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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历史上遭受到这种严酷的被剥夺生命的刑罚单位往往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的人。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目前有很多国家彻底废除了死刑,还有一些国家虽然没有明文废除死刑,但在过去的 10 年内从未再执行过死刑,也可以视为事实上废除了死刑。死刑的存废,成为近年来人们热议的话题。本文将从国际社会死刑趋势、我国的发展现状结合案例来论述死刑的存废问题。
【关键词】:新环境;死刑;存废
一、国际社会死刑废除趋势
刑罚体系中,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之一,根据国际社会发展和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要求,国际社会死刑适用的范围已经逐渐缩小且朝着废除的方向发展,现如今,世界上已经有超过110个国家废除死刑,即大多数的国家实际上已经废除死刑或者不再适用死刑,并且这个趋势还在继续发展。
(一) 从《公约》到《议定书》
从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到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国际社会开始了从并未禁止死刑的适用而仅仅规定“人人固有生命权”、“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的粗浅规定到“缔约国管辖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被处死刑”、“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不得恢复适用死刑”的死刑废除不可逆转的时代。2007 年联合国终于通过决议,“全球暂缓停执行死刑”,将世界范围内死刑废除运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越来越多的国家废止死刑,越来越少的死刑执行。虽然,死刑并没有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被剔除或者禁用,但是,死刑被实际执行的案例却大大减少。由此可见,世界范围内以“保障人权”和“人道主义”为基调的死刑废止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的潮流逐步推进法治前进。
(二) 死刑废止与走私案件主犯遣返
2011年7月,震惊全国的走私案件主犯赖某某最终因为非法移民被加拿大遣返回中国。该案之所以历时许久,除去案情杂、程序繁冗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加拿大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奉行死刑不引渡政策。其对中国的国内法是否达到了国际人权标准,赖某某被遣返后中方能否做到不对其判处死刑的承诺深深怀疑,这一关键性问题的交着也体现出我国司法制度的不健全。我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特别是对于赖某某所犯的走私普通物品罪依然保留死刑①。因此只有加拿大完全信任中国不会对赖某某适用死刑的承诺,才将其遣返回国。从此案而言,经济类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应当从立法乃至司法上及时全面的废止,《刑法修正案( 八) 》已经取消13个经济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证明中国正在逐步进入废止死刑法治改革大潮。
(三) 美日各国的死刑制度现状
就发达国家而言,目前只有美国和日本工业国中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其中美国早期死刑制度起源于17 世纪,有学者称,“美国的死刑废除是一种片段和零散的过程,伴随着一个州、另一个州的逐步废除,无一州再适用,直至死刑最终消亡。这终将会实现。”全美废除死刑的运动集中在三个阶段: 19 世纪中、后期,20世纪前、中期及 21 世纪初最为明显的是自 1984 年至2007 年美国死刑的废除运动处于 20 多年的停滞状态,此期间判处死刑的人数却急剧下降,特别是1999年美国适用死刑的转折点,至今美国每年判处死刑的人数不超过200人,死刑制度的趋势在美国已经趋于明显,逐渐走向废除。日本刑事立法对死刑非常严格,“日本最高法院认为,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死刑的场合只限于具有异口同声地同意选择死刑程度的情节极为恶劣的场合”。正因如此,法官在刑种选择时,常常反复斟酌考量,穷尽各种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当且仅当死刑是必须的判决才会做出。日本近三年来死刑执行人数平均每年不超过两位数:2010年死刑执行人数为2人,2011年为0人,2012年死刑执行人数为7人,即使如此仍遭受日本人权组织的强烈抗议。由此看出,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各国,逐渐甚至直接取消死刑制度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二、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
死刑问题在中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尽管从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发展状况来看,死刑罪名在逐年减少,但是目前中国仍然时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死刑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问题,而是全世界范围内的问题。尤其是美国经常以中国每年执行大量死刑为由,认为中国并没有真正做到保障人权。的确,与死刑相对应的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举个最近的例子吧,这刚刚过去一年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呼格吉勒图案件。
事情发生在1996年,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一同向警方報案,随后警方在卷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两天后,负责该案的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就认定时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该女子实施猥亵行为,并用手掐死该女子。于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上诉后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这一系列的行为距离案发仅仅只有62天。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的事情。
2005 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接连发生数起系同一人所为的奸杀案件。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其主动交代了1996年犯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地点在呼和浩特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准确指认了已经被拆除原先建筑物的案发地点。甚至说出了详细的诸如厕所方位、被害人身高、年龄、等其他作案细节。此事一出,舆论一片哗然。胡格吉勒图的母亲在此间从来没有停止过为自己的儿子伸冤的脚步。最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其母亲趴在被冤死的儿子的坟墓前痛哭的样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三、结合案例——死刑存废的思考
废除死刑一方面是跟进世界的步伐,但更重要的是结合我国司法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很难避免冤假错案的实情,给嫌疑人以及嫌疑人的家属和被害人的家属一个缓冲。从死刑已经废除的国家来看,死刑废除后并没有出现不安定的因素,犯罪率也没有相应的上升,社会开始以理性的观点来看待死刑,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走向限制死刑甚至废除死刑的道路,近些年来,死刑的废除步伐明显加快,截止到2009年4月底,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事实上废除了死刑。
四、结语
毋庸置疑,无论是从中国自身的角度還是从全球的角度看,中国当前的死刑制度改革意义都是巨大的。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世界死刑大国,中国的死刑制度改革、法治改革对全球法律进步具有非常重大的战略意义。所以逐步减少死刑是我国的死刑方向,由过多的适用死刑到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废止死刑的必然道路。
