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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论文从新型职业农民特征、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意义等方面,阐述了高职院校对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要性,并提出了高职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 高职院校 培养途径
一、新型职业农民产生的背景分析
经济新常态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新生农村劳动力不愿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出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总量缺口巨大,且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由于农业人群整体素质偏低得不到广泛而有效的应用推广。
为稳定农业生产人群数量,提升农民收入,农业部在2005年颁布的《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第一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相关意见。2007年10月,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问题被写人了党的十七大报告。2015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意见,即要优化农业结构、加速农业科技创新等意见。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必须打造一支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高素质农民群体。为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关键推动因素。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分析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又称新型农民,是文化素养较高、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善于经营现代农业产业的新时代农民群体。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就是主动以市场供求规律为指导,善于合理利用市场机制的“农商”,是农业现代化、市场化的重要产物。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解决“谁来种地”以及“怎样种地”的现实和农业发展的深层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有效供给重要农产品的根本需要。
从现实来看,由于人口总量攀升、城镇化以及国民购买力的不断提升,农产品需求日益激增。如果没有稳定的农业生产队伍,农产品将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只有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提高农业劳动力总量和整体素质,国家粮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及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因素。
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转变为主体多元化、农业机械与现代科技广泛使用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传统的单一生产、手工生产、靠天吃饭的自然经济生产模式正逐渐退出农业生产的历史舞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构建,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市场经营理念的运用,需要培养一大批会管理、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民将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三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迫切需要。
目前,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农业、特色农业产业园区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正成为未来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将为现代农业经济体系的构建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三、高职院校对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要途径研究
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承担着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和显著的区域性的特征。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为现代农业培养高端技能型的、本地化的、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市场竞争意识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成为高职院校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为对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高职院校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人才培养理念、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转变人才培养观念,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养问题
目前,虽然国家对农民培训教育工作十分重视,但社会上依然存在着盲目追求高学历的误区,较之受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受教育观念以及年龄等因素的制约,农民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容乐观。为此,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重要阵地之一的高职院校,必须主动转变人才培养观念,主动向农民敞开培新大门,大力宣传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优惠政策,送教下乡,送教入户,让农民认识到、享受到政府的好政策,同时通过专家指导、技术培训等方式,使农民真正体会到知识、技术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培训保障机制,完善培训实施机构建设
高职院校应结合地方农民培训规划,根据自身科研、师资优势资源,制订和实施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合理使用政府提供的农民培养专项资金,保障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高职院校应在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下,建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一般由院校校长任组长统领全局,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协调,由职业技能培训处负责具体实施)制订培养章程,并设立农民培养组织协调机构(一般科研实训处负责)。领带小组高度负责,协调机构有效沟通,实施部门强力落实,以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构建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手段
1.实施培养农村大学生模式。建立政府主导扶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制度,在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中实施面向农村的政策倾斜,同时政府在财政上对农村学生进行补贴,实现高职院校生源数量拓展和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双赢的局面。
2.开展农民大专班培养模式。高职院校根据农业行业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发挥高职院校师资和科研资源的优势,举办农民大专班(可以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等),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和输送高端技能型农业技术人员。
3.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手段。人才培养过程中,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手段。制作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微课程,采用翻转课堂等方式开展课程授课;建设农民培养专题网站,通过网站实现远程授课、在线答疑、在线技术指导;探讨短期培训与长期学历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现代学徒制、弹性学制等新的人才培养手段和培养理念。
总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高职院校发挥自身人才培养优势,利用自身有利的科研、师资、场所等条件,为地方积极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提供中重要的人才保障,将形成地方经济发展和高职院校自身实力提升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文学.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四大特质[J].农村工作通讯.2012(07).
