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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的吕小姐向本刊记者反映:消费者刘先生于2008年5月30日在她所在的公司购买了一台摩托罗拉V8手机。6月3日,因手机出现故障,刘先生到摩托罗拉厂家指定售后服务站进行检测。检测的结果是:机器存在故障可以更换或者退货,并附有质量检测单和写有“该维修站欠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摩托罗拉V8机子”字样的欠条。刘先生把质量检测单和欠条拿回后,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按手机三包法的规定和手机质量检测单的内容,为消费者换了新机,并等着服务站把问题机子送回厂家换新机后重新销售。没想到的是当售后服务站把问题手机送到厂家后,厂家又说该机不具备退机条件不能换新机器,将其退回。为此,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和摩托罗拉公司多次沟通,但对方一直没有给予解决。
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认为:一般情况下三包法涉及到的三方是生产者、修理者和销售者。手机出现问题是由生产者指定的修理者进行检测和维修的;销售者会根据维修者提供的手续(工单等)为用户进行换机、退机等。如果机子真像摩托罗拉所说的没有问题,那维修站为什么还开具检测单让消费者回来退换呢?因此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要求摩托罗拉厂家退换问题手机,并就此问题做一个合理解释。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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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手机屡遭消费者投诉
1.2008年9月4日,消费者王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我于今年8月17日在苏宁电器买了一部MOTO W208手机,在我第一次充完电使用的时候出现了自动关机的情况,当时我没太在意,以为是自己可能不小心碰了什么键,导致了关机。而第二次充电后,使用时又出现了自动关机,而且接连出现了两次,一次是同事问我你手机怎么关机了,我纳闷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手机一看,果然关机了。另一次是我正在发短信,突然一下子屏幕就黑了,什么也没有了,我胡乱的按了几下按键,5、6秒钟后手机屏幕重新亮起,显示着开机时才有的信号搜索中。这时我感觉手机应该是有些问题,待机时间也是实在太短,我买了刚三天就充了两次电了,……于是我在第四天中午找到客服中心指定的检测点进行检测,告诉他们这部手机的问题,半个小时之后,检测报告显示手机和电池没有任何问题,他们对我所指出的那些问题解释为电池充电次数不够,而且说至少需要充三次以上,电池才能达到最佳性能,然后待机时间就会延长,自动关机的状况就不会再出现。我用手机这么多年,用了也不下四五部了,可遇到这种问题还是头一回。……两天充一次,没有变化,自动关机,没有改变。充完第四次后我找到苏宁,他们要我出检测报告,我到检测中心依然查不出丝毫问题,他们告诉我去找MOTO在公主坟的服务中心,到了服务中心,他们像例行公事似的告诉我先检测,当然检测结果也不出所料,没有任何问题,他们对自动关机的解释是手机没有问题,所以无法说明,而关于电池待机过短,他们说两天很正常,……可MOTO W208的包装和广告打出的都是超长待机时间,最低也是127小时啊。”
2.2008年9月1日,消费者唐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我于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在深圳国美南新店购买一台摩托罗拉A1200E型号手机,此手机的不良原因是:中间的那个导航按键按下去后不能复位(在包换时间内),(勉强可以使用)但严重影响手机操作性能和外观,由于购机时没有发现手机缺陷,于2008年8月30拿到购机商家,说需要检测,本人觉得时间太长影响工作,后来国美(购机商家)告诉叫我去摩托的检测中心,本人亲自找到摩托授权的检测中心,可服务员说他们那里只检测性能不检测外观,说这是外观问题不予检测,不出具检测报告。”
