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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4-3520(2015)-11-00-02
白先勇先生的作品大多华丽而悲伤,这与其贵族出身和流离际遇有着莫大的关联。《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是白先生创作于1968年的一部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也是当代文学的经典作品,曾多次被改编成同名话剧、电影、电视剧,且屡获好评。小说主要描述的是三十至五十年代中国风月场纸醉金迷的生活,通过对小说主人,一位风华绝代的舞女大班最后一次出台的心理描写和围绕其所展开的故事叙述,表现了那个时代的风尘女子面对爱情和命运的无奈。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这部短篇小说,带你走进华丽而悲伤的《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首先,想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一部文学作品,时代背景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小说主人公金大班原是上海“百乐门”的领班,“百乐门”是上海著名的综合性娱乐场所,是旧上海“十里洋场”的标志,深受社会名流的青睐。虽然金大班后来辗转到了台北西门町的“夜巴黎”当起了台柱,可她的言谈举止无不流露出对百乐门的无限怀念,又或是对自己红极一时的过去的留恋。小说开头,金大班数落童经理道“我金兆丽在上海百乐门下海的时候,只怕你童某人连舞厅门槛都没跨过呢。”在后来的心理描写中,作者又写道:“说起来不好听,百乐门那间厕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童得怀那副嘴脸在百乐门掏粪坑未必有他的份”。从上海“百乐门”到台北“夜巴黎”,金大班在风月场上打滚了二十年,在胭脂红粉中一路过关斩将,阅尽爱恨情仇。正是這样的时代背景与个人经历造就了她传奇的一生。
其次,细腻传神的人物刻画是作品的一大亮点。白先勇先生用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触,为读者由浅入深地描绘金大班的人物形象,如抽丝剥茧一般,呈现给读者一个性格鲜明、血肉丰满、善恶交错、华丽而悲伤的金大班。文章关于金大班的外貌与心理描写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主人公的人物性格。例如在第一段,作者写道“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纱金丝相间的紧身旗袍,一个大道士髻梳得乌光水滑地高耸在头顶上;耳坠、项链、手串、发针,金碧辉煌地挂满了一身,她脸上早已酒意盎然,连眼皮盖都翻了红。” 之后又写道“···透过金大班凑近了那面大化妆镜,把嘴巴使劲一咧,她那张涂得浓脂艳粉的脸蛋儿,眼角子上出现了几把鱼尾纹来···”作者之所以对主人公的形象样貌描写得如此细致,是为了体现金大班已青春不再,岁月早已在她的脸上刻下痕迹。可尽管如此也抵挡不住她风韵犹存的魅力,这种魅力是她金大班独有的,是其他舞女无法企及的。有关金大班的心理描写在小说中出现次数非常频繁,可以说贯穿全文。从表面看来,金兆丽是个放荡粗鲁而极富媚惑力的老辣舞娘。在她红得发紫的时候,“不晓得害了多少人,为着她玉观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管是破口大骂童得怀,或是教训小舞女朱凤,还是闷坐着想自己的心事,金大班满脑满肚全是脏话,比如小说中多次出现的“娘个东采”!这样表面粗鄙的金大班被白先勇写得淋漓尽致,毫无遮掩,同时真切细腻地描绘出她的千种风情万种姿态。不仅如此,白先勇还不动声色地带出金兆丽灵魂里的丑态:一方面,她被男人玩弄着,另一方面男人也是她的玩物。她迷醉于这样的生涯,自傲于百乐门大红大紫的声势,看不起“夜巴黎”,看不起同业的女人。她深知当头牌舞女的种种要领,并且为之得意洋洋,其遭际磨砺了她,使她成为了一个心黑手辣、“头一等难缠的刁妇”。