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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河南唐河县城关镇居民刘某与前妻牛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共有的一套单元房归牛某所有,女儿由刘某抚养。因刘某暂无其他住处,他和女儿仍暂时居住该套单元房。5月7日晚,由于女儿被牛某擅自接走,刘某不满并在电话中与牛某发生口角,同时电话内又遭陌生男子的语言威胁,刘某气不打一处来,遂将房屋内的棉被点燃,然后掩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