基金项目:2015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高职院校对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途径研究》(课题编号:201568)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牛大山(1979-),男,汉族,河北沧州人,任职于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发展理论;潘平平(1980-),女,汉族,河北沧州人,任职于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发展理论;张丽(1970-),女,汉族,河北肃宁人,任职于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发展理论。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 高职院校 培养途径
一、新型职业农民产生的背景分析
经济新常态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新生农村劳动力不愿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出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总量缺口巨大,且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由于农业人群整体素质偏低得不到广泛而有效的应用推广。
为稳定农业生产人群数量,提升农民收入,农业部在2005年颁布的《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第一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相关意见。2007年10月,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问题被写人了党的十七大报告。2015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意见,即要优化农业结构、加速农业科技创新等意见。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必须打造一支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高素质农民群体。为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关键推动因素。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分析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又称新型农民,是文化素养较高、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善于经营现代农业产业的新时代农民群体。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就是主动以市场供求规律为指导,善于合理利用市场机制的“农商”,是农业现代化、市场化的重要产物。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解决“谁来种地”以及“怎样种地”的现实和农业发展的深层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有效供给重要农产品的根本需要。
从现实来看,由于人口总量攀升、城镇化以及国民购买力的不断提升,农产品需求日益激增。如果没有稳定的农业生产队伍,农产品将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只有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提高农业劳动力总量和整体素质,国家粮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及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因素。
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转变为主体多元化、农业机械与现代科技广泛使用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传统的单一生产、手工生产、靠天吃饭的自然经济生产模式正逐渐退出农业生产的历史舞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构建,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市场经营理念的运用,需要培养一大批会管理、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民将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三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迫切需要。
目前,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农业、特色农业产业园区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正成为未来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将为现代农业经济体系的构建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三、高职院校对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要途径研究
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承担着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和显著的区域性的特征。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为现代农业培养高端技能型的、本地化的、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市场竞争意识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成为高职院校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为对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高职院校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人才培养理念、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转变人才培养观念,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养问题
目前,虽然国家对农民培训教育工作十分重视,但社会上依然存在着盲目追求高学历的误区,较之受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受教育观念以及年龄等因素的制约,农民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容乐观。为此,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重要阵地之一的高职院校,必须主动转变人才培养观念,主动向农民敞开培新大门,大力宣传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优惠政策,送教下乡,送教入户,让农民认识到、享受到政府的好政策,同时通过专家指导、技术培训等方式,使农民真正体会到知识、技术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培训保障机制,完善培训实施机构建设
高职院校应结合地方农民培训规划,根据自身科研、师资优势资源,制订和实施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合理使用政府提供的农民培养专项资金,保障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高职院校应在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下,建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一般由院校校长任组长统领全局,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协调,由职业技能培训处负责具体实施)制订培养章程,并设立农民培养组织协调机构(一般科研实训处负责)。领带小组高度负责,协调机构有效沟通,实施部门强力落实,以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构建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手段
1.实施培养农村大学生模式。建立政府主导扶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制度,在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中实施面向农村的政策倾斜,同时政府在财政上对农村学生进行补贴,实现高职院校生源数量拓展和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双赢的局面。
2.开展农民大专班培养模式。高职院校根据农业行业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发挥高职院校师资和科研资源的优势,举办农民大专班(可以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等),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和输送高端技能型农业技术人员。
3.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手段。人才培养过程中,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手段。制作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微课程,采用翻转课堂等方式开展课程授课;建设农民培养专题网站,通过网站实现远程授课、在线答疑、在线技术指导;探讨短期培训与长期学历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现代学徒制、弹性学制等新的人才培养手段和培养理念。
总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高职院校发挥自身人才培养优势,利用自身有利的科研、师资、场所等条件,为地方积极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提供中重要的人才保障,将形成地方经济发展和高职院校自身实力提升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文学.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四大特质[J].农村工作通讯.2012(07).
基金项目:2015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高职院校对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途径研究》(课题编号:201568)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牛大山(1979-),男,汉族,河北沧州人,任职于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发展理论;潘平平(1980-),女,汉族,河北沧州人,任职于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发展理论;张丽(1970-),女,汉族,河北肃宁人,任职于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发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