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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老人摔倒”事件再次刺激了公众的神经。据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分局通报,“9岁娃娃扶老人、被老人死死抓住称为娃娃撞倒”事件中,蒋婆婆其实系自己摔倒。因敲诈勒索,公安机关给予蒋婆婆和其儿子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对警方这一处理,蒋婆婆及家人表示不服,坚称是被小孩撞倒的。蒋婆婆觉得很冤枉,数度落泪。为自证清白,她甚至以“如果我说了假话骗人,我全家死绝”来赌咒。
这起“老人摔倒”事件经警方认定后,引起不少议论。其中很多议论都显得非常悲观,认为这样的事情频频发生,社会行善的火焰很快就会被浇灭,“谁还敢帮别人,谁还愿帮别人……”诚然,对行善者最大的打击莫过于“行善被污”,人们有这样的反应和议论是在情理之中。但理性地看,这样的事虽然不是个例,但的确属于孤立事件。但由于其传播效应大,这些孤立事件的负面效应也往往会被夸大。
就常人的心理而言,负面事件的冲击总是更为猛烈,就好像10条好消息也许并不会让你开心,但一条坏消息就足以让你沮丧。人们在无意中总会夸大一些负面的心理效应,比如2012年的“末日情结”,一部灾难电影、几次天灾、数起人祸,似乎都能激起一种世界就要完蛋的绝望。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今天,这个世界依然有阳光灿烂的温暖,依然充满着希望。的确,社会上存在一些严重缺乏底线的人,他们破坏规则,毁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情谊,释放着巨大的负能量。但他们不是社会的全部。情况并没有人们主观想象的那么糟糕。每次“行善被污”事件在刺伤公众的同时,也在检验着公众。网上一片痛彻心扉的愤怒背后,其实就是善对恶的讨伐,是公众信仰对个体恶行的谴责。这愤怒来自大多数,所以这善一定也代表了大多数。
我们没有必要纠结于一次甚至几次善被曲解、诬蔑的事件,它们不是主流,也不可能是主流。因为善的种子深藏在每个人的心里,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是由于利害计较或其他因素的遮蔽,善暂时不被发现,但它一直在那儿,而且光芒不减。就像乌云暂时会遮住阳光,但太阳依然高高在上。在阳光与乌云之间,阳光永远是主流。
这种善的温暖不仅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也存在于现实中人与人的关系里。就在7旬太婆被认定诬陷9岁娃娃的同时,成都一名94岁的大爷在雨中摔倒,一对成都夫妇将其扶起,由于担心老人再发生意外,两人在细雨中等到老人家属抵达才走,并且谢绝了他们的现金酬谢。
有首歌唱道,一个平凡的故事,也许感动好多年。我们周围其实有很多这样的夫妇,延续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如果你能发现,就能不断感受到光明、温暖和力量。那些暂时遮挡行善者的乌云,无法真正遮住善行的阳光。
[点评]
本文最显著的特点是运用比喻论证法。所谓比喻论证法就是用具体、浅显、熟悉的事物中所包含的道理作比方,来揭示或阐明抽象、深奥、生疏的事物中所包含的道理,这种论证方法具有深入浅出、平易生动的特点,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我们大家熟悉的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鲁迅先生用大宅子比喻文化遗产,用鱼翅比喻文化遗产中的精华部分,鸦片比喻有益也有害的一类事物。鲁迅先生通过使用比喻论证把如何对待文化遗产这个抽象问题具体化,深奥道理浅显化、形象化,说理清楚透彻。
而本文中作者将行善暂时被诬比作乌云,将善行比作阳光,这个比喻新颖别致,形象生动。作者坚信,乌云暂时会遮住阳光,但太阳依然高高在上。在阳光与乌云之间,阳光永远是主流。并以此告诉读者,像达州老太“讹人”事件,属于孤立事件,绝对不是社会主流,我们应该看到希望,传播正能量,如文中写到的成都一对夫妇扶起94岁的大爷,并在细雨中等到老人家属抵达才离开,这就是明证。
当然,在运用比喻论证时要注意两点:一是用来作比的事必须可信,要选择人所共知的。用来作比喻的事物,要具体、浅显而新颖,通俗易懂,容易理解和接受。二是比喻应当贴切、生动。要抓住比喻者与被比喻者之间的本质特点、内在联系;比喻物和被比喻物既要有相似点,又不能是同一事物。
本文扣题意识很强,文中多次点题。
三
孙杨无证驾驶被拘是“不懂法”还是“不畏法”
段思平
孙杨又出事了。昨日,杭州媒体《青年时报》在微博上披露,孙杨驾驶的白色保时捷卡宴在杭州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且涉嫌无证驾驶。随后,孙杨在网上道歉,称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才导致今天的错误。
虽然孙杨在无证驾驶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站出来道歉,但看看他的道歉内容,实在让人大失所望。在道歉信中,孙杨一是强调自己“忙于训练和比赛”,其潜台词大抵是“考虑到我做出的贡献,大家就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吧”;二是表示自己“不懂法”,这分明是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借口,如果连“无驾照不能开车”这点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那不是“法律知识淡薄”,简直就是对法律无知了。