作者简介:姜晓晴(1991.12—),山东潍坊人,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新环境;死刑;存废
一、国际社会死刑废除趋势
刑罚体系中,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之一,根据国际社会发展和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要求,国际社会死刑适用的范围已经逐渐缩小且朝着废除的方向发展,现如今,世界上已经有超过110个国家废除死刑,即大多数的国家实际上已经废除死刑或者不再适用死刑,并且这个趋势还在继续发展。
(一) 从《公约》到《议定书》
从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到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国际社会开始了从并未禁止死刑的适用而仅仅规定“人人固有生命权”、“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的粗浅规定到“缔约国管辖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被处死刑”、“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不得恢复适用死刑”的死刑废除不可逆转的时代。2007 年联合国终于通过决议,“全球暂缓停执行死刑”,将世界范围内死刑废除运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越来越多的国家废止死刑,越来越少的死刑执行。虽然,死刑并没有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被剔除或者禁用,但是,死刑被实际执行的案例却大大减少。由此可见,世界范围内以“保障人权”和“人道主义”为基调的死刑废止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的潮流逐步推进法治前进。
(二) 死刑废止与走私案件主犯遣返
2011年7月,震惊全国的走私案件主犯赖某某最终因为非法移民被加拿大遣返回中国。该案之所以历时许久,除去案情杂、程序繁冗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加拿大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奉行死刑不引渡政策。其对中国的国内法是否达到了国际人权标准,赖某某被遣返后中方能否做到不对其判处死刑的承诺深深怀疑,这一关键性问题的交着也体现出我国司法制度的不健全。我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特别是对于赖某某所犯的走私普通物品罪依然保留死刑①。因此只有加拿大完全信任中国不会对赖某某适用死刑的承诺,才将其遣返回国。从此案而言,经济类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应当从立法乃至司法上及时全面的废止,《刑法修正案( 八) 》已经取消13个经济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证明中国正在逐步进入废止死刑法治改革大潮。
(三) 美日各国的死刑制度现状
就发达国家而言,目前只有美国和日本工业国中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其中美国早期死刑制度起源于17 世纪,有学者称,“美国的死刑废除是一种片段和零散的过程,伴随着一个州、另一个州的逐步废除,无一州再适用,直至死刑最终消亡。这终将会实现。”全美废除死刑的运动集中在三个阶段: 19 世纪中、后期,20世纪前、中期及 21 世纪初最为明显的是自 1984 年至2007 年美国死刑的废除运动处于 20 多年的停滞状态,此期间判处死刑的人数却急剧下降,特别是1999年美国适用死刑的转折点,至今美国每年判处死刑的人数不超过200人,死刑制度的趋势在美国已经趋于明显,逐渐走向废除。日本刑事立法对死刑非常严格,“日本最高法院认为,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死刑的场合只限于具有异口同声地同意选择死刑程度的情节极为恶劣的场合”。正因如此,法官在刑种选择时,常常反复斟酌考量,穷尽各种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当且仅当死刑是必须的判决才会做出。日本近三年来死刑执行人数平均每年不超过两位数:2010年死刑执行人数为2人,2011年为0人,2012年死刑执行人数为7人,即使如此仍遭受日本人权组织的强烈抗议。由此看出,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各国,逐渐甚至直接取消死刑制度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二、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
死刑问题在中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尽管从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发展状况来看,死刑罪名在逐年减少,但是目前中国仍然时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死刑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问题,而是全世界范围内的问题。尤其是美国经常以中国每年执行大量死刑为由,认为中国并没有真正做到保障人权。的确,与死刑相对应的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举个最近的例子吧,这刚刚过去一年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呼格吉勒图案件。
事情发生在1996年,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一同向警方報案,随后警方在卷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两天后,负责该案的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就认定时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该女子实施猥亵行为,并用手掐死该女子。于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上诉后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这一系列的行为距离案发仅仅只有62天。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的事情。
2005 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接连发生数起系同一人所为的奸杀案件。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其主动交代了1996年犯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地点在呼和浩特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准确指认了已经被拆除原先建筑物的案发地点。甚至说出了详细的诸如厕所方位、被害人身高、年龄、等其他作案细节。此事一出,舆论一片哗然。胡格吉勒图的母亲在此间从来没有停止过为自己的儿子伸冤的脚步。最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其母亲趴在被冤死的儿子的坟墓前痛哭的样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三、结合案例——死刑存废的思考
废除死刑一方面是跟进世界的步伐,但更重要的是结合我国司法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很难避免冤假错案的实情,给嫌疑人以及嫌疑人的家属和被害人的家属一个缓冲。从死刑已经废除的国家来看,死刑废除后并没有出现不安定的因素,犯罪率也没有相应的上升,社会开始以理性的观点来看待死刑,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走向限制死刑甚至废除死刑的道路,近些年来,死刑的废除步伐明显加快,截止到2009年4月底,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事实上废除了死刑。
四、结语
毋庸置疑,无论是从中国自身的角度還是从全球的角度看,中国当前的死刑制度改革意义都是巨大的。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世界死刑大国,中国的死刑制度改革、法治改革对全球法律进步具有非常重大的战略意义。所以逐步减少死刑是我国的死刑方向,由过多的适用死刑到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废止死刑的必然道路。
作者简介:姜晓晴(1991.12—),山东潍坊人,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