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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引导下,经过广大幼教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规程》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教育原则,面向全体,全面发展。要贯彻落实《规程》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转变教育观,二是解决方法的手段问题。2001年7月,在基础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教育部又正式颁发了《幼儿园教育知道纲要(试行)》新《纲要》充分肯定了幼儿教师在教育儿童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在对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幼儿教师要从教育观念上认识到,每个幼儿都有平等教育的权利,都有在自己水平上获的充分发展的权利。每一个教师都必须关心和热爱每一个幼儿、信任每一个幼儿。尽可能的为每一个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促进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这是一个教育观念的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职业道德问题。因为爱是每个幼儿健康成长的最基本前提和需要。教师对幼儿的信任、期待、鼓励,教师为幼儿提供的成功参与机会、表现机会,对幼儿的成长至关重要。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和雅各布森发表了题为“教室中的皮格马利翁”研究报告。罗森塔尔的实验是这样的:以一至6年级的学生为实验对象。他将有一部分幼儿挑选出来告诉老师,说这些孩子经过测查鉴定有十分优越的学习潜能。实际上罗森塔尔并没有按智力测验的标准去测。一年后在测试,这些孩子的成绩果然去的了显著的提高。教师说专家的鉴定很准确。这时罗森塔尔才告诉老师,一年前,他根本没有暗智力的标准去鉴定,这些学生之所以会出现这么显著的进步,是因为老师相信了心理学家,于是这些被告知有很大学习潜能的学生抱有很高的信任和期望。教师的这种信任和期望就会通过教师和孩子的情感、态度语言和行为中自然的表现出来。这些儿童接受来自老师的积极信息越多,真的产生了显著变化。研究者认为:教师对儿童的信任和期待,教师对儿童的情感态度,教师对儿童抒发的积极信息,可以显著的影响他们学业成绩的高低。这个实验的结果实在是值得我们每一位教师深思。
教师平等的对待和尊重儿童,即是儿童权利与成长的需要,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榜样和教育。但是遗憾,在目前的幼儿园教育中,有许多老师是给少数孩子提供表演和参与的机会,然后“以点带面,一哄而过”形成了少数幼儿做表演,多数幼儿做陪衬的弊端。前几年又一项调查表明在一个幼儿园,有一个幼儿整整一学期没有单独和老师对过话,长期被老师忽视长期的不到表现自己的机会,极大地阻碍了这部分幼儿智能与个性品质的发展。新《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这就要求幼儿教师要容忍和尊重幼儿的差异。每一个幼儿都是不同的,每一个幼儿都有他们的个性、能力、行为、兴趣等特点,都有他们家庭成长背景和生活经验差异。教师应该认识这些差异是正常的,并且应充分尊重和重视幼儿的这些差异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幼儿,促进每一个幼儿富有个性,充分的发展。每个幼儿都具有其特长、天分与优势的,发展也具有自己的个性特点,教师要为每个幼儿提供广泛的具有个体适宜性的多种机会,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条件,并提供积极、适时的反馈,即帮助幼儿充分的认识自己,有锻炼、增强他们的优势和信心,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积极充分的、富有个性的发展。但是我们教师转变了教育观念后是不是就真的能够做到“促进每个幼儿都能够在自己水平上得到充分的发展”了呢?不是的,我国的幼儿园班级大,孩子多,活动场地小。活动材料少。有许多地方一个班的幼儿在50名以上,教师在短短30分钟内很难给每个幼儿提供充分的机会。即便教育观念转变以后,还要有一个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和教育条件的问题,正像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的目标是过河,但如果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贯彻 《纲要》 也是如此。如果不创设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转变教育观念就是一句口号而已。如果要促进每个幼儿都得到发展,就必须要因人施教,如果要因人施教,就必须了解幼儿的个体差异。这就要要求幼儿教师平时要细心观察、了解幼儿的基本活动。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大体上讲,无非是生活、交往、学习等。具体又可分为自我服务,自我锻炼、游戏、交流、探索、表达等。
记得在一次语言活动中,我挂好挂图问两边的孩子;“你们都能看到挂图吗?”“我看不见!”赵思远喊道。我走到他身边看了看,这分明就看的到。我很生气的对他说:“不要捣乱,老师生气!”这时远远委屈的说:“我真的看不到嘛!”看他委屈的样子,我一下子明白了,我为什么不蹲下来试一试呢?我走过去蹲到他的座位旁边一看,原来他真的看不到挂图,只看到一个小小的脑袋。我不由心头一颤。赶紧向他道歉并及时为他调换了座位。其实,这样的事例对于幼儿教师来说并不陌生。在过去,教师依据自身的经验为幼儿安排好座位后便不再去了解幼儿的感受了。而今在新的教育理念影响下,幼儿的主体地位不断被强调,教师也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师幼互动的效果。师幼互动是教师和幼儿之间的相互作用,教师和幼儿都是师幼互动的主体。《纲要》也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是对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但事实上,无论就总体而言,还是生活、游戏和教育活动等不同环节中,在互动发起的这个环节上,教师作为发起人的互动比例要远远高于幼儿。教师和幼儿在师幼互动中主体地位和主动性的发挥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教师居于主动和优越的地位,而幼儿则相对比较被动。如何真正实现幼儿教师“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的角色定位转换,体现出真正的师幼互动。我认为我们教师要通过多方面的观察,客观合理的了解幼儿。如幼儿的需要、兴趣;幼儿已有的生活经验;幼儿的发展水平;幼儿的潜在能力倾向;幼儿的个别差异;幼儿的学习风格;幼儿的建构过程和建构结果。通过丰富的活动和环境创设机会和条件,充分展示了幼儿的个体差异,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们。
