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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晴雯是《红楼梦》丫鬟当中个性最鲜明的人物形象之一。她品行端正、不显奴才相、秉性刚直,然说话尖刻、任性莽撞,上不容于主,下不容于奴,最终葬身在这个污浊阴暗的社会中。晴雯固然死于其性格,但更主要的是死于封建等级制度。她的悲剧并非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中国社会所有妇女的悲剧。
关键词:晴雯;性格;封建等级制度;悲剧命运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夭寿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这是曹雪芹对刻画的人物———晴雯的判词。纵观“红学”研究史,学者对晴雯其人多有看法,誉赞者有之,贬损者有之。其实,把论者对晴雯的肯定和否定结合起来,就是晴雯本来的形象。但是,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晴雯都不会为贾府这个小社会所容,她必死无疑。她为何而死,死因何在。学者们见仁见智。笔者在此不揣浅陋,试作论述。
一、“心比天高”的性格是造成晴雯悲剧命运的主观因素
晴雯是贾府丫鬟中有姿色又有个性的一个。“心比天高”的“心”是说她高洁的品格和独立的人格。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解析晴雯人物性格。
1、品行端正,不暧昧隐瞒
晴雯与袭人、小红同是丫头,但性格、人品截然有别。“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暴雨、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又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1]20她看不惯袭人名不正言不顺地在怡红院拿姨娘地位的月钱和上下讨好人。对袭人与贾宝玉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深为不齿:“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2]431晴雯临终前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虽然晴雯也曾到宝玉被窝里渥一渥但很快就跑掉了,不做暧昧之举。
晴雯很看重人品。对姐妹们不端庄之行为深恶痛绝。第五十二回写到,晴雯在病中听说宝玉房里的丫头坠儿偷了平儿的镯子,顿时气得峨眉倒蹙,凤眼圆睁。她为怡红院中出了个这样的丫鬟而感到可耻,像“爆炭”似的对坠儿又打又骂:“一把将她的手抓住,向枕边拿起一丈青来,向她手上乱戳,又骂道‘要这爪子做什么?拈不动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得乱喊。”晴雯这一惩罚,在告诫姐妹们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被人看扁。
晴雯与宝玉相处了“五年八月有奇”,相互之间建立起了纯洁的友谊。晴雯临终剪下指甲,脱下内衣,交给宝玉收好时,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这是何等的光明磊落,敢作敢当!
2.身为下人,不显奴才相
晴雯只是侍候人的丫鬟,然身居奴才地位的她,为人不卑不亢,不巴结逢迎。不像袭人那样巴结主子,哄骗宝玉;也不像小红遇到凤姐就说上几句话,钻营着往高枝上攀。看到秋纹得到王夫人赏赐的两件旧衣服就有意在大伙面前炫耀,晴雯为之嘲笑:“呸!好没见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的才给你,你还充有脸呢!要是我,我就不要。”体现的是做人的尊严。
她容不得别人借主子的威风在她面前狐假虎威、指手画脚。在“抄检大观园”中,王善保家的喝令开箱检查,晴雯甚为反感,“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上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对此,王昆仑指出:“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自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的本质———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谄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真是入木三分。
3.秉性刚直,少圆滑世故
晴雯心直口快,不拐弯抹角。这一点,清朝的涂瀛评论过:“袭人善柔,晴雯善刚;袭人用屈,晴雯用直”。李嬷嬷排揎花袭人,袭人不敢回话。晴雯就站出来说:“谁又不疯了,得罪他作什么。便得罪了他,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第三十一回中,晴雯为宝玉换衣服时失手弄坏了扇子,宝玉的责备大伤她的自尊,顾不得主子情面,说:“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袭人好心赶来相劝,晴雯却说:“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会伏侍,我们原不会伏侍。因为你伏侍的好,昨日才挨窝心脚。”“夹枪带棒”话语,让宝玉“气的黄了脸”,又得罪了袭人。
其实,晴雯性格的这些方面隐含着很多不为人所忍之处。话语过于尖酸刻薄,得理不饶人,不给人留脸面。上文提到的对袭人、小丫头的那些话就是如此。第三十一回中,晴雯弄坏了宝玉的扇子的一场哭闹后,本不好受的宝玉只得软语相慰,却受到晴雯的反语相讥:“可是说的,我一个蠢才连扇子还跌折了,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呢?倘或再砸了盘子,还更了不得呢。”第二十六回中,晴雯与碧痕发生口角。正没好气,便把气撒在迎面走过来的宝钗身上,话里带刺:“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随后林黛玉的到来,更是大动肝火,狂风暴雨般地发泄了一番。对红玉、麝月等人更是多有嘲讽。这样的人,怎能讨人喜欢?
