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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球范围内的通俗文化风潮影响下,影视剧作的改编与翻拍现象,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投资方、制片人利用“品牌效应”和受众的消费心理营造了一道媒介文化奇观。
[关键词]影视剧 翻拍 品牌效应 媒介文化奇观
近几年来,翻拍影视剧充斥着荧幕的每一个角落,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从《红岩》到《红楼梦》,从《上海滩》到《一帘幽梦》,题材涉及古典现代、革命历史、武侠言情,无所不包。据资料显示,中国一年产出的影视剧多达15000多集,但能播出的只有五六千集,而其中翻拍剧占到播出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在这场不同剧种翻拍的博弈中,四大名著的翻拍更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轰动一时的“红楼梦中人”这种大众狂欢式的海选活动,就是在商业利润驱动下媒介营造娱乐文化景观的典型代表。本文运用消费文化理论对影视剧翻拍热潮这一现象加以探讨。
一
首先分析一下“翻拍”这个词,与它相近或相似的词还有“改编”、“重拍”。现代汉语词典对这三个词做了如下解释,翻拍是以图片、文稿等为对象拍摄复制。改编是根据原著重写(体裁往往与原著不同),重拍是对景或物的再次拍摄。翻拍和重拍从传统意义上讲都是摄影学的专业术语,是对摄影对象的技术处理。简言之,翻拍可以表述为借鉴或借用。三者在具体的影视剧制作中是互文性的,好的文学名著改编成影视剧后,如果观众反响不错,制片商又会在此剧基础上重拍或者翻拍。
目前在影视界“翻拍”的种类可谓五花八门,我们细分一下有以下几种:第一:文学名著的多次翻拍。最热门的是中国古典名著类和现当代文学名作。如《西游记》、《红楼梦》、《倾城之恋》等的重拍。第二:经典电视剧数年后的回炉。这类题材一般以港台的经典剧目为蓝本,比如《精武门》、《上海滩》、《射雕英雄传》……第三:经典电影翻拍成电视剧,比如《小兵张嘎》、《一江春水向东流》等。第四:网络热门小说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如07年网络火爆小说《杜拉拉升职记》就先后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在这几种类型剧翻拍的轮番上阵中,电视剧《红楼梦》重拍的喧嚣造势以及“红楼梦中人”的全国海选,在全球华人圈内打造了一个富丽堂皇的“红楼梦中人”的媒体文化奇观。美国学者道格拉斯·凯尔纳将媒体奇观定义为:“指那些能体现当代社会基本价值、引导个人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并将当代社会中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体文化现象,它包括媒体制造的各种豪华场面、体育比赛、政治事件。”《红楼梦》未开拍之前,就以“红楼梦中人”的形式上演了一场文化快餐的盛宴。2006年北京电视台与国际互联网联合,巧借国学复兴的名义举办了“红楼梦中人”全球华人选秀活动,将大众传媒的文化狂欢演绎到了极致。然而这种奇观绝不是文化的“自律”行为,而是传媒的精心策划,是大众传媒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以娱乐狂欢的方式强加给大众。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认为,场域是由社会关系网络组成的空间。场域的具体形态存在于社会中各种力的相互较量的过程中。以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来审视红楼选秀,我们不难发现,投资方(经济场)一主办方(媒介场)一制作方(艺术场)一受众场层层相叠构建了一个产业链,每一场域都在为各自的利益角逐。投资方和制作方谋求资本的最大增值,主办方(北京电视台)也因为“红楼梦中人”海选提高了知名度。《红楼梦》这部作品本身的艺术魅力和严肃性随着商业选秀的功利性瓦解成一个纯粹的消费符号。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红楼梦》翻拍的核心不是重塑艺术经典,而是利用红楼梦品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媒体娱乐经济。其实,几乎每部翻拍的电视剧一开始筹备,就会虚张声势地制造诸多“卖点”为影视片宣传造势,这显然是商业运作下有计划的炒作,为即将上映的影视片预支收视率。进入消费时代,影视市场的利益竞争日益激烈,影视剧的制作已转化为赤裸裸的利润大战。资料显示,现在我国电视剧行业被认为是投资回报率极高的行业,大体每年投资20亿左右,媒体播放后的经济效益为大约200个亿,但是真正赚钱的电视剧投资方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从这点上看,电视剧收视率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确保盈利,投资方、制作者常选择被大众广泛接受了的影视文化经典,不断翻拍、重拍,甚至从国外引进影视剧片名版权植入中国式元素加以改编来获取盈利的主动权。比如韩国的《人鱼小姐》大红后有了中国版的《人鱼小姐》:韩国《爱的阶梯》后,有了中国版的《像风一样离去》,美剧《欲望都市》后有了中国版的《好想好想谈恋爱》等等。
