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之我见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uzi89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如果说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监督者,那么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就是法律监督者的监督者。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造就坚定信念、秉公执法、廉洁从检的检察队伍,正确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压反腐,高位整风肃纪,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从事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那么,如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密切合检察工作实际,做好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认识,以求抛砖引玉。
  一、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人民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较之其他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必须予以加强。
  1、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检察院被群众誉为最讲理、最公平的地方。人民检察官如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玷污人民检察院形象的大是大非问题。要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会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就会使个别检察干警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导致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难以实现。
  2、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人民检察院人才建设的出路在于职业化,就是让检察官人人成为检察职业道德和执法理念的践行者,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职业知识、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三者兼备的司法专业人才。纪检监察可以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帮助检察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廉洁从检的防线,从行为上守住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以制度强化管理的需要。制度是检察院各项管理活动的硬性规定。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基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当中,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制度规定。大到适用法律,小到一言一行,都要靠制度去规范、约束、运行。从组织检察官开展活动看,无论思想政治教育,还是职业道德教育,总是以制度的实施为落脚点,成果靠制度来巩固,创新靠制度来体现。基层检察院的制度建设,是文明进步程度和管理水平的反映,但是制度建设并不仅仅是制度设计和制定,重要的价值在于执行。有了好的制度,落实不了就形同虚设,设计和制定的再好也会前功尽弃。纪检监察工作是制度的“忠实卫士”,对不按制度办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真正使制度发挥作用,形成由制度制约权力的工作局面。
  二、不断加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力度
  做好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行为,可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规范约束、强化内外监督等措施和手段来完成。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纪的情况敢于揭短亮丑,坚决严查重处,以警示干警、纯洁队伍。促进检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1、加强对业务部门的纪律监督。各业务部门和检察官在工作中的行为受监督的多,而受到严格纪律制约的少,致使少数检察官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徇私枉法,损害形象,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检察干警在从事执法活动中,是否严格依法,秉公执法;是否廉洁自律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卖法;是否有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检察纪律为依据,教育全体干警,处分个别干警,促进办案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检察院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树立人民检察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2、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决彻底地清除检察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按照有关纪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坚决支持保护执法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干警要予以保护,对那些诬告检察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3、加大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内部监督力度。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检察人员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是确保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从近几年检察机关的一些干警犯罪案件来看,有以下特点,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究其原因,是在监督管理中存在着问题,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监督乏力甚至存在盲区。这些问题不容忽视,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就会出现问题。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确保检令畅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把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全过程。二是要加强对重点执法办案环节和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大多发生在执法办案环节中。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是人民赋予的,是宪法赋予的。如果这个权力被滥用,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法律尊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一定要严格落实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对职务犯罪案件撤销、不起诉报上级检察院批准和立案、逮捕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继续坚持“一案三卡”制度。适时组织专项检查,进行案件回访,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协调一致
  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基本工作,也是检察院各项工作的重心。做好检察工作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检察工作的同时,忽视了纪律教育,检察工作就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对执法活动加以保障,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正确处理教育查处与爱护干部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要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教育查处,教育查处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一些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自己人在整自己人”,有意与自己过不去。这种错误的认识,给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了障碍,因此,要经常性的开展教育,努力使干警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处理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单位不出问题,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3、正确处理与院内其他部门的关系。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院其他部门的教育工作广泛交叉和重叠,有着十分密切的协作关系。对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检察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干警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其他业务部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主线,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检察干警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围绕大局,围绕检察工作的特点来开展,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要破解这一课题,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改进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努力拓展新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将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江西 萍乡 337016)
其他文献
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有效举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导致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比较突出,严
期刊
基层检察法警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检察人员办案安全和服务检察工作的第一线,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地位和作用重要。近几年,按照高检院规范化建设要求,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和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目前基层检察法警队伍和工作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改进。  一、法警队伍和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  1、建立健全法警工作机构,配强配齐法警领导和警员,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
期刊
摘 要:随着城市开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征地拆迁成为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的必经之途。2011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废除,解决了政府和人民法院在强制拆迁中的角色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政府在强制拆迁中依法行政,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设置了司法保障,但该条例实际上仍存在着缺陷,需要完善。  关键词:强制拆迁;利益分配;依法行政  一、我国强制
期刊
一、关于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  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应当充分吸收单纯民事赔偿中衡平原则的合理内容,在确定侵权赔偿范围时,必须充分考虑被告人赔偿能力,以已经查明的被告人现有的财产份额为限,并以此作为判决依据之一,恰当下判。如果被告人有全部赔偿能力,就判全部赔偿,如果仅有部分赔偿能力,就判处部分赔偿,如果确无赔偿能力,则判不予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在解
期刊
摘 要:中国梦是一种法治理想,也是民主精神的体现。中国梦与自由、公平、平等、民主、权利等价值密切相关,它们借助法律的相对稳定性保持中国梦的价值追求的恒久性。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途径,建设法治中国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人的权利,要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  关键词:中国梦;法治梦;法治;依法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国梦,在第十二届
期刊
摘 要: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增设了金融诈骗罪的罪名。1997年国家修订刑法典吸收了《决定》的基本内容,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将金融诈骗罪区别于其他的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独立作为一类犯罪,规定为刑法第三章第五节,从而使金融诈骗罪不但与传统的诈骗罪相分离,而且也与破坏金融秩序罪相分离,形成了独立的体系,突出了对这类犯罪规制的力度,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
期刊
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是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中之重。近日,笔者对芗城区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其成效,探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完善人民陪审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现状考察情况  从2009年元月至2012年12月,芗城区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芗城区法院审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177件,其中参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108件,形成独特的“素质高、陪审多、机
期刊
摘 要:长期以来,侦查机关的非法取证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大顽疾。修改后的刑诉法完善了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定检察机关是监督、调查非法取证行为的法定主体。但检察机关在监督非法取证行为仍面临诸多困难,应完善对侦查机关非法取证行为的监督机制,从而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对于检察监督工作的新要求。  关键词:非法取证行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督机制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指具有侦查权
期刊
摘 要:如何运用现代科技来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契合,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远程视频提审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司法文明的不断进步应运而生,在实现提审的目标价值,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推进司法文明诸多方面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它所形成的录音录像资料具备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特征,具有较强的证据力,但仍需要从立法、司法、制度等方面加以严格规制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远程视频提审
期刊
【基本案情】  2012年11月10日12时许,陈某在中原农村银行为单位购买转帐支票时,将被害人李某放在该行3号窗口平台的一张商业银行小写金额为60000元的现金支票(帐号:8020120011029181)盗走,随即让其单位司机王某到中原商业银行和平路支行兑现,并许诺给王某5000元。王某在兑现过程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报警后,经王某指认,民警在银行门口附近将陈某抓获。  【分歧意见】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