再者,晴雯为人任性莽撞,做事不注意后果。受一干人挑唆的赵姨娘在怡红院作威虐待芳官,晴雯在拉架时着了一剂“药”,使得被赵姨娘欺负过的藕官、蕊官、葵官、豆官蜂拥而上,手撕头撞,弄得她狼狈不堪;接着晴雯暗使春燕叫来探春,探春的数落使得一向耀武扬威的赵姨娘大失体面。特别是搜检大观园,晴雯固然清白,但也不该阻拦“公务”,更不该当着凤姐的面,连王夫人一起“夹枪带棒”地数落。她这一“夹枪带棒”地数落主子,被王善保家的借机加以诬陷。王善保家的说她“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本来就对“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晴雯很反感,王善保家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结果晴雯被视为“妖精”架出了大观园。而因为晴雯在众人心目中的不良印象,在被撵出大观园时,周围的丫头们和老妈们没一人愿为她说情。
二、亦主亦奴的生活方式是引发晴雯悲剧命运的客观因素
两千年来的封建专制孕育出来的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文化的最本质内核,是中国两千年来“永恒的法则”。它既辐射在中国的现实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家庭团体中,又反映在中国人的内心世界里,培育了中国人的特有性格———既受人统治,又想统治人。“亦主亦奴是中国古代最具普遍意义的社会人格”。走进大观园,几乎所有奴婢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这种特质。麝月虽然“笨笨的”,但认为,对小丫鬟是“打得骂得”的,因为“这个地方岂有你叫喊讲礼的”?这一点在晴雯身上是非常明显的。晴雯是赖家买来的丫头,对于贾家来说,是“奴才的奴才”。由于身美心慧,得到贾母的肯定:“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晴雯与宝玉相处多年,由于宝玉对侍女的呵护,特别是对她性格的日益喜欢,她“性子越发惯娇了”,作为奴婢的自卑地位被忘记了,自己倒成了“副小姐”了。有一天,半夜时分,“宝玉说要吃茶,麝月忙起来伏侍宝玉吃了,这是晴雯笑道:‘好妹子,也赏我一口儿。’麝月听说,只得也伏侍他漱了口,倒了半碗茶与他吃过。”晴雯特殊的位置,使得她成为封建等级制度的维护者和受害者。为了显示自己比别的丫鬟高贵,就必然会维护等级制度,但是,自己分明是在等级制度下受着主子的管束。所以,在她身上有着惧上和凌下的两面特性。一方面,对于比自己地位更低的人,施以必要之手段,以显示自己的威风。第五十二回中晴雯对偷了平儿镯子的丫头坠儿的惩罚,就是上层丫鬟凌辱下层丫鬟的表现;春燕的娘因犯事被赶而苦苦哀求,晴雯喝道:“理他呢,打发去了是正经”。完全是一副主子的口气。一方面,晴雯在主子面前却又不得不低头。第三十七回中晴雯刚说了:“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王夫人来到她面前时,又“忙跪下”回话。这是惧上的见证。主人没在的时候,晴雯俨然成了副主人,其实仍是奴仆;主子在的时候,晴雯是奴仆,但在别的奴仆面前亦可成副主子。当初,贾母把晴雯放在宝玉身边,是想培养成宝玉侍妾的,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晴雯在王夫人眼中不符合作宝玉侍妾的条件。王夫人对晴雯和袭人进行过评价,谈到了对心目中理想媳妇的要求:“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可见,“沉重知大礼”是传统女性的道德行为的标准,当然也是王夫人的要求。晴雯既不符合王夫人的要求,为人大大咧咧,而且“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她担心自己唯一的儿子被“浪样儿”的晴雯勾引坏了,只能给晴雯带上一顶“妖精”的帽子,赶走了事。就这样,“亦主亦奴”的晴雯就因为“上不容于主,下不容于奴”而消失。
综上所述,从晴雯身上,我们至少可以总结出两点来。一是性格决定命运。晴雯的心本是好的,因为没有注意做事的方式方法,最后成为众矢之的,在重病和屈辱中离开了荣国府,离开了人世间。正如清代评论者涂瀛所说:晴雯“有过人之节而不能自藏,此自祸之媒也。晴雯人品心术,都无可议,惟性情急,语言犀利,为稍薄耳。”这个评价是切合实际的。二是晴雯固然死于其性格,但更主要的是死于封建等级制度,因为她的所作所为是试图冲破封建的奴婢制度与等级关系。所以说,她的悲剧并非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中国社会所有妇女的悲剧。
参考文献
[1]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
[2]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3](清)涂瀛.红楼梦问答[M]椅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
[4]刘泽华.中国的王权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者,2000.
