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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留守儿童”?如何给“留守儿童”作出一个科学的界定?“留守儿童”的现状究竟怎样?“留守儿童”的出现迫使全社会应该予以怎样的关注?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已经呈现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去解决?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急遽发展,有关“留守儿童”的大讨论愈演愈烈。而今,学术界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形成共识 —— 一般将“留守儿童”界定为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需要他人照顾的16岁以下的孩子。“留守儿童”一般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自我留守型:父母双方均外出,单独留守的儿童;二是“单亲”留守型:父母一方外出,与另一方一起留守的儿童;三是隔代监护型:父母双方均外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四是他人寄养型:父母双方均外出,与父母的亲戚朋友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化,这一群体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其德育的进展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一、农村留守儿童德育问题现状
近些年随着对“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相关的研究越来越多。农村留守儿童所呈现出来的德育缺陷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道德情感缺失。所谓道德情感“是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对现实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的一种爱憎或好恶的情绪态度体验,它是一个人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在处理相互道德关系和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时所体验到的心理活动”。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留守儿童群体中很大一部分具有只单向地接受爱,不去施爱,想不到如何感恩回报,整天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对他人缺乏诚信,片面强调个人利益,依赖性强,对家庭、朋友、邻居、社会冷漠少情,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情感体验。二是道德品行问题。主要表现为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校纪、小偷小摸、看不良录像,同学之间拉帮结派,与社会上的混混搅在一起,抽烟、酗酒、赌博、抢劫等。有些孩子由于失去父母的监管,甚至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一些无学上、无工打的未成年留守儿童品行问题则更多。在一些地区,这类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到全部案件的40%以上”。
二、农村留守儿童德育问题原因分析
(一)家庭德育缺失
家庭在儿童德育发展初期具有重要的地位,家庭教育对孩子良好品德的形成有着直接、持久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于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家庭是第一所学校,父母是第一任老师,父母通过亲子关系、家庭互动以及家庭文化氛围影响子女的行为和价值观,通过教育、引导来影响子女的道德养成。然而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却是这块德育原始阵地的缺失,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针对农民工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步得到完善,但是很多消极负面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像虐待劳动力、拖欠工资等现象在各个地方时有发生,这也是媒体关注的一个社会焦点问题。这些消极的社会因素会通过外出务工父母的生活方式、与子女的交往方式等间接传达给孩子,使他们产生对社会的偏差认识。有些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甚至会产生一些消极的教育观念:如“读不读书都一样”“上不了学,今后跟爸妈一起外出打工挣钱”等,极易助长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的厌学情绪和“读书无用论”思想。父母作为德育第一任老师的榜样示范作用效果大大削弱。
2、父母外出务工,孩子的抚养一般采用“隔代教养”的方式,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进行抚养。由于老人年迈,文化层次较低,有资料表明,现阶段我国55—70岁人口未受过教育者高达39.7%,老年人在智力和体力上都难以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加之年龄代沟比较大,对待孩子,老年一般在物质上给予满足多,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管束引导少,同时由于缺乏同等层面的交流,留守儿童有了问题不喜欢甚至拒绝和监护人沟通,这导致留守儿童在思想品德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二)德育过分依赖学校教育与学校德育功能弱化之间的矛盾
学校教育对儿童思想道德和良好个性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人们对德育的培养阵地缺乏系统的了解,一直把学校作为进行德育培养的主阵地。但由于教育观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农村学校的德育工作存在弱化的趋势,不少学校仍然停留在应试教育阶段,重视学习成绩,不少学校以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衡量学生和老师的惟一尺度,重视升学率,忽视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致使学生的道德观念极其模糊,法制观念也很淡薄。同时,学校教育也没有给予农村留守儿童特别的关注,没有采取特别的的帮扶措施,加之很多留守儿童情感比较脆弱,如果学校教育方式方法稍有不当,就有可能伤及留守儿童的自尊心,甚至引发不良后果,因此学校德育工作开展的也相对保守和被动。
(三)农村“小社会”未能给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德育环境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社会环境的优劣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的塑造十分重要。在农村社会环境对儿童产生负面影响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和互联网。据统计,近年来,儿童犯罪率持续上升,70%的孩子反映“犯罪动机受了媒体暴力节目的刺激”。从道德形成、发展、完善的全过程看,无论是在学校所接受的良好的人格教育还是在家所接受的良好的行为教育,如果社会教育环节缺失,那么德育效果要大打折扣。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德育缺失的对策
