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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更积极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惠及全体人民。目前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是重农村经济建设和倾斜投入农村教育,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教育公平 农村教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首先就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作为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化的战略目标,没有教育作为支撑,根本不可想象。目前9亿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而实现农村小康的关键在于发展农村教育,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和重要影响。同时发展农村教育也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正如教育部部长周济所说,“这几年教育公平是我们的重点工作,最重要的是抓农村教育,抓农村教育本身就是抓公平。”[1]
一、中国教育正加速迈向公平
教育公平,事关民生,事关国运之昌盛,事关民族之未来。我们呼吁教育公平,因为它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历史不会忘记:新千年伊始,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大范围的教育普及变成现实——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随着西部地区攻坚战的完成,中国再次创造了“教育史上的伟大奇迹”——西部地区整体实现“两基”,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完成义务教育。
1.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里,胡总书记对过去5年的教育成就高度概况为两句话:“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将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从2006年3月起,国家率先在西部地区和中部部分试点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7年在全国农村推开,到2010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新增经费累计将达2182亿元,仅今年,各级财政就安排资金619亿元。同时在新实施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2],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2. 部分地区“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成就举世瞩目。在410个攻坚县中,368个实现了“两基”目标,其余42个达到了“普六”标准;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比2003年初的77%提高了21个百分点;各省初中毛入学率超过规划提出的90%;西部地区累计扫除文盲600多万人,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两基”攻坚实现了西部广大群众多年的夙愿,圆了西部几代人孜孜以求的梦想,实实在在地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些均可谓顺民心、得民意之举,使义务教育真正成为面向人人、面向大众的平民教育,这就从最大程度上和最大范围内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公平。
二、目前农村教育存在的缺陷
从宏观上看我国教育的发展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从微观上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村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教育资金供给短缺。首先,近年来,政府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进行了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等,这无疑增加了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县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了,对农村教育资金的支出也相应地减少了。据统计,有的县连公务员的工资都很难按时发放,更别说对农村教育正常投入了,造成教育经费严重短缺。有的县即使有支付能力,但因教育“见效慢”,而县领导的在位时间有限,为了“政绩工程”,不去投资于教育,而选择“见效快”的项目。其次,在中央和省级政府给农村教育拨款过程中,资金可能被层层扣留,最后真正用于农村教育的资金将是很少的一部分。
2.“两基”的普及还只是初步的、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其中还存在“水分”。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显示在位期间的业绩或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任务,不惜在教育普及率的统计上“做手脚”,弄虚作假。即使以官方公布的“2005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初中的毛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9%和95%”[3]来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没有覆盖的1%和5%在数量上也是可观的,这部分人群当然绝大多数在农村。
3.优秀教师人数供给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工作生活条件都存在明显差距,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很少,在农村任教的一些优秀教师也急着“走出去”。乡镇教师向县城转移,县城教师向中心城市转移。即使留在农村的优秀教师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优秀”。
三、农村教育存在缺陷的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教育政策中逐渐形成了以城市社会和居民为出发点的“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即优先满足甚至只反映和体现城市人的利益。例如,在教育机会均等方面,城乡差别严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绝大多数人口没有学前教育机会;在升学率和升学的可能性方面,农村学生远远比不上城市学生;在教育资源分配上,政府教育经费也主要投资于城市教育部门;在教学设施和教学质量的比较上,城市中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师资素质较高,各种教育设施也比较完备。而一些农村中小学,不仅师资素质较低,而且几乎谈不上什么教育设施。这在很大程度上人为造成了城乡学生受教育机会、特别是竞争起点的不平等。
四、推进农村教育的路径
1.坚持教育经费及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共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不合理。因此,不仅新增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农村,存量也应做适当调整,尽可能向农村、向贫困地区倾斜。要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尽快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让每个农民子女都能上得起学。要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
2.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的重点在农村,而经费保障则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关键。教育部目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专门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 农村中小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教科书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按规定向学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情况要及时公示。伙食费只能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按成本收取, 学校办食堂, 禁以营利为目的,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方式变相收费。
3.吸引优秀教师,增加其人数供给
制定农村教师在工资待遇和福利方面的优惠政策,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合理收入,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以便留住农村优秀教师和吸引城市优秀教师来农村任教;建立农村教师进修制度,对农村教师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总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重视农村经济建设和倾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周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7年10月1日第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新华社2006年6月29日