3.2008年8月27日,江西维权网(来源:都市消费报)报道:“据李先生介绍,他于去年8月份在南昌市八一广场南路上的某家电卖场,花3800元购买了一款摩托罗拉Z6手机。在买来手机才1个多月的时间,李先生就发现手机的导航键松动了,到最后甚至脱落了下来。随后,李先生找到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上的摩托罗拉南昌售后维修点要求修理,维修人员当时表示要把手机返往总部进行维修。20天之后,李先生收到了修好的手机。可是好景不长,手机的毛病越来越多,一下子是突然死机,一下子又黑屏。就这样屡修屡坏,前后加起来总共修了5、6次。”
4.2007年10月24日,中国消费维权网(来源:南方都市报)报道:“前日中午,正在办公室画图纸的况先生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烧焦味从右裤袋里扩散开来,他掏出口袋一看,爆炸的是他的摩托罗拉手机,熔化的部件烫伤了右腿皮肤。办公室的四位同事都见证了这一过程。昨日中午在海上世界附近的地铁2号线工地办公楼里,记者见到了被炸坏的手机,手机与电池接触的部位火烧过一样的乌黑,原先平整的电池表面吹了气一样地鼓起来,中间部位的厚度由原先的两三毫米变成了约一厘米,而手机放电池的凹槽陷了下去,电池盖边缘也熔化了。……况先生伸手进右裤袋,发现里面那层已经破了。同时感到右腿痛,手机电池和一些熔化的部件从裤腿滑落,烫伤了他的腿。……况先生说,这个摩托罗拉手机他用了已有两年,手机是在正规店里买的,电池也是原装。”
5.2007年7月19日,中国消费维权网(来源:江苏商报)报道:“徐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她花了2000多元在一家大型家电卖场购买了一款带手写功能的摩托罗拉手机。今年7月初,这台摩托罗拉手机的显示屏不显示了,给徐女士带来诸多不便。她说:‘短信发不起来了,有电话进来也不知道是谁打来的。’问题出现后,徐女士立刻找到位于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的摩托罗拉售后维修点。在摩托罗拉维修点的工作人员把手机拆开后,徐女士看到机子的主板上有锈点,有的地方甚至有霉点。这让徐女士觉得,自己是不是买了一台别人使用过的手机。摩托罗拉的工作人员在检测后,让徐女士付费换屏,这让她很不解。‘我的手机没摔过,也没在水里泡过,三包期内显示屏无缘无故就坏了,为什么要我付费维修。手机又没用多久,就得花八九百元的维修费换屏,我当然不能接受了。’”
据了解:摩托罗拉是世界财富百强企业之一,是全球通讯行业的领导者,为客户提供无缝移动通信产品和解决方案。拥有全球性的业务和影响力,2007年的销售额为366亿美元。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摩托罗拉将如何面对其销售商的投诉?本刊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认为:一般情况下三包法涉及到的三方是生产者、修理者和销售者。手机出现问题是由生产者指定的修理者进行检测和维修的;销售者会根据维修者提供的手续(工单等)为用户进行换机、退机等。如果机子真像摩托罗拉所说的没有问题,那维修站为什么还开具检测单让消费者回来退换呢?因此吉林省北斗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要求摩托罗拉厂家退换问题手机,并就此问题做一个合理解释。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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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手机屡遭消费者投诉
1.2008年9月4日,消费者王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我于今年8月17日在苏宁电器买了一部MOTO W208手机,在我第一次充完电使用的时候出现了自动关机的情况,当时我没太在意,以为是自己可能不小心碰了什么键,导致了关机。而第二次充电后,使用时又出现了自动关机,而且接连出现了两次,一次是同事问我你手机怎么关机了,我纳闷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手机一看,果然关机了。另一次是我正在发短信,突然一下子屏幕就黑了,什么也没有了,我胡乱的按了几下按键,5、6秒钟后手机屏幕重新亮起,显示着开机时才有的信号搜索中。