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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基于中职学校将学前教育专业转型为幼儿保育专业的背景,分析幼儿照护证书融入中职幼儿保育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提出幼儿照护证书融入幼儿保育人才培养的策略:加快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成长;构建基于“1+X”证书制度的课证融通体系;重构基于“1+X”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方案。
【关键词】专业转型 “1+X”证书制度 学前教育 幼儿保育 幼儿照护证书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1)02-0044-03
2020年初,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证书(以下简称幼儿照护证书)进入“1+X”证书制度第三批试点。同年5月,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文指出自2021年起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转设幼儿保育专业。面对专业转型和“1+X”证书制度的机遇与挑战,中职学校应积极探索幼儿照护证书与幼儿保育人才培养的融合问题,提升学生的知识、技能与就业竞争力,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托育人才后备力量。
一、专业转型背景与幼儿照护证书相关背景
(一)中职学前教育专业转型为幼儿保育专业背景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适龄学前儿童数量不断增长,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也提出了更多要求并赋予更高的期望。但当前学前教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幼儿教师师资短缺状况加剧,整体师资力量较薄弱,保教质量有待提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确保幼儿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整体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2020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在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下,发文指出“自2021年起,除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外,我区不再单独在中等职业教育层次保留学前教育专业点,转设幼兒保育专业”。教育主管部门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正面临转型的挑战。
(二)幼儿照护证书相关背景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在“1+X”证书制度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反映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能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当前,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地和双薪家庭的增加,婴幼儿的养育与照护逐渐成为社会问题。公共托幼是儿童照料力量的重要补充资源,尤其能为城市双薪家庭有效减轻照料压力。发展公共儿童托育服务对缓解育儿危机、提升二孩生育率、减轻女性就业压力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国家人口安全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目前我国婴幼儿照护机构较少,同时存在托幼机构缺乏监管、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无法有效科学地指导家庭教养等问题。2020年1月,教育部公示了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幼儿照护证书位列其中,在托育领域推行“1+X”证书制度,可以靶向式地解决托育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无法得到准确评价的问题。专业转型背景下培养高素质幼儿照护与保育人才是国家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托育服务行业质量提升的保障。
二、专业转型背景下幼儿照护证书融入中职幼儿保育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一)教学团队师资水平有待提升
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主要的教学方向为“三学”“六法”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以及说唱弹跳画的技能教学,转型为幼儿保育专业后,需要增加幼儿园保育、婴幼儿保健护理、婴幼儿营养学等婴幼儿护理方面的内容,而幼儿照护证书在幼儿安全防护、生活照料、日常保健、早期发展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培养要求。教师需要及时调整方向,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以适应新专业的教学和考证指导需要。目前大部分教师对幼儿照护证书缺乏了解,无法有效地将考证内容与教学相结合,更缺乏培训经验和相关资料。师资培育的滞后影响了考证培训的系统性与专业化程度,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考证指导能力提升也成为专业转型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课程设置未有效对接幼儿照护证书考试需要
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是培养面向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早教机构的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等工作的技能型人才,而目前教育部尚未出台幼儿保育专业的教学标准。根据其他省份已转设幼儿保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看,其培养目标与学前教育专业近似,课程设置除增加幼儿园保育、婴幼儿保健护理等1~2门课程外,其他均与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相同。从岗位工作需要来看,转型后的幼儿保育专业培养的仍然是兼具保育与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只不过侧重点会不同,在课程设置上也还是以3~6岁幼儿的保育教育知识技能培养为主,相对缺少1~3岁婴幼儿的护理知识与技能培养。而幼儿照护主要针对的是1~3岁幼儿,中职生报考的初级幼儿照护证书考核内容包含安全防护、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和早期发展指南四大领域共计18个工作任务,虽然在部分课程如幼儿卫生与保健、婴幼儿保健护理中会涉及部分知识,但由于与考证内容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学习课时量较少,无法有效支撑幼儿照护证书的考试需要,也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对1~3岁幼儿的生活护理和早期发展指导,学生并不具备独立从事幼儿照护工作的能力。
(三)“1+X”证书制度下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欠缺
教育部要求在2020年12月之前完成第一批幼儿照护证书考试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笔者所在学校对参加考证的学生进行了集中培训,前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后期停课进行考前复习。在考证名额有限和时间紧张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做到将考证内容替换部分课程或实训内容,只能在课程体系之外进行考证内容的叠加,更无法及时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因此,知识体系构建存在较大局限。在专业转型背景下,学前教育专业如何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与“1+X”证书适度的融合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而笔者所在学校作为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的大专办学点,也需要思考如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幼儿照护中级证书的考试需要。转型后的幼儿保育专业则需要在新专业筹备期就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与幼儿照护证书相融合的设计。 三、幼儿照护证书融入幼儿保育人才培养的策略
(一)加快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成长
教师是落实“1+X”证书制度下中职学校教学改革的主体,作为“1+X”证书制度的推动者,中职学校教师需要率先理解“1+X”证书制度对教学理念的更新变革,积极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学习和研究政策掌握“1+X”证书制度对中职学生专业能力培养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方面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幼儿照护师资培训,通过培训让教师重新梳理自身的知识结构,重构和扩充自身的知识体系,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并提升职业技能,以更好地对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另一方面还要鼓励教师积极下企业实践,在幼儿园、早教机构和托育机构的工作实践中对接岗位、对接任务、对接标准,了解企业真实工作岗位的用工需求及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从而更好地指导学生的专业发展与考证培训。