[5]鲁迅.鲁迅全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作者简介:
文迪义(1968-),男,湖南洞口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文学硕士,研究方向:古代文学、地方文学。
关键词:晴雯;性格;封建等级制度;悲剧命运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夭寿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这是曹雪芹对刻画的人物———晴雯的判词。纵观“红学”研究史,学者对晴雯其人多有看法,誉赞者有之,贬损者有之。其实,把论者对晴雯的肯定和否定结合起来,就是晴雯本来的形象。但是,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晴雯都不会为贾府这个小社会所容,她必死无疑。她为何而死,死因何在。学者们见仁见智。笔者在此不揣浅陋,试作论述。
一、“心比天高”的性格是造成晴雯悲剧命运的主观因素
晴雯是贾府丫鬟中有姿色又有个性的一个。“心比天高”的“心”是说她高洁的品格和独立的人格。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解析晴雯人物性格。
1、品行端正,不暧昧隐瞒
晴雯与袭人、小红同是丫头,但性格、人品截然有别。“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暴雨、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又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1]20她看不惯袭人名不正言不顺地在怡红院拿姨娘地位的月钱和上下讨好人。对袭人与贾宝玉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深为不齿:“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2]431晴雯临终前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虽然晴雯也曾到宝玉被窝里渥一渥但很快就跑掉了,不做暧昧之举。
晴雯很看重人品。对姐妹们不端庄之行为深恶痛绝。第五十二回写到,晴雯在病中听说宝玉房里的丫头坠儿偷了平儿的镯子,顿时气得峨眉倒蹙,凤眼圆睁。她为怡红院中出了个这样的丫鬟而感到可耻,像“爆炭”似的对坠儿又打又骂:“一把将她的手抓住,向枕边拿起一丈青来,向她手上乱戳,又骂道‘要这爪子做什么?拈不动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得乱喊。”晴雯这一惩罚,在告诫姐妹们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被人看扁。
晴雯与宝玉相处了“五年八月有奇”,相互之间建立起了纯洁的友谊。晴雯临终剪下指甲,脱下内衣,交给宝玉收好时,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这是何等的光明磊落,敢作敢当!
2.身为下人,不显奴才相
晴雯只是侍候人的丫鬟,然身居奴才地位的她,为人不卑不亢,不巴结逢迎。不像袭人那样巴结主子,哄骗宝玉;也不像小红遇到凤姐就说上几句话,钻营着往高枝上攀。看到秋纹得到王夫人赏赐的两件旧衣服就有意在大伙面前炫耀,晴雯为之嘲笑:“呸!好没见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的才给你,你还充有脸呢!要是我,我就不要。”体现的是做人的尊严。
她容不得别人借主子的威风在她面前狐假虎威、指手画脚。在“抄检大观园”中,王善保家的喝令开箱检查,晴雯甚为反感,“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上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对此,王昆仑指出:“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自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的本质———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谄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真是入木三分。
3.秉性刚直,少圆滑世故
晴雯心直口快,不拐弯抹角。这一点,清朝的涂瀛评论过:“袭人善柔,晴雯善刚;袭人用屈,晴雯用直”。李嬷嬷排揎花袭人,袭人不敢回话。晴雯就站出来说:“谁又不疯了,得罪他作什么。便得罪了他,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第三十一回中,晴雯为宝玉换衣服时失手弄坏了扇子,宝玉的责备大伤她的自尊,顾不得主子情面,说:“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袭人好心赶来相劝,晴雯却说:“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会伏侍,我们原不会伏侍。因为你伏侍的好,昨日才挨窝心脚。”“夹枪带棒”话语,让宝玉“气的黄了脸”,又得罪了袭人。
其实,晴雯性格的这些方面隐含着很多不为人所忍之处。话语过于尖酸刻薄,得理不饶人,不给人留脸面。上文提到的对袭人、小丫头的那些话就是如此。第三十一回中,晴雯弄坏了宝玉的扇子的一场哭闹后,本不好受的宝玉只得软语相慰,却受到晴雯的反语相讥:“可是说的,我一个蠢才连扇子还跌折了,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呢?倘或再砸了盘子,还更了不得呢。”第二十六回中,晴雯与碧痕发生口角。正没好气,便把气撒在迎面走过来的宝钗身上,话里带刺:“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随后林黛玉的到来,更是大动肝火,狂风暴雨般地发泄了一番。对红玉、麝月等人更是多有嘲讽。这样的人,怎能讨人喜欢?