然而,这并不是金大班的全部。朱凤对腹中胎儿的卫护令她想起曾经的一切,遥遥过去如昨日。从她随手扔给朱凤一只“一克拉半的火油钻戒”,让她去另谋生路这个细节,一方面显示金兆丽人情未泯,另一方面确切地表现了她对另一种生活尚存的一点希望和怀念。她将这些寄托在朱凤和那未诞生的孩子身上。在舞场周旋了二十年的金兆丽,目光里已经失去了最后一丝真诚,但是,她还是没有如一些同行那样“饿嫁”,或如吴喜奎立地成佛。她继续厮混着厮混着,因为她还是执著于寻得“一个对她真心真意的人”。为了那似乎遥不可及的真情,她“多走了二十年的远路”。然而,事实的残酷令她彻底失去热望,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打动她的心了,包括对她痴心一片的秦雄。她没有功夫谈恋爱,“连真正的男人都可以不要了”。秦雄的爱,给她带来的只是惆怅与感慨,她再也没有勇气迎合与付出了。与秦雄拥有过的温存缠绵,轻易且无奈地输给陈发荣的家财。整篇小说以调侃幽默的语气,让读者感觉到金大班饱满的人物性格。她泼辣、风趣、富有魅力,作为一个半辈子在拜金的风月场中打滚的人,她身上又同时沾染了属于这个环境的粗俗气味,然而在她心灵的某个角落,却闪现着尚未泯灭的人性和真情,怀揣着对另一种生活的美好期冀。正是这样丰富的人物性格使得金大班的形象愈发丰盈立体,耐人寻味。
不同叙述方法的交错运用亦是本文的重要特色。文章根据故事情节,不断往来于过去与现实之间。作者驾轻就熟地运用顺叙、倒叙、插叙等多种方法,将“最后一夜”这个时间点与金大班二十年风尘生涯的时间段完美结合。在这“最后一夜”,金兆丽的一只脚已经踏出舞厅,她无需再顾忌童经理的脸色和陪侍客人;而她的另一只脚却仍踩着舞曲的节拍,她还是“玉观音”、“金大班”。也只有这最后一夜,才浓缩了金兆丽这二十年来的曲折和动荡,浓缩了她前半生全部的回忆和感慨。金大班作为舞女的最后一夜,又是她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一个“从良”的新开端,虽然她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在这最后一夜里,她眼观朱凤的遭遇,不禁回想起了自己命运多舛的一生。小说中倒叙占了很大的比重,全文充斥着大段大段的追述。比如她和单纯的富家子弟盛月如刚刚萌芽就被扼杀的爱情以及她所遭遇的种种痛苦:白先勇运用优美的文字描写金兆丽与月如的初夜,让我们明白,月如给予金兆丽的不仅是两情相悦。他的一切,唤醒了她的尊严,他是那么尊重他,如爱一个完整美满的女人那般爱她。与前后粗俗的言词相比,这曾经一瞬的优美是一种与环境不协调的美,却越发动人心弦。遗憾的是这一把爱情之火毕竟灼伤了金兆丽,使她无法忘却。她爱上了他,尽管拼尽全力却最终失去了他,也同时失去了他们的爱情结晶---那个已经成型的男胎。由此,她看透“卖腰的”永远与爱无缘的残酷事实,经历了一生中最沉重的打击。接下来的二十年,金兆丽陷入了堕落的泥沼。就这样,上海舞厅的“玉观音”渐渐成了台北的“金大班”,一个处世圆滑的舞厅大班,一个不能再等着恋爱的四十岁的女人。她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单纯的爱情在门不当不户对的家庭等级面前粉身碎骨,而她的高傲和自尊心又不容许自己像其他姐妹们一样傍上个“爷爷”年纪的大款。文中写道她回忆起任黛黛时是咬牙切齿,当初在上海百乐门时,丁香美人任黛黛下嫁棉纱大王“潘老头儿”潘金荣的时候,她还刻薄过人家:“我才没有你们那么饿嫁,个个去捧棺材饭。”可是她终究抵不住岁月的摧残,最终还是选择一个六十多岁还算老实的华侨,准备展开“新生活”。然而,嫁人就真的能够告别过往、改变命运?嫁给新加坡老华侨之后,昔日的舞女金大班就真的能像良家妇女一样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新生活?我看顶多也不过有张长期饭票罢了。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白先勇先生以其神来之笔,写出了主人公金大班的堕落以及滚滚红尘中的真情与抗争。小说通过描写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回望的是她的一生,看透的是那个时代所有风尘女子的命运遭际。文章“看似漫不经心娓娓道来的文字,却总是藏着最真的情,最深的痛”,尽显华丽与悲伤。