这时我感觉手机应该是有些问题,待机时间也是实在太短,我买了刚三天就充了两次电了,……于是我在第四天中午找到客服中心指定的检测点进行检测,告诉他们这部手机的问题,半个小时之后,检测报告显示手机和电池没有任何问题,他们对我所指出的那些问题解释为电池充电次数不够,而且说至少需要充三次以上,电池才能达到最佳性能,然后待机时间就会延长,自动关机的状况就不会再出现。我用手机这么多年,用了也不下四五部了,可遇到这种问题还是头一回。……两天充一次,没有变化,自动关机,没有改变。充完第四次后我找到苏宁,他们要我出检测报告,我到检测中心依然查不出丝毫问题,他们告诉我去找MOTO在公主坟的服务中心,到了服务中心,他们像例行公事似的告诉我先检测,当然检测结果也不出所料,没有任何问题,他们对自动关机的解释是手机没有问题,所以无法说明,而关于电池待机过短,他们说两天很正常,……可MOTO W208的包装和广告打出的都是超长待机时间,最低也是127小时啊。”
2.2008年9月1日,消费者唐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我于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在深圳国美南新店购买一台摩托罗拉A1200E型号手机,此手机的不良原因是:中间的那个导航按键按下去后不能复位(在包换时间内),(勉强可以使用)但严重影响手机操作性能和外观,由于购机时没有发现手机缺陷,于2008年8月30拿到购机商家,说需要检测,本人觉得时间太长影响工作,后来国美(购机商家)告诉叫我去摩托的检测中心,本人亲自找到摩托授权的检测中心,可服务员说他们那里只检测性能不检测外观,说这是外观问题不予检测,不出具检测报告。”
3.2008年8月27日,江西维权网(来源:都市消费报)报道:“据李先生介绍,他于去年8月份在南昌市八一广场南路上的某家电卖场,花3800元购买了一款摩托罗拉Z6手机。在买来手机才1个多月的时间,李先生就发现手机的导航键松动了,到最后甚至脱落了下来。随后,李先生找到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上的摩托罗拉南昌售后维修点要求修理,维修人员当时表示要把手机返往总部进行维修。20天之后,李先生收到了修好的手机。可是好景不长,手机的毛病越来越多,一下子是突然死机,一下子又黑屏。就这样屡修屡坏,前后加起来总共修了5、6次。”
4.2007年10月24日,中国消费维权网(来源:南方都市报)报道:“前日中午,正在办公室画图纸的况先生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烧焦味从右裤袋里扩散开来,他掏出口袋一看,爆炸的是他的摩托罗拉手机,熔化的部件烫伤了右腿皮肤。办公室的四位同事都见证了这一过程。昨日中午在海上世界附近的地铁2号线工地办公楼里,记者见到了被炸坏的手机,手机与电池接触的部位火烧过一样的乌黑,原先平整的电池表面吹了气一样地鼓起来,中间部位的厚度由原先的两三毫米变成了约一厘米,而手机放电池的凹槽陷了下去,电池盖边缘也熔化了。……况先生伸手进右裤袋,发现里面那层已经破了。同时感到右腿痛,手机电池和一些熔化的部件从裤腿滑落,烫伤了他的腿。……况先生说,这个摩托罗拉手机他用了已有两年,手机是在正规店里买的,电池也是原装。”
5.2007年7月19日,中国消费维权网(来源:江苏商报)报道:“徐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她花了2000多元在一家大型家电卖场购买了一款带手写功能的摩托罗拉手机。今年7月初,这台摩托罗拉手机的显示屏不显示了,给徐女士带来诸多不便。她说:‘短信发不起来了,有电话进来也不知道是谁打来的。’问题出现后,徐女士立刻找到位于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的摩托罗拉售后维修点。在摩托罗拉维修点的工作人员把手机拆开后,徐女士看到机子的主板上有锈点,有的地方甚至有霉点。这让徐女士觉得,自己是不是买了一台别人使用过的手机。摩托罗拉的工作人员在检测后,让徐女士付费换屏,这让她很不解。‘我的手机没摔过,也没在水里泡过,三包期内显示屏无缘无故就坏了,为什么要我付费维修。手机又没用多久,就得花八九百元的维修费换屏,我当然不能接受了。’”
据了解:摩托罗拉是世界财富百强企业之一,是全球通讯行业的领导者,为客户提供无缝移动通信产品和解决方案。拥有全球性的业务和影响力,2007年的销售额为366亿美元。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摩托罗拉将如何面对其销售商的投诉?本刊记者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