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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初中语文教材收有《宋定伯捉鬼》一文,为叙述方便,现录相关内容如下: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鬼言:“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
根据以上文字所述,我们显然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鬼之所以建议与宋定伯“共递相担”,是因为“步行太迟”。鬼想解决“步行太迟”这一问题,使步行稍快一点儿,于是就建议与宋定伯我背你一程,你背我一程。然而只要我们稍加思索,就可以发现文中此处语句违背情理,难以说通。因为从通常情况来考虑,在同等条件下,某人在背负他人行走时的速度显然比不背负他人行走时的速度要缓慢得多。鬼如果真的是基于“步行太迟”这一原因决定与宋定伯“共递相担”的话,那么其求快的愿望就只能落空。不难发现,文中“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这样的话语有悖常理,明显缺乏逻辑,非常难以让人信服。“可共递相担”一句应该无误,这有下文中相关语句加以印证。问题应该出在“步行太迟”一句中,“步行太迟”显然不是鬼要和宋定伯“共递相担”的原因所在,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看来这个问题有必要加以细究。
我们不妨来考察宋定伯捉鬼这一故事的源流,此事最早出自魏文帝曹丕所作的《列异传》(此书至宋后已不存),后又散见于东晋干宝《搜神记》、唐释道世编纂的《法苑珠林》及《艺文类聚》《太平广记》《太平御览》等唐宋类书。但是《搜神记》传至宋代后也已散佚,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指出:“《搜神记》今存者正二十卷,然亦非原书。”语文教材这篇课文就是选自今本《搜神记》卷十六“宋定伯”条。
根据考证,现今我们所看到的二十卷本《搜神记》很可能是由明代胡应麟辑录而成的,胡应麟《甲乙剩言》有记载:“姚叔祥见余家藏书目中有干宝《搜神记》,大骇。曰:‘果有是书乎?’余应之曰:‘此不过从《法苑》《御览》《艺文》《初学》《书钞》诸书中录出耳。岂从金函石匮、幽岩土窟掘得耶?’”而且据调查,胡氏在辑录《搜神记》时主要是依据《法苑珠林》《太平广记》,一般只有在二书未有引录时才会依据《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类书。
由于年代相隔久远,宋定伯捉鬼之事又几经辗转抄刻,故后来收录其事之文献出现一些文字讹误。我们特意检阅《法苑珠林·鬼神部》及《太平广记·鬼部》,发现二者引录此事时都作“步行太迟”,我们又查检《太平御览·神鬼部》,却发现相应的一句作“步行太极”。鲁迅先生辑录的《古小说钩沉》同样引有此事,相应的一句却成了“步行大亟”。“太”“大”二字意义虽同,但“极”“亟”意义却迥异,何以能表达同样的意思呢?好在郭在贻《训诂学》(中华书局2005年修订本)已经指明此“亟”实为“極”(“极”之繁体)之省借,所以二者所指实同。两相对照,可见问题出在“迟”字上。
那么“极”字置于文中是否贴切呢?结合“极”字在古汉语中的用法,我们可以得到肯定的回答。
《说文·木部》:“极,栋也。”段玉裁注:“极者,谓屋至高之处”,“凡至高至远皆谓之极”。“极”字又可引申出“顶点”“极限”等义,人的精力若是达到极限,就会觉得疲倦,故“极”字又可以引申出“疲倦”等义。《广雅·释诂一》:“疲,极也。”清代吴善述《说文广义校订》:“极,又因穷极之义引为困也,病也,疲也。”《康熙字典·木部》“极”条列有“疲”义;《辞海》列有“困惫;疲倦”义;《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及《辞源》都列有“疲困”义。
“极”字这种用法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甚为常见,例如:
(1)当得稻糠黄色犬一头,好马二匹,以绳系犬颈,使走马牵犬,马极辄易。(《搜神记》卷三“华佗”条)
(2)自说在山中时,身轻欲跳,登高履险,历日不极,行冰雪中,了不知寒。(《抱朴子内篇·仙药》)
(3)顾司空未知名,诣丞相。丞相小极,对之疲睡。(《世说新语·言语》)
“疲”(或“倦”)“极”同义连用的例子在古文献中也不少见,例如:
(4)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5)时汝南葛陂贼万余人攻褚壁,褚众少不敌,力战疲极。(《三国志·魏志·许褚传》)
(6)身体伤破,疲极委顿。(《百喻经》)
(7)又令数人担米,伪为疲极而息于道。(《晋书·祖逖传》)
此义的“极”字置于《宋定伯捉鬼》中显得文义流畅,浑然一体。“步行太极”是说大家都步行的话,实在太疲倦。为减轻双方疲倦感,鬼想出了一个互助双赢的办法,即“共递相担”,也就是我背你一程,你背我一程,如此正好解决了走路时的疲倦之苦。值得一提的是,唐代欧阳询编撰的《艺文类聚·兽部》录此相关内容为:“遂为侣。向宛行倦,因相担。”这无疑又是最好的证明。
