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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素质教育是当前世界教育的大趋势、大潮流,它是对以考试为手段的应试教育的一次挑战和革命,也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困扰于应试教育的怪圈——“看你行不行,一张试卷定终身”,“考考考,教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把考试当作是对付学生的“神圣”武器,学生变成了考试机器,严重地制约了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而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有的人却对考试产生了另一个极端的认识,认为搞素质教育就可以取消考试,把考试与素质教育对立起来。由此看来,正确认识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很有必要。
一、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矛盾
人的素质是人自身具有的能够对活动发生作用的稳定的基本品质。它是人的道德、情感、意识、智慧、能力等多方面的有机结合,是系统功能的体现。据此可以将学生素质分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生活技能五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德、智、体、美、劳,它们之间是联成一体的,我们现在的考试主要是进行科学文化素质考试,而这种考试对人的素质测查的内容十分有限。真正要了解一个人的素质水平,除使用考试外,更多地要通过日常的行为表现、言谈举止进行考查,采用观察记录、比较分析等多种方式确定。
目前,我们常说的考试弊端实质上是指考试的结果与其后效违背教育目的和教育原则。素质教育的追求者利用考试导向提高素质的目标,“应试教育”追求者则采用相反的做法。素质教育以受教育者为出发点,从人自身需要的角度规范教育,以人的身心发展为目的,提高人的独立性、积极性、自主性、创造性等主体品质。但对社会来讲,个性的形成意味着个体从社会共同体中作了某种分离的运动,相对于社会共同体具有某种独立与自由。这是个性发展与社会性要求的矛盾。素质教育的最终落实倾向前者,考试导向主要指向后者,构成了二者的差异。学校中的考试基本上采用团体测验,而不是采用个性的方式。因此,考试较多地考学生的共同性,反映不了社会对个体的要求。由此可见,考试本质上强调社会本位,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这就体现了考试与素质教育思想的冲突。
二、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统一
素质教育反对频繁考试,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但不是说素质教育绝对排斥考试和升学。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原则区别不是要不要考试、要不要分数、要不要升学率。实施素质教育也要考试,也要努力提高考试成绩。比较科学的考试是检查学习质量和教育效果的重要方法,对教学可以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反馈作用,与素质教育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素质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考试在教育过程中按照素质教育目标的要求,引起、控制受教育者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考试过程与素质教育过程之间有相互制约的关系,二者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总目标下构成统一。
三、转变观念,使考试更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应试教育虽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某些积极作用,但它与当前教育改革的大潮流已很不适应,不改变这种模式,教育改革寸步难行。因此,摆脱“应试教育”,不仅要从思想观念上转变,还必须从制度层面上加以改革,而这必然涉及到考试问题。
1、构建素质教育的考试制度
要形成科学的考试观,一是要考得“全”:德、智、体、美、劳各学科以及个性特长都得“考”。二是要考得“活”:学科课程以考“基础”为主,以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运用为主,如音、体、美、劳等科目,百分之六十要考操作,基础理论知识约占百分之四十。此外,还可以开展一系列激发学生创造性的竞争活动。这样考出一批批心灵手巧、生龙活虎的素质型学生。三是要考得“精”:考试次数严格限制。要通过考试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从而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构建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制度
诚然,在当前,选拔人才还必须通过考试这一途径,但这种选拔必须服从学生发展的需要,彻底改变重智育,轻德育、轻体育的倾向;建立选拔性考试与合格考试两大系列,正确处理好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的关系。考试服务于学生的素质发展,目的是为培养高素质的学生供社会选择,而不是让教学迎合选择考试。此外,人才选拔考试不能单纯局限在考查学科知识、技能、能力几个方面,必须着眼于基本素质的整体状况和发展。
一、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矛盾
人的素质是人自身具有的能够对活动发生作用的稳定的基本品质。它是人的道德、情感、意识、智慧、能力等多方面的有机结合,是系统功能的体现。据此可以将学生素质分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生活技能五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德、智、体、美、劳,它们之间是联成一体的,我们现在的考试主要是进行科学文化素质考试,而这种考试对人的素质测查的内容十分有限。真正要了解一个人的素质水平,除使用考试外,更多地要通过日常的行为表现、言谈举止进行考查,采用观察记录、比较分析等多种方式确定。
目前,我们常说的考试弊端实质上是指考试的结果与其后效违背教育目的和教育原则。素质教育的追求者利用考试导向提高素质的目标,“应试教育”追求者则采用相反的做法。素质教育以受教育者为出发点,从人自身需要的角度规范教育,以人的身心发展为目的,提高人的独立性、积极性、自主性、创造性等主体品质。但对社会来讲,个性的形成意味着个体从社会共同体中作了某种分离的运动,相对于社会共同体具有某种独立与自由。这是个性发展与社会性要求的矛盾。素质教育的最终落实倾向前者,考试导向主要指向后者,构成了二者的差异。学校中的考试基本上采用团体测验,而不是采用个性的方式。因此,考试较多地考学生的共同性,反映不了社会对个体的要求。由此可见,考试本质上强调社会本位,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这就体现了考试与素质教育思想的冲突。
二、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统一
素质教育反对频繁考试,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但不是说素质教育绝对排斥考试和升学。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原则区别不是要不要考试、要不要分数、要不要升学率。实施素质教育也要考试,也要努力提高考试成绩。比较科学的考试是检查学习质量和教育效果的重要方法,对教学可以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反馈作用,与素质教育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素质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考试在教育过程中按照素质教育目标的要求,引起、控制受教育者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考试过程与素质教育过程之间有相互制约的关系,二者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总目标下构成统一。
三、转变观念,使考试更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应试教育虽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某些积极作用,但它与当前教育改革的大潮流已很不适应,不改变这种模式,教育改革寸步难行。因此,摆脱“应试教育”,不仅要从思想观念上转变,还必须从制度层面上加以改革,而这必然涉及到考试问题。
1、构建素质教育的考试制度
要形成科学的考试观,一是要考得“全”:德、智、体、美、劳各学科以及个性特长都得“考”。二是要考得“活”:学科课程以考“基础”为主,以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运用为主,如音、体、美、劳等科目,百分之六十要考操作,基础理论知识约占百分之四十。此外,还可以开展一系列激发学生创造性的竞争活动。这样考出一批批心灵手巧、生龙活虎的素质型学生。三是要考得“精”:考试次数严格限制。要通过考试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从而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构建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制度
诚然,在当前,选拔人才还必须通过考试这一途径,但这种选拔必须服从学生发展的需要,彻底改变重智育,轻德育、轻体育的倾向;建立选拔性考试与合格考试两大系列,正确处理好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的关系。考试服务于学生的素质发展,目的是为培养高素质的学生供社会选择,而不是让教学迎合选择考试。此外,人才选拔考试不能单纯局限在考查学科知识、技能、能力几个方面,必须着眼于基本素质的整体状况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