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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与“鬼神”、“命”、“礼”、“事”、“修己”等相关联,“敬”具有多重意蕴:对超自然之域(神圣性存在)的敬畏、对外在必然的尊重、对他人(个体性)的敬重、对工作与生活的严肃认真,以及对自我修养的谨慎严格,具有普遍的意义和价值。就超自然之域而言,“敬”与鬼神相关,具有敬畏的意义,内在地关涉人力、天命之间的关系,既是对超验性、神圣性存在的默认、肯定(悬置式的),呈现出某种形上的意味,又疏远鬼、神,以现实境遇为起点,行为切近于具体、真实的人事活动,凸显了主体的能动作用、理性价值和责任意识。与命相关,“敬”含有尊重的意义:就“命”作为历史趋向、规律而言,“敬”是对外在必然、法则的尊重;就“命”作为偶然性来看,“敬”表现为个体对现实际遇、客观条件的注重。可以说,与“命”所具有的不可抗拒性、不可作为性相关,“敬”呈现出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意义。与礼相关,“敬”具有二重内涵,既是对既定规范、应然之则的尊重,又展开为个人与父子、朋友、上下级(君臣)等之间的多重关系,具体地含涉三层含义:从个体来看,“敬”是内在情感、心理上的真诚敬重;从人际来看,“敬”表现为主体之间人格、尊严上的互重、互敬;就道德原则而言,“敬”隐含着对道义(原则性)与适宜(境遇性)的双重追求,是经(道德原则的绝对性)、权(道德原则在具体境遇中的变通)的统一。以“事”而观,“敬”既与生活有关,关涉行为主体接纳、投身现实的态度,严肃、认真对待手头上的每一件事,同时,“敬”亦关乎事自身的特殊性,隐含着对事的具体性、差异性的尊重、关注。与修己相关,“敬”一方面含有慎独的意义,表现为在无外在压力迫使、亦不求舆论赞誉的情况下,公众前后始终严慎如一;另方面,与“诚”相关,“敬”即严肃、认真行事,现实性地造就于己、成就于人,体现了主体活动的现实价值。在此意义上,“敬”是完善自我德性、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仁智统一体现了人道原则与理性原则的统一。《论语》中,与鬼神、事等相关,“敬”亦展现出人道原则、理性原则相统一的意义。与人道原则相关,“敬”具有多重内涵:与天命之天相对,“敬”是对人力,包括主体性、能动性、能力等的肯定、凸显;就自然之天而言,“敬”肯定人自身的创造活动,具有强烈的事功意义;就人自身而言,“敬”体现了人的本质,肯定了主体的尊严与价值平等。与“知”、“义”等相关,“敬”既表现在对鬼神的理智疏远,又以道义、公义为价值旨归,含蕴着深在的理性原则。以此而观,“敬”是《论语》中孔子思想的重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