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推进,消费文化日益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对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的掌控权。
所谓消费主义,是说消费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而是不断制造欲望、不断刺激欲望、不断追求欲望的满足。文化消费的对象是文化商品,要理解文化商品,先要看文化资本这一概念。布尔迪厄认为文化资本是那些非正式的人际交往技巧、习惯、态度、语言风格、教养素质品味和生活方式。在布尔迪厄看来,文化资本有三种存在形式:“1.具体的形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2.客观的形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的痕迹或理论的具体显现等等:3.制度化的状态,表现为社会对資格的认可,比如学历文凭或各种资格证书等。文化商品是文化资本的第二种存在形式。在此基础上,布尔迪厄又将文化商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正统的范围,包括高雅音乐、绘画、雕刻、文学、戏剧等:第二,准正统的范围,包括爵士乐、电影、摄影等,第三,任意的范围,包括时尚、食物、家具等。电视、电影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文化商品,大众消费这一商品的过程,也是资本的另一种转换。经典文学名著在改编成影视剧前,属于具有先锋派特征的“有限生产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高雅文化领域,即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是同一群人,亦即文化圈内的人。然而将文学名著改编后,雅俗的界限自然而然地消失,使原来局限于少数人的文化产品,变成大众可以消费的对象,也就是“有限生产场”给“大规模生产场”提供了资源。豪瑟认为,大众文化总是在高雅文化中寻找可以运用的东西,然后加以程式化和俗套化,使之成为大众可以接受的文化。旧剧的不断翻拍往往选择的是相当影响力的作品,四大名著、红色经典,张爱玲、老舍等作家的作品本身就是文化资本,制作商只是利用了这些具体形式,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将文化资本转换成经济资本。
《红楼梦》的翻拍备受公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它被公认为是四大名著中写得最好的一本,对家庭 故事的描绘,以及对人物个性的塑造惟妙惟肖,宝黛爱情悲剧更是演绎得荡气回肠。另一方面,在公众的心目中,87版《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的饰演者陈晓旭、欧阳奋强、张莉、邓婕已成了《红楼梦》艺术魅力之外的另一经典。自然,新拍《红楼梦》是否能重塑甚或超越老版经典都是观众极其关注和期待的。翻拍剧中《霍元甲》、《上海滩》、《射雕英雄传》令多少人追忆当年万人空巷观看时的情景,这些重要的共同记忆的注意力资源,制作方加以利用的最好方式就是翻拍。翻拍举动本身就会引来无数话题和关注,至于翻拍后是否成功并不重要。“翻拍大王”张纪中就直言不讳自己翻拍的金庸六部剧赚了一个亿,并得意地说“骂得再凶也没有赔过”。新上映不久的《红楼梦》在被批成“红雷梦”并遭遇“十面埋伏”时,一样赚得盆满钵满。同名影视片在翻拍的过程中不是要构建什么新的文化精神,使用的仅只是“文化资本”的符号标签。策划方一方面以各种文化形式对原剧作进一步诠释,似乎被翻拍的都是经典。其实,许多剧目的曾经流行只是契合了当时精神受桎梏后的娱乐匮乏心态,比如,八十年代初在大陆热播的港台影视剧,其实也绝非真正意义上的经典剧。翻拍者用炒作强化,将其神化、经典化,尤其以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制作方往往以“更贴近原著、更具时代性”等说辞为翻拍剧合法化寻找标尺。
三
从已经上映的几部翻拍剧来看,《红楼梦》被批成“红雷梦”,《一起来看流星雨》更被网友直呼成“雷阵雨”,差强人意的甚少,如此多的质疑,为何制片商依旧乐此不疲?受众的消费心理状态始终是影响影片制作导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影视传播是一种典型的大众传播活动,最终取得大众的欣赏与认同是其目标所在。尤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当下,票房和收视率被提高到空前的地位。
