为的规定性,是指能够促使教育的理想顺利实现的教育行为方式体系。那么,怎样的教育堪称理想的教育呢?笔者以为,它主要有下面三种特质:
(一)理想的教育应该是凸现主体的教育
毫无疑问,专制的教育造就了人的奴性,工具的教育造就了人的物性,同理,只有主体教育能够造就人的自由个性。因此,要实现培育自由人格的理想,教育就必须凸现主体——学生。人是世界的主体,这是当今学界的公论。但这并不是一个定格命题,对它应该作两个层面的理解:一是完成了进化过程形成了人之为人的生理特征时,人具备了潜在主体性,是应然主体;二是经历了社会化过程形成了人之为人的文化品格时,人具备了现实主体性,是实然主体。在潜在主体性与现实主体性之间,并没有一条“楚河汉界”。人在其生命的任何阶段,都是应然主体和实然主体双重存在,都处在从潜在主体性到现实主体性的动态互变之中。两者的“动态互变”关系,对旨在凸现主体的教育来说,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当我们确认学生是实然主体时,意味着教育要赋予学生主体地位;二是当我们确认学生是应然主体时,意味着教育要赋予学生人文关怀。具体来说,要坚持三条原则:(1)尊重学生,珍视学生的存在,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给予其主体权益,发挥其主体作用。在教育中,就是尊重学生作为主体的人格尊严,作为主体的兴趣和爱好,作为主体的需要和意愿,作为主体的行为方式和思维习惯,作为主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一言以蔽之,就是尊重学生应有的个人自由。(2)信任学生,承认学生的实力,消除一切无谓的顾虑和无端的怀疑,杜绝急于求成和越俎代庖的做法,相信学生能够自我教育,能够自主管理,能够自觉学习,能够自己探究和解决问题,能够自己反思和建构知识、经验。在教育过程中,应努力营造环境,搭建舞台,丰富形式,给学生充分的时间、空间和机会,让学生大显其身手,大展其宏图。(3)热爱学生,呵护学生的心灵,做到承认差异,善待后进,包容错误,关爱问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唤醒休眠的自信,开发沉睡的潜能,给相同的学生以同样的教育,给不同的学生以分类的教育,让每个学生找到自我,体验成功,从而都能张扬其个性,放飞其心灵,进而逐渐形成自由人格。
(二)理想的教育应该是涵养德行的教育
有人说,学习不好是次品,身体不好是废品,品德不好是毒品,心理素质不好是易碎品。这话颇为耐人寻味:在比较和比喻中,指出了不良品德的极大危害,强调了人的德行在其整个生命中的极端重要性。无庸讳言,当今学校道德教育的整体质量严重下降,出现了德育境遇边缘化、德育指向外在化和德育形态知识化的倾向[6]。其表现是:“‘去道德’成为当代教育的潮流”;仅存的、为了装潢门面的、有限得可怜的道德教育,被抽去了“血肉”,剩下规范、规则这些“躯壳”,实施起来,“难于深入人的心灵”,难于“激起人的道德需要”,难于“丰富和发展人自身的道德品性”,“造成了在道德学习中道德不在场的荒谬现象”[7]。这样的道德教育只能给人传播一套冠冕堂皇的道德知识,用以教训别人;只能给人戴上一顶光彩夺目的道德桂冠,用以迷惑别人,根本不能在人们心田里播下道德的种子,并在生活的沃土中结出丰硕成果。理想的教育,应致力于建构一种既顺乎人之本性又合乎人之德性、既能引导人之言行又能润泽人之心灵、既关怀个人又和谐社会的道德教育模式。这样的道德教育,应以人的天赋良知为根由,以催生人之内在道德自律为重点,以维护人之道德尊严、培养人之从善理性、形成人之道德义务感为旨归;应摈弃先验预设,杜绝灌输说教,注重“根据个体生命的经历、经验、感受和体验而不断生成”[8]。这种“涵养”可以在环境熏陶中实现:让校园的每一处地方都洁净、秀美,用绿草鲜花、小桥流水去应和琅琅的书声;每一块墙面能言说、咏唱,用辉煌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去浸润无暇的心灵。这种“涵养”可以在榜样引领中实现:教者自觉做到为人师表,德艺双馨,吃苦耐劳在先,仗义执言在先,尽职尽责在先,无私奉献在先,为学生树立生动真实的道德形象。这种“涵养”可以在活动体验中实现:精心组织能让学生“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活动,以丰富其经历,增强其体验,引发其感悟,使其成为道德高尚之人。
(三)理想的教育应该是回归生活的教育