由此可见,孙杨不会不知道无证驾驶的违法性及潜在危害,“不懂法”只是托辞,“不畏法”才是本质。他依仗自己的明星光环与社会贡献,以为自己拥有法外特权,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甚至认为即使出了事,自己也能搞定。从孙杨前女友此前所发微博可知,孙杨无证驾驶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已形成惯性,这更说明了孙杨的自大和对法律的轻视。
的确,孙杨在各大赛事中为国争光,在赛场外也热心公益,没人能否认他此前的付出与奉献。但贡献归贡献,法律归法律,越过法律底线,就应受到法律追究,这是对任何人都无法网开一面的。倘若认为名声和贡献能化作目空一切、无视法律的资本,想在法律面前充当特殊公民,那显然是打错了算盘。
人们之所以喜爱孙杨,正是因为其阳光健康的正面形象。一旦孙杨不再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再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他也就失去了所凭恃的声名。因此,对于明星来说,更应时时自省、处处自警,越是拥有社会声望,就越是要为年轻一辈做好楷模、为社会各界树立榜样。法律不会“追星”,执法部门在实施惩罚时也不会“枪口抬高两厘米”,但愿经过这场风波,孙杨能改过自新,也更懂得敬畏法律和检点自己的行为。
[点评]
本文最大的特点是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挖掘深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是指透过外露于事物表面的、局部的、多变的现象,探究深藏于事物内部的、全面的、稳定的本质。
就孙杨道歉信中的言辞“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才导致今天的错误”,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懂法”只是托辞,“不畏法”才是本质。作者抓住问题的要害,并且作了入木三分的分析,“他依仗自己的明星光环与社会贡献,以为自己拥有法外特权,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甚至认为即使出了事,自己也能搞定”。这种分析透过现象的迷雾,找到了问题的本质,文章也就深刻了。
从大量的考场作文来看,立意不准确、不鲜明的只是少数,而立意肤浅、挖掘不深刻的那就相当多。当然,要做到深刻,这需要我们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变化的观点去分析问题,既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又不忽视事物的重要细节,善于根据事物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去研究对象,注意对事物的正面、反面、侧面、纵横面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剥开层层掩盖的现象外壳,抓住问题的核心,高屋建瓴地确立自己的观点。同学们可以在深刻这方面多下点功夫,这也是作文发展等级的一个得分点。
这起“老人摔倒”事件经警方认定后,引起不少议论。其中很多议论都显得非常悲观,认为这样的事情频频发生,社会行善的火焰很快就会被浇灭,“谁还敢帮别人,谁还愿帮别人……”诚然,对行善者最大的打击莫过于“行善被污”,人们有这样的反应和议论是在情理之中。但理性地看,这样的事虽然不是个例,但的确属于孤立事件。但由于其传播效应大,这些孤立事件的负面效应也往往会被夸大。
就常人的心理而言,负面事件的冲击总是更为猛烈,就好像10条好消息也许并不会让你开心,但一条坏消息就足以让你沮丧。人们在无意中总会夸大一些负面的心理效应,比如2012年的“末日情结”,一部灾难电影、几次天灾、数起人祸,似乎都能激起一种世界就要完蛋的绝望。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今天,这个世界依然有阳光灿烂的温暖,依然充满着希望。的确,社会上存在一些严重缺乏底线的人,他们破坏规则,毁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情谊,释放着巨大的负能量。但他们不是社会的全部。情况并没有人们主观想象的那么糟糕。每次“行善被污”事件在刺伤公众的同时,也在检验着公众。网上一片痛彻心扉的愤怒背后,其实就是善对恶的讨伐,是公众信仰对个体恶行的谴责。这愤怒来自大多数,所以这善一定也代表了大多数。
我们没有必要纠结于一次甚至几次善被曲解、诬蔑的事件,它们不是主流,也不可能是主流。因为善的种子深藏在每个人的心里,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是由于利害计较或其他因素的遮蔽,善暂时不被发现,但它一直在那儿,而且光芒不减。就像乌云暂时会遮住阳光,但太阳依然高高在上。在阳光与乌云之间,阳光永远是主流。
这种善的温暖不仅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也存在于现实中人与人的关系里。就在7旬太婆被认定诬陷9岁娃娃的同时,成都一名94岁的大爷在雨中摔倒,一对成都夫妇将其扶起,由于担心老人再发生意外,两人在细雨中等到老人家属抵达才走,并且谢绝了他们的现金酬谢。
有首歌唱道,一个平凡的故事,也许感动好多年。我们周围其实有很多这样的夫妇,延续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如果你能发现,就能不断感受到光明、温暖和力量。那些暂时遮挡行善者的乌云,无法真正遮住善行的阳光。
[点评]