所谓的文化消费心理是指文化产品消费者的心理现象,影视“翻拍”正是符合了受众的这种特定的消费心理,形成了时下流行的一股热潮。布尔迪厄认为,现代社会中物品和服务的消费不仅是对物质欲望或需求的满足,而是一个人的趣味或社会地位的象征。他指出:“受制于特定趣味的消费实践不只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而且提供了一种认同于各自地位和身份的方式和途径,就此而言,消费也就是社会格局、地位、身份等权力符号及结构自身再生产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即创造社会等差序列的‘符号型暴力手段’。”文化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心态愈发显得重要,在整个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追逐的是明星、名人、文化产品的标志,往往不在乎其中实质的内容和意义,比如对《三国》的消费,某些受众不是欣赏剧中的艺术魅力,而是对剧中刘备、曹操、张飞、诸葛亮其符号的消费,以此证明自己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从近年来翻拍的影视剧目来看,绝大部分被翻拍的影视作品,都有较高的知名度,甚至被誉为经典,已具有了很好的品牌效应。受众在选择影视作品時,一种品牌认知的从众心理自然会锁定那些品牌产品来消费。
从精神层面上来讲,受众怀旧心理和信仰的虚空促成了同名剧目翻拍热。当大众进入消费时代,生存的压力、精神的困顿让人时常产生一种恐慌感。追忆和重温往日经典辈出的年代,借以排解焦躁不安的心态。“经典名片”的翻拍者,即大众文化的制造者就是利用了一种普遍的怀旧心理。正如杰姆逊所言“怀旧影片的特点就在于它们对过去有一种欣赏口味方面的选择,而这种选择是非历史的,这种影片需要的是消费关于过去某一阶段的形象,而并不能告诉我们历史是怎样发展的,不能交代出个来龙去脉,在这样的‘怀旧’中,电影所带给人们的感觉就是我们已经失去了过去,我们只有些关于过去的形象,而不是过去本身。”在怀旧风潮的背后还隐藏着当代人的信仰危机。“红色经典”剧中的某些精神内涵,如革命者无私奉献精神、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弥补了这些缺失。金庸小说剧中的侠客豪情;琼瑶小说里的唯美爱情等怀旧影视片以视觉和听觉上的感官刺激给人们心理些许的安慰。《上海滩》、《包青天》、《林海雪原》等单是听到主题曲就能让人想起主人公的故事,翻拍作品理所当然地倍受人们的期待和关注。
经典需要传承、传播,也理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步。经典名著和剧目的翻拍本身无可厚非,但是投资方、制片人不在影视作品的原创性上寻找出路,只是注重迎合观众的欣赏趣味,或将原作改得面目全非,或随意加上情爱、性爱戏,一味追求经济利润,将经典媚俗化,“粗制滥造”、“恶意炒作”如此这般的手段和策略又能让翻拍之热持续多久?
[关键词]影视剧 翻拍 品牌效应 媒介文化奇观
近几年来,翻拍影视剧充斥着荧幕的每一个角落,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从《红岩》到《红楼梦》,从《上海滩》到《一帘幽梦》,题材涉及古典现代、革命历史、武侠言情,无所不包。据资料显示,中国一年产出的影视剧多达15000多集,但能播出的只有五六千集,而其中翻拍剧占到播出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在这场不同剧种翻拍的博弈中,四大名著的翻拍更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轰动一时的“红楼梦中人”这种大众狂欢式的海选活动,就是在商业利润驱动下媒介营造娱乐文化景观的典型代表。本文运用消费文化理论对影视剧翻拍热潮这一现象加以探讨。
一
首先分析一下“翻拍”这个词,与它相近或相似的词还有“改编”、“重拍”。现代汉语词典对这三个词做了如下解释,翻拍是以图片、文稿等为对象拍摄复制。改编是根据原著重写(体裁往往与原著不同),重拍是对景或物的再次拍摄。翻拍和重拍从传统意义上讲都是摄影学的专业术语,是对摄影对象的技术处理。简言之,翻拍可以表述为借鉴或借用。三者在具体的影视剧制作中是互文性的,好的文学名著改编成影视剧后,如果观众反响不错,制片商又会在此剧基础上重拍或者翻拍。
目前在影视界“翻拍”的种类可谓五花八门,我们细分一下有以下几种:第一:文学名著的多次翻拍。最热门的是中国古典名著类和现当代文学名作。如《西游记》、《红楼梦》、《倾城之恋》等的重拍。第二:经典电视剧数年后的回炉。这类题材一般以港台的经典剧目为蓝本,比如《精武门》、《上海滩》、《射雕英雄传》……第三:经典电影翻拍成电视剧,比如《小兵张嘎》、《一江春水向东流》等。第四:网络热门小说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如07年网络火爆小说《杜拉拉升职记》就先后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在这几种类型剧翻拍的轮番上阵中,电视剧《红楼梦》重拍的喧嚣造势以及“红楼梦中人”的全国海选,在全球华人圈内打造了一个富丽堂皇的“红楼梦中人”的媒体文化奇观。美国学者道格拉斯·凯尔纳将媒体奇观定义为:“指那些能体现当代社会基本价值、引导个人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并将当代社会中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体文化现象,它包括媒体制造的各种豪华场面、体育比赛、政治事件。”