(一)在目前户籍制度和城乡差距尚未消弭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几率仍然很大,这就需要在家庭教育上做两方面的努力。
首先,外出务工的父母要加强与子女的联系,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和思想动态,以朋友的立场与孩子谈心、交流,摒弃“父母供吃穿,其余靠自己、靠学校”的错误认识,同时要以身作则,在孩子感受的范围内给予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让孩子有一种“父母虽然人不与自己在一起,但心在一起”的感觉。其次,家长要与委托监护人就孩子的家庭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及时进行交流沟通,以确保孩子的道德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社区组织对委托监护人进行针对孩子德育的学习培训,让他们了解孩子在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的生理心理特征,从而对孩子进行有针对性和目标性的教育。
(二)学校应对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
“从12岁左右开始,儿童进入了青春发育期,也就是他们的少年期,他们在这个时期有了独立自我评价的能力,儿童产生了一种‘成人感’而与成人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他们的社会交往逐渐扩大,交往重心转向了同学和亲朋好友,而与家人的交往会大大减少。”因而学校要尽可能掌握学生中留守儿童的整体状况,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的心灵有集体的归属感,以最大可能地消弭因父母外出带来的感情缺失。
同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的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很差,甚至很多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无法有效的发挥。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各种文体投入,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三)加强社会环境尤其是农村小环境的社会风气治理,给予儿童正确的道德引导。
首先,儿童因为交际范围的限制,所接触的社会环境主要限于所在的乡镇,社会信息的来源也主要依托电视和互联网以及街头巷尾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评论。针对此,监护人可以适当的给儿童选择所要收看的电视节目,多给孩子以正向的社会道德引导。同时社会、学校要一丝不苟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关于中小学校园周围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规定,并形成群众舆论监督。
再次,社会转型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还会持续存在,甚至留守儿童的父母就是不完善机制的受害者,这会对儿童的社会认知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时候父母要注意不要把自己的偏激认识表达给孩子。学校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时,对时事要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尤其要注意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价值选择的原则和判断是非的标准。
“被关怀的记忆便是人们发出伦理关怀行为的一种动力之源”。未成年人的生活需要在爱的孕育中充实,在关怀中成长,从而把握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相互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强大合力,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提高德育的效果,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的精神家园和明晰的人生路标。
一、农村留守儿童德育问题现状
近些年随着对“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相关的研究越来越多。农村留守儿童所呈现出来的德育缺陷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道德情感缺失。所谓道德情感“是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对现实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的一种爱憎或好恶的情绪态度体验,它是一个人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在处理相互道德关系和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时所体验到的心理活动”。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留守儿童群体中很大一部分具有只单向地接受爱,不去施爱,想不到如何感恩回报,整天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对他人缺乏诚信,片面强调个人利益,依赖性强,对家庭、朋友、邻居、社会冷漠少情,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情感体验。二是道德品行问题。主要表现为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校纪、小偷小摸、看不良录像,同学之间拉帮结派,与社会上的混混搅在一起,抽烟、酗酒、赌博、抢劫等。有些孩子由于失去父母的监管,甚至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一些无学上、无工打的未成年留守儿童品行问题则更多。在一些地区,这类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到全部案件的40%以上”。
二、农村留守儿童德育问题原因分析
(一)家庭德育缺失
家庭在儿童德育发展初期具有重要的地位,家庭教育对孩子良好品德的形成有着直接、持久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于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家庭是第一所学校,父母是第一任老师,父母通过亲子关系、家庭互动以及家庭文化氛围影响子女的行为和价值观,通过教育、引导来影响子女的道德养成。然而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却是这块德育原始阵地的缺失,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针对农民工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步得到完善,但是很多消极负面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像虐待劳动力、拖欠工资等现象在各个地方时有发生,这也是媒体关注的一个社会焦点问题。这些消极的社会因素会通过外出务工父母的生活方式、与子女的交往方式等间接传达给孩子,使他们产生对社会的偏差认识。有些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甚至会产生一些消极的教育观念:如“读不读书都一样”“上不了学,今后跟爸妈一起外出打工挣钱”等,极易助长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的厌学情绪和“读书无用论”思想。父母作为德育第一任老师的榜样示范作用效果大大削弱。