本文最显著的特点是运用比喻论证法。所谓比喻论证法就是用具体、浅显、熟悉的事物中所包含的道理作比方,来揭示或阐明抽象、深奥、生疏的事物中所包含的道理,这种论证方法具有深入浅出、平易生动的特点,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我们大家熟悉的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鲁迅先生用大宅子比喻文化遗产,用鱼翅比喻文化遗产中的精华部分,鸦片比喻有益也有害的一类事物。鲁迅先生通过使用比喻论证把如何对待文化遗产这个抽象问题具体化,深奥道理浅显化、形象化,说理清楚透彻。
而本文中作者将行善暂时被诬比作乌云,将善行比作阳光,这个比喻新颖别致,形象生动。作者坚信,乌云暂时会遮住阳光,但太阳依然高高在上。在阳光与乌云之间,阳光永远是主流。并以此告诉读者,像达州老太“讹人”事件,属于孤立事件,绝对不是社会主流,我们应该看到希望,传播正能量,如文中写到的成都一对夫妇扶起94岁的大爷,并在细雨中等到老人家属抵达才离开,这就是明证。
当然,在运用比喻论证时要注意两点:一是用来作比的事必须可信,要选择人所共知的。用来作比喻的事物,要具体、浅显而新颖,通俗易懂,容易理解和接受。二是比喻应当贴切、生动。要抓住比喻者与被比喻者之间的本质特点、内在联系;比喻物和被比喻物既要有相似点,又不能是同一事物。
本文扣题意识很强,文中多次点题。
三
孙杨无证驾驶被拘是“不懂法”还是“不畏法”
段思平
孙杨又出事了。昨日,杭州媒体《青年时报》在微博上披露,孙杨驾驶的白色保时捷卡宴在杭州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且涉嫌无证驾驶。随后,孙杨在网上道歉,称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才导致今天的错误。
虽然孙杨在无证驾驶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站出来道歉,但看看他的道歉内容,实在让人大失所望。在道歉信中,孙杨一是强调自己“忙于训练和比赛”,其潜台词大抵是“考虑到我做出的贡献,大家就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吧”;二是表示自己“不懂法”,这分明是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借口,如果连“无驾照不能开车”这点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那不是“法律知识淡薄”,简直就是对法律无知了。
由此可见,孙杨不会不知道无证驾驶的违法性及潜在危害,“不懂法”只是托辞,“不畏法”才是本质。他依仗自己的明星光环与社会贡献,以为自己拥有法外特权,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甚至认为即使出了事,自己也能搞定。从孙杨前女友此前所发微博可知,孙杨无证驾驶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已形成惯性,这更说明了孙杨的自大和对法律的轻视。
的确,孙杨在各大赛事中为国争光,在赛场外也热心公益,没人能否认他此前的付出与奉献。但贡献归贡献,法律归法律,越过法律底线,就应受到法律追究,这是对任何人都无法网开一面的。倘若认为名声和贡献能化作目空一切、无视法律的资本,想在法律面前充当特殊公民,那显然是打错了算盘。
人们之所以喜爱孙杨,正是因为其阳光健康的正面形象。一旦孙杨不再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再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他也就失去了所凭恃的声名。因此,对于明星来说,更应时时自省、处处自警,越是拥有社会声望,就越是要为年轻一辈做好楷模、为社会各界树立榜样。法律不会“追星”,执法部门在实施惩罚时也不会“枪口抬高两厘米”,但愿经过这场风波,孙杨能改过自新,也更懂得敬畏法律和检点自己的行为。
[点评]
本文最大的特点是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挖掘深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是指透过外露于事物表面的、局部的、多变的现象,探究深藏于事物内部的、全面的、稳定的本质。
就孙杨道歉信中的言辞“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才导致今天的错误”,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懂法”只是托辞,“不畏法”才是本质。作者抓住问题的要害,并且作了入木三分的分析,“他依仗自己的明星光环与社会贡献,以为自己拥有法外特权,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甚至认为即使出了事,自己也能搞定”。这种分析透过现象的迷雾,找到了问题的本质,文章也就深刻了。
从大量的考场作文来看,立意不准确、不鲜明的只是少数,而立意肤浅、挖掘不深刻的那就相当多。当然,要做到深刻,这需要我们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变化的观点去分析问题,既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又不忽视事物的重要细节,善于根据事物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去研究对象,注意对事物的正面、反面、侧面、纵横面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剥开层层掩盖的现象外壳,抓住问题的核心,高屋建瓴地确立自己的观点。同学们可以在深刻这方面多下点功夫,这也是作文发展等级的一个得分点。