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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和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当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沟通,吸收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提高学生思想文化修养,促进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不仅仅是对学生进行语文知识的传递,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人生发展铸造条件。如何在新课程标准的引领下寻找到打破现有语文课堂教学模式的新思路,一直以来是教育研究者所探讨的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