教育源于生活,生活是原生态的教育。对教育而言,生活不只是可以为教育提供知识和经验的原型,不只是可以随时为课程、教学呈现广阔丰富的感性文本;更重要的是,“人在生活中会对世界万物、对人的生活或思、或想、或听、或看、或理解、或欣赏、或看护、或照料、或享受、或创造,在如此这般的生活过程中,人会积极主动地发挥和创造出生活中的真善美,并使之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进而成为自己进一步生活扩展的基础。”[9]可以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最真实、最生动、最有效的教育。工业化时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日益强大、以及获取物质利益的日益巨大,“知识就是力量”的信条日渐迷乱了人的理性,教育走上了以传输科学知识、提升技术理性为主旨的歧路,渐渐远离了生活世界,远离了孕育了它并能源源不断为它提供“养分”的沃土。很显然,教育远离生活,其危害不只是使知识失去根基,变为无本之木,更严重的是使人的所有经验乃至整个人生失去根基。为着启迪学生作为人的人生智慧,为着引导学生作为人去体味何谓美好生活,去学会如何创造美好生活,理想的教育无疑应该回归生活,应该“从单质、必然、共性、简化的世界走向多质、偶然、个性、复杂的世界”[10],应该从冷漠、枯燥的学术世界走向充满活力的生动的生命世界,应该成为“一种培养人的生活经验和能力、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意义的活动”(梁漱溟语)。教育回归生活,要求:第一,让生活走进教育,坚持学校课程生活化。包括(1)教学内容生活化,即将教学的起点建基于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让学生经历探究发现和知识形成过程,从而领悟知识的本质,发现知识的价值,体验知识建构的种种情趣;(2)教学过程生活化,即将教学双边活动视为师生共在的一种生活、师生同行的一段生命历程,建立起彼此关照、彼此融洽的交往关系,展开彼此畅通、彼此敞亮的对话过程,从而让学生热爱学校,热爱课堂,热爱教学生活。第二,让教育走进生活,探讨社会生活课程化。即为学生打开校内外、课内外的联结通道,从时间、空间、主题、形式等方面作出周密规划、精心设计,全方位、高质量地开发生活实践课程,让学生走上社会,走进大自然,去观风问俗、游山玩水、登山远足、野营野炊、赈灾济贫,在这种生活体验中,学会生活,学会共同生活;懂得幸福,懂得追寻幸福,也懂得为自己、为他人创造幸福。
凸现主体的教育,成就自由人格;涵养德行的教育,成就高尚人格;回归生活的教育,成就幸福人格;理想的教育就是要致力于使人作为主体循道德之路行走于生活中,进而实现教育的理想——成就人的自由与高尚完美统一的幸福人生。这,就是笔者对教育的理想与理想的教育的整体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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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鲁洁.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J].教育研究,2005(12).
[7]肖朗.人的两重性和教育的两重性[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2003(1).
[8]冯建军.主体道德教育与生活[J].教育研究,2002(5).
[9]和学新.现实生活与学生主体性的建构[J].现代教育论丛,2001(2).
[10]靖国平.教育向生活世界回归的途径和方法[J].教育研究,2001(2).
Educational Ideal and Ideal Education
LIN Xuan-long & SUN Hai-ming
(Yixing No. 2 Experimental Primary School, Yixing 214200, China)
Abstract: Humans have ideals and education is practice embodying human's ideals. Therefore, education also has its ideals including educational ideals and ideal education. The former has its goal of realizing human's free, noble and happy personalities, which must be accomplished through ideal education, the one of highlighting subjects, virtues and life.
Key words:education ideal; ideal of education; ide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