《红楼梦》未开拍之前,就以“红楼梦中人”的形式上演了一场文化快餐的盛宴。2006年北京电视台与国际互联网联合,巧借国学复兴的名义举办了“红楼梦中人”全球华人选秀活动,将大众传媒的文化狂欢演绎到了极致。然而这种奇观绝不是文化的“自律”行为,而是传媒的精心策划,是大众传媒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以娱乐狂欢的方式强加给大众。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认为,场域是由社会关系网络组成的空间。场域的具体形态存在于社会中各种力的相互较量的过程中。以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来审视红楼选秀,我们不难发现,投资方(经济场)一主办方(媒介场)一制作方(艺术场)一受众场层层相叠构建了一个产业链,每一场域都在为各自的利益角逐。投资方和制作方谋求资本的最大增值,主办方(北京电视台)也因为“红楼梦中人”海选提高了知名度。《红楼梦》这部作品本身的艺术魅力和严肃性随着商业选秀的功利性瓦解成一个纯粹的消费符号。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红楼梦》翻拍的核心不是重塑艺术经典,而是利用红楼梦品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媒体娱乐经济。其实,几乎每部翻拍的电视剧一开始筹备,就会虚张声势地制造诸多“卖点”为影视片宣传造势,这显然是商业运作下有计划的炒作,为即将上映的影视片预支收视率。进入消费时代,影视市场的利益竞争日益激烈,影视剧的制作已转化为赤裸裸的利润大战。资料显示,现在我国电视剧行业被认为是投资回报率极高的行业,大体每年投资20亿左右,媒体播放后的经济效益为大约200个亿,但是真正赚钱的电视剧投资方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从这点上看,电视剧收视率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确保盈利,投资方、制作者常选择被大众广泛接受了的影视文化经典,不断翻拍、重拍,甚至从国外引进影视剧片名版权植入中国式元素加以改编来获取盈利的主动权。比如韩国的《人鱼小姐》大红后有了中国版的《人鱼小姐》:韩国《爱的阶梯》后,有了中国版的《像风一样离去》,美剧《欲望都市》后有了中国版的《好想好想谈恋爱》等等。
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推进,消费文化日益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对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的掌控权。
所谓消费主义,是说消费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而是不断制造欲望、不断刺激欲望、不断追求欲望的满足。文化消费的对象是文化商品,要理解文化商品,先要看文化资本这一概念。布尔迪厄认为文化资本是那些非正式的人际交往技巧、习惯、态度、语言风格、教养素质品味和生活方式。在布尔迪厄看来,文化资本有三种存在形式:“1.具体的形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2.客观的形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的痕迹或理论的具体显现等等:3.制度化的状态,表现为社会对資格的认可,比如学历文凭或各种资格证书等。文化商品是文化资本的第二种存在形式。在此基础上,布尔迪厄又将文化商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正统的范围,包括高雅音乐、绘画、雕刻、文学、戏剧等:第二,准正统的范围,包括爵士乐、电影、摄影等,第三,任意的范围,包括时尚、食物、家具等。电视、电影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文化商品,大众消费这一商品的过程,也是资本的另一种转换。经典文学名著在改编成影视剧前,属于具有先锋派特征的“有限生产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高雅文化领域,即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是同一群人,亦即文化圈内的人。然而将文学名著改编后,雅俗的界限自然而然地消失,使原来局限于少数人的文化产品,变成大众可以消费的对象,也就是“有限生产场”给“大规模生产场”提供了资源。豪瑟认为,大众文化总是在高雅文化中寻找可以运用的东西,然后加以程式化和俗套化,使之成为大众可以接受的文化。旧剧的不断翻拍往往选择的是相当影响力的作品,四大名著、红色经典,张爱玲、老舍等作家的作品本身就是文化资本,制作商只是利用了这些具体形式,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将文化资本转换成经济资本。
