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情况是教师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反映,也是一个国家对教育重视程度的重要表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增长教师工资不容忽视。建国以来,我国教师工资政策在完善教师工资制度,增加教师工资方面取得了有效进展,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从1990年到2006年,普通中学教师工资增长了8.8倍,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增长了7.7倍。尽管教师的工资得到明显提高,但教师工资仍然偏低。教师工资的增长仍在依靠适时出台的教育政策,教师工资缺乏稳健的增长机制,教师职业在社会行业中处于中下等水平。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比较法等理论研究方法,梳理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制度演变的历程。即职务等级工资制、结构工资制、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先后四个阶段。通过分析得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旧的教师工资制度弊端凸显,及加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绩效工资产生的必然。以阜阳市两所学校的访谈调查为切入点,以公平理论为理论基础,详细论述了当前我国教师绩效工资存在着五个维度的问题表征,具体来说,主要有行业维度、地域维度、城乡维度、校际维度和校内维度,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教师绩效工资公平性进行了衡量。文章认为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出现的问题,应该从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个人公平和程序公平这四个方面来判断,四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且这四个方面的公平缺失是导致当前我国教师绩效工资失衡的原因。绩效工资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教师工资的有效分配,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使教师的工资收入得到合理、公正的分配和发放,追究其原因既有外部公平缺失引起的行业维度、地域维度、校际维度的差距和不公,又有内部公平的缺失造成的校内维度的差距等,也有来自个体公平和程序公平的缺失,同时,相关的绩效工资政策不完善,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缺乏等也是导致这一问题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力图从增强外部竞争力、实现内部一致性、重视互动公平和完善教育制度和法规等四个方面,对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给予解决和调解,以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