再者,晴雯为人任性莽撞,做事不注意后果。受一干人挑唆的赵姨娘在怡红院作威虐待芳官,晴雯在拉架时着了一剂“药”,使得被赵姨娘欺负过的藕官、蕊官、葵官、豆官蜂拥而上,手撕头撞,弄得她狼狈不堪;接着晴雯暗使春燕叫来探春,探春的数落使得一向耀武扬威的赵姨娘大失体面。特别是搜检大观园,晴雯固然清白,但也不该阻拦“公务”,更不该当着凤姐的面,连王夫人一起“夹枪带棒”地数落。她这一“夹枪带棒”地数落主子,被王善保家的借机加以诬陷。王善保家的说她“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本来就对“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晴雯很反感,王善保家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结果晴雯被视为“妖精”架出了大观园。而因为晴雯在众人心目中的不良印象,在被撵出大观园时,周围的丫头们和老妈们没一人愿为她说情。
二、亦主亦奴的生活方式是引发晴雯悲剧命运的客观因素
两千年来的封建专制孕育出来的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文化的最本质内核,是中国两千年来“永恒的法则”。它既辐射在中国的现实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家庭团体中,又反映在中国人的内心世界里,培育了中国人的特有性格———既受人统治,又想统治人。“亦主亦奴是中国古代最具普遍意义的社会人格”。走进大观园,几乎所有奴婢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这种特质。麝月虽然“笨笨的”,但认为,对小丫鬟是“打得骂得”的,因为“这个地方岂有你叫喊讲礼的”?这一点在晴雯身上是非常明显的。晴雯是赖家买来的丫头,对于贾家来说,是“奴才的奴才”。由于身美心慧,得到贾母的肯定:“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晴雯与宝玉相处多年,由于宝玉对侍女的呵护,特别是对她性格的日益喜欢,她“性子越发惯娇了”,作为奴婢的自卑地位被忘记了,自己倒成了“副小姐”了。有一天,半夜时分,“宝玉说要吃茶,麝月忙起来伏侍宝玉吃了,这是晴雯笑道:‘好妹子,也赏我一口儿。’麝月听说,只得也伏侍他漱了口,倒了半碗茶与他吃过。”晴雯特殊的位置,使得她成为封建等级制度的维护者和受害者。为了显示自己比别的丫鬟高贵,就必然会维护等级制度,但是,自己分明是在等级制度下受着主子的管束。所以,在她身上有着惧上和凌下的两面特性。一方面,对于比自己地位更低的人,施以必要之手段,以显示自己的威风。第五十二回中晴雯对偷了平儿镯子的丫头坠儿的惩罚,就是上层丫鬟凌辱下层丫鬟的表现;春燕的娘因犯事被赶而苦苦哀求,晴雯喝道:“理他呢,打发去了是正经”。完全是一副主子的口气。一方面,晴雯在主子面前却又不得不低头。第三十七回中晴雯刚说了:“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王夫人来到她面前时,又“忙跪下”回话。这是惧上的见证。主人没在的时候,晴雯俨然成了副主人,其实仍是奴仆;主子在的时候,晴雯是奴仆,但在别的奴仆面前亦可成副主子。当初,贾母把晴雯放在宝玉身边,是想培养成宝玉侍妾的,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晴雯在王夫人眼中不符合作宝玉侍妾的条件。王夫人对晴雯和袭人进行过评价,谈到了对心目中理想媳妇的要求:“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可见,“沉重知大礼”是传统女性的道德行为的标准,当然也是王夫人的要求。晴雯既不符合王夫人的要求,为人大大咧咧,而且“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她担心自己唯一的儿子被“浪样儿”的晴雯勾引坏了,只能给晴雯带上一顶“妖精”的帽子,赶走了事。就这样,“亦主亦奴”的晴雯就因为“上不容于主,下不容于奴”而消失。
综上所述,从晴雯身上,我们至少可以总结出两点来。一是性格决定命运。晴雯的心本是好的,因为没有注意做事的方式方法,最后成为众矢之的,在重病和屈辱中离开了荣国府,离开了人世间。正如清代评论者涂瀛所说:晴雯“有过人之节而不能自藏,此自祸之媒也。晴雯人品心术,都无可议,惟性情急,语言犀利,为稍薄耳。”这个评价是切合实际的。二是晴雯固然死于其性格,但更主要的是死于封建等级制度,因为她的所作所为是试图冲破封建的奴婢制度与等级关系。所以说,她的悲剧并非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中国社会所有妇女的悲剧。
参考文献
[1]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
[2]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3](清)涂瀛.红楼梦问答[M]椅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
[4]刘泽华.中国的王权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者,2000.
[5]鲁迅.鲁迅全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作者简介:
文迪义(1968-),男,湖南洞口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文学硕士,研究方向:古代文学、地方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