《红楼梦》的翻拍备受公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它被公认为是四大名著中写得最好的一本,对家庭 故事的描绘,以及对人物个性的塑造惟妙惟肖,宝黛爱情悲剧更是演绎得荡气回肠。另一方面,在公众的心目中,87版《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的饰演者陈晓旭、欧阳奋强、张莉、邓婕已成了《红楼梦》艺术魅力之外的另一经典。自然,新拍《红楼梦》是否能重塑甚或超越老版经典都是观众极其关注和期待的。翻拍剧中《霍元甲》、《上海滩》、《射雕英雄传》令多少人追忆当年万人空巷观看时的情景,这些重要的共同记忆的注意力资源,制作方加以利用的最好方式就是翻拍。翻拍举动本身就会引来无数话题和关注,至于翻拍后是否成功并不重要。“翻拍大王”张纪中就直言不讳自己翻拍的金庸六部剧赚了一个亿,并得意地说“骂得再凶也没有赔过”。新上映不久的《红楼梦》在被批成“红雷梦”并遭遇“十面埋伏”时,一样赚得盆满钵满。同名影视片在翻拍的过程中不是要构建什么新的文化精神,使用的仅只是“文化资本”的符号标签。策划方一方面以各种文化形式对原剧作进一步诠释,似乎被翻拍的都是经典。其实,许多剧目的曾经流行只是契合了当时精神受桎梏后的娱乐匮乏心态,比如,八十年代初在大陆热播的港台影视剧,其实也绝非真正意义上的经典剧。翻拍者用炒作强化,将其神化、经典化,尤其以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制作方往往以“更贴近原著、更具时代性”等说辞为翻拍剧合法化寻找标尺。
三
从已经上映的几部翻拍剧来看,《红楼梦》被批成“红雷梦”,《一起来看流星雨》更被网友直呼成“雷阵雨”,差强人意的甚少,如此多的质疑,为何制片商依旧乐此不疲?受众的消费心理状态始终是影响影片制作导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影视传播是一种典型的大众传播活动,最终取得大众的欣赏与认同是其目标所在。尤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当下,票房和收视率被提高到空前的地位。
所谓的文化消费心理是指文化产品消费者的心理现象,影视“翻拍”正是符合了受众的这种特定的消费心理,形成了时下流行的一股热潮。布尔迪厄认为,现代社会中物品和服务的消费不仅是对物质欲望或需求的满足,而是一个人的趣味或社会地位的象征。他指出:“受制于特定趣味的消费实践不只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而且提供了一种认同于各自地位和身份的方式和途径,就此而言,消费也就是社会格局、地位、身份等权力符号及结构自身再生产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即创造社会等差序列的‘符号型暴力手段’。”文化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心态愈发显得重要,在整个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追逐的是明星、名人、文化产品的标志,往往不在乎其中实质的内容和意义,比如对《三国》的消费,某些受众不是欣赏剧中的艺术魅力,而是对剧中刘备、曹操、张飞、诸葛亮其符号的消费,以此证明自己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从近年来翻拍的影视剧目来看,绝大部分被翻拍的影视作品,都有较高的知名度,甚至被誉为经典,已具有了很好的品牌效应。受众在选择影视作品時,一种品牌认知的从众心理自然会锁定那些品牌产品来消费。
从精神层面上来讲,受众怀旧心理和信仰的虚空促成了同名剧目翻拍热。当大众进入消费时代,生存的压力、精神的困顿让人时常产生一种恐慌感。追忆和重温往日经典辈出的年代,借以排解焦躁不安的心态。“经典名片”的翻拍者,即大众文化的制造者就是利用了一种普遍的怀旧心理。正如杰姆逊所言“怀旧影片的特点就在于它们对过去有一种欣赏口味方面的选择,而这种选择是非历史的,这种影片需要的是消费关于过去某一阶段的形象,而并不能告诉我们历史是怎样发展的,不能交代出个来龙去脉,在这样的‘怀旧’中,电影所带给人们的感觉就是我们已经失去了过去,我们只有些关于过去的形象,而不是过去本身。”在怀旧风潮的背后还隐藏着当代人的信仰危机。“红色经典”剧中的某些精神内涵,如革命者无私奉献精神、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弥补了这些缺失。金庸小说剧中的侠客豪情;琼瑶小说里的唯美爱情等怀旧影视片以视觉和听觉上的感官刺激给人们心理些许的安慰。《上海滩》、《包青天》、《林海雪原》等单是听到主题曲就能让人想起主人公的故事,翻拍作品理所当然地倍受人们的期待和关注。
经典需要传承、传播,也理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步。经典名著和剧目的翻拍本身无可厚非,但是投资方、制片人不在影视作品的原创性上寻找出路,只是注重迎合观众的欣赏趣味,或将原作改得面目全非,或随意加上情爱、性爱戏,一味追求经济利润,将经典媚俗化,“粗制滥造”、“恶意炒作”如此这般的手段和策略又能让翻拍之热持续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