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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教學为载体,把学生、教学和教育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对学生现状的分析,对新课程标准下的思想政治课程的分析,提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问题。要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法,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上升为一种理念,依法行动,无论担当什么社会角色,都应该明确自己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际的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法治理念 依法 法治意识 人民 主人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8-0066-01
学生现状:我刚刚中途接手一个班级,是一个艺术高考班。学生的学习基础很差,尤其是行为习惯差。独生子女多,单亲家庭多,留守子女多。学生自由散漫成了习惯,违反纪律是家常便饭。如何改变现状呢?“法治”。
什么是法律?学生在初中阶段就学习过。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法治”顾名思义就是依法治理,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有法可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中学生而言,就是要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成为合格的“四有”公民。
根据新课标编写的《政治生活》集理论学习、社会认识和公民教育于一体。其中的公民教育就包括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等行为规范的指引。作为本书主线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即将成年步入复杂社会的中学生而言,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 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势在必行。下面,结合《政治生活》有关内容,谈谈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问题。
一、要心中有法
了解法律从何而来,增强学法知法的自觉性。
在第一课第一框第二目“广泛、真实的民主”中,有对国家性质(国体)的描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如何当家作主?在我国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第五课第一框第二目“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中,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中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第五课第二框第三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中,表明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简而言之,由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全国性的最高地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才有制定国家法律的权力。这个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所制定的这个法律体现的必将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二、上升为理念
我国公民既享受权利又必须履行义务,坚持平等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一课第二框第二目“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中,宪法和法律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我国宪法还规定公民对于任何中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从而保证公民行使监督权,维护人民的利益。同时,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性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这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应承担责任的规定。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真正体现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坚信当好这个家做好这个主的信念。
第一课第二框第三目“参与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原则”中,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我国公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的差别,但是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是平等的,都必须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法律是人民的法律,对于所有的公民都将一视同仁。
第二课四框内容,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和途径。通过民主选举,可以增强人们的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形成对人和事的理性思考和正确判断的能力。通过民主决策甚至是直接参与决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民主管理,参与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这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保证人民群众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最直接地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民主监督,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所有的这些政治参与,都必须是有序的,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中充分体现主人翁的地位。
三、依法来行动
无论担当什么社会角色,都应该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
1.作为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第四课第一框第二目“政府依法行政”中,依法行政就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政府必须加强依法行政,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同时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政府还要自觉接受监督,增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要把自己建设成为依法行政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讲诚信的政府、人民拥护的政府,从而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2.作为党,要依法执政,提高执政水平
第六课第一框第三目“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中,依法执政,就是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这是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通过依法执政,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执政能力,提高执政水平。
3.作为法院和检察院,要依法审判和检察,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五课第二框第三目“名词点击”中,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作为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公民守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4.作为政协,要依法参与政治协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第六课第三框第二目“执政参政 特色鲜明”中,多党合作的根本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样,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同时,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引导,学生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全班没有出现大的违法乱纪现象。用这种法治理念治理班级,以班级的“法律”为准绳,作为行为规范的标准,班级秩序一片井然。
【关键词】法治理念 依法 法治意识 人民 主人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8-0066-01
学生现状:我刚刚中途接手一个班级,是一个艺术高考班。学生的学习基础很差,尤其是行为习惯差。独生子女多,单亲家庭多,留守子女多。学生自由散漫成了习惯,违反纪律是家常便饭。如何改变现状呢?“法治”。
什么是法律?学生在初中阶段就学习过。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法治”顾名思义就是依法治理,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有法可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中学生而言,就是要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成为合格的“四有”公民。
根据新课标编写的《政治生活》集理论学习、社会认识和公民教育于一体。其中的公民教育就包括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等行为规范的指引。作为本书主线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即将成年步入复杂社会的中学生而言,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 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势在必行。下面,结合《政治生活》有关内容,谈谈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问题。
一、要心中有法
了解法律从何而来,增强学法知法的自觉性。
在第一课第一框第二目“广泛、真实的民主”中,有对国家性质(国体)的描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如何当家作主?在我国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第五课第一框第二目“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中,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中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第五课第二框第三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中,表明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简而言之,由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全国性的最高地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才有制定国家法律的权力。这个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所制定的这个法律体现的必将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二、上升为理念
我国公民既享受权利又必须履行义务,坚持平等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一课第二框第二目“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中,宪法和法律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我国宪法还规定公民对于任何中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从而保证公民行使监督权,维护人民的利益。同时,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性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这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应承担责任的规定。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真正体现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坚信当好这个家做好这个主的信念。
第一课第二框第三目“参与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原则”中,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我国公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的差别,但是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是平等的,都必须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法律是人民的法律,对于所有的公民都将一视同仁。
第二课四框内容,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和途径。通过民主选举,可以增强人们的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形成对人和事的理性思考和正确判断的能力。通过民主决策甚至是直接参与决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民主管理,参与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这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保证人民群众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最直接地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民主监督,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所有的这些政治参与,都必须是有序的,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中充分体现主人翁的地位。
三、依法来行动
无论担当什么社会角色,都应该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
1.作为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第四课第一框第二目“政府依法行政”中,依法行政就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政府必须加强依法行政,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同时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政府还要自觉接受监督,增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要把自己建设成为依法行政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讲诚信的政府、人民拥护的政府,从而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2.作为党,要依法执政,提高执政水平
第六课第一框第三目“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中,依法执政,就是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这是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通过依法执政,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执政能力,提高执政水平。
3.作为法院和检察院,要依法审判和检察,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五课第二框第三目“名词点击”中,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作为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公民守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4.作为政协,要依法参与政治协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第六课第三框第二目“执政参政 特色鲜明”中,多党合作的根本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样,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同时,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引导,学生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全班没有出现大的违法乱纪现象。用这种法治理念治理班级,以班级的“法律”为准绳,作为行为规范的标准,班级秩序一片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