2、父母外出务工,孩子的抚养一般采用“隔代教养”的方式,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进行抚养。由于老人年迈,文化层次较低,有资料表明,现阶段我国55—70岁人口未受过教育者高达39.7%,老年人在智力和体力上都难以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加之年龄代沟比较大,对待孩子,老年一般在物质上给予满足多,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管束引导少,同时由于缺乏同等层面的交流,留守儿童有了问题不喜欢甚至拒绝和监护人沟通,这导致留守儿童在思想品德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二)德育过分依赖学校教育与学校德育功能弱化之间的矛盾
学校教育对儿童思想道德和良好个性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人们对德育的培养阵地缺乏系统的了解,一直把学校作为进行德育培养的主阵地。但由于教育观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农村学校的德育工作存在弱化的趋势,不少学校仍然停留在应试教育阶段,重视学习成绩,不少学校以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衡量学生和老师的惟一尺度,重视升学率,忽视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致使学生的道德观念极其模糊,法制观念也很淡薄。同时,学校教育也没有给予农村留守儿童特别的关注,没有采取特别的的帮扶措施,加之很多留守儿童情感比较脆弱,如果学校教育方式方法稍有不当,就有可能伤及留守儿童的自尊心,甚至引发不良后果,因此学校德育工作开展的也相对保守和被动。
(三)农村“小社会”未能给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德育环境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社会环境的优劣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的塑造十分重要。在农村社会环境对儿童产生负面影响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和互联网。据统计,近年来,儿童犯罪率持续上升,70%的孩子反映“犯罪动机受了媒体暴力节目的刺激”。从道德形成、发展、完善的全过程看,无论是在学校所接受的良好的人格教育还是在家所接受的良好的行为教育,如果社会教育环节缺失,那么德育效果要大打折扣。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德育缺失的对策
(一)在目前户籍制度和城乡差距尚未消弭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几率仍然很大,这就需要在家庭教育上做两方面的努力。
首先,外出务工的父母要加强与子女的联系,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和思想动态,以朋友的立场与孩子谈心、交流,摒弃“父母供吃穿,其余靠自己、靠学校”的错误认识,同时要以身作则,在孩子感受的范围内给予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让孩子有一种“父母虽然人不与自己在一起,但心在一起”的感觉。其次,家长要与委托监护人就孩子的家庭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及时进行交流沟通,以确保孩子的道德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社区组织对委托监护人进行针对孩子德育的学习培训,让他们了解孩子在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的生理心理特征,从而对孩子进行有针对性和目标性的教育。
(二)学校应对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
“从12岁左右开始,儿童进入了青春发育期,也就是他们的少年期,他们在这个时期有了独立自我评价的能力,儿童产生了一种‘成人感’而与成人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他们的社会交往逐渐扩大,交往重心转向了同学和亲朋好友,而与家人的交往会大大减少。”因而学校要尽可能掌握学生中留守儿童的整体状况,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的心灵有集体的归属感,以最大可能地消弭因父母外出带来的感情缺失。
同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的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很差,甚至很多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无法有效的发挥。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各种文体投入,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三)加强社会环境尤其是农村小环境的社会风气治理,给予儿童正确的道德引导。
首先,儿童因为交际范围的限制,所接触的社会环境主要限于所在的乡镇,社会信息的来源也主要依托电视和互联网以及街头巷尾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评论。针对此,监护人可以适当的给儿童选择所要收看的电视节目,多给孩子以正向的社会道德引导。同时社会、学校要一丝不苟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关于中小学校园周围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规定,并形成群众舆论监督。
再次,社会转型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还会持续存在,甚至留守儿童的父母就是不完善机制的受害者,这会对儿童的社会认知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时候父母要注意不要把自己的偏激认识表达给孩子。学校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时,对时事要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尤其要注意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价值选择的原则和判断是非的标准。
“被关怀的记忆便是人们发出伦理关怀行为的一种动力之源”。未成年人的生活需要在爱的孕育中充实,在关怀中成长,从而把握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相互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强大合力,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提高德育的效果,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的精神家园和明晰的人生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