(二)构建基于“1+X”证书制度的课证融通体系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既要保证“1”的教育教学要求,又要将“1”与“X”有机融合。针对转型前后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儿保育专业可以采取不同的融合方式。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由于一、二年级均已修过幼儿卫生保健课程,该课程与考证内容中的安全防护、生活照料、日常保健三个模块内容最为贴近,在课堂教学已来不及进行考证内容渗透的情况下,可以将这三个模块内容整合为一门课程单独开设,置换专业选修课。早期发展指南模块则可融入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园教育活动設计两门课程中,作为其中的章节进行教学。针对幼儿保育专业,则可以将幼儿照护初级课程完全融入学历教育,通过内容强化、内容补充、深度和广度拓展等方法实现课证融通。这需要在教育部出台幼儿保育专业教学标准后,结合各校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有机融合,后者也将是“1+X”证书制度试点成熟和进入常态后的基本模式。
(三)重构基于“1+X”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了人才培养的各要素和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实施与进度安排、实践教学条件、师资配备等内容。构建“1”与“X”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制定主体上要考虑政府、行业、职业院校教师、职业培训机构的共同参与,确保人才培养方案既能够结合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又能够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结合幼儿照护职业技能标准对学前教育专业与幼儿保育专业的职业面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毕业要求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与定位,将幼儿照护证书标准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与行业企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的现实情况下,“1+X”证书制度就是将企业实际需求与在校学历教育有机融合,通过引入“X”将企业需求引入职业教育之中,改变传统意义的职业教育对人才供给的影响,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体现产教融合。重构基于“1+X”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方案能让学生对工作岗位及其典型工作任务有清晰的认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操作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也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保障。
实践证明,将幼儿照护证书融入中职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培养,将更有利于夯实学生理论基础与实操技能,提升学生的就业资本,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幼儿照护与保育人才,有效解决社会托育难题。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33).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EB/OL].(2019-02-13)[2020-12-15].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2/13/content_5365341.htm.
[3]卜越.中国0-3岁儿童照料模式的识别与优化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20.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试行)[EB/OL].(2017-08-16)[2020-12-15].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zzjxbz/.
[5]王明敏.“1+X”证书制度试点背景下中职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20.
[6]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19(6).
[7]邵名果,李传伟.1+X证书制度与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融合性研究[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9(12).
【作者简介】刘 婧(1985— ),大学本科学历,讲师,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
(责编 周 菲)
【关键词】专业转型 “1+X”证书制度 学前教育 幼儿保育 幼儿照护证书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1)02-0044-03
2020年初,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证书(以下简称幼儿照护证书)进入“1+X”证书制度第三批试点。同年5月,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文指出自2021年起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转设幼儿保育专业。面对专业转型和“1+X”证书制度的机遇与挑战,中职学校应积极探索幼儿照护证书与幼儿保育人才培养的融合问题,提升学生的知识、技能与就业竞争力,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托育人才后备力量。
一、专业转型背景与幼儿照护证书相关背景
(一)中职学前教育专业转型为幼儿保育专业背景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适龄学前儿童数量不断增长,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也提出了更多要求并赋予更高的期望。但当前学前教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幼儿教师师资短缺状况加剧,整体师资力量较薄弱,保教质量有待提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确保幼儿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整体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2020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在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下,发文指出“自2021年起,除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外,我区不再单独在中等职业教育层次保留学前教育专业点,转设幼兒保育专业”。教育主管部门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正面临转型的挑战。
(二)幼儿照护证书相关背景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在“1+X”证书制度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反映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能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当前,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地和双薪家庭的增加,婴幼儿的养育与照护逐渐成为社会问题。公共托幼是儿童照料力量的重要补充资源,尤其能为城市双薪家庭有效减轻照料压力。发展公共儿童托育服务对缓解育儿危机、提升二孩生育率、减轻女性就业压力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国家人口安全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目前我国婴幼儿照护机构较少,同时存在托幼机构缺乏监管、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无法有效科学地指导家庭教养等问题。2020年1月,教育部公示了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幼儿照护证书位列其中,在托育领域推行“1+X”证书制度,可以靶向式地解决托育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无法得到准确评价的问题。专业转型背景下培养高素质幼儿照护与保育人才是国家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托育服务行业质量提升的保障。
二、专业转型背景下幼儿照护证书融入中职幼儿保育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一)教学团队师资水平有待提升