首先幼儿教师要从教育观念上认识到,每个幼儿都有平等教育的权利,都有在自己水平上获的充分发展的权利。每一个教师都必须关心和热爱每一个幼儿、信任每一个幼儿。尽可能的为每一个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促进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这是一个教育观念的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职业道德问题。因为爱是每个幼儿健康成长的最基本前提和需要。教师对幼儿的信任、期待、鼓励,教师为幼儿提供的成功参与机会、表现机会,对幼儿的成长至关重要。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和雅各布森发表了题为“教室中的皮格马利翁”研究报告。罗森塔尔的实验是这样的:以一至6年级的学生为实验对象。他将有一部分幼儿挑选出来告诉老师,说这些孩子经过测查鉴定有十分优越的学习潜能。实际上罗森塔尔并没有按智力测验的标准去测。一年后在测试,这些孩子的成绩果然去的了显著的提高。教师说专家的鉴定很准确。这时罗森塔尔才告诉老师,一年前,他根本没有暗智力的标准去鉴定,这些学生之所以会出现这么显著的进步,是因为老师相信了心理学家,于是这些被告知有很大学习潜能的学生抱有很高的信任和期望。教师的这种信任和期望就会通过教师和孩子的情感、态度语言和行为中自然的表现出来。这些儿童接受来自老师的积极信息越多,真的产生了显著变化。研究者认为:教师对儿童的信任和期待,教师对儿童的情感态度,教师对儿童抒发的积极信息,可以显著的影响他们学业成绩的高低。这个实验的结果实在是值得我们每一位教师深思。
教师平等的对待和尊重儿童,即是儿童权利与成长的需要,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榜样和教育。但是遗憾,在目前的幼儿园教育中,有许多老师是给少数孩子提供表演和参与的机会,然后“以点带面,一哄而过”形成了少数幼儿做表演,多数幼儿做陪衬的弊端。前几年又一项调查表明在一个幼儿园,有一个幼儿整整一学期没有单独和老师对过话,长期被老师忽视长期的不到表现自己的机会,极大地阻碍了这部分幼儿智能与个性品质的发展。新《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这就要求幼儿教师要容忍和尊重幼儿的差异。每一个幼儿都是不同的,每一个幼儿都有他们的个性、能力、行为、兴趣等特点,都有他们家庭成长背景和生活经验差异。教师应该认识这些差异是正常的,并且应充分尊重和重视幼儿的这些差异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幼儿,促进每一个幼儿富有个性,充分的发展。每个幼儿都具有其特长、天分与优势的,发展也具有自己的个性特点,教师要为每个幼儿提供广泛的具有个体适宜性的多种机会,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条件,并提供积极、适时的反馈,即帮助幼儿充分的认识自己,有锻炼、增强他们的优势和信心,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积极充分的、富有个性的发展。但是我们教师转变了教育观念后是不是就真的能够做到“促进每个幼儿都能够在自己水平上得到充分的发展”了呢?不是的,我国的幼儿园班级大,孩子多,活动场地小。活动材料少。有许多地方一个班的幼儿在50名以上,教师在短短30分钟内很难给每个幼儿提供充分的机会。即便教育观念转变以后,还要有一个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和教育条件的问题,正像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的目标是过河,但如果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贯彻 《纲要》 也是如此。如果不创设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转变教育观念就是一句口号而已。如果要促进每个幼儿都得到发展,就必须要因人施教,如果要因人施教,就必须了解幼儿的个体差异。这就要要求幼儿教师平时要细心观察、了解幼儿的基本活动。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大体上讲,无非是生活、交往、学习等。具体又可分为自我服务,自我锻炼、游戏、交流、探索、表达等。
记得在一次语言活动中,我挂好挂图问两边的孩子;“你们都能看到挂图吗?”“我看不见!”赵思远喊道。我走到他身边看了看,这分明就看的到。我很生气的对他说:“不要捣乱,老师生气!”这时远远委屈的说:“我真的看不到嘛!”看他委屈的样子,我一下子明白了,我为什么不蹲下来试一试呢?我走过去蹲到他的座位旁边一看,原来他真的看不到挂图,只看到一个小小的脑袋。我不由心头一颤。赶紧向他道歉并及时为他调换了座位。其实,这样的事例对于幼儿教师来说并不陌生。在过去,教师依据自身的经验为幼儿安排好座位后便不再去了解幼儿的感受了。而今在新的教育理念影响下,幼儿的主体地位不断被强调,教师也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师幼互动的效果。师幼互动是教师和幼儿之间的相互作用,教师和幼儿都是师幼互动的主体。《纲要》也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是对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但事实上,无论就总体而言,还是生活、游戏和教育活动等不同环节中,在互动发起的这个环节上,教师作为发起人的互动比例要远远高于幼儿。教师和幼儿在师幼互动中主体地位和主动性的发挥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教师居于主动和优越的地位,而幼儿则相对比较被动。如何真正实现幼儿教师“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的角色定位转换,体现出真正的师幼互动。我认为我们教师要通过多方面的观察,客观合理的了解幼儿。如幼儿的需要、兴趣;幼儿已有的生活经验;幼儿的发展水平;幼儿的潜在能力倾向;幼儿的个别差异;幼儿的学习风格;幼儿的建构过程和建构结果。通过丰富的活动和环境创设机会和条件,充分展示了幼儿的个体差异,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