由此可见,语文教材应该把“迟”改为“极”,这样才会文义通顺。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鬼言:“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
根据以上文字所述,我们显然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鬼之所以建议与宋定伯“共递相担”,是因为“步行太迟”。鬼想解决“步行太迟”这一问题,使步行稍快一点儿,于是就建议与宋定伯我背你一程,你背我一程。然而只要我们稍加思索,就可以发现文中此处语句违背情理,难以说通。因为从通常情况来考虑,在同等条件下,某人在背负他人行走时的速度显然比不背负他人行走时的速度要缓慢得多。鬼如果真的是基于“步行太迟”这一原因决定与宋定伯“共递相担”的话,那么其求快的愿望就只能落空。不难发现,文中“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这样的话语有悖常理,明显缺乏逻辑,非常难以让人信服。“可共递相担”一句应该无误,这有下文中相关语句加以印证。问题应该出在“步行太迟”一句中,“步行太迟”显然不是鬼要和宋定伯“共递相担”的原因所在,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看来这个问题有必要加以细究。
我们不妨来考察宋定伯捉鬼这一故事的源流,此事最早出自魏文帝曹丕所作的《列异传》(此书至宋后已不存),后又散见于东晋干宝《搜神记》、唐释道世编纂的《法苑珠林》及《艺文类聚》《太平广记》《太平御览》等唐宋类书。但是《搜神记》传至宋代后也已散佚,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指出:“《搜神记》今存者正二十卷,然亦非原书。”语文教材这篇课文就是选自今本《搜神记》卷十六“宋定伯”条。
根据考证,现今我们所看到的二十卷本《搜神记》很可能是由明代胡应麟辑录而成的,胡应麟《甲乙剩言》有记载:“姚叔祥见余家藏书目中有干宝《搜神记》,大骇。曰:‘果有是书乎?’余应之曰:‘此不过从《法苑》《御览》《艺文》《初学》《书钞》诸书中录出耳。岂从金函石匮、幽岩土窟掘得耶?’”而且据调查,胡氏在辑录《搜神记》时主要是依据《法苑珠林》《太平广记》,一般只有在二书未有引录时才会依据《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类书。
由于年代相隔久远,宋定伯捉鬼之事又几经辗转抄刻,故后来收录其事之文献出现一些文字讹误。我们特意检阅《法苑珠林·鬼神部》及《太平广记·鬼部》,发现二者引录此事时都作“步行太迟”,我们又查检《太平御览·神鬼部》,却发现相应的一句作“步行太极”。鲁迅先生辑录的《古小说钩沉》同样引有此事,相应的一句却成了“步行大亟”。“太”“大”二字意义虽同,但“极”“亟”意义却迥异,何以能表达同样的意思呢?好在郭在贻《训诂学》(中华书局2005年修订本)已经指明此“亟”实为“極”(“极”之繁体)之省借,所以二者所指实同。两相对照,可见问题出在“迟”字上。
那么“极”字置于文中是否贴切呢?结合“极”字在古汉语中的用法,我们可以得到肯定的回答。
《说文·木部》:“极,栋也。”段玉裁注:“极者,谓屋至高之处”,“凡至高至远皆谓之极”。“极”字又可引申出“顶点”“极限”等义,人的精力若是达到极限,就会觉得疲倦,故“极”字又可以引申出“疲倦”等义。《广雅·释诂一》:“疲,极也。”清代吴善述《说文广义校订》:“极,又因穷极之义引为困也,病也,疲也。”《康熙字典·木部》“极”条列有“疲”义;《辞海》列有“困惫;疲倦”义;《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及《辞源》都列有“疲困”义。
“极”字这种用法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甚为常见,例如:
(1)当得稻糠黄色犬一头,好马二匹,以绳系犬颈,使走马牵犬,马极辄易。(《搜神记》卷三“华佗”条)
(2)自说在山中时,身轻欲跳,登高履险,历日不极,行冰雪中,了不知寒。(《抱朴子内篇·仙药》)
(3)顾司空未知名,诣丞相。丞相小极,对之疲睡。(《世说新语·言语》)
“疲”(或“倦”)“极”同义连用的例子在古文献中也不少见,例如:
(4)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5)时汝南葛陂贼万余人攻褚壁,褚众少不敌,力战疲极。(《三国志·魏志·许褚传》)
(6)身体伤破,疲极委顿。(《百喻经》)
(7)又令数人担米,伪为疲极而息于道。(《晋书·祖逖传》)
此义的“极”字置于《宋定伯捉鬼》中显得文义流畅,浑然一体。“步行太极”是说大家都步行的话,实在太疲倦。为减轻双方疲倦感,鬼想出了一个互助双赢的办法,即“共递相担”,也就是我背你一程,你背我一程,如此正好解决了走路时的疲倦之苦。值得一提的是,唐代欧阳询编撰的《艺文类聚·兽部》录此相关内容为:“遂为侣。向宛行倦,因相担。”这无疑又是最好的证明。
由此可见,语文教材应该把“迟”改为“极”,这样才会文义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