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主要的教学方向为“三学”“六法”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以及说唱弹跳画的技能教学,转型为幼儿保育专业后,需要增加幼儿园保育、婴幼儿保健护理、婴幼儿营养学等婴幼儿护理方面的内容,而幼儿照护证书在幼儿安全防护、生活照料、日常保健、早期发展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培养要求。教师需要及时调整方向,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以适应新专业的教学和考证指导需要。目前大部分教师对幼儿照护证书缺乏了解,无法有效地将考证内容与教学相结合,更缺乏培训经验和相关资料。师资培育的滞后影响了考证培训的系统性与专业化程度,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考证指导能力提升也成为专业转型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课程设置未有效对接幼儿照护证书考试需要
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是培养面向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早教机构的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等工作的技能型人才,而目前教育部尚未出台幼儿保育专业的教学标准。根据其他省份已转设幼儿保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看,其培养目标与学前教育专业近似,课程设置除增加幼儿园保育、婴幼儿保健护理等1~2门课程外,其他均与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相同。从岗位工作需要来看,转型后的幼儿保育专业培养的仍然是兼具保育与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只不过侧重点会不同,在课程设置上也还是以3~6岁幼儿的保育教育知识技能培养为主,相对缺少1~3岁婴幼儿的护理知识与技能培养。而幼儿照护主要针对的是1~3岁幼儿,中职生报考的初级幼儿照护证书考核内容包含安全防护、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和早期发展指南四大领域共计18个工作任务,虽然在部分课程如幼儿卫生与保健、婴幼儿保健护理中会涉及部分知识,但由于与考证内容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学习课时量较少,无法有效支撑幼儿照护证书的考试需要,也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对1~3岁幼儿的生活护理和早期发展指导,学生并不具备独立从事幼儿照护工作的能力。
(三)“1+X”证书制度下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欠缺
教育部要求在2020年12月之前完成第一批幼儿照护证书考试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笔者所在学校对参加考证的学生进行了集中培训,前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后期停课进行考前复习。在考证名额有限和时间紧张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做到将考证内容替换部分课程或实训内容,只能在课程体系之外进行考证内容的叠加,更无法及时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因此,知识体系构建存在较大局限。在专业转型背景下,学前教育专业如何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与“1+X”证书适度的融合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而笔者所在学校作为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的大专办学点,也需要思考如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幼儿照护中级证书的考试需要。转型后的幼儿保育专业则需要在新专业筹备期就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与幼儿照护证书相融合的设计。 三、幼儿照护证书融入幼儿保育人才培养的策略
(一)加快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成长
教师是落实“1+X”证书制度下中职学校教学改革的主体,作为“1+X”证书制度的推动者,中职学校教师需要率先理解“1+X”证书制度对教学理念的更新变革,积极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学习和研究政策掌握“1+X”证书制度对中职学生专业能力培养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方面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幼儿照护师资培训,通过培训让教师重新梳理自身的知识结构,重构和扩充自身的知识体系,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并提升职业技能,以更好地对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另一方面还要鼓励教师积极下企业实践,在幼儿园、早教机构和托育机构的工作实践中对接岗位、对接任务、对接标准,了解企业真实工作岗位的用工需求及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从而更好地指导学生的专业发展与考证培训。
(二)构建基于“1+X”证书制度的课证融通体系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既要保证“1”的教育教学要求,又要将“1”与“X”有机融合。针对转型前后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儿保育专业可以采取不同的融合方式。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由于一、二年级均已修过幼儿卫生保健课程,该课程与考证内容中的安全防护、生活照料、日常保健三个模块内容最为贴近,在课堂教学已来不及进行考证内容渗透的情况下,可以将这三个模块内容整合为一门课程单独开设,置换专业选修课。早期发展指南模块则可融入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园教育活动設计两门课程中,作为其中的章节进行教学。针对幼儿保育专业,则可以将幼儿照护初级课程完全融入学历教育,通过内容强化、内容补充、深度和广度拓展等方法实现课证融通。这需要在教育部出台幼儿保育专业教学标准后,结合各校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有机融合,后者也将是“1+X”证书制度试点成熟和进入常态后的基本模式。
(三)重构基于“1+X”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了人才培养的各要素和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实施与进度安排、实践教学条件、师资配备等内容。构建“1”与“X”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制定主体上要考虑政府、行业、职业院校教师、职业培训机构的共同参与,确保人才培养方案既能够结合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又能够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结合幼儿照护职业技能标准对学前教育专业与幼儿保育专业的职业面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毕业要求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与定位,将幼儿照护证书标准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与行业企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的现实情况下,“1+X”证书制度就是将企业实际需求与在校学历教育有机融合,通过引入“X”将企业需求引入职业教育之中,改变传统意义的职业教育对人才供给的影响,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体现产教融合。重构基于“1+X”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方案能让学生对工作岗位及其典型工作任务有清晰的认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操作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也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保障。
实践证明,将幼儿照护证书融入中职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培养,将更有利于夯实学生理论基础与实操技能,提升学生的就业资本,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幼儿照护与保育人才,有效解决社会托育难题。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33).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EB/OL].(2019-02-13)[2020-12-15].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2/13/content_5365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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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邵名果,李传伟.1+X证书制度与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融合性研究[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9(12).
【作者简介】刘 婧(1985— ),大学本科学历,讲师,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
(责编 周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