白先勇先生的作品大多华丽而悲伤,这与其贵族出身和流离际遇有着莫大的关联。《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是白先生创作于1968年的一部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也是当代文学的经典作品,曾多次被改编成同名话剧、电影、电视剧,且屡获好评。小说主要描述的是三十至五十年代中国风月场纸醉金迷的生活,通过对小说主人,一位风华绝代的舞女大班最后一次出台的心理描写和围绕其所展开的故事叙述,表现了那个时代的风尘女子面对爱情和命运的无奈。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这部短篇小说,带你走进华丽而悲伤的《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首先,想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一部文学作品,时代背景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小说主人公金大班原是上海“百乐门”的领班,“百乐门”是上海著名的综合性娱乐场所,是旧上海“十里洋场”的标志,深受社会名流的青睐。虽然金大班后来辗转到了台北西门町的“夜巴黎”当起了台柱,可她的言谈举止无不流露出对百乐门的无限怀念,又或是对自己红极一时的过去的留恋。小说开头,金大班数落童经理道“我金兆丽在上海百乐门下海的时候,只怕你童某人连舞厅门槛都没跨过呢。”在后来的心理描写中,作者又写道:“说起来不好听,百乐门那间厕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童得怀那副嘴脸在百乐门掏粪坑未必有他的份”。从上海“百乐门”到台北“夜巴黎”,金大班在风月场上打滚了二十年,在胭脂红粉中一路过关斩将,阅尽爱恨情仇。正是這样的时代背景与个人经历造就了她传奇的一生。
其次,细腻传神的人物刻画是作品的一大亮点。白先勇先生用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触,为读者由浅入深地描绘金大班的人物形象,如抽丝剥茧一般,呈现给读者一个性格鲜明、血肉丰满、善恶交错、华丽而悲伤的金大班。文章关于金大班的外貌与心理描写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主人公的人物性格。例如在第一段,作者写道“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纱金丝相间的紧身旗袍,一个大道士髻梳得乌光水滑地高耸在头顶上;耳坠、项链、手串、发针,金碧辉煌地挂满了一身,她脸上早已酒意盎然,连眼皮盖都翻了红。” 之后又写道“···透过金大班凑近了那面大化妆镜,把嘴巴使劲一咧,她那张涂得浓脂艳粉的脸蛋儿,眼角子上出现了几把鱼尾纹来···”作者之所以对主人公的形象样貌描写得如此细致,是为了体现金大班已青春不再,岁月早已在她的脸上刻下痕迹。可尽管如此也抵挡不住她风韵犹存的魅力,这种魅力是她金大班独有的,是其他舞女无法企及的。有关金大班的心理描写在小说中出现次数非常频繁,可以说贯穿全文。从表面看来,金兆丽是个放荡粗鲁而极富媚惑力的老辣舞娘。在她红得发紫的时候,“不晓得害了多少人,为着她玉观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管是破口大骂童得怀,或是教训小舞女朱凤,还是闷坐着想自己的心事,金大班满脑满肚全是脏话,比如小说中多次出现的“娘个东采”!这样表面粗鄙的金大班被白先勇写得淋漓尽致,毫无遮掩,同时真切细腻地描绘出她的千种风情万种姿态。不仅如此,白先勇还不动声色地带出金兆丽灵魂里的丑态:一方面,她被男人玩弄着,另一方面男人也是她的玩物。她迷醉于这样的生涯,自傲于百乐门大红大紫的声势,看不起“夜巴黎”,看不起同业的女人。她深知当头牌舞女的种种要领,并且为之得意洋洋,其遭际磨砺了她,使她成为了一个心黑手辣、“头一等难缠的刁妇”。然而,这并不是金大班的全部。朱凤对腹中胎儿的卫护令她想起曾经的一切,遥遥过去如昨日。