[3]教育部部长周济2006年12月11日在武汉出席“第二届中部崛起人才论坛” 新华社武汉12月11日
[关键词]教育公平 农村教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首先就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作为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化的战略目标,没有教育作为支撑,根本不可想象。目前9亿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而实现农村小康的关键在于发展农村教育,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和重要影响。同时发展农村教育也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正如教育部部长周济所说,“这几年教育公平是我们的重点工作,最重要的是抓农村教育,抓农村教育本身就是抓公平。”[1]
一、中国教育正加速迈向公平
教育公平,事关民生,事关国运之昌盛,事关民族之未来。我们呼吁教育公平,因为它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历史不会忘记:新千年伊始,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大范围的教育普及变成现实——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随着西部地区攻坚战的完成,中国再次创造了“教育史上的伟大奇迹”——西部地区整体实现“两基”,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完成义务教育。
1.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里,胡总书记对过去5年的教育成就高度概况为两句话:“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将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从2006年3月起,国家率先在西部地区和中部部分试点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7年在全国农村推开,到2010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新增经费累计将达2182亿元,仅今年,各级财政就安排资金619亿元。同时在新实施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2],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2. 部分地区“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成就举世瞩目。在410个攻坚县中,368个实现了“两基”目标,其余42个达到了“普六”标准;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比2003年初的77%提高了21个百分点;各省初中毛入学率超过规划提出的90%;西部地区累计扫除文盲600多万人,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两基”攻坚实现了西部广大群众多年的夙愿,圆了西部几代人孜孜以求的梦想,实实在在地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些均可谓顺民心、得民意之举,使义务教育真正成为面向人人、面向大众的平民教育,这就从最大程度上和最大范围内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公平。
二、目前农村教育存在的缺陷
从宏观上看我国教育的发展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从微观上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村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教育资金供给短缺。首先,近年来,政府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进行了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等,这无疑增加了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县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了,对农村教育资金的支出也相应地减少了。据统计,有的县连公务员的工资都很难按时发放,更别说对农村教育正常投入了,造成教育经费严重短缺。有的县即使有支付能力,但因教育“见效慢”,而县领导的在位时间有限,为了“政绩工程”,不去投资于教育,而选择“见效快”的项目。其次,在中央和省级政府给农村教育拨款过程中,资金可能被层层扣留,最后真正用于农村教育的资金将是很少的一部分。
2.“两基”的普及还只是初步的、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其中还存在“水分”。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显示在位期间的业绩或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任务,不惜在教育普及率的统计上“做手脚”,弄虚作假。即使以官方公布的“2005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初中的毛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9%和95%”[3]来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没有覆盖的1%和5%在数量上也是可观的,这部分人群当然绝大多数在农村。
3.优秀教师人数供给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工作生活条件都存在明显差距,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很少,在农村任教的一些优秀教师也急着“走出去”。乡镇教师向县城转移,县城教师向中心城市转移。即使留在农村的优秀教师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优秀”。
三、农村教育存在缺陷的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教育政策中逐渐形成了以城市社会和居民为出发点的“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即优先满足甚至只反映和体现城市人的利益。例如,在教育机会均等方面,城乡差别严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绝大多数人口没有学前教育机会;在升学率和升学的可能性方面,农村学生远远比不上城市学生;在教育资源分配上,政府教育经费也主要投资于城市教育部门;在教学设施和教学质量的比较上,城市中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师资素质较高,各种教育设施也比较完备。而一些农村中小学,不仅师资素质较低,而且几乎谈不上什么教育设施。这在很大程度上人为造成了城乡学生受教育机会、特别是竞争起点的不平等。
四、推进农村教育的路径
1.坚持教育经费及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共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不合理。因此,不仅新增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农村,存量也应做适当调整,尽可能向农村、向贫困地区倾斜。要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尽快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让每个农民子女都能上得起学。要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
2.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的重点在农村,而经费保障则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关键。教育部目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专门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 农村中小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教科书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按规定向学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情况要及时公示。伙食费只能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按成本收取, 学校办食堂, 禁以营利为目的,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方式变相收费。
3.吸引优秀教师,增加其人数供给
制定农村教师在工资待遇和福利方面的优惠政策,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合理收入,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以便留住农村优秀教师和吸引城市优秀教师来农村任教;建立农村教师进修制度,对农村教师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总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重视农村经济建设和倾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周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7年10月1日第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新华社2006年6月29日
[3]教育部部长周济2006年12月11日在武汉出席“第二届中部崛起人才论坛” 新华社武汉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