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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作为近年来不断增加的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本文对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界定、现状、特点及查处难点等进行了阐述,从主要法律关系要件及调查取证方式出发,对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辨查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医疗机构 出租承包科室 界定 情况 辨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不断出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的秩序,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部门,近年来加大对该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取得了很多的成绩,促进了医疗服务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对有关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辨查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探讨,以期为重拳打击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和维护医疗安全提供帮助。
1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调查处理的界定
目前法律法规对该违法行为的界定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有关规定对出租承包双方进行立案查处。即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及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及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处罚。
2目前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情况
2.1现状与特点
近年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 ,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诈性,其中存在将科室、业务用房承包或租借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出租科室” 、“外包科室” 、“合作设立医疗网站” 等多样形式。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作者认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出租或承包的科室大多为一级或二级及部分企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科室;二是一部分承包或承租人为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在承包或承租后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三是一部分为正规医疗机构或是具有医师资格证的个体医以承包或承租的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四是医疗机构疏于对外包科室或出租科室的管理,是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多发地”;五是外包科室或承租科室实行独立经营,在经济上独立核算;六是使用医疗机构的处方、发票和病历;七是以医疗机构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
2.2查处难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一是违规承包医疗科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而且还在不断研究、变换承包的运作模式,逃避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二是医院对其既得利益也在保护,从不同程度上保护承包者。三是对打击出租承包科室的政策很难掌握:一方面,医院的发展也确实需要在资金、设备、技术上对外进行正常的合作发展,如果将所有合作统统取缔,在某种意义上将阻碍医疗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法规对出租承包科室问题界定不清,到目前为止,国家对出租承包科室还没有法定的解释,都散存在领导的讲话、会议文件中,可操作性差,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为防止败诉案件往往采取规避,造成执法力度不够。
3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辨查探讨
3.1 主要法律关系要件
3.11合法的医疗机构与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机构有合作关系
3.12房屋、人员、设备等存在租赁关系
3.13承包方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承担经营风险
3.14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医疗服务收入有利益分配关系
3.2 调查取证方式
由于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多隐匿在医院内部,隐蔽性较强,调查难度较大。执法机关应注重群众举报,加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择医能力和维权意识,广泛获取相关线索,作为突破口进行检查。应提前做好案前案件分析研究,必要时采用先暗访、后明察的方式进行检查,针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关系要件,检查中注重调取关键性证据,如出租承包双方达成的协议、日常运营情况、人事制度、承租方、承包方独立核算的财务账目、负责人或医务人员的询问笔录、承包方投入的医疗器械设备情况等,力争一次性取足关键证据,形成严谨的证据链。应主要从五个方面做好:
一摸,由执法人员或由知情人、线人假扮病人到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的医疗机构就诊,通过录音、录像,获取声像资料及医生开出的违规处方获取证据;
二看, 看广告、看标识、看诊疗场所。许多承包者均不惜重金投资广告做各种宣传,内容多有夸大宣传之词。 院内承包科室的标识通常都非常醒目,引导显眼,诊疗场所的条件、设备及陈设都较医院其他科室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承包科室有独立的收费、化验和取药处,则更好查证。
三问,执法人员要认真仔细查问,医院职工的收入情况、疑似承包科室药物取用情况、人员的薪金待遇等,由于对承包科室内外有别,很容易从查问中取得证据线索。
四查,对医院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进行重点盘查。查看医院规章制度、年初工作计划、目标分解,医院职工花名册、财务台帐、疑似承包科室使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出租承包科室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方医疗广告费用等医院财务均不为其进行支付,承包科室使用药品多为自购医院均不入账,没有进出药品记录。另外,鉴于出租承包科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医院在固定资产帐目上均不出现,也可以作为承包科室的一个证据。
五攻,执法人员分别对医院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以政策、法律攻心,教育其改正违法行为,动员他们交实底、吐实情,主动拿出出租、承包科室的协议或合同来,从而获取关键性的证据,完善调查取证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