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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任务。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一字之差代表党的社会管理理念发生了质的飞越。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两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将治理理论应用到社区层面,突破了过去“政府独大”的局面,行为主体由一元变多元,形成共同参与的新格局;政府行为由包办变为引导,政府致力于引导社会组织、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团体共同承担社区公共事务,激发民间活力。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随着近几年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城市规模扩张,各类城市治理问题尤为突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呼市新城区东街社区治理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和社会调查,总结出东街办事处社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运用治理理论、并借鉴国内外社区治理先进经验,通过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促进非政府组织发展、正确发挥政府在社区中应有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激发社区工作者积极性、发展公共文化等对策改进社区治理。希望本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呼市城市治理水平,维护地区稳定;有利于为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社区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