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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既是农民合作的新形式,也是农民实现合作化的新路径,其行之有效的关键还在于建立“三位一体”组织与社员之间的利益纽带,其突出机制就是合作金融。
备受瞩目的中央一号文件姗姗来迟,2月初终于下发。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工作,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主线,其中首次明确提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
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这其中大有文章。
“分”“合”逻辑
当前,农业生产流通中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矛盾正面临着空前的考验。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户均不到半公顷,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多地少的禀赋条件和分散耕作为主的经营方式,决定了现阶段我国不仅需要通过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补上农业规模经营不足的短板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还需要通过增强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合作联合,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
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认为,从问题导向来看,迫切需要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联合会组织体系,这是由于:一是日益成长起来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需求,如技术创新、信贷供给、精深加工、品牌营销、连锁配送等,而主要依靠农民合作社各自为战的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难以提供这些服务;二是农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全产业链经营、分享全产业链利益的愿望越来越迫切,而分散、弱小的农民合作社没有能力到技术、资本相对密集的领域投资经营。
一直以来,我国在推进合作发展的政策导向是从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专业合作组织开始的,而没有注意到应同时从资金等合作金融组织开始。没有资金的联合体,很难产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也就是说,“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要想行之有效,关键还在于建立“三位一体”组织与社员之间的利益纽带,其突出机制就是合作金融。
从实践看,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一方面可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弥补现有农村金融的不足,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可以说,要解决农户和合作社急用、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最好的办法还是发挥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熟人社会的优势,发展合作金融,把农民贷款的成本降下来。通过合作金融,可以使得农民拧成一股绳,并最终具有利用其他农村生产要素乃至调动城市人力和资金要素的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仝志辉在谈及如何疏通农业“资金血脉”时也特别强调,要逐步推动现有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向“三位一体”综合性合作社发展,推动各种生产、流通、科技服务、农机服务等各种专业合作社向具有资金互助功能的综合性合作社发展,推动各种各类合作社建立联合组织,并发展内部资金互助。他认为,要在基层合作组织中逐步建立内部信用机制,逐步扩大合作组织的内部合作金融,也可以同时对接商业银行批发贷款的组织机制。在全国层面,根据各种起点和各种形式的具体资金互助需求,对合作组织进行合作金融的技术培训,形成实际的合作金融发展能力。
创新试水加速
追溯“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最初构想,其实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委书记任上时推动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是总书记亲自点题和破题的“命题作文”。
时光倒流回2006年,2006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后1月8日的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第一次提出了“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构想。“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思想立意深远,其指导的实践在浙江省已经形成了初步经验。尤其是浙江省供销系统在改革过程中,牢牢抓住为农服务的“牛鼻子”,探索试点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一个“升级版”农村合作经济体系正助推浙江农业现代化步入快车道。
据了解,2016年浙江省供销系统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发展起了多种农产品流通模式。“菜园子”直接连上了“菜篮子”,实现了专业生产、销售合作联合;农户“小生产”通过产销对接,在大市场中逐渐由被动的“受价者”变为主动的“定价者”。同时,还通过对接生产、供销合作,发展村民共同体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将农村内部信用“变现”,让“弱产业”和“强资本”有效对接。
2016年11月18—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一行在浙江省就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王侠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下一步改革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加快推进以“三位一体”组织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新路子。
王侠表示:“我们一定不能把‘三位一体’理解为狭义的部门合并,‘三位一体’是服务功能的整合,目的是以合作制的理念,打造一个综合性的为农服务平台,实现为农服务各项业务的融合。”
在实践当中,朝向“三位一體”农民合作的创新正在不断涌现。在浙江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试点经验的推动和启发下,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以“三位一体”思想为指导进行农民合作体系建设。
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要抓手,打造“互联网+供销社”“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新模式。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而2016年年末海南省成立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也是又一次以省级政府名义明确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地方实践。
这个被视为全方位为海南“三农”服务的新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架起农民与政府利益联结的桥梁纽带,以及通过运行体制、机制、管理和服务的创新,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提供更为便利、高效的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被寄予了厚望。
此次新当选的海南省农合联会长、省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简纯林表示,依托全省各方涉农经营服务力量组建“农合联”,是海南省委、省政府赋予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新任务。在未来,海南农合联将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服务的范围、规模和层次,结合“三农”改革转型和“互联网+”发展趋势,抱团发展,重点培育实力强大的会员企业,以大带小,拉升品牌档次;加强指导,积极依托农合会平台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总结树立一批章程规范、制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好、影响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和促进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厚积薄发、快速发展。
由此可见,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是破题农业现代化的抓手,将重塑农业经营体制,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走向纵深;农合联也是纽带,将下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组织、个人联结起来,酝酿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农合联更是枢纽,将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融于一体,源源不绝地将资金、资源与服务输送到三农的“神经末梢”。