从她随手扔给朱凤一只“一克拉半的火油钻戒”,让她去另谋生路这个细节,一方面显示金兆丽人情未泯,另一方面确切地表现了她对另一种生活尚存的一点希望和怀念。她将这些寄托在朱凤和那未诞生的孩子身上。在舞场周旋了二十年的金兆丽,目光里已经失去了最后一丝真诚,但是,她还是没有如一些同行那样“饿嫁”,或如吴喜奎立地成佛。她继续厮混着厮混着,因为她还是执著于寻得“一个对她真心真意的人”。为了那似乎遥不可及的真情,她“多走了二十年的远路”。然而,事实的残酷令她彻底失去热望,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打动她的心了,包括对她痴心一片的秦雄。她没有功夫谈恋爱,“连真正的男人都可以不要了”。秦雄的爱,给她带来的只是惆怅与感慨,她再也没有勇气迎合与付出了。与秦雄拥有过的温存缠绵,轻易且无奈地输给陈发荣的家财。整篇小说以调侃幽默的语气,让读者感觉到金大班饱满的人物性格。她泼辣、风趣、富有魅力,作为一个半辈子在拜金的风月场中打滚的人,她身上又同时沾染了属于这个环境的粗俗气味,然而在她心灵的某个角落,却闪现着尚未泯灭的人性和真情,怀揣着对另一种生活的美好期冀。正是这样丰富的人物性格使得金大班的形象愈发丰盈立体,耐人寻味。
不同叙述方法的交错运用亦是本文的重要特色。文章根据故事情节,不断往来于过去与现实之间。作者驾轻就熟地运用顺叙、倒叙、插叙等多种方法,将“最后一夜”这个时间点与金大班二十年风尘生涯的时间段完美结合。在这“最后一夜”,金兆丽的一只脚已经踏出舞厅,她无需再顾忌童经理的脸色和陪侍客人;而她的另一只脚却仍踩着舞曲的节拍,她还是“玉观音”、“金大班”。也只有这最后一夜,才浓缩了金兆丽这二十年来的曲折和动荡,浓缩了她前半生全部的回忆和感慨。金大班作为舞女的最后一夜,又是她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一个“从良”的新开端,虽然她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在这最后一夜里,她眼观朱凤的遭遇,不禁回想起了自己命运多舛的一生。小说中倒叙占了很大的比重,全文充斥着大段大段的追述。比如她和单纯的富家子弟盛月如刚刚萌芽就被扼杀的爱情以及她所遭遇的种种痛苦:白先勇运用优美的文字描写金兆丽与月如的初夜,让我们明白,月如给予金兆丽的不仅是两情相悦。他的一切,唤醒了她的尊严,他是那么尊重他,如爱一个完整美满的女人那般爱她。与前后粗俗的言词相比,这曾经一瞬的优美是一种与环境不协调的美,却越发动人心弦。遗憾的是这一把爱情之火毕竟灼伤了金兆丽,使她无法忘却。她爱上了他,尽管拼尽全力却最终失去了他,也同时失去了他们的爱情结晶---那个已经成型的男胎。由此,她看透“卖腰的”永远与爱无缘的残酷事实,经历了一生中最沉重的打击。接下来的二十年,金兆丽陷入了堕落的泥沼。就这样,上海舞厅的“玉观音”渐渐成了台北的“金大班”,一个处世圆滑的舞厅大班,一个不能再等着恋爱的四十岁的女人。她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单纯的爱情在门不当不户对的家庭等级面前粉身碎骨,而她的高傲和自尊心又不容许自己像其他姐妹们一样傍上个“爷爷”年纪的大款。文中写道她回忆起任黛黛时是咬牙切齿,当初在上海百乐门时,丁香美人任黛黛下嫁棉纱大王“潘老头儿”潘金荣的时候,她还刻薄过人家:“我才没有你们那么饿嫁,个个去捧棺材饭。”可是她终究抵不住岁月的摧残,最终还是选择一个六十多岁还算老实的华侨,准备展开“新生活”。然而,嫁人就真的能够告别过往、改变命运?嫁给新加坡老华侨之后,昔日的舞女金大班就真的能像良家妇女一样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新生活?我看顶多也不过有张长期饭票罢了。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白先勇先生以其神来之笔,写出了主人公金大班的堕落以及滚滚红尘中的真情与抗争。小说通过描写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回望的是她的一生,看透的是那个时代所有风尘女子的命运遭际。文章“看似漫不经心娓娓道来的文字,却总是藏着最真的情,最深的痛”,尽显华丽与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