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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庸》开篇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这三句是一脉相承的,乃是《中庸》全书的总纲要,而中间‘率性之谓道’一句为承接上下两句的枢纽。这三句讲人的秉性是上天赋予的,即宇宙万物的性,都是自然而然有的,此即天性;此天性中有其自然之理。“率性之谓道”是说遵循人性之天赋自然,合于当然的规范,无过不及,这就是人生的当行之路。“修道之谓教”是指圣人教化众人本来就是遵循人性以修明人道。虽然自然之性与当行之道同出一脉,但因人气禀或有差异,自不能无过与不及的行为,所以要施行教化,是要使自然的本心逐渐流露,不被私欲所遮掩,以达到至真、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合外内之道。
关键词:“中庸”;“天命”;“性”;“诚”“中庸之道”是儒家哲学家们在通过观察天地万物并与其交互、实践而得出来的天地大道,或称为世间的规律。其目的是借助此心法方可达到“天人合一”之境地,正如《中庸》一书中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①。“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合一。天道就是诚:“诚者,天之道也”①;人道就是追求诚:“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①。这就是原天以启人,尽人以合天,也就是要求人道与天道相吻合。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①的境界,“与天地参”就是天人合一。“诚”是《中庸》一书的总纲领,所有内容几乎皆源于“诚”,依“诚”而论。“诚”取“真实无妄”之意, 即至善、至仁、至真的本心。
这里,至诚之“至”也即是尽性之“尽”。人之至诚以达天诚,才能尽天所赋予人的“天命之性”之至;而此“天命之性”即赋予万物,人亦属其一焉,所以至诚能尽人之性,则亦必方可尽物之性。尽人之性与尽物之性,人、物都可以各尽其性,两者也可以交互,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实人与物也本是一体。“诚”既是本体论,又是宇宙论。所以牟宗三先生称之为“本体宇宙论”。
只有圣人才可做到至诚,才可称之为天下至诚,才可尽其性。圣人生而知之,其全体皆为性之自然,因而其一举一动皆“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无有不善。圣人之下,皆学而知之,则不能达到至诚的境地, 故不能得善之本体之无不通,只能是“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①,而需推致一偏之极。但虽是一偏,推致其极致之处便有了诚,而有诚,进而“形”、“著”、“明”、“动”、“变”“化”之功随之而来。用朱熹的话讲“形者,积中而发外。著,则又加显矣。明,则又有光辉发越之盛也。动者,诚能动物。变者,物从而变。化,则有不知其所以然者。”②由一曲推致其极与圣人至诚之功无异,殊途同归。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堰。”③君子的德性就像风一样,小人的德性就像草一样。一是君子善于感化他人,另一个是小人易于被别人所感化。恰如“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①。中庸主张如果一个人通过修养而上达天德(自明诚)与天合一的过程。原初本真状态谓之“诚”,是人的真实本性毫无掩饰的直接表露,也是天人合一得以可能实现的唯一的方法。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①,这种本体既然是无限的,则它必然是唯一的。因为如果本体不是唯一存在的,而是还有一个与本体并存,它势必会与本体发生交互,从而互相影响各自的化育流行。此时,本体就变成了有限的,也不能再称之为本体。所以说:“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①由“诚”为一而始,生二,二生三,乃至创生万物,《中庸》是这样论述的:“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黿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① 《中庸》是儒家哲学的精髓,它的本质便是教人“内求、内省、内胜”。不论是个人的祸福荣辱,还是一国的兴衰成败,儒家圣人都是在内省自身。孔子讲“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①。正是这种修己身而不苛求他人,坦然以对祸福荣辱,既不怨天,也不尤人,表明了一个儒者的不卑不亢,不屈不挠,不骄不躁的宽广胸怀和豪迈气概。
“惟天下之至诚”的人才能与天和地形成“三才”,从而合一。这种地位与境界是只有圣人才能达到的。但是,孔子曾说,即便是尧舜也不能及也。那么,“与天地参”、“天人合一”的境界太过高远了,人根本不能望其项背,可谓“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④。孔子就曾说过:“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①可见中庸之功难成。
虽然“至诚”之境,人类永远达到。但是,从本体论讲,人亦是由本源而生的万千芸芸纵生之一,肯定了人类是可以与天地合一,只是无限趋近,这本身就具有了十分重大意義。“天、地、人”本为一体,三者能够完全统一起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对立面的合二而一,而根本就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勉强的功夫,因为天命天性与天道人道,本是一贯的,所谓修道,实在即求合乎自然之理。参考文献:
[1]宋天正.大学中庸今注今译【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杭州311121)
关键词:“中庸”;“天命”;“性”;“诚”“中庸之道”是儒家哲学家们在通过观察天地万物并与其交互、实践而得出来的天地大道,或称为世间的规律。其目的是借助此心法方可达到“天人合一”之境地,正如《中庸》一书中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①。“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合一。天道就是诚:“诚者,天之道也”①;人道就是追求诚:“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①。这就是原天以启人,尽人以合天,也就是要求人道与天道相吻合。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①的境界,“与天地参”就是天人合一。“诚”是《中庸》一书的总纲领,所有内容几乎皆源于“诚”,依“诚”而论。“诚”取“真实无妄”之意, 即至善、至仁、至真的本心。
这里,至诚之“至”也即是尽性之“尽”。人之至诚以达天诚,才能尽天所赋予人的“天命之性”之至;而此“天命之性”即赋予万物,人亦属其一焉,所以至诚能尽人之性,则亦必方可尽物之性。尽人之性与尽物之性,人、物都可以各尽其性,两者也可以交互,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实人与物也本是一体。“诚”既是本体论,又是宇宙论。所以牟宗三先生称之为“本体宇宙论”。
只有圣人才可做到至诚,才可称之为天下至诚,才可尽其性。圣人生而知之,其全体皆为性之自然,因而其一举一动皆“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无有不善。圣人之下,皆学而知之,则不能达到至诚的境地, 故不能得善之本体之无不通,只能是“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①,而需推致一偏之极。但虽是一偏,推致其极致之处便有了诚,而有诚,进而“形”、“著”、“明”、“动”、“变”“化”之功随之而来。用朱熹的话讲“形者,积中而发外。著,则又加显矣。明,则又有光辉发越之盛也。动者,诚能动物。变者,物从而变。化,则有不知其所以然者。”②由一曲推致其极与圣人至诚之功无异,殊途同归。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堰。”③君子的德性就像风一样,小人的德性就像草一样。一是君子善于感化他人,另一个是小人易于被别人所感化。恰如“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①。中庸主张如果一个人通过修养而上达天德(自明诚)与天合一的过程。原初本真状态谓之“诚”,是人的真实本性毫无掩饰的直接表露,也是天人合一得以可能实现的唯一的方法。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①,这种本体既然是无限的,则它必然是唯一的。因为如果本体不是唯一存在的,而是还有一个与本体并存,它势必会与本体发生交互,从而互相影响各自的化育流行。此时,本体就变成了有限的,也不能再称之为本体。所以说:“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①由“诚”为一而始,生二,二生三,乃至创生万物,《中庸》是这样论述的:“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黿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① 《中庸》是儒家哲学的精髓,它的本质便是教人“内求、内省、内胜”。不论是个人的祸福荣辱,还是一国的兴衰成败,儒家圣人都是在内省自身。孔子讲“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①。正是这种修己身而不苛求他人,坦然以对祸福荣辱,既不怨天,也不尤人,表明了一个儒者的不卑不亢,不屈不挠,不骄不躁的宽广胸怀和豪迈气概。
“惟天下之至诚”的人才能与天和地形成“三才”,从而合一。这种地位与境界是只有圣人才能达到的。但是,孔子曾说,即便是尧舜也不能及也。那么,“与天地参”、“天人合一”的境界太过高远了,人根本不能望其项背,可谓“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④。孔子就曾说过:“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①可见中庸之功难成。
虽然“至诚”之境,人类永远达到。但是,从本体论讲,人亦是由本源而生的万千芸芸纵生之一,肯定了人类是可以与天地合一,只是无限趋近,这本身就具有了十分重大意義。“天、地、人”本为一体,三者能够完全统一起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对立面的合二而一,而根本就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勉强的功夫,因为天命天性与天道人道,本是一贯的,所谓修道,实在即求合乎自然之理。参考文献:
[1]宋天正.大学中庸今注今译【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杭州3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