备受瞩目的中央一号文件姗姗来迟,2月初终于下发。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工作,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主线,其中首次明确提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
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这其中大有文章。
“分”“合”逻辑
当前,农业生产流通中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矛盾正面临着空前的考验。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户均不到半公顷,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多地少的禀赋条件和分散耕作为主的经营方式,决定了现阶段我国不仅需要通过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补上农业规模经营不足的短板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还需要通过增强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合作联合,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
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认为,从问题导向来看,迫切需要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联合会组织体系,这是由于:一是日益成长起来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需求,如技术创新、信贷供给、精深加工、品牌营销、连锁配送等,而主要依靠农民合作社各自为战的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难以提供这些服务;二是农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全产业链经营、分享全产业链利益的愿望越来越迫切,而分散、弱小的农民合作社没有能力到技术、资本相对密集的领域投资经营。
一直以来,我国在推进合作发展的政策导向是从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专业合作组织开始的,而没有注意到应同时从资金等合作金融组织开始。没有资金的联合体,很难产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也就是说,“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要想行之有效,关键还在于建立“三位一体”组织与社员之间的利益纽带,其突出机制就是合作金融。
从实践看,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一方面可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弥补现有农村金融的不足,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可以说,要解决农户和合作社急用、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最好的办法还是发挥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熟人社会的优势,发展合作金融,把农民贷款的成本降下来。通过合作金融,可以使得农民拧成一股绳,并最终具有利用其他农村生产要素乃至调动城市人力和资金要素的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仝志辉在谈及如何疏通农业“资金血脉”时也特别强调,要逐步推动现有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向“三位一体”综合性合作社发展,推动各种生产、流通、科技服务、农机服务等各种专业合作社向具有资金互助功能的综合性合作社发展,推动各种各类合作社建立联合组织,并发展内部资金互助。他认为,要在基层合作组织中逐步建立内部信用机制,逐步扩大合作组织的内部合作金融,也可以同时对接商业银行批发贷款的组织机制。在全国层面,根据各种起点和各种形式的具体资金互助需求,对合作组织进行合作金融的技术培训,形成实际的合作金融发展能力。
创新试水加速
追溯“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最初构想,其实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委书记任上时推动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是总书记亲自点题和破题的“命题作文”。
时光倒流回2006年,2006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后1月8日的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第一次提出了“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构想。“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思想立意深远,其指导的实践在浙江省已经形成了初步经验。尤其是浙江省供销系统在改革过程中,牢牢抓住为农服务的“牛鼻子”,探索试点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一个“升级版”农村合作经济体系正助推浙江农业现代化步入快车道。
据了解,2016年浙江省供销系统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发展起了多种农产品流通模式。“菜园子”直接连上了“菜篮子”,实现了专业生产、销售合作联合;农户“小生产”通过产销对接,在大市场中逐渐由被动的“受价者”变为主动的“定价者”。同时,还通过对接生产、供销合作,发展村民共同体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将农村内部信用“变现”,让“弱产业”和“强资本”有效对接。
2016年11月18—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一行在浙江省就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王侠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下一步改革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加快推进以“三位一体”组织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新路子。
王侠表示:“我们一定不能把‘三位一体’理解为狭义的部门合并,‘三位一体’是服务功能的整合,目的是以合作制的理念,打造一个综合性的为农服务平台,实现为农服务各项业务的融合。”
在实践当中,朝向“三位一體”农民合作的创新正在不断涌现。在浙江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试点经验的推动和启发下,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以“三位一体”思想为指导进行农民合作体系建设。
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要抓手,打造“互联网+供销社”“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新模式。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而2016年年末海南省成立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也是又一次以省级政府名义明确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地方实践。
这个被视为全方位为海南“三农”服务的新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架起农民与政府利益联结的桥梁纽带,以及通过运行体制、机制、管理和服务的创新,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提供更为便利、高效的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被寄予了厚望。
此次新当选的海南省农合联会长、省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简纯林表示,依托全省各方涉农经营服务力量组建“农合联”,是海南省委、省政府赋予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新任务。在未来,海南农合联将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服务的范围、规模和层次,结合“三农”改革转型和“互联网+”发展趋势,抱团发展,重点培育实力强大的会员企业,以大带小,拉升品牌档次;加强指导,积极依托农合会平台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总结树立一批章程规范、制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好、影响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和促进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厚积薄发、快速发展。
由此可见,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是破题农业现代化的抓手,将重塑农业经营体制,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走向纵深;农合联也是纽带,将下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组织、个人联结起来,酝酿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农合联更是枢纽,将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融于一体,源源不绝地将资金、资源与服务输送到三农的“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