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英隐喻互译诗学效果产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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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各布森1958年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主办的一个文体学研讨会上做了一个题为"语言学与诗学"的闭幕词,是一个当代诗学的宣言。[1]以雅各布森为首的形式主义学者认为文学研究的目标就是文学性。对于文学性不同学科和学者有不同说法,诸如前景化的、陌生化的、反常化的、反自动化的、变异的、修辞格的,等等。形式主义者发现,文学性是语言有规律的排列组合,这规律就是对语言常规(语法或合成原则)的故意违反,造成形式上的变异,从而形成陌生化和反常化的形式特征(defamiliarization),与"达达"艺术表现手法很相似。读者在解读这些新颖乃至费解的形式特征进而获得理解的过程就是诗学所追求的审美或诗学效果。[2]
  隐喻是一种反常化或者修辞的语言形式特征,隐喻语言的诗学效果在于它的形式,形式本体论认为形式本身就是一种意义。作为汉英语言中共有的修辞手段,隐喻不再仅仅是一种语言形式,而且是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基本模式,涵盖了社会生活、语言文化、宗教政治、科学经济等各个领域。
  西方当代美学家认为语言之美莫过于隐喻,而隐喻属于形式范畴。当代论者大都将隐喻语言的力量解释为它"用词经济"、"意向脱俗",而莫根森认为,"隐喻表述"这种思维方式是以"形式"作用于人的"领悟"、"了悟",而不是直接诉诸概念,从而产生隐喻语言美。
  传统的语言学认为隐喻是一种"以一个异质而同值的词语置换在常规词序中应该出现的词语"的修辞手段。[3]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是一种认知模式。它是认知主体从一个熟悉的认知域(source domain)到未知域(target domain)之间的影射(mapping),具有陌生性和反常性,因为它是通过含蓄、影射或婉转的表达方式达到形象比喻的言语行为。作为汉英语言中共有的修辞手段,隐喻不再仅仅是一种语言形式,而且是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基本模式。认知诗学认为,诗学效果的产生,就是看语言表达能否在读者的解读过程中唤起一系列的语境假定.
  "班门弄斧"成语中"班"、"斧"为喻体,其喻义分别为"行家""技艺"。通常出现以下三种英译:
  ①teach fish to swim
  ②teach old grandma to suck milk
  ③show off one's skill with the axe before Luban-the master carpenter
  译①和译②分别指"班"为"fish"或"old grandma",这种"意义对意义"的翻译意味着意义稳定性的追求,忽视了原文符号的历史性、互文性、多义性和多价性;但从形式主义角度看,如此则消解了原文的诗学效果;从结构主义的角度看,则是抹掉了原文形式中所蕴含的文化性和历史性,不利于唤起外国读者的一系列语境假定,从而无法品尝中国隐喻语言形象的独特之处。
  换形式主义来翻译这句,必要求读者尽可能的保留原文的形式特征,即选择译③,同时又要为这些形式特征设置必要的语境关联(axe与carpenter(鲁班)之间),以便激活读者的语境搜索导向,并且译③保留了文化和修辞的(反常的或陌生的)东西。
  根据形式本体论意义,形式本身就是一种意义。这种用在一定的形式结构中表示一定的意义和意向的形式具有一定的词汇意义。形式的词汇意义就是本体论意义,可以或明或显地表现在英语的某些形态结构中。形式的结构意义与词汇意义并存而以前者体现后者,因此有时也译不出来。形式的结构意义与词汇意义这两个范畴之间确实是意义交叠、"边界模糊",而后者又常常被前者掩盖,形式就这样常常"被委屈"。形式的审美意义与文化意义之间的边界也是模糊交叠的。优化的隐喻语言形式本身就是一种符号美,而不仅仅是"一个符号集"。
  要想保住"意译主义"所想保住的"意";又想保住后结构主义所看重的"形"(不是所有的形,而是具有文学性的"形"),还想保住后结构主义的历史性、互文性、多义性、多价性,等等,最佳的办法就是尽可能留住原文中反常的"形"。[4]用符号学的术语说,这个"形"就是"能指"。"能指到能指"的翻译意味着对能指的尊重,尽可能保持其所能指向的意义潜式,"修辞对修辞"是 "能指到能指"的延伸,它进一步缩小了诗学翻译的目标,将诗学翻译的目标锁定在各类修辞语言的表达之上。分析一下以下的例子,可见隐喻翻译中含有文化的形式翻译很重要。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叫夫婿觅封侯。((唐)王昌龄:《闺怨》)
  Sudden she sees the wayside willow trees
  In light hues clad:
  And her heart is sad-
  She bade her lord win glory of her sword.(John A.Turner译)
  从修辞的角度看,原文有两处反常化的形式特征(杨柳色和封侯)。
  从诗学的角度看,隐喻的喻体和喻义的诗学价值是不同的,相比而言,喻体含蓄、影射或婉转,未直接诉诸概念,喻义是直接诉诸概念。古代中国男女情色文化含蓄,情色語多为禁忌语(taboo),所以"杨柳色"常用来指"春色"或"春情",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十八相送的典故就是此种文化经典代表,并且其英译"Love in Willows"已经为西方人所接受。但原译没有设置语境关联把这个隐喻喻体现出来。
  另外,"悔叫夫婿觅封侯"这一句完全采用了转换形象的译法,没有保留原文的形式特征,东方的"willow"与西方的"Lord"毫无语境关联,读者无法在特定的语言境内根据特定的语言变异所提供的线索(明示),搜寻解读的依据(推理),因此无法弄明白隐喻表达方式的意义。认知诗学认为,隐喻的表达方式会调动读者大脑认知机构对该语的语境范围进行关联性搜索,对其理据或原因进行推理,以寻求解读的语境假定。
  改译:Sudden she sees the wayside willow trees
  In light hues clad
  And her heart is sad-
  She bade her lover go for the glory of black gauze cap.
  翻译时往往需要为具有文学性的能指专门建构能让其发挥能指潜式的语境参数。(willows的喻义love和lover的同根词运用就是一种有诗学意图的微观语境建构,为的是让具有文学性的形式处于前景化的地位,以引发读者的解读兴趣。译者通过复制或创造性地使用隐喻的修辞手段(willow和black gauze cap(乌纱帽))给观众造成审美愉悦,实现诗学效果,同时保留了文化和修辞的东西。
  无论其是语音的、语形的、语法的、语义的、语用的、文体的等等,只要是反常的或修辞的,必是文学翻译中格外留意的。
  不难发现,实现诗学效果,首先要讲求炼字。选词时应力求音意俱美,达意传神。用语言创造一种意境,气氛,浓缩源语观众的感受,并将之传导于目的语观众。改译能够充分发挥汉语文学的优势,选词精当,意境深远,保留了汉语文学以物明志、借景抒情的修辞手法。
  炼字还讲求音美。改译通过节奏、音调、韵律,使译文读起来琅琅上口,优美动听,既传达了情感意义,又增强了诗学效果。汉语是声调语,以音调的高低、轻重、长短、快慢构成抑扬顿挫、高昂洪亮的音乐美,准确地表达丰富细腻的感情。王昌龄的这首七言绝句充分体现了汉语的音韵美。英语作为语调语言,则以其不同的语调,重音、轻音,次重音的排列构成其连绵不断、行云流水般的旋律美。改译中介词、代词、连词、冠词与实意词交错排列,起伏连绵,都成功地体现了英语的旋律美。头韵(Sudden\she\see及go\glory\gauze)和押韵(sees\trees 及clad\sad)也是英译文中常用以达到音美的方法。
  什克罗夫斯基说:艺术的目的是传递事物被感知,而不是被感知晓时的感觉。艺术的技巧就是要使事物"陌生化",使形式变得难解,加大感知的难度和长度,因为感知的过程就是审美目的的本身,必须要予以延长。艺术是对事物的艺术性进行体验的一种方式,而这一事物本身并不重要。[5]
  汉英隐喻互译中,尽可能的保留原文的形式特征,尤其是那些负载着文化、历史、修辞等的形式,才是文学翻译所应该尽力保留的东西。翻译对语言形式意义的整体把握也应该是这样。应该从文化交流功能这个基本点也是标高上看待形式问题,也确有必要在这个基本点和标高上提升对原语模仿的审美评价,注意吸收外域文化中的有效形式来丰富中国文化,同时通过翻译积极传播中国文化。
  
  参考文献:
  [1]Roman Jakobson. Wang Dongfeng translated. Closing Stateme-nts: "Linguistics and Poetics"[Z].1996,10.
  [2]王东风.形式的复活:从诗学的角度反思文学翻译[J].中国翻译,2010,(1):8.
  [3]耿占春.隐喻书摘[M].东方出版,1993,3.
  [4]王东风.形式的复活:从诗学的角度反思文学翻译[J].中国翻译,2010,(1):11.
  [5]Shklovsky Viktor.Wang Dongfeng translated The Theory of Prose[M].